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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起波斯湾第200部分阅读

得手,同时抢先发动的攻击。但对方来的人实在太多了,最少有将近1000人的骑兵。这已经不再是追捕了,这些自己训练出来的士兵,1000人几乎可以攻得下一座小城了。

    当战马的冲劲用尽的时候,就是师志冬与他的手下们陷入到重围里的时候。

    相对而言马穆鲁克骑兵也是悍勇而又不畏生死的人,尤其作为职业的战士,他们打起仗来的时候手法就更加娴熟。

    手中刀枪并举,朝着师志冬与他的伙伴挥舞而去。

    由于是昨天半夜码的,情节上稍有变化,没有来得及修改,现在字数居然不能少,就只好加这段话。

    第164章 危险的触觉

    在月夜里,兵刃的撞击声以及作者的呼喊响成一片。华夏生产的外贸武器,都有着雪亮的锋刃,这与他们自己用的,经过渗碳表面乌黑的武器不同。在这样的月夜里,那些曾经使阿拉伯人自豪的大马士革锋刃,却因为它的华丽,带来了太多的死亡。

    由于大家都穿着羽林铠,除过手头的兵器之外,并不大能够分得清对方是什么人。比如师志冬用的是长柯斧,他手下与亲信的马鞍后,也多准备了需要长途行军的粮袋、水壶和卷起来的帆布帐篷。

    虽然依然不易发辩,但这就是唯一的分辨手段。师志挥舞着长柯斧,重重的与金属铠甲碰撞的感觉从长柄上传来。斧子那头被砍中的人发出惨烈的叫声。连续砍倒了数人之后,手中的长柯斧在师志冬的感觉里越来越重。

    虽然他足够强壮,但在混战时,长时间挥舞长柯斧,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呯”再一次,长柯斧命中了目标,虽然羽林铠并不阻挡长柯斧的攻击,但这一次被击中的人在惨叫的同时,紧紧的抓住了砍在自己身上的长柯斧的斧柄。

    双马交锋的时候,师志冬就算是透过脸甲也闻得到,那惨烈的居然还带着一丝温热的血腥气。师志冬使劲一拉没有收回来的长柯斧,那个被他砍中的人又发出更大的混合着怒骂的惨叫声。师志冬心中立即明白,他应该放弃自己的斧子了。

    “在战场上,当你被敌方的武器刺中、砍中又或者说击中的时候,如果可能你要紧紧的抱着他们的兵刃。我承认,也许你会死,但因为你最后的努力你的弟兄们会安全。如果我们所有人都如此去做,那么我们会有更多的弟兄们得到安全!”

    这是在交战的时候,本着蒙古人之间那种纯朴的感觉发扬而来的一种战术。尤其是在骑兵们交战的时候,能够让对方的长兵刃离手,那实在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好处。

    师志冬飞快的扔下自己的长柯斧,顺手拔出马鞍旁挂着斩将刀。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如同一泓最好的秋水,闪烁着非常美丽的光华。然而就是这美丽,几乎立即就要了师志冬的命。

    长期驰骋在战场上的他,有着相当灵敏的危险触觉。就在他感觉到危险来临的时候一侧身,紧接着肩头就传来了火辣辣的疼痛的感觉。带着微小锯齿的中华槊刺进了他的肩头,长而锋刃的槊锋几乎毫无阻挡的破开了羽林铠的保护。

    “啊,你杀死我了……!”

    师志冬高志叫着,这使剧烈的疼痛得到了一丝缓解。饶是如此,那如同火烧一样的感觉依然使他几乎要晕过去。也幸亏师志冬事先对于危险的触觉,使他躲过了后背要害受致命伤害的可能。两马一错蹬后,师志冬立即就趴伏在马上,仿佛已经死去了一样。

    战马感觉到主人热血的腥味,它长嘶着,拼命从已经乱成一团的战场上逃了出去。几乎已经昏迷了的师志冬出奇的,还可以看得到东西,虽然他一动也不能动。他看得到战马的铁蹄之下有着许多受伤的人,他们倒伏在地下,蜷缩着自己的身体,用手护着头用胳膊保护着肋骨。

    师志冬从他们装束上的细微差别上分辨的出,这里面一些人是追兵,另外一些人则是自己的手下。在他彻底晕过去之前,他听到了战场上尖利的,几乎可以穿透黑暗的声音。

    “杀了他们,一个都不能放跑。最重要是那个师诗和她的兄弟师志冬……”

