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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画仙诀第17部分阅读


    在秦始想来,乌鸡白凤丸这种2级灵草炼制出来的灵丹,那肯定是功效逆天的,怎么可能还不如养颜丸,增寿丹这种二流丹药?

    这其实就是一个贫民区小子跟大家族子弟之间的底蕴沉淀薄厚的区别。

    秦始一个小小的凡人,也不认识什么修仙者,对修仙界的了解仅仅是停留于纸面,也就难免过于单薄,出现谬误。

    金宝芝闻言没好气的说道:“你果然不知道……害得我还以为……”说到这里她又噗哧一笑,将未出口的话掩盖掉,转而笑道:

    “原来学霸你也有不懂的东西啊,嘻嘻,不过这也很正常,毕竟是女人家的东西,你要是了解得太透彻了反而成了变态咧……”

    看秦始是一脸茫然的表情,宝芝心情大好,于是耐心解释道:

    “这乌鸡白凤丸啊,最大的功效不是养颜增寿,而是让天葵不临……”(纯属虚构,请勿当真,欢迎药厂前来联系商谈冠名代言事宜)

    “天葵不临?这有什么用?”秦始十分的不解,价值十多灵币的灵草,还让灵师费劲半天就炼出这么个没用的功效?

    “所以说你们男人是不会懂的啦。女人天葵每月一次很讨厌的啊,简直烦死了……而且影响女修仙者的修行和与人斗法,所以需要每月服用一枚乌鸡白凤丸来让天葵不临。这才是乌鸡白凤丸最主要的功效,而养颜增寿什么的只不过是附加的,效果当然就不如养颜丸增寿丹这种专业的啦。”

    秦始这才明白过来,讪讪的说道:“那我不要这乌鸡白凤丸了……”

    “哈哈哈呵呵……”宝芝开怀大笑了片刻,之后才想起笑不露齿的规矩,变成抿嘴偷笑。

    秦始被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忙旧事重提,开口打岔道:“那宝芝你究竟想用什么东西来换我这两株灵草呢?”

    金宝芝脸上笑意未褪,语气也十分娇柔,而此时她的娇声细语与平时的矫揉造作却大有不同,连她的嗲音听起来也柔和了很多:“既然秦始你想要给母亲养颜增寿的丹药,那我就拿几瓶养颜丸和增寿丹来跟你换好了。”

    “真的?”

    “那当然了。”

    “一言为定。”

    之后两人商讨一番,最终决定以百枚养颜丸,十五枚增寿丹来交换这两株灵草,这些丹药的效果大概能让一名从没有服用过丹药的凡人增寿十年,而且外表也会年轻漂亮许多。

    两人各取所需,通通得到了满足,不由得相视而笑。

    见事已谈妥,秦始便起身告辞,与宝芝约定晚些时候会带着灵草前来完成交易。

    金宝芝将手摸向衣服口袋中无数小瓷瓶里的一个,yu言又止,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脸上悄然露出一丝歉然之sè,一路相陪,直将秦始远远送出金文书店外,才挥手告别。

    送走秦始回到书店中,抬眼就见到方脸男子正用他那独特的小眼睛盯着自己看,宝芝不由得面露娇羞,撒娇不依道:“天叔,你是不是又偷听人家说话了?”

    方脸小眼男子名为“天”,本是孤儿,得蒙金氏家族收养,成为了金宝芝父亲金满头的贴身近侍,与金满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之后修仙资质测试中发现他竟然有修仙资质,于是家族赐金姓,成了金满头的贴身近侍,之后又与他一同去学院修行,与金满头亲如兄弟,看着金宝芝从小长大,自然跟宝芝关系很是亲密,后来宝芝大了些,金天就认了她为义女,但宝芝依旧习惯xg的叫他为“天叔”。

    平ri里金天颇受家族重视,享受了不少资源好处,年龄不过三十几,就已经修行到了顶级灵师境界。

    金天用脚踢了一下腿旁用来监听建有隔音灵阵的厅室中情况的窃听铜管,发出“当”的一声响,一副“那还用说吗”的表情,不屑回答。

    原来他之前露的那一手“手一挥凭空当响”让秦始惊为天人的绝技,居然只是上面挥手下面脚踢铜管的小小障眼法,没想到他这大大的灵师居然还有这种玩小把戏的恶趣味。

    “哼,不理你了!”宝芝耍小孩子脾气似的嘟嘴就往后堂而去,实际是掩饰心中的一份莫名羞涩。

    然而金天却突然开口道:“宝芝,你可是终于决定要走了?”

