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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第21部分阅读

    步骑兵一起忽然掉头往回杀,曹秉早就死了,除非长八十个脑袋。

    负责保护曹秉的两个指挥官快马加鞭跟上去,骑兵连的指挥官骑在马上,用p-5冲锋枪对着一群掉队的敌兵就扫了一梭子,然后他高声喊:“将军,小心。”

    曹秉头都没回,深深的扎入敌人的队列中。他早期待这么一天,可以骑着战马挥舞着马刀砍杀敌人,他以前看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被几十年前的骑兵深深吸引,现在很多国家都没有骑兵,那种飞驰的战斗感觉已经消失在21世纪的岁月中。

    他现在挥舞着马刀,想着保尔是如何砍杀敌人。

    一个敌兵紧跑几步,回头偷眼一看,一匹战马就在身后,马跑动时候挂着的一阵凉风已经吹的他的脖子,这个步兵吓的一缩脖子,忽然转身,端着k-47就想干掉骑在马上的曹秉,曹秉动作非常快,右脚迅速甩开马蹬,借着马跑动的力气一脚就踢倒这个敌人,敌人强忍着疼痛,还想开枪,曹秉一转身,用左手拿着的手枪一枪就打在敌人的眉心。

    曹秉转回身继续搜寻可以对付的目标,后边的马队还紧紧跟着他,无数马蹄从敌兵的尸体上踏过去。

    富安被敌人赶到山顶上,继续抵抗,不过山腰处的敌人遭到猛烈的迫击炮轰炸,顿时七八百敌人乱了阵脚,大量的敌人开始向山下逃跑,富安在山顶上一看有机会,马上整理了一下衣服,正了正头盔,拿出双枪,对身边的老兵说:“兄弟们,他们害怕了,我们杀回去。”

    他身边的老兵都是些百战余生,根本不认为世界上有比他们强的敌人,大家士气一下就恢复过来,三十多个兵叫喊着端着k步枪从山下冲过去,喊杀声响成一片,对敌人来说他们的喊声也是一种武器。

    孟福自己在能耐,也制止不了士兵们的胆怯,迫击炮的猛烈轰炸中,士兵们是个的逃离阵地,到炮击停止的时候,这些兵看到敌人又杀回来,他们还没跑出去多远,密集的枪榴弹手榴弹雨点般的落下下来,一个连的孟家军士兵负责坚守山腰阵地,遭到了重大的伤亡,30发枪榴弹扎到人群中,半了连的兵负伤的负伤阵亡的阵亡,剩下的几个卧倒快,躲开枪榴弹,手榴弹又劈头盖脸的打下来,常胜军的三十个老兵扔完了手榴弹才冲上来。

    重新回到阵地一看,横七竖八的都是尸体,有自己人的也有敌人的,敌人的尸体比较多,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兵一看遍地尸体没地方呆,干脆兜着敌人屁股打吧,山坡上有六百多敌人正以追兔子的速度向山下跑去,他们要杀出一条血路才能出去,要先干掉江琦带领的突击队,重新夺回属于他们的阵地。

    江琦蹲在一个迫击炮旁边,“调炮,快速射击,打光炮弹就撤离。”

    “长官,没炮弹了。”身边的一个士兵踢翻了一个空弹药箱子,端着枪蹲在他旁边报告。

    “没炮弹就去前边拿枪扫射,必须坚持守这里一会,等主力把他们全干掉。”江琦说完,拿对讲机喊:“其他几个排放弃山腰阵地,下山支援,完毕。”他把对讲机干脆关掉,专心的抱着一挺pk机枪向山坡上败退下来的敌人疯狂扫射,机枪的枪口跳动的闪烁出火光,弹链抖动的进入枪膛,子弹壳像蚂蚱似的从枪膛里飞出来,江琦边打边喊:“就地坚守,给我狠狠的打。”

    pk打光子弹,他把机枪背在身后,从地上拣起一支孟家军丢弃的火箭筒,装好火箭弹就向孟福率领的残军打过去。火箭弹喷出烟火,飞出去之后蛇形前进,火箭弹落在溃逃的人群中,十几个跑在一起的孟家军士兵在一阵爆炸后的火光中倒下去。