    这个声音,对受伤的师志冬仿佛最后的打击。那是香莲,那是他今生第一个女人。无论她有过什么经历,也无论她是否是第一次,甚至无论师志冬是否恨她。不能置疑的是,这个女人将会永远的留在师志冬的心间。就算今天夜里他因为伤势死去,也不会忘怀。

    在昏迷之前,师志冬认命似的抱紧了战马的脖子。甚至怕自己掉下马去,用他残存的力量紧紧拽着战马的鬃毛。

    “香莲,不管怎么样,有一天我们会再见面!”

    带着最后的承诺,师志冬完全沉浸在黑暗之中。

    不过代价总是有所回报的,唯一的区别仅仅只是多少而已。师志冬带着他手下拼死的拦截,使师诗逃出了追杀。之所以选择去紫云庄,一来那儿便于躲避,二来那里也是他们离开羽林庄时报出的地名。

    虽然谈不上什么哲学的否定之否定定律,但师诗认为不会有人想到她会逃向那儿。因为那样绝对让人认为是故布疑阵,信了她的话那不成傻子了。

    一夜的奔逃之后,在晨曦来临的时候,师诗停下了自己的旅行车。从后视镜看看后面,蓝天、白云,金色的大漠农业点缀期间的绿色植被,没有一丝一毫追兵的影子。

    趁着附近没有什么人的机会,师诗来到卧房,跳上软床打开车顶附近的壁柜。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那里师诗早已经准备好了大量的各式衣裙。另外几大袋子金第纳尔,如果让她一个人在这阿拉伯帝国活的话,也够得上一生之用了。

    不过师诗只挑了一个小小的钱袋装在身上,接着把一身带有暗花的阿芭娅长袍穿在身上。除过从眼睛那汉人独有的秀气眸子上去分辨,已经没有人可能看得出她的身份。接着一黑色的带有许多小孔的网子被放在眼睛处,与阿拉伯女人这最后的区别也已经完全消失。

    看到这个模样,师诗才算放下心来。也直到这时她才顾得上去想,兄弟的安危。

    “不知道志冬如何了,他有没有脱险。求苍天保佑我的兄弟,让他不要在战场上死去吧!他已经是我们师家最后的男人了!”

    至于那个师雪容,师诗从来没有把她当成是自己的亲姐妹。也不在乎她的归属,她只是知道自己安全了,那么就只好求上天保佑,师家的唯一男丁可以活下去。

    第165章 荒野里求生

    “好热……渴……”

    一匹战马孤零零的矗立在沙漠里,周围连一点可以吃的东西,喝的水都没有。在这件事上,战马是不如骆驼的。在阿拉伯帝国,为了可以进行远距离突袭,一些苏丹、总督建立了骆驼骑兵。固然在师志冬的眼里,那未免有些好笑,但此刻在这沙漠里,却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掉在马下的师志冬困难的动了动手指,但他没有睁开眼睛。一来倘若附近有敌人的会,会以他是否睁眼为判断的目标,那样的话只怕没有丝毫力气的自己,立时就要死去的。

    耳朵仔细倾听着周围的声音,灼热的风带着滚过身躯,把自己身上最后一丝水气蒸发掉。附近恐怕只有些乱石,师志冬已经恢复了灵敏的耳朵,甚至听得到沙粒被风吹的,在上面滚过的声音。

    “我这是在哪里……?”

    师志冬的努力倾听并没有发现危险,脸上的太阳让让他几乎就要在阳光下被烤熟。他的一条胳膊此刻一动也动不了,只好用另外一条没有受伤的胳膊挡住自己的阳光,然后他睁开眼睛。

    放眼四周,全都是沙漠的。风掠过沙地,发出低沉的如同鬼叫似的呜咽。几处在阳光下触目惊心的白骨,一蓬蓬彻底干透了的蒿草,就是这里全部的活动着东西。

    “真是一匹有灵性的马儿!”

    他称赞自己的坐骑,大概如果不是这匹马的身躯为他挡住了多数的阳光,他恐怕已经要被太阳晒士。既然动了一下,肩膀的疼痛一直深深的刺入心脏,这让他咧着嘴低呼了一声。

    “啊……真他妈……对了,昨天夜里……我姐姐呢……这又是哪里?”