    金宝芝闻言停下了脚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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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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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 二八佳人

    “果然瞒不过天叔您呢……”金宝芝缓缓的转过身来,神情有些低落。

    “已经来洛城快要三年了,可是那东西还是毫无线索,如今,你天葵降临都已经快要满一年了,再耽误下去实在对你修行不利。”金天苦口婆心的说道,“这洛城毕竟过于偏僻,比不得在家族里那么方便,连这劳什子乌鸡白凤丸都得自己来炼制,也太辛苦你了些……”

    见宝芝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金天又继续劝解道:

    “你又何必对那大地jg泉耿耿于怀?不如早些放弃,回家族去,也好给你安排上学院修行的事情。虽然你烟云丹派的内定保送名额肯定是跑不了的,但总拖着不去,也不是办法,万一给师尊他老人家留下了坏印象,将来不收你入门,岂不是因小失大?大地jg泉什么的,以后还是会有机会的。”

    “可是,天叔,那可是极品的大地jg泉!”宝芝急忙出言辩解道,“只需要一滴,就能勾兑出一坛子的上品jg泉,而我也只不过想要一小杯上品的大地jg泉就足够了,我就是想拿它沏茶尝尝啊……”

    “仅仅是普通的大地jg泉泡出的水中花就已经那么那么的美味了,若是用上品jg泉来泡制,不知会美到何种境界,又是何样的滋味?”宝芝不禁陷入幻想之中,仅仅是这么凭空想一想,她就湿了。

    “宝芝!毕竟那劳什子极品大地jg泉只是个传闻,谁又能确定它真的存在,又是否真在洛城某个人手中?”金天摇头叹道,“宝芝啊,收了你的幻想吧,抓住眼前的现实才更为重要,若是你当初天葵降临之后就回家族去学院,说不定现在已经正式开灵成功,升上中级灵士都有可能。”

    “再说了,上品大地jg泉也不算太稀罕,去烟云丹派好好修炼,说不定就有机缘得到它,宝芝啊,你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如今也该醒醒了。”金天的语气渐冷,说到最后的时候已经很是严厉了。

    “是啊,梦总是要醒来的啊……”金宝芝怅然道。

    然后她便幽幽的一声叹息,起步走回内堂去了。

    ……

    秦始从金文书店中走出来就继续朝贫民区而行。

    这回他特意问好了宝芝去贫民区究竟该怎么走,宝芝虽然有些讶然,但还是给他指明了方向,所以秦始现在终于是知道了正确的方向,心中也就稳当了许多。

    果然没多久,就进了贫民区中,这下子秦始可算是鱼龙入海,再没有半分的不适了,就算是察觉到前方闷棍点是有埋伏的,他的心中也是开心喜悦压倒一切。

    在贫民区想打我秦始的闷棍?

    不可能!

    先不说互相之间大都脸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哪个好意思闷棍窝边草,就算真遇到不开眼新来的愣头青,秦始还能吃亏了不成?

    想埋伏秦始?呵呵。

    不仗着地头蛇的优势绕路到你背后反给你一闷棍就算你运气好了!

    再说了,就算是正面交手,如今y阳调和之后实力大进的秦始也不虚贫民区那几个小头目了,所以秦始如今进了贫民区当真是心情放松无比,回老家度假消遣的感觉。

    唯一美中不足的,准确说是大坏心情的,那就是老家变成了“重灾区”,被莫名的疫疾折磨得没了以往的生气,让秦始心中也是倍感压抑,即使有些喜悦之感,终究还是不够畅快。

    也不知老大夫诊断出什么结论没有?

