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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梧桐第44部分阅读

    了,脸上表情又恢复了宁静:“后来我像一条狗一样回到家里,彻底死心了。安心学习起了如何做一个家主,再也没有豪情了,再也没有梦想了,我也不怕江湖了,因为我彻底成了江湖的一部分。但是后来我听说慕容家的少爷为了女人离家出走,一两年都没有音信,我佩服他的勇气,佩服他的执着,居然能撑那么长时间!我……我……我很羡慕他,觉的他有种,比我有种。后来他也回去了,我知道这是必然的,生在四大家族,如果离开了家族,那你比老鼠都不如,你不会撕不会咬,那就只能被别人撕碎咬烂。”

    “老爷,丁家公子一定也很对您的胃口,他一直在江湖上厮混,为何您把丁开山的提亲推了呢?”

    “哼,丁家?和我们不同。在江湖上厮混都是他们长辈故意惯的,这是他们家主训练的一部分,他们每个人和家族关系都很好,不像我们,为了去江湖,是和家族决裂的!直到昨天,我还羡慕慕容龙渊,虽然不适合做家主,但总是按自己的意思活着。但现在我不羡慕了,我知道他也怕了。他也一样苦啊,哈。”

    沈放又高兴起来,放声大笑了起来。

    笑完他接着说道:“慕容龙渊什么想法我已经很清楚了!联姻是每个家主都求之不得的事情,现在论地位,只有我的女儿地位最高,是所有武林千金的至尊,是一只凤凰!丁家小子都太孟浪,一脸痞相,都是活到三十岁才算懂事了,这样的小孩不懂得疼人,我怕女儿受委屈,而且丁玉展什么时候能成为一条龙啊;唐家家族太大,配的上我女儿地位的都五六十岁了,难道要我女儿给唐博这样的唐家三代小儿做妻?长乐帮霍什么……什么来着,我都忘了霍长风的儿子叫什么了,算了,他可能打算不入武林。武当派的千里鸿是掌门之子,人才还可以,但比起人中之龙的慕容秋水来,差的实在太远了。放眼江湖,能配的上我女儿而且没有娶妻的只有秋水。我也很喜欢这个慕容秋水,天才!比我们当年都强。一手就托起了慕容世家,啧啧,要是我有这样的儿子该多好啊,唉。”

    “慕容秋水和凝竹无论地位、身份还是容貌都是天造地合的一对,最重要的是慕容和沈家联姻也将会双方带来重大发展,我们想入关,他们想发财,也是天造地合啊,但就是这样的好事,慕容龙渊那个混蛋却怕成那样!他怕什么?怕他自己的儿子啊!哈哈,这个倒霉蛋,毫无疑问,他喜欢那个傻呼呼的老大,和他像嘛,怕自己的二儿子做了女婿,他控制不了了,哈哈,他们可是父子啊,慕容龙渊那么窝囊,慕容秋水那么强悍,他不知道已经担心了多久了,估计看见自己二儿子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啊。”

    说到这里,沈放站了起来,握紧了拳头说道:“我无数次幻想过慕容龙渊的生活,想着他无心家族事务,心中充满对过去美好记忆的淡淡忧伤,不管活得如何,起码是为了自己活着。我却像猎犬一样活着,每天睡不到两个时辰,肩头的责任压得我全身骨头格格做响,没有自己的生活,连心都不属于我,全是为家族活着!为了家族权力活着!我羡慕他,甚至妒忌他!但现在我彻底知道了,慕容龙渊啊慕容龙渊,虽然你和我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到头来你也和我一样不开心啊。哈哈,在这红尘里,无论选哪条道路,一样的要痛苦,人生在世,无人不苦!哈哈,二十年来,我终于确信了这个理!我高兴啊。”

    沈放笑完,又摇头叹息良久。好长时间才看到两个部下都瞠目结舌的不知所措,沈放微微一笑,像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你们不在我的这个位置上,怎能了解我的苦?”

    “老爷那怎么办,毕竟慕容龙渊没有答应提亲啊,婚姻要父母之命是正理,我们不能直接找慕容秋水啊?”

    沈放冷笑一声:“什么狗屁正理?给我沈放讲理吗?理是我定的!”