    放眼望出去,是一望无际的黄沙,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也没有。师志冬动了动因为干渴已经木然的几乎没有感觉的舌头,他能够感觉得到嘴唇上那些撩起的皮肤,心脏裂开的唇上轻微的小作品带来乱乱的痛。抬头看看自己的坐骑,眼睛甚至已经干枯的失去了润泽。长长的鬃毛上满上灰尘。

    马鞍的后面,是两个仿佛皮包似方形盒子。那里一侧是他的食物,另外一侧就是水囊。在沙漠时行动,什么都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水。师志冬已经顾不得脱下累赘的盔甲,几步抢到马鞍那儿,打开打开旋紧的水箱盖子。

    这个盖子在箱子的下部,一股细细的水线从那里流了出来。干渴的师志冬已经顾不得去拿杯子,就那么仰着头让清水流进自己嘴里。他倒也没有多喝,在沙漠里生活的久了他清楚,那儿水在这儿就是命,有一口水就多一天命。

    用一个小盒子给马儿乘了些水,甚至比他自己喝得两大口水还多一倍。在自己现在的情况下,没有马儿的话,同样就没有自己的命了。抬眼看看太阳,这不过是上午时分的阳光,还不算是十分强烈。师志冬警觉起来,在沙漠里倘若一直晒在正午的太阳下活动,不管有多少水,恐怕都会被晒晕最后晒死。

    给马儿饮罢了水之后,随后又喂马儿吃了些马料。这些马料是费莱凯岛的产品,即有豆子里面也有些其他配料。拿手掌大的一块,就足以让马儿保持半天的体力。一天两块,就足够马儿一天的需要了。

    喂完了马,师志冬没有急着料理自己的伤。他需要寻找一个可以躲避太阳的地方,然后消消停停的处理自己的伤口。他的水与马粮以及人吃的食物,足够5-7天使用。当然水是仅仅够喝,谈不上其他的事情。

    他困难的骑上马,选了一个可能走向道路的方向开始行动。不久之后,一道相对狭窄的南北走向的小山涧给了师志冬治伤的机会。

    不能不说,他们从华夏成批采购来的装备实在是非常不错,比方说他现在用的伤药。打开被蜡封住的木头罐子,里面有一卷绷带,一些药绵、酒精、针线与刀伤药。这是什么说明的是,刀伤药的成份是“鼠仔”。拿来培干研末,配以三七等等中药村,制成的刀伤良药。

    背后的伤口并不深,但中华槊的锋刃弄伤他的锁骨,所以一条手臂暂时失去作用。师志冬用酒精为自己消了毒,把创口用针线凑合缝起来。虽然缝的相当难看,不过包上绷带之后倒也没那么痛了。但当师志冬满头大汗的做完这一切之后,整个人变得精神了一些。

    接着他从马鞍后的革囊之中拿出一件皮背心,只不过这个皮背心却是有些讲究的。把皮背心拿来在水囊里装满,接着穿在自己身上,外面再罩上一件沙漠里的长袍,头上载上凉帽,就完全像是一个沙漠里的阿拉伯人了。

    他刚刚用到的东西,都是华夏出产的沙漠套装。完全是成套的东西,包括了火柴、装水的用皮管喝水的背心。白色的冈都拉,以及头上的凉帽,包括一面镜子都是所谓的“沙漠套装”里的东西。师志冬他们经常出没在羽林庄的沙漠附近,这“沙漠套装”不管什么时候,都会带上一套。

    反盔甲收拾起来,打成一包挂在马上,整个人变得轻松了。唯一的问题在于,昨天夜里他的长柯斧与斩将刀全都失去了。此刻除过身上的一柄短刀之外,就是滑轮弓与箭,再没有其他的武器。当午后的太阳,在即将到来的傍晚的沙漠里的凉风里降温时,休息了一天的师志冬再度踏上前程。

    他现在只有一个打算,就是去紫云庄寻找自己的大姐师诗。因为师诗的手上有火药的配方以及打造火器的图纸。有了这些东西,师志冬知道,就算是空人回到赛因汗拔都那儿,也必受到他的欢迎。

    至于曾经呆过的那个军营,以及他留在那儿的,他自己的部署,师志冬已经不再想了。有这一天的时光,自己无论如何也赶不及去那儿。赵旭一定已经派了人前去了,自己的那些部属只怕也是凶多吉少了。想着这些,师志冬向着夕阳冷哼了一声。

    “哼,赵氏兄弟,我会回来!”