    秦始给老大夫蔡桓留的地址是贫民区外围最显眼最好找的一家,“三把米”他家的城北杂货店。

    “三把米”也是秦始小时候在贫民区差不多年纪的小伙伴,关系说不上敌对也算不上友好,就是泛泛之交。

    三把米的称呼来历是他小的时候就吃得很多,别人吃饭一把米,他吃一顿饭要抓三把米,因而得名。

    所以长大之后,他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胖子。

    在贫民区,还能长成个胖子,三把米也算是出奇冒泡的一号人物了,在贫民区那也是赫赫有名。

    三把米能吃成个胖子自然是有他家开杂货店家境还算不错的原因,也有遗传方面的因素,因为他爹听说也是个胖子,只不过是个死胖子,所以他跟他娘才会沦落到贫民区过活。

    三把米虽然胖但不是壮,既然是活在贫民区里,营养方面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又因为胖而不爱动弹,所以三把米是个虚胖子,而且是个巨弱巨弱的虚胖子,这场疫疾一流传,他便是倒下的第一批人中的一员。

    秦始从平民区出来,很快就到了城北杂货店,但却没见到老大夫蔡桓的身影。

    跟三把米他娘一打听才知道,老大夫带着孙女又往别家病患处去瞧病了。

    于是秦始转身要走,三把米他娘却一把拉住了他,偷偷摸摸的小声跟秦始说道:

    “这老大夫看起来有些疯疯癫癫的不像是什么名医,你可小心点别被他白白骗了钱去,要是瞧病,你不如去找隔壁巷子里的胡三妈,俺家的三把米可就全靠着胡三妈的保命灵符吊着命,每天拿灵符泡水熬米粥喝才一直活了下来。”

    秦始哭笑不得,心道人家老大夫可是大家族区混的医师,怎么可能还不如那骗钱不靠谱的胡三妈,还灵符吊命,明明就是全靠米粥吊命跟灵符有个毛的关系!

    从杂货店出来,秦始沿着小巷朝贫民区深处走去,一路上跟人打听着,终于在一户人家里找到了老大夫蔡桓和他的孙女。

    老大夫脸上的神sè很不好,似乎是遇到了什么不解的难题,见到秦始到来,也只是点头示意,就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就继续蹲在病人身旁探手查看着病人身体各处的情况。

    一旁站着一个二八佳人,忙前忙后的给老大夫打着下手。

    她身着一身白袍素雅清新,衣襟袖口都比正常的袍子要短一些,也更加的紧身,使得她活动起来更加的方便无拘束,她的头顶上戴着一顶亮白sè的小方帽,给这sè调偏于灰暗的贫民区平添了一抹亮sè。

    秦始脑海中莫名浮现了“白衣天使”这么一个奇怪的词汇,虽不知其意,但心中却觉得很是恰当。

    恰在这时她回过头来,一绺如云的长发如银河落九天般倾泻下来,如淡烟般的秀眉,一双杏眼顾盼生辉,娇俏的瑶鼻,娇艳yu滴的唇,完美无瑕的脸蛋晶莹如玉,肌肤也如冰似雪,身材婀娜,真乃天生尤物也。

    秦始不由得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句话来,“二八佳人体似酥,暗里教君骨髓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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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闻鸡起舞

    过了一会儿,老大夫蔡桓突然将病人的手腕一放,嘴里念叨着:“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难道是这样?”

    然后他竟然二话不提,径直朝屋外跑去,不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是了,秦始一下子想起来自己在医馆初见老大夫时候的观感,以及三把米他娘对老大夫的评价,疯疯癫癫,果然啊……

    他看病之时也是一心沉醉于研究,跟病人家属还没有交待过病情,甚至好像连话都没说上一句自己人就突然跑了,也难怪人家会有这种想法,看他疯疯癫癫,说他是个骗钱的骗子。

    可是真正的骗子又岂会如此?

