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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神者第114部分阅读

    有这滚滚的岩浆犹如河流一般的朝着东边蜿蜒流淌而去。

    郑先站在这天堑边上,热力甚至透过了殖装甲,使得郑先感到一阵阵的烧灼剧痛,似乎殖装甲是被烧红了的铁条一般,这样的殖装甲紧紧贴在皮肤上,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就连无,都在殖装甲之中发出一声声的痛呼,有些承受不住这样的烧灼。

    但郑先并未除去殖装甲,因为郑先很清楚,殖装甲的隔热作用依旧在生效,要是他褪掉了殖装甲的话,热浪扑面而来,郑先只会更加难受。

    李泰说得太对了,想要度过这地火天堑对于郑先来说实在是有些太勉强了。

    除非郑先能够变成飞鸟,否则,根本无法在这般灼热的温度下横渡这足足有百米的地火升腾的天堑。

    分形境界的修仙者想要度过这天堑,简直就是妄想,甚至凝丹境界的修仙者恐怕也绝对不容易。

    郑先放目四周,这地火天堑四周没有看到任何生命的迹象。

    随后郑先按动手腕上的手镯,终极战甲当即飞了出来,咚的一声落在郑先身后。

    郑先亲眼看到终极战甲的外皮在微微变色,终极战甲也有隔热的能力,但表皮还是会受到热度影响。

    郑先急速的躺进终极战甲之中。

    随后终极战甲缓缓叩合,继而,终极战甲身上的重力系统启动,终极战甲急速的向上蹿升,一直上升了近八百米,郑先才觉得那灼热的温度变小了许多。

    此时居高临下的望下去,整个地火天堑,就像是被人一剑劈开的一般。

    郑先随后驾驭终极战甲横跨地火天堑,一直飞出去千米之外,郑先才缓缓落下。

    到了这里,那灼烫的温度已经变得微乎其微了,至少刚刚经历了火焰融身般的痛苦的郑先已经完全感觉不到热了。

    郑先褪下滚烫的终极战甲,事实上终极战甲的表皮此时已经变成了通红的颜色,就像是被煮了的大虾一样。

    在空气之中散发着灼烫的热力,扭曲着四周的空气。

    郑先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将头顶上的天空都染红的地火天堑。

    这样的壮观的场面,在凡间是绝对见不到的。

    郑先继续向前,约莫一个小时之后,翻过一个沙丘,一座气势磅礴的大城矗立在郑先面前。

    这座城池看上去可比当初阴毒门的那座留下城的规模要大多了。

    看上去人口怕不得有十几万之多。

    李泰竟然一点都没有骗人。

    郑先心中大喜,朝着那座充满生机的城池一路走去。

    第三百九十一章 泥河

    玄天城,名字威武霸气,确实也占地不小,尤其是这城池背靠一条浑浊大河,沿河四周有不少的田地被经营起来,纵横交割,将大地切割成一个个方块,这还是郑先到了这一界之后首次见到绿色。

    农田之中不住的有人耕种劳作,不过耕种的方式还是非常落后的牛耕人力,完全没有半点的机械化的影子。

    郑先觉得很奇怪,以往郑先对于仙界不了解,见到这幅场景也就没有太多的感觉,但是现在郑先知道仙界和凡间不定时的会有通道开启,一些仙道大派比如阴毒门、四相门甚至会经常性的派一部分弟子进入人间潜伏起来,也就是说,同样也一定会有修仙者从人间回到仙界。

    按理说见识到了人间的科技昌明的情况,仙界之中的修仙者们应该大力引进一些东西,比如耕种机械之类,就算不会生产,直接购买大批产品过来也不是问题。

    阴毒门门主手中就有一件圆珠空间之宝,能够放入凡间物品,郑先贴身携带,基本上什么好东西都放在其中。终极战甲的配件还有那些红色机甲都在其中。

    不管是石油还是机械完全可以直接运输过来,别的不说,耕种机器这种东西驾驶起来相当简单,上手非常快,比起人力来要强大太多了。

    引进一部分机械就能够扩大粮食产量,粮食产量提升上来,就能够提升人口,别的不说,人口多了,修仙者的口粮也多了,这么简单的道理,郑先不相信修仙者们没有想到,但为什么没有往这个方向尝试呢?