    第166章 也想占便宜

    在勃撒罗的奴隶市场里,生意依然那么火爆。其实原因很简单,商人们想要华夏岛生产的贵重商品,没有那么多现金就只好拿奴隶来换。如果从经济学上来讲的话,华夏岛正在拿着一把木头刀子,缓慢而又坚定的放着阿拉伯帝国的血。

    包括巴格达哈里发木斯塔辛在内的封建贵族们,倘若想要那些昂贵的商品,那么就只能加重对平民的剥削。或者说,出口将使华夏岛得到整个阿拉伯帝国的资本——用来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这也将会使整个阿拉伯帝国,最终彻底的沦落为一个农牧国家。因为资本的丧失,并失去发展大投入的工业的机会。

    他们现在还不懂,等到将来懂了,没有足够的资本投入科研与工业建设,知道了也白搭。

    当然这些知识对于阿拉伯人而言,还是异教徒的“神喻”,“伊玛目荣耀”不会愿意听到某些人对那些东西感兴趣的消息。

    不过这与逃亡中的师诗无关,她来到奴隶市场的原因在于,他需要几个奴隶给自己撑撑门面。毕竟在阿拉伯帝国里,一个女人独处的时候,这是一种相当危险的状况。

    奴隶市场里熙熙攘攘,从奴隶的成色上来看,除过传统的黑奴与十字军战俘之外,还有更多的新鲜货色。很显然,当华夏岛的昂贵商品使大家喜欢的时候,这里的人很愿意到别处去弄些人来卖,以换取更多的商品。

    这也是师诗决定买几个护卫的原因,她可不想被人糊里糊涂的绑架之后,再弄到市场来当牲口一样卖出去。

    来到这儿,倒使师诗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当年赵伏波与赵旭一起到这儿来买奴隶的事情。赵旭买回去的那个水蛇腰,居然最后跑到赵伏波的身边。师诗曾经发现过她偷听赵无极与赵旭的谈话,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来历。

    “想来,水蛇腰的来历也定然不简单,不然的话……”

    正在师诗想得出神,几乎忘了她的来意时,突然旁边有人向她搭话。

    “我看夫人也不必买什么奴隶了,干脆点我送您几个不好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师诗一跳,她警觉的向来人望去。但一望之下,她不由的吃了一大惊。来的人有着一圆脸,小眼睛里闪烁的光芒,是常见的商人式,胡子就像是卷了毛的鹰。他的长相固然不重要,但重要的是师诗发现他认识这个人,这个人是紫去庄的庄主——哈桑。

    在四大庄子之中,紫云庄的收入仅次于瑞玉庄。不过庄主哈桑为人低调,该交给赵家的财富一分不少,性子即不是像舒柏安那么稳,也不似赵无极的j,更不像魏臻的莽。在师诗眼中,这个哈桑庄主,只是个有秘密的人呢。

    师诗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与哈桑说话。随后想了一下,认为他既然来找自己说话,当是已经看破了自己的行藏,与其藏头露尾的惹人耻笑,不若看看他到底想做些什么。

    “哟,这不是哈桑庄主么,怎么今天这么有闲心啊。我知道您每天的事情多,人也忙。我来不过是买几个奴隶,所以就没有打算打扰哈桑庄主的意思!”

    师诗的谎言到底瞒不过哈桑的小眼睛,他小而圆的眼睛咕噜噜一转,接着就点明了他的画意。

    “是啊,我哈桑一个小小的庄主,自然是劳碌命的。尤其今天赵大公子派了人来,说是要找什么人,在下自然就不能在家闲着,所以也出来看看,以表对大公子的忠心不是。谁知这一转就碰到了夫人您,倘若夫人有空的话,就请与在下一起回家里坐坐,省得受到那些小喽啰的滋扰。”

    师诗听得出来,哈桑的话里添加了许多的水分。不过她也肯定,这个哈桑似乎是要帮助自己。这她就有些弄不明白了,哈桑为何要帮自己呢?

    就在师诗心中思索,该不该跟着哈桑前往他家里的时候,整个奴隶市?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