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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第114部分阅读

    或者其余恶劣天气之下,若是出行有危险,那么火车便要停靠在开阔地避险。毕竟火车速度较过,一车之上干系千余人性命安危,不得不谨慎从事。

    果然,火车最终停了下来,乘务员到各车厢安抚乘客,而乘客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恶劣天气也无可奈何,只能是抱怨两声。外头风很大,吹得木制的车厢不停的摇晃,仿佛随时可能散架一般。胡幽发现贺俭的小孩儿满脸都是惊惧,抓着母亲在瑟瑟发抖,便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把糖果,将之放在那小男孩面前的桌几之上。

    “乖,别怕,小小男子汉,应该保护娘亲才是。”胡幽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的小孩儿笑道。

    那小孩儿见着糖果,果然不怕了,看了胡幽好一会儿,确认这是给自己的之后,立刻伸手一把抓住。他人幼手小,全力去抓也只能抓着三个,握拢时还有一个从他手是落了下来,于是他又伸出一只手,想要将剩余的糖果也抓起来,但仍然未成功。他抬起头,向母亲求助,母亲却轻轻地责备他道:“就知道好知,还没有谢谢这位伯父呢!”

    “多谢伯父。”小男孩倒挺大方,奶声奶气地道。

    胡幽眯着眼睛笑了笑:“这孩儿挺聪明的,叫什么名字?”

    “单名一个爽字,用的是他恩公之名,只是尚未经他恩公允许。”贺俭笑道:“这孩儿顽皮,曾将头摔得一个大洞,若不是恰好神医秋爽应耶律学士之邀到得金陵,他这条性命就保不住了……”

    “看,看!”听得父亲说起自己的“英雄事迹”,小贺爽将头伸过来,露出右边头上的一道不明显的伤疤。听得秋爽的名字,胡幽笑了笑,心中隐隐有些怀念。

    与秋爽也有两三年不曾见面了吧,这厮仍在主掌流求事务,还在流求与举国名医进行医学探究,据说他用一种被称显微镜的新式仪器,发现所有生物都有细胞,还发现了一种肉眼看不到的却影响人体健康的“细菌”。他年纪还不到三十,但已经是了不得的名医,便是贺俭这样的平民百姓,也敬称为神医了。

    “胡先生在江南制造局,当与流求省相熟,不知是否去过流求。”贺俭又道:“区区这两年一直有个心愿,便是领着这孩儿去流求拜谢秋神医,也请他允许我这孩儿用他的名字。”

    “海路艰难,带着这么大的孩儿怕是不易,便是到了,他忙碌不休,只怕也没有时间见你。”胡幽摇了摇头:“为何不寄封信去,我倒是知道秋神医的通信地址。”

    胡幽说秋爽忙碌不休是有原因的,秋爽如今几乎是一个人当四个人来用:要管理流求的日常事务,虽然下面有数以千计的大小属官,但重大事件都需要他个人拍板决定或者上报天子;要进行医学研究,对于细菌和如何杀灭对人体有害的细菌,他正在进一步研究;亲自为人诊病,作为一个郎中医生,为人诊病乃是积累经验之必然;与来自大宋各地特别是原先中原地区的名医进行探讨,如何用传统医学理论解释这两年来的重大医学发现。这其中任何一项,都可以让一个才智超群者耗尽所有时间,可秋爽不仅四样齐上,还面面俱到。

    这背后,自然离不开赵与莒的指引,有些东西,虽然赵与莒不知其所以然,但却知道如何去研究去探寻。

    其实胡幽自己也是如此,他们这六期的义学少年,大凡学得本领的,都同时兼任某项职务和从事某种科研。

    “这般大风雨,今年的秋收只怕有些艰难了……”他正思考之时,忽然听得一个声音叹息道。胡幽回过头去,是离他不远处的一个儒生,这人不过三十左右,生得甚为英挺,衣着华美,腰间还佩着剑,看那剑模样,应是重达近一斤八两的真剑,而不是那些手无束鸡之力的书生们用来装饰的轻剑。

    听他提及秋收,胡幽心中又是一动,众人此时只是担忧自己行程,想得远些的还担忧这趟列车的安危,唯有此人,却关注的是农业秋收。

    “这位兄弟,请教高姓大名,不知能否一叙?”胡幽向那人拱手招呼道。

    “在下姓秦,名九韶,字道古。”那人道。

    秦九韶虽然回应,却没有拱手,显得相当倨傲,胡幽也不以为意,而是问道:“秦先生方才说的秋收艰难,不知从何谈起?”