    他们眼睛看着的是你,嘴上跟你好言好语或者危言耸听,心里惦记的却是你的钱。

    绝没有把你扔在一旁,自己就撒腿跑路的骗子。

    有,那也是被识破了的骗子。

    好在这次老大夫不是一个人来出诊,要不然肯定被人当成被识破了的骗子揍一顿。

    那二八佳人与病人家属好一番致歉,说爷爷沉醉于医学研究,一向如此荒唐,可能是一时想到了什么解决方法要回医馆去做实验证实一下。

    病人家属半信半疑,但怎么说人家也是免费出诊,虽然没瞧出什么名堂就跑路了,也不至于就此心生怨念,拿人家怎么样的。

    而且一个说话客气,娇滴滴如此貌美的大姑娘,谁又舍得拿她如何?

    贫民区的人虽然因为见识不够的原因,可能略有些愚昧和眼界低,但也有着自己独到的jg明之处。

    这大姑娘如此漂亮,十有七八是修仙者,要不然也是修仙者的直系亲属,吃了什么养颜的灵药才会如此美貌,最不济也是有钱有势人家的妾室,总之,断然没有是普通凡人家闺女的道理,说白了就是得罪不起的人物。

    所以虽然没有什么感激之心,这户人家也是面带恭敬,客套着把二人送出了门外。

    秦始可不放心她独自一人在这贫民区里行走,遍布的闷棍点里隐藏着多少双贪婪饥渴暴虐的眼睛,秦始可是一清二楚。

    这可不比刚才在人家家里,出了什么事情也能找到人负责,至少也能找到个背黑锅的对象——所以一般来说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在家里行凶。

    这走在小巷子里被人掳走了去,好几个人围着啪啪啪了个遍再卖到窑子里或者干脆弃尸野外的,你又能怨到谁的头上?

    找谁来复仇?你找得到人吗?

    找谁说理都没用!

    因为你根本就抓不到真正的罪犯,洛城巡捕厅虽然偶尔也干干正事,管一些普通凡人之间的纠纷,但真指望他们能卖力帮你缉凶,那你就是纯属想多了。

    你家无钱无势的,人家怎么可能为你折腾劳累一番,更别说要将这贫民区的渣滓们筛洗一遍,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你家若是有钱有势的——那你跑这贫民区来干嘛,炫富吗?那出了事情,也只能在心中悄悄送你两个字“活该”,然后再陪着笑脸应付着送你离开。

    再说了,在贫民区里找罪犯,那简直不是大海捞针,那是大海里捞水啊!

    所以若是真出了什么事情,也都得靠自己的力量来复仇,靠着贫民区内部的关系调查,才有可能找得到真凶。

    所幸,虽然身边的女子貌美如花,足以招蜂引蝶让贫民区的混混渣滓们jg虫上脑,搞出一些什么在下半身的控制下的昏头行为,但好在她并没有深入贫民区太远,引起的波澜和遭遇的风险也就不算太大。

    更何况,她身边还有秦始在。

    虽然秦始家搬出贫民区已经有两年时间,但秦始的影响力仍在,毕竟他可是贫民区的风云人物!

    想当初密林发家之时整个贫民区都跟着秦始一起趟过小河,得了好处,虽然感激他的人不算多,嫉妒羡慕他的人也不少,但大部分人对他却都是心中翘起大拇指,一个词:佩服。

    自从密林发家以来,秦始在贫民区里就没少被人叨念,而且越传越神,现在在贫民区里赫然已经成了传奇人物一般,被不少家里当作少年人的典范用来教育自己家孩子。

    虽然他这两年来身体长高了一些,面容也不再枯黄干瘦,但毕竟是从小在贫民区长大的,两年间秦始也偶有回到贫民区的时候,所以还不至于让人认不出来,当作肥羊对待。

    看到美人,黑暗中的目光们满是y念,蠢蠢yu动,可是一旦认出来旁边的人是秦始,那份躁动就一下子平静了。

    秦始就在这一片羡慕嫉妒的眼神注视之中,安全的护送着身边的二八佳人走出了本该?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