    孟家军二营和一营和卫队营的兵一起拥到雷鸣谷的山口边上,伤亡惨重的孟家打到现在,只剩下四百多人,这些兵无心恋战,疯一样边冲边打的突围。

    曹秉一路上刀砍枪杀了百十来个敌人,骑着马跑到山谷口这里忽然停下来,他想起穷寇莫穷追这个原则,马上勒住战马的缰绳,喊:“停止追击。”

    一百多骑兵一下就停下来,跟在他身后排成横队,虽然没让追,可长官没说不许打,这些骑兵都端坐在战马上,一起向溃逃的敌人打冷枪,跑在最后一排的孟家军士兵纷纷倒下去。

    等敌人跑远了,曹秉骑马走到富安和江琦旁边,看着他们的狼狈样子,这俩人全身都是血,不知道是自己负伤还是从敌人尸体上蹭上的血,两人身上的弹药袋全打空了,每人背着一艇机枪,两手也没空的,各拿一支自动手枪,跟在他们身后的只有不到十个士兵,他们出去的时候整整带走两个连,加起来有230多人,怎么打的这么惨,就剩下几个人?

    曹秉放眼望去,山谷里至少躺着一千多具敌人的尸体,敌人只有不到三百人逃跑出去,可他们冲进来的时候可是四个营共二十个连,他知道这一仗是他这辈子打的最大的一仗,但也把雷雨田和他苦心经营的队伍几乎全输了进去。这以后见了雷雨田怎么交代呢?他不由得的先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不想责备自己的两个兄弟,这次死了这么多人,不怪他们指挥不利,只是因为敌人兵太多。

    富安和江琦看老哥面带难色,就知道曹秉不痛快,但他们心里也不好受,死去的很多老兵都是和他们俩从小一起玩大的,也有和他们俩一起当马帮保镖的,这些死去的人和他们感情不一般,有很多人都救过他们俩的命,两个人心里一难受就哭出来,然后双双跪在曹秉的马前,“我们怎么向雷大哥交代呢?队伍全打光了。”

    曹秉心里也知道,这次战斗损失很大,很多死去的人也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他忍不住心里的难过,也流着眼泪,然后下了马,把两个兄弟扶起来,“现在不是难过的时候,敌人还没打完,坚强点,后边的三十多老兵和一百号新兵都看这么我们呢。”

    三个只住眼泪,然后转身看着山谷外,山谷外又响起了一阵喊杀声,孟恩崇亲自率领两个连的步兵杀进山谷。迫击炮开始了炮火准备。

    炮弹呼啸的落下,密集的炸点就在常胜军的身边,骑兵连和侦察排都骑在战马上,一看有炮击有些兵马上下马找地方隐蔽,有的兵骑着战马向雷鸣谷深处退却。炮弹在骑兵队退却的过程中炸死两个排的骑兵。

    “撤回去,借助阵地防御。”曹秉趴上战马马上指挥着部队后退,富安、江琦也怕被包围,跟着大队人马撤回去。

    孟恩崇带的步兵是刚跑出山谷的残兵,他命令炮手打光所有的弹药,并向逃出来的士兵许诺,打胜了给他们每人一万美圆,这些精神委靡的士兵一下振作起来,端着枪跟着他又杀了回去。

    接下来,常胜军的残兵和孟家军的残兵展开进距离战斗,双方接触后不开枪,使劲扔手榴弹,扔完手榴弹才上刺刀展开肉搏,枪声逐渐变的稀疏,士兵受伤的惨叫声逐渐大了起来。

    曹秉拿起一支装了9刺刀的-162步枪跳出战壕,眼睛迅速搜寻一下混乱的战场,看自己的人拼刺刀的技术占上风,另外辎重排的机枪一起开打,压制远距离的敌人,一下就把敌人的后队打散。他忽然发现有一人骑着战马,不停的端枪打点射,他每开一枪,一个自己士兵就应声倒下,他离很老远就看出来,这家伙就是孟恩崇那只老狗,他抬起枪瞄准他,抠动一下扳机,-162步枪的一串子弹飞出去,均匀的散布在孟恩崇的身上。