    “区区随父在临安宦居数载,前些年作为太学生去流求学智学,这个月才回临安。”秦九韶说到这里,看了贺俭一眼,然后又道:“我观流求施政,以农耕为本,每年耕地播种之数,各府县俱有定数。区区原以为流求工商兴盛,对这农事并不甚关注,到了流求才知,原来越是工商兴盛,农事便越来重要。”

    他停了一下,看到众人都在侧耳倾听,不由微微露出自得之色:“以如今大宋最兴盛的纺织、酿酒诸工商业为例,丝麻棉花,玉米麦稻,尽数来自农耕,农耕若是不保,不仅百姓口中无食,工厂里机械也无料。”

    说到这,他又冷笑了声:“天子圣明,躬重农耕,田亩稼穑,皆有定数。听闻如今有人宣扬,大宋富有四海,若是本土缺粮,自可自海外行省调运,若是海外行省调运不得,还可自周边诸国购买,这等见识浅陋之徒,若让我见了,必啐其一脸唾沫,要他见识我腰间三尺龙泉是否锋利!”

    胡幽只觉得微微有些发热,这秦九韶扯得也太过了些吧。

    注1:西元1611年克卜勒提出复合显微镜的制做方式,1655年虎克发现细胞,1683年李文赫克发现细菌。此时大宋科技已经相当于英国1830前的水准,生产出合用的显微镜不是难事,批评区区说又给小赵同学机器猫时空口袋的看官,不知可接受作者说辞否?

    注2:西元1203年,秦世辅造铁壁铧嘴平面海鹘战船,在船舷包裹上铁甲。

    注3:秦九韶在原本的历史上于绍定四年(1231)考中进士,史载他为官时颇为“贪暴”,为人“喜奢好大嗜进谋身”,区区以为或许其人功利事业之心重了,故此有不恤民力之举,而且因为先后投靠贾似道与吴潜,故为掌握历史话语权的某些人不喜。

    二九四、花开花落两不同

    “那秦九韶真是如此说的?”

    博雅楼,只有赵与莒与胡幽二人对坐着,龙十二站在赵与莒身后,只是在胡幽进来时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招呼,然后就一本正经地公事公办。在龙十二看来,似乎全天下人都有可能对赵与莒构成威胁,都是他要提防的对象。

    “确实如此,陛下,此人倒是个趣人,在流求学了三年智学,却非要回来走科举之途。”

    这几年赵与莒在选拔官员上有两个渠道,第一个也是最多的还是科举,那些科举出身的仕子,在升官之时仍然如同以往一般优先;第二个便是选择流求学堂毕业的仕子,包括那些去流求进行中短期培训的原来太学诸生,往往被直接任命为各部门的官吏。科举毕竟还要三年一次,流求学堂年年都可以毕业,故此有些士大夫不无嫉妒地称之为“蓬莱近道”,恰与“终南捷径”相对应。

    “唔……这个秦九韶倒是有几分意思。”

    事实上,秦九韶的名字赵与莒并不陌生,在后世他以一个数学家的身份被载入史册,不过他现在手中拥有的精通算数的人物不计其数,一个秦九韶,而且还是年轻未长成版的秦九韶,并不放在他的心上。

    “他还说要上书官家,提请划定耕地数量,以律法定之,若不如此,则怕后世子孙有忘此者。”

    “便是立了法,后世子孙要忘还是一样忘……”赵与莒口中如此说,却点了点头。

    胡幽在这已经和他谈了两个多钟点,铁甲舰的事情早就谈完,两人正在聊一些近日的趣闻。胡幽便将自己在火车上的见闻说了出来,说完秦九韶之后,他将话题一转,又转到秋爽身上:“陛下,臣还在车上见着一个孩儿,那孩儿被秋爽救过一命,父母要请秋爽将自己的名字赐予那孩儿呢。”

    “哈哈。”

    这样的消息虽然很是简单,却让赵与莒觉得欢喜,对于手绾天下的人来说,这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于那些当事的百姓来讲,这却是了不起的大事。不过这件事情他不便去抢秋爽的风头,问一问尚可,若是去下旨令秋爽赐名于那个小孩,未免将一桩趣事美谈变成冷冰冰的政治意愿了。