    他坐回到椅子上,大声发布了命令:“铁心,你护送小姐偷偷的下江南!就说是游玩的!在扬州折个弯,然后去苏州,再通知慕容秋水让他照应我女儿一下。要保守秘密!”

    “老爷,您的意思是让他俩……自己……相会?”程铁心觉的老爷这样做简直是有点可怕,这可有违小姐大家闺秀的身份,传出去名声马上就糟透了。

    沈放看了看一眼却没有说话。

    “老爷,慕容秋水应该在苏州附近,但如果他耽于礼节,不肯来见小姐呢?”

    沈放又大笑起来:“你们啊。若是慕容秋水知道凝竹去了苏州,他马上就能猜到我的意思。就算打折了腿,他也会爬着去的!现在他其实在慕容世家地位不稳,遇到了这种天赐良机,他这种人才怎么会放过?他不是慕容龙渊那样的情种,也不是慕容成那样的江湖雏儿,他是雄主!考虑的是权力,不是礼教!礼教都是拿刀的人定的,而慕容秋水和我是一种人,不过我是训练出来的,他是天生的!”

    包燃节嘴角抽动:“我总算明白您的意思了。你是要小姐和他私定终身啊。这合适吗?万一慕容龙渊反对怎么办?要是把慕容秋水赶出家门怎么办?”

    沈放冷笑了一声:“合适?要是别人敢勾引我女儿,我把他九族都灭了!但对于慕容秋水,呵呵,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有何不可?!我巴不得慕容龙渊把慕容秋水赶出家门呢。正好我没儿子,收了他做我儿子!可惜,慕容龙渊他敢吗?一个提亲就吓成那样,以他们护送我派去提亲的人行程之急来看,他连慕容秋水都不敢告诉。就算他想,慕容秋水也不会让他这么做。我相信慕容秋水的手段。”

    “老爷,要是这样,万一过门后,慕容秋水对小姐不好怎么办?”程铁心忠心耿耿的提出了他的想法,这在当时是常事,私定终身的女子往往被人看不起,甚至是以前对她们信誓旦旦的夫君。

    “呵呵,你们不了解慕容秋水啊。”沈放笑道。他心中暗想:“对我们这样的家族权力代言人而言,哪有什么个人感情,有也是要服从于家族权力的需要。别说我女儿那么好,就算一头母猪,只要必要,慕容秋水也会眼都不眨一下娶进家门。这种道理,慕容龙渊那种人一辈子也不会明白的,他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他不是合格的家族之刀,要不是有慕容秋水横空出世,慕容龙渊尸骨不知道早朽了多少年了。”

    “那日后我要喊慕容秋水公子姑爷了,呵呵。那样万一慕容家有变,我们就全力支持慕容秋水公子咯。”包燃节笑道。

    沈放笑容消失了,沉声说道:“不。尽量保护他安全,但我希望他失败,所以必要的话,我会支持慕容成那个白痴。”

    “什么?!”两个心腹都惊呆了。

    “你们没想到吗?慕容世家实力很强,有了慕容秋水实力更加可怕,我们何必要加强我们的对手?武林虽然大,但七雄变成六雄不是对我们更有利吗?而且慕容秋水那种人才,到了那种时候,才会投奔我这个泰山大人,为我沈家所用,这样慕容变弱而沈家变强,何乐而不为?你们啊,要时刻站在家族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不要被感情所左右!”

    正因为担负着让小姐和慕容秋水见面,促成家族联姻的天大责任,程铁心才偷偷摸摸,行程诡秘到极点,但还是被暗算了,至于谁干的,程铁心心里冷笑着:“除了你还有谁?!”

    赶来汇报情况的文从云现在正站在一间华美的房间里,他一直觉的想笑,这种想法让他自己都莫名其妙,这是因为这间房间却正是在长乐帮总部的深处,一年前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现在自己居然在他们的房间里站着,而且受到了最尊敬的对待,看着四周的佣人流水似的上上下下,眼前的一切让文从云不仅感叹世事无常。他抬起头来,慕容秋水正在几步远的地方坐着,眼皮微闭,神情淡然,慢慢的转动着手指上猫眼戒指,看起来眼前的一切对他而言好似全是幻影一般。

    这时,慕容秋水眼皮睁开了,与此同时,外边的侍卫大声喊道:“霍帮主来访。”

    霍长风进来了连坐也没有坐,就对慕容秋水说道:“慕容公子,我们还是没消息,你们可找到沈小姐的下落?”