    孟恩崇正杀的情起,忽然感觉远处有枪声,他来不及躲闪就感觉身上钻心的疼,他的腿都疼的夹不住马肚子,身体也有灼热的疼痛,一个趔趄就从马上摔下去。

    主将中枪,其他亲兵那有心思恋战,迅速把主将扶上战马,然后牵着马就逃离战场。

    大败而归的孟家军除了又丢下一百多尸体外,什么也没得到,仓皇退出山谷,与山谷外的炮队集结在一起,向深山逃去。

    常胜军在这一天,三次击退敌人的进攻,等敌人全撤了,曹秉喊了声“集合”,但只有不到十个兵站在了他面前。

    他只说:“先吃饭,然后打扫战场,把能用的武器掩埋在后山顶,尸体不要管。”

    士兵们拖着疲惫的身体,随便的躺在战壕外,喝完水壶里的水,把空水壶丢在一边,然后躺在地上吃着压缩饼干,呆呆的看着头顶上的那片蓝色的天空。

    一支战无不胜的队伍,终于走过他鼎盛期,留下的只有自己士兵的尸体,和成堆的敌人尸体。

    第四十一章 出山之路

    打扫完战场,江琦惊奇的发现,他们至少有两千多支枪,还有近四十门迫击炮,还有大量的弹药,另外不少敌军尸体上还装着零钱,有不少人还装着美圆,虽然每个兵身上最多不过几百圆,但是两千多敌人,就算每人带一百,那加起来也两万美圆,不过这只是笔小财而已。

    那堆积如山的枪支,可以重新武装两个整编团,弹药可以保证打一次小规模的战斗。江琦用心算,一支k枪可以最低买50美圆,那总共就是10万美圆,如果能找到急需要枪的买家,一支k枪就能卖400美圆,总共就能买80万美圆,另外迫击炮可以卖的贵一点,每门在金三角可以卖几千美圆。

    富安看着枪堆,“虽然发了财,但我们把枪买给谁呢?”

    “先都掩埋在后山,埋的深一点,分开掩埋,这些东西流散出去太害人,都辛苦点,都弄到山上去。”曹秉抽着一支雪茄,他以前总怕自己的手下在队伍解散后出去惹麻烦,现在不用担心,即使自己不再经营这支军队,他们也没办法流散出去危害别人,自己终于可以结束这样的生活,去城市里开始新的生活,没想到这天来的这么早,他还没想好以后的日子如何度过。

    战斗后的第一夜,显的格外阴森恐怖,因为两千多敌人的尸体依然暴露在空气中。常胜军的人手不够,只能把自己的兄弟们先埋葬了,然后一下午都忙着掩埋武器,并伪装掩埋地点,天一黑,大家连饭都没吃,就累倒了,都和衣而卧,沉沉的睡了过去。

    太阳又升起来,雷鸣山谷里的尸体迅速开始腐烂,死人发出的臭味儿难以忍受,无数苍蝇和其他食腐动物聚集在尸体身边,吞噬着令人恶心的东西。

    曹秉早早的起来,去井边打了点水,洗了一个凉水澡,然后换上一套山民的衣服,坐在竹楼外的椅子上整理个人物品,他已经有了新的打算,现在是解散队伍的最好的时机,自己可以没什么心理负担的离开这里,再也不用晚上起来查哨,再也不用为士兵们安排食谱,不用安排行军路线和宿营地,也不用带着队伍去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从此以后他就是闲人,一个自由的清闲人。

    富安带着几个兵吃过早饭,让他们进掩体内警戒,他和江琦一起走到曹秉的身边,一起问:“我们以后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们输给毒枭,就我们这几个人,连在这里生存的权利都没有,随便一支队伍就能干掉我们,我打算亲自去见雷将军,向他认错。”曹秉整理好背包,去拿刷子清洗自己的战马,以后进了城,就要告别骑马的日子,每天要坐车或者开车。

    “那我们俩呢?”富安和江琦感觉散了队伍他们就没事做了,那样会很空虚,虽然他们不用为下半生的生活费担心,不过他们害怕无所作为的生活。

    “你们可以跟我走,也可以留下,你们想重新扩大队伍继续做以前的事,也可以过平静的生活。”曹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以后该做什么,反正他再不当军阀,整天打打杀杀的有什么意思,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

    “你真的要走,去城里边过那种无聊的生活?”富安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可从来没想过未来的生活,更没想过住在城里边。

    “是的,我要先去见雷大哥,然后把这里发生的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回来继续干,我肯定跟着,倘若他不愿意,那我就留在他身边,给他做个跟班。”曹秉把马洗干净,装好马鞍马蹬,然后背上背包,拿着自己的步枪,“我今天就走,这里交给你们了。”