    “官家。”

    正在胡幽要告辞的时候,韩妤却出现在门前,胡幽慌忙起身行礼,她点点头,然后伸手从背后拉出来两个小孩儿来,正是赵与莒最长的两个孩子孟钧与银铃。

    虽然孟钧乃是杨妙真所生,但杨妙真这个母亲当得却不是很合格,韩妤的性子,让她更成功地扮演了一个慈母的角色。而且小孩儿们的启蒙,赵与莒除了自己坚持抽出时间来外,主要靠韩妤——韩妤有些绵软,怕她镇不住这些被老人宠坏了的孩儿,还要加下耿婉与谢道清才成。

    赵与莒这般安排也是有所顾忌的,耿婉曾担任过流求初等学堂的学正,谢道清为人方正守礼,她们三人联合教育孩子,性子正好互补,也比较公平。

    所教的内容当然不是什么四书五经,而是所谓“智学”,识字、算数两者并举,兼有手工、绘画、歌唱等。赵与莒不仅想培养他们的学识,还想培养他们自己动手的能力。

    “阿妤,怎么了?”

    看到两个孩子中银铃抓着那个巨大的木船模型,赵与莒奇怪地问道,这木船模型是胡幽带来的礼物,送给皇子公主们的玩具,完全按真的风帆船缩小而成,甚为精美。不仅是胡幽,凡是义学少年出身又独当一面的人物,如今来觐见赵与莒时,都会为他的孩子们准备礼物。礼物不须要贵重,但一定是能增长见识与激发孩子们兴趣的。象胡幽这次来,带的便是船模,而上回孟希声来时,带的则是适合小孩儿骑的自行车。

    “两个孩儿很喜欢大船,要见见造大船的人呢。”韩妤微笑着道:“瞧,这位便是造大船的人了,上去见礼吧。”

    胡幽如何敢等皇子公主来给自己见礼,慌忙过来对着赵孟钧与银铃深施一礼:“臣胡幽见过皇子、公主。”

    “胡先生做我们的老师可好,教我们如何造大船,要能载人的!”赵孟钧年纪虽小,人也很顽皮,但在杨太后有意无意灌输下,见大臣时颇为成熟大气,加上又与崔与之这堂堂相国耍惯了的,伸手便拉住胡幽,嘴中如此说,眼睛却带着乞求去看父亲。赵与莒笑道:“看我做甚,愿不愿意要看胡先生的,我可不能替胡先生拿主意!”

    赵与莒不反对,那便是赞成了,胡幽早不是当初的小孩儿,立刻会意,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臣自然是愿意的,只是……臣在华亭府任职,来不得临安呢。”

    “我跟你去华亭!”赵孟钧脱口而出,然后又用小胳膊抓着银铃:“姐姐也去,父皇和妈妈们也去,太后祖母也去……崔大胡子也去!”

    他小孩子家天真,自己想去学,便将整个大宋中枢都要带到华亭。赵与莒憋着笑,看了韩妤一眼,韩妤也是眉开眼笑的模样。

    “父皇父皇,咱们搬得华亭去可好?”银铃是女孩,性子就有些羞涩,不敢去拉胡幽,便抱着那硕大的木船模型扑到了赵与莒怀中。赵与莒眉开眼笑地将小姑娘抱起坐在自己膝上:“小铃铛,咱们家在这里,可不能随意搬走呢。”

    “为什么不能,咱们没有搬家的钱么?”银铃问出一个让赵与莒与胡幽都绝倒的问题。

    对于两个孩子的兴趣,赵与莒自然是鼓励的,无论孟钧与银铃今后身份如何,赵与莒都希望他们能在政治之外也有自己的生活。比如说,若是孟钧日后未能成为天子,那么他也可以当一个船舶设计师,有这样那样的爱好,能让他的生活过得更充实些。

    “为什么不能?”小银铃昂着头,有些固执地问道。

    “为什么不能?”