    “没有。”慕容秋水优雅的站了起来,说道:“我想我忽略了一个地方。我已经命令吕甄、齐元豪他们掉头北上搜索。”

    霍长风抬起头来,“北面?你指沈小姐舍近求远,掉头北上?”

    “嗯,我们搜索了南部十几天都没有收获,现在想想,程管家是老江湖了,北上真是一招妙棋。”

    霍长风扫视了慕容秋水一眼,心中暗惊,因为他们和慕容世家的联手在南部展开搜索,以两家雄厚实力就算找根针都找到了,更何况是找一个带着两名女子的外地人,但却无所获。现在一想,如果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到追杀,在离目的地近在咫尺的地方,如视而不见般掉头而去,袭击者真是很难想到的。

    霍长风正想说话,刘远思却满头大汗的一路跑着进来了,“帮主,易老来信了。”

    霍长风接过一看,微微一笑,又递给了慕容秋水,慕容秋水展开一看,也是一愣:信上大意是说,已经收到急报,知道沈小姐在长乐帮地界失踪,他已经派人去通报了沈放,并且带着山东长乐帮的大批好手进入长乐帮地界,不过他认为沈小姐很可能在北面,所以他就不回总部,直接指挥手下从北向南搜索人。

    “恨我不早生四十年,易先生真乃好对……知己。”慕容秋水不经意的说出了这句话。

    他的意思霍长风很明白,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慕容秋水在夸易月着实是个了得的对手。

    慕容秋水说着话,眼睛余光却在扫霍长风有何表情,不过霍长风显得很高兴,他很有威严的一笑:“五弟是我长乐帮之宝,没有人比我们兄弟更了解他的了,我们五个人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既夸了易月,又说了五老的团结。

    慕容秋水也是一笑:“对了,厉先生我也要感谢,他居然亲自带人去搜索,唉,这次和贵帮合作,真让我感慨颇多。这么多年的邻居了,我们两家早就应该如此精诚合作。”

    送走霍长风,挥退了长乐帮的佣人,文从云在旁边过来,笑道:“公子,这易月果然是老狐狸,他也想到了。”

    “呵呵,”慕容秋水笑了起来:“打了那么多年,谁不了解谁?长乐帮要是好对付,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和他们喝茶。”

    “我看公子你老夸他们,不要太长他们威风。”文从云笑道。

    “呵呵,我只在霍长风面前夸易月和厉千秋。一个是最有权力的,一个是最有能力的,一个是最有野心的。虽然这是些小事,但只要有机会,小事也要做啊”

    这个时候,齐元豪来了,他带来了绝密的情报。

    慕容秋水面无表情的听完汇报,想了一会,只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对于叔保密。”

    刘远思几乎是小跑着跟着霍长风,虽然霍长风年纪大了,不复当年的勇悍了,但他仍是武林好手过,走路如风,刘远思文弱书生跟他十分费力。

    “帮主,我看你脸色不好。”刘远思一边小跑,一边歪头观察帮主脸色。

    霍长风陡的停下脚步,摸了摸自己的脸,叹道:“年纪大了,心里有事藏不住了。每次和慕容公子谈完话,我就……唉!”

    说罢,脸色一冷,对刘远思命令道:“用最快的马最好的骑士,把易月叫回来!”

    “您是想讨论……那个……那个人?”

    “除了他还有谁?!”

    卷四 凤凰劫

    第三十七节 - 男子多情

    王天逸的手此刻并是不冰凉而干燥的,而是粘呼呼的还伴着热辣辣的刺痛。

    这种粘汗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好几次剑柄都从王天逸的手里滑开了。

    剑柄上缠着的布条本来是为了防止手滑的,此刻却已经被汗水浸透了,每次王天逸剧烈拉动剑柄的时候,反而像蘸了盐水的鞭子抽在手心里一样,以致他两个手心都变成了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俞世北推开门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双红色的手。

    手的主人正站在河边不停的握拳松开,来缓解手里的剧痛。然后两手又开始从腰间像抽匕首一样,反手抽剑,拔出来之后,王天逸两手的手腕划着一种奇怪的弧度,再把反手剑翻成正手剑,然后再收剑入剑鞘,然后再拔。