    似乎人间的文明,完全没有影响到这个落后的世界。

    郑先想了想,随后觉得自己也不过才走了两座修仙世界的城池而已,一座阴毒门控制得留下城,另外就是这座玄天城了,去过的地方实在太少,或许别的城池不是这样的,这两座城池属于比较落后的。

    所谓望着山跑死马,郑先远远的看到玄天城,其实距离玄天城还有十多里的路程。

    并且中间隔了一座硕大的沙坑,将玄天城和郑先之间的行走距离又拉开了不少。

    下了沙丘之后,就再也看不到玄天城了,

    郑先走到沙坑谷底之后,一边前行,一边从空间之宝内将业务六司打造的人皮面具取了出来,这面具是类硅胶的材质做成,薄的犹如避孕套一般,上面略有凹凸,往脸上一贴,郑先就改变了模样,颧骨隆起,鼻子微微增高,虽然只是几毫米的变化,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模样了,在机上一脸的络腮胡,此时的郑先看上去就是个胡子拉茬的唏嘘大叔。

    硅胶面具上的每一根胡子都是从‘肉’里长出来,郑先再次感受到了下巴有些微微发痒,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瑕疵,但这点瑕疵和那种真实感比较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

    郑先当初狩猎四相门的级修仙者莫雪的时候曾经戴过一次这个面具,当时郑先便觉得这面具相当有用,甚至能够瞒得过修仙者的眼睛,毕竟这东西只有薄薄的一层,完完全全的仿生透气,就如加厚了一点皮肤一样,不伸手撕扯,当真不容易看出破绽来。

    有这一层面具,也是郑先明知道这里是土地门的管辖内,还敢前来的缘由,他根本不怕再次遇到李俊,甚至不怕李俊派人在门口等着他自投罗网。

    爬上沙丘距离玄天城就真的很近了,最多只有五里,并且是一片坦途,因为这里有一条浑浊的泥河汹涌而过的原因,所以这里的地面看上去并不是沙化的,而是出现了郑先许久不见的土壤,脚踩在上面相当的踏实,并且地面上出现了零零散散的植被,虽然稀疏,但一株株都相当顽强,空气之中还有一丝水汽的味道,不再是那种呼吸起来火烧火燎的干燥气息了。

    在不远处还出现了能够叫好几天不见人烟的郑先感动的人走出来的道路。

    没有经历过无人的荒漠,根本无法理解道路在这个世界上的伟大之处。

    道路上有一个个的行人或者朝着玄天城走去,或者从玄天城走出来,这使得郑先阵阵切切的感觉到了生气和繁华。

    郑先并未着急进城,他虽然急切的想要回到凡间,但却也分得出轻重缓急,现在不是着急的时候。距离回到凡间最近的道路,是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郑先在玄天城外守了整整一天时间,玄天城这一天时间内,总计有一百多位修仙者进城,五十多位修仙者出城,时间主要集中在早晨七点左右和下午五点左右,说起来,这和凡间的上下班高峰期极为相像。无论是哪个世界,人们的作息时间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毕竟人的本质没有变化。

    至于进出城门的凡人,数量十倍与这些修仙者,郑先没有去计算他们的数量。

    进出玄天城有两个门户,修仙者走的是堂皇大门,朱漆宝顶,青石铺路。

    而那些凡人走得则是沉重遍布荆棘的小门,虽然凡人的数量是修仙者的百倍,但他们进出的门户只有仙者进出的门户的三分之一大小。

    从进出城门这一点上,就能够清楚的看到在这一界,修仙者和凡人之间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区别。

    每天早上和晚上这两个时间段,无疑是郑先进城的最好的时间段,不过郑先最大的问题在于究竟是以什么身份进城,连吃人大圣都要仔细观瞧才能看出郑先是修仙者,这就是郑先最大的优势了,他随时可以在修仙者和凡人之间切换身份。