    和小银铃一般在远隔万里重洋的细兰,一个小女孩抬起头,问着扶住他的大人。

    “那是宋人居住的地方,我们如何能进得?”大人哄着道:“我们向那边,向那边去。”

    他们说话的地方在细兰的重要港口高郎步,原先这是一些大食人占据,大宋炎黄三年,孟希声领着三艘炮舰的水师来到此处,驱走了大食人,在此与细兰人会盟。从这以后,来自流求的宋人便源源不断来到这座小镇,短短三年多点的时间里,这座小镇由最初不过七百多人,发展到如今有驻军一千五百人、常住宋人六千余人,再加上往来商贾,此处有近万人。

    细兰虽是一个小小的岛国,但其国物产丰盛,特别是各种宝石,更是远胜过大宋。如今大宋经济发展得甚为迅速,对于奢侈品的追求不可避免,而来自细兰的宝石便深得那些在大宋的革新中迅速富裕起来的数以万计的富豪们青睐。细兰这个名字,在僧伽罗语中原本便是光芒之地的意思,而僧伽罗人与达罗毗荼人在细兰上各自建有国家,相互之间争战不休,那小女孩儿,便是一个僧伽罗族人,因为战乱失去了家园,不得不跑到高郎步来求生。

    “妈妈,我饿了。”小女孩又回头道。

    带着她的妇女面上露出为难之色,逃难出来,有命到这高郎步成已经是幸运了,宋人与僧伽罗王国、达罗毗荼王国都有约定,凭借他们从天神那里借来的雷神之火,强迫两个国家不得在高朗步周围交战,只要在这里寻着活干,那么自己母女二人或许还可以活下去。

    “乖帕达玛莎丽佳,过会儿便有吃的,先忍一忍,等妈妈找着了活儿……”

    妇女一边安抚着女儿,一边牵着他向高郎步外的集市行去。

    为了安全的缘故,孟希声在夺取高郎步后,便就地征募民夫,在高郎步周围修建起城墙、炮台,又从流求找来工人,在高郎步开办了细兰的第一家水泥窑。在当地人眼中,这座被厚厚的花岗石与混凝土围绕的港城是牢不可破的,而高踞于各处炮台上的重炮,更是佛祖或者梵天赐给宋人的可怕利器。

    但是,宋人虽然聚集于此,却只是开了商铺、码头,却不曾种田,他们的粮食,还有日常的杂务,还是需要细兰人来相助。因此,围着高郎步城,在城墙外又形成了一座当地细兰人的城市,在这座被宋人称为细兰城的城市里,僧伽罗王与达罗毗荼王的法令都无法通行,能在其中得到遵守的,唯有宋人制订的法律。

    这座外围城市的官员,也是由宋人在细兰人中挑选殷勤谨慎之辈充当,他们要向高郎步城缴纳税费,而这税费,则完全用于细兰城的公共建设。对于宋人而言,仅是宝石贸易和将大宋的工业品贩卖给细兰人的利润就足够维持这座近万人的据点的,根本无须从原本就可怜的细兰人身上收刮。之所以要向他们收税,无非是增加他们对高步郎和细兰城的归属感罢了,让他们知道,这座城市也是他们汗水力气所建成的,唯有如此,他们才会珍惜,才不会一意敌视。

    小帕达玛莎丽佳被母亲牵往的,就是细兰城,与通往高步郎的那种宽大的混凝土路面相比,通往细兰城的虽然也用了混凝土,但只是在路中间处很狭窄,而且所通向的方向也远不如高步郎那么壮丽。

    小帕达的母亲在街上才走了几步,便被一队胸口订着标牌的细兰人拦住。

    “新来的?”那为首的向小帕达的母亲问道。

    他的态度算不是恶劣,当然也与友好完全不相干,小帕达的母亲搂着有些惊慌的小帕达,点了点头。

    为首的人看看左右,因为是街市之上,往来的人员不少,他回过眼神:“有没有登记?”

    “没……没有。”小帕达的母亲颤声道。

    “有没有带贵重物品?”那人压低声音问道。

    小帕达的母亲警惕地瞪着他,紧紧抿着嘴,然后才说道:“没有,我们是穷人。”

    “我知道你是穷人,不是穷人也不会跑到这里来。”那人不耐烦地说了句,然后又道:“若是有贵重物品,我可以指点你们……咦!”

    那人的目光停在小帕达的脖子上,露出吃惊的表情,在那细小的颈骨之上,一根用细麻绳串着的布袋子里,露出天空般湛蓝的光芒。

    “这……这是……”

    那人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