    王天逸两把剑现在都挂在了腰上,一左一右。

    俞世北已经见怪不怪了,看了王天逸拔了几次,拔剑的时候十次中有八、九次成功,这八、九次中又只有六、七次可以翻剑成功。

    其他的时候,不是剑没拔出来,就是翻剑的时候,长剑脱手,那种时候,剑像一条滑溜溜的大鱼在王天逸惊恐的注视下跳来跳去,最后落在地上。

    这种时候最开心的就是一直在旁边看的翠袖,总是用袖子捂着嘴笑好长时间。

    俞世北知道,拔剑的姿势最舒服的莫过于把剑挂于左腰,右手顺势正手抽出长剑,那样拔剑的时候就攻守兼备了。

    但现在他们易装而行,王天逸背上插着两把剑活像打把式卖艺的,这么引人注意怎么行?所以古日扬让王天逸把两把剑挂在腰上。

    但最要命的不是这个,是俞世北更给王天逸指出从背上拔剑舒服,但拔剑时候不仅速度慢而且破绽巨大,试想身体站直双手同时后伸去拔背后的长剑,岂不是门户大开,将整个身体都卖给了敌人?要是遇上暗器高手,恐怕剑都不拔出来就丢了小命。

    所以王天逸马上躬身受教,开始苦练双手从腰里拔剑,但如果两手同时拔剑,等于是双臂在胸前打了个交叉,一样是暗器高手的好靶子或者是长兵器好手劈刺时候的木桩子。

    王天逸倒也是异想天开,他和唐博很熟,知道他绝对是反手拔蹑魂刀,这样够快,但反手拔一是难拔,二是就是拔出来反手拿剑也让人笑掉大牙。

    暗器好手燕小乙倒是很爽快的教了他推剑法。

    所谓推剑法就是利用手腕、手指和手背去推剑柄,效果就像变戏法一样,长剑陡地就变成了正手。“这其实是匕首的招数。长剑太重太长,我也不知道效果。”

    从此以后,王天逸就和在凌晨放哨的人一起起床,从黑乎乎的凌晨练到微明。

    正好王天逸又一次失败了,右手剑脱手了,王天逸一边杵着左手长剑,右手晃来晃去的在抓脱手的剑柄,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无奈,好像最小气的财主在接一个飞在半空中的瓷花瓶一样。

    俞世北也笑了起来。他往在河边大树上面打了手势,一只手从枝叶繁茂的树叶里伸出来,回了个相同的手势,然后燕小乙就如同一只燕子从树冠里飞了出来。昨晚最后一哨却是轮到了他。

    他们昨晚很走运的在河边找到了一间塌了半边的茅草屋,八个人就在这里过了一宿。

    燕小乙在空中的身形极其飘逸就如同他这个人一样,“不错嘛,才七天进步就很大。”燕小乙夸奖王天逸道。

    “幸好这两把剑都不是重剑。看来以后我应该换对短剑了。”王天逸累的坐在了地上,两臂好像钻进了两只耗子,胀鼓鼓的痛。

    “呵呵,剑法岂不是也要改了?”

    “没法子,我觉的反手剑很对我的胃口啊。”王天逸仰头看着他们笑道。

    “找罪受啊。以后你专门改良武功得了。伸出手来,宋鹰领让我给你的。”俞世北笑了起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药粉,倒在王天逸手心里。这是宋影给王天逸的小礼物——活血消肿的药粉,每次练完,就让王天逸合水涂在手上,晾一盏茶的功夫,倒是有效的很。

    “我来帮你涂。”翠袖直起身子走了过来。

    “我怀里有方巾……”王天逸赶忙合拳向往怀里拿方巾,但又怕药粉撒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用这个吧。”翠袖从袖子里拿出手帕,蹲下身子在河里蘸了水,仔细的把王天逸手里的药面涂在他手心里。

    王天逸的手上都是泥巴,黑糊糊的,和汗水混在一起发出一种酸酸的怪味;而翠袖的手帕却是洁白如雪,还透出一丝香味,这样的手绢轻轻的在自己掌心里涂抹,就像一只白色的天鹅落在了黑色的泥土里,有些害羞的王天逸此刻突然发觉的捏着这手帕的手居然很好看。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发觉她的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