    郑先守在城外,衡量琢磨之后,还是决定以凡人的身份进城,混在凡人之中进城,不张扬不显眼,一方面凡人数量极众,混在其中不易被发现,另外修仙者进出城门的时候,往往都是成群,极少有单独的修仙者独自进城出城,郑先单独一人进城的话,无论选择什么时间段,都相当的扎眼。

    不过想要以凡人的身份进城,还有一个问题得解决掉。

    这些进出的凡人们并不远走,都在玄天城周边五里内的范围活动,大部分其实都是在泥河河边进行劳作,早出晚归,郑先甚至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凡人是从外面走来的,只有那些修仙者们活动的区域才不限定在玄天城周围。

    郑先隐隐明白其中的道理,既然修仙者将凡人当成是自己豢养的猪狗,那么这座城池就是猪圈狗圈了,修仙者养了猪狗是用来杀了吃肉的,怎么可能任由猪狗们四处游走?这个和户籍政策多少有些相像。

    郑先此时距离玄天城已经很近了,看到凡人们走到玄天城门口都要将袖子挽起来给守卫看一眼,守卫们看得不算仔细,基本上瞄一眼后就摆手放行了。

    郑先一直都没有太过靠近玄天城,因为角度的关系,对于这些凡人的胳膊上的东西完全看不到,但郑先肯定那胳膊上的东西就是户籍证明了,在修仙者进出玄天城的门户边上,就没有这个看胳膊的要求。

    郑先既然决定扮成凡人进城,那么就需要在肩膀上也有这样的一个户籍证明才成。

    郑先眼瞅着时间已经接近下午四点多,再过一小会,就是凡人们辛劳一天回城的时候了。

    郑先随即摸到了那条阔大的泥河旁边。

    这泥河汹涌无比,远远的就能够听到河水咆哮凶猛狰狞,震耳欲聋,一路朝着东方蜿蜒而去。

    汹涌的泥河迸溅起层层黑色的雾气,这雾气在炎热的阳光烧灼下,升腾的同时沉渣如灰尘般降下,而水汽则逐渐变成蒙蒙白色,犹如云朵一般随着水流不断升腾蜿蜒而去。

    远远看去,就只看到攀河而行的水汽,但真正处于这河边上,处于雾气笼罩之下,才发现场面壮观得叫人发指。

    还真有一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感觉。站在这雾气升腾的河边上,郑先都觉得自己成了仙人一样。

    郑先这几天全都在阳光烤灼下行走,浑身热得几乎要冒烟了,此时被水汽一蒸,浑身上下就只剩下舒坦两个字了。

    要不是这河水太过浑浊并且太过湍急,另外郑先对其摸不清楚底细的话,郑先还真想跃入水中好好的舒坦舒坦。

    郑先站在河边上,看了许久都没有看到一条活物,这叫几天都没有点滴入口,想要好好打打牙祭的郑先感到失望不小。

    郑先隐约觉得这条河或许就是黄河了,当然,也有可能是长江。

    仙界和凡间,在剥离的时候,地形地貌是完全相同的,就像是一个孪生兄弟一样,但剥离之后的这数百年,仙凡两界的地形地貌都发生了变化。

    凡俗世界之中人们在不断的改变着世界,河流改道,林海变城市,填海造城,沙漠不断扩张,极地逐渐融化。

    而这些和仙界的变化比较起来,简直就是天差地别一般,仙界的变化已经不能称之为变化了,而应该被称之为巨变,原本苍翠的山峦变成了金黄|色的沙丘,原本成片的森林成为了沙丘,原本的滚滚河流现在枯竭得几乎没有,变成了沙丘,而这犹如泥浆一般的河流,也不知道是早就有的,还是这几百年来沧海桑田的变化造成的。

    从这个方面看来,修仙者们拥有的力量还是远超凡人的,毕竟能够在短短几百年间将好好的一方世界搞成这个样子也着实不大容易。

    业务六司将修仙者称之为蝗虫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若是叫这些修仙者们回到了凡间的话,凡间是不是转瞬间便会变成仙界这个样子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 望乡台