    “见了雷大哥替我们向他问好。”江琦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曹秉,他不知道为什么曹秉要离开,打仗不就输了一次么,何必要走呢,他到底是那里出了问题。

    等曹秉的马走远了,江琦才想起来,他不是怕死,也不是怕打仗,而是厌恶了这样的生活方式,他想去陌生的地方从新开始,那自己应该去那呢?一辈子守着的故土老死,还是像他一样出去闯荡一下,看看外边的世界。

    一个月后,曹秉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走下火车,他看到一个人头涌动的热闹景象,这里居然有这么多人?小小的火车站里就有这么多人,在北缅的山区,最大的小镇也没这么多人,就是掸邦特区的首府也就几万人口。

    他背和装行李的包,跟着人群走出火车站,蜂拥而来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还有两轮摩托车把他围住,他一紧张就摸了一下长衫里的枪,以前的战斗让他的神经一直保持高度紧张,来到没有枪声的太平世界里,一直放松不下来,这次他反应比动作稍微快点,只是摸了枪,没拔出来,要他真拿出枪,火车站外边非乱套不可,这里可是最重要的交通枢纽。

    他把手臂垂直的放下去,看了看周围的出租车,他以前去云南玩的时候坐过,去泰国的时候也坐过,对这东西他不认生,他发现这些车的型号很单一,全是三箱夏利、富康、桑塔那、捷达之类的经济型轿车,他干脆没上车,打算徒步想前走一段,看看有没有红旗和中华轿车,他以前听雷雨田和他说过,绥州是个小城市,出租车都不怎么好,一般最好的就是红旗和中华,再没更好的。

    刚快步脱离了出租车的包围,曹秉走到火车站旁边的步行街上,看一群人正在围观什么事,他好奇的也挤进去,他看见一群剃光头的年轻人正拿着砍刀挥动着,拳头和脚也一起动作,正在砸一家店铺,这家店铺做什么的他也没看清楚,就知道这些人在搞破坏。

    以前雷雨田和他说过本地治安不好,今天第一次来就让自己碰到这样的事,曹秉看这群人很不顺眼,非常想冲上去揍这些人一顿,他正往来扒拉人群,就见一个穿铁路警察制服的人冲进人群,准备往来拉那几个光头,但那几个光头可不是东西,见警察来了不但不跑,还来劲了,挥刀就向警察砍过去。

    警和匪打起来,警察势单力孤,只有一个人徒手和六个匪搏斗,匪占的人数优势,打个没武器的警察一点都不费力气,警察连三招都没招架住,就被匪砍了七八刀。曹秉心说话这警察可够笨的,还是自己出手吧,他一个箭步冲入匪群中,左手迅速抓住一个光头的右手,自己的右手一下就握着光头的手,他两手一使劲,用光头手里的刀猛向光头的脖子上推。

    这些土匪那有战斗力,每次打架无非是占了人多,占他们有刀,每次他们都是一群人打一两个没武器的人,当然显得他们厉害,他们那知道还有人敢动手?曹秉这一招又快又狠,砍刀锋利的刃就顶在光头的脖子上,他继续一使劲,骂了一声:“滚你妈b”

    光头就感觉脖子上一道寒气吹过,就感觉刀的锋利,脖子里的气管和食管全部被砍刀的刀刃割开,一股血“扑”的一声就喷出来,曹秉两手撒开光头的右手,自己往后闪了一步,光头脖子上的刀口喷出一股血,正好撒在微观的人群脚下。这下人群被吓的一哄而散,人们都看出来了,这个背包的人,比手里拿着刀的家伙才厉害,居然空手和那刀的人打,居然一招制匪于死地,手狠的都出号了,一般黑帮砍人也只是砍几下而以,这家伙出手就往脖子上弄一下,就像杀鸡死的就把一个一米八高的凶悍的匪徒给杀掉,实在是罕见。

    另外五个匪一下就停下手里的活,现在那个警察已经被砍了十几刀,已经倒在地上喊不出来的,这五个人一起转身,向曹秉冲过来,曹秉先看看脚上的一双战斗靴,这靴子可是从军品店里高价买的,比探路者的登山鞋还贵很多倍,这靴子前边有块小钢板,就在靴子头里,靴子底部也有钢板,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