    修仙者拥有的是近乎于没有约束的力量,正因为他们个体强大,所以才会忽视掉整体,而凡人不同,因为凡人个体脆弱,所以才不得不依靠整体。

    而整体本身是有一个多数压倒少数的自我纠偏能力的,太出格的事情,作为整体来说是不允许个体去做的。

    并且个体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做。

    比如核弹,这东西威力强大,但却并不掌握在个体手中,就算是总统也不可能说发射就发射,但修仙者不同,一个凝丹境界的修仙者就已经具有相当程度的破坏力了,更别说那些罡气境界、罡成境界、甚至是铸碑境界的修仙者了,碰到一个无所顾忌的修仙者,或许一个城市转眼就被抹杀掉了。

    当初阴毒门不就是曾经送了一座城池的生机之力给红薯老头么,个人意志在这个仙界实在是太肆意张狂了一点。

    说毁掉一个城池的生命,就直接毁掉,郑先忽然间有些明白为何这一界的修仙者们没有半点要引进凡俗世界文明的缘由所在了。

    生命在修仙者眼中半点尊严都没有,没有必要叫这些蝼蚁活得更好一些,而繁衍这种事情,需要的时间太长了,或许修仙者们根本就懒得去耗费那么久的时间去经营一个世界。

    当初红薯老头曾经说过,现在的仙界是一滩腐臭。

    真正的有良心的肯经营世界的修仙者们估计不是都死掉了,就是已经避世不出了,当今的仙界完全被靠吃发家的修仙者们给占据了,这些修仙者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暴发户,凡间的暴发户什么样,这些修仙者就是什么样,这样的家伙只有破坏力,没有建设力,千年积累的仙道风流侠义早就荡然无存了。

    郑先尝试着伸手在那滚滚的泥水里面捞了一下,当真是一抓一把黑泥。

    随后郑先在一个小棚子里面找到了几件破旧的衣裳,说是衣裳,基本上都是在郑先眼中的麻袋片子,简单的缝了几针而已。

    这东西穿在身上皮嫩一点的都能扎出一身的血点来。

    不过郑先并不在乎,郑先将自己的衣服脱了丢进圆珠空间之宝内,随后将这一身麻布衣服换上,这衣服上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穿在身上着实不好受。郑先能够理解这种气味,这种麻袋片子般的衣服,基本上没有办法揉搓洗涤,用水涮一涮都没有地方晾干,毕竟挂起来的话这东西立马变形了。

    不过,对于郑先来说这些都无所谓,在垃圾桶里面住过许久的郑先,虽然极为注重享福,但他的耐受力远超常人。

    郑先伸手捏出几颗冰糖来,丢进口中,随后再次来到河边,伸手捞起脏泥,在身上手上抹了抹,尤其是在头发上撒点沙子,一抖脑袋,簌簌掉沙粒。

    郑先想了一下后,觉得还不成,郑先的头发是五百块的师傅理出来的,理发的水准自然极佳,看上去未免太精致了点。

    郑先又从另外一个小帐篷里面找了一顶草编的帽子,郑先在帽子上搞出几个洞来,随后往脑袋上一扣,如此一来,郑先消失不见了,配合上郑先的那张胡子拉碴的面容,此时的郑先已经和一个仙界的居民完全没有区别了。

    郑先将殖装甲的面积缩小,紧贴在胸口和下身上,这衣服虽破,但好在麻布纤维粗,编的只要稍微密一点就不至于露窟窿,所以外面看不到郑先贴身藏着的殖装甲。

    郑先收拾妥当后,开始朝着人走出来的道路行去。

    此时正是在外劳作的人们回城的时候,郑先混在他们之中,立时融入消失掉。

    郑先一边走,目光一边在身周的人身上巡梭。

    好不容易看到个打赤膊的,郑先便走上去,扫了一眼这人的胳膊。

    果然,这人胳膊上有一个烙痕般的记号,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土字,郑先又看了几个胳膊,随后发现,这字也有区别,大多数都是一个地字,比地字多一点的是土字,还有一种写的土地两个字。

    郑先纳闷,却无解,没有足够的资料,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这几个字的寓意。

    郑先正琢磨不透,就听到身后有几个边走边说笑,声音不小的年轻人。

    这几个年轻人也就是十七八的模样,正处于生命之中最美好的年纪。

    这几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