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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第40部分阅读

    射击,佤军多的打都打不完,很多佤军都戴钢盔,穿防弹背心,十分不好打。

    佤军没放弃追击,一面将迫击炮和榴弹器向前移,一面重新整理队伍继续追击。

    撤退的时候,孟家军暴露在阵地和掩体外边,炮击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损失,全部撤离出来以后,孟恩崇清点人数,除了狙击排死了几个人以外,其他三个连只剩下十来个人在自己身边。孟恩崇长叹一声,命令狙击手自由射击,想着未来的打算,看来以后不能在金三角做生意。耳边的枪炮声逐渐平息,佤军也因为人员损失惨重和弹药不足而撤离前线,退回到进攻前的隐蔽阵地内。

    以后做点什么呢?孟恩崇做了半辈子毒品,其他的生意一点也不会。都是孟财做的好事,干什么惹佤军?不就是学了点本事么?他学本事做什么,原来是想给他大伯报仇,真该死,都是该死的报仇,自己要是不找人报仇,雷雨田和余飞肯定都在自己身边,有这样的人辅佐,有什么可发愁的?

    人就是这样,不能有本事,有本事就惹事生非,现在怨孟财也没用,他报仇也是为了自己,是自己太想给大哥报仇,现在到底怎么办?

    “司令,我们挨到天黑,戴上夜视镜从下去,对敌人来一次突袭,把他们杀退就没事,今天他们损失了至少三个营,我们一个连就能干趴下他们一个营。”狙击排的排长依然不死心,他不想当别人的手下败将,跟着孟财他打了多少次胜仗,今天就败了他不服气。

    “先休息吧,养好精神晚上干活。”孟恩崇现在还这么想,等天黑他就不这么想。

    佤军继续调集重兵,把山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他们买了一批装着战术灯的步枪,组织大批部队开始搜山。

    “司令,快走,佤军上来了。”孟恩崇急忙趴起来,背上自己的背包,拿着步枪,跟着部下就走。

    山下全是灯光,干扰的孟家军无法使用夜视镜,四十多个孟家军的狙击手掩护着司令突围,狙击手们背起狙击步枪,端着自动步枪对着一切发出光的东西射击,不用夜视瞄准镜,带着消声器的步枪依然具有巨大的威力。

    “啊。”一声惨叫,佤军尖兵倒在地上,吓的后边的佤军停止不前。

    “怎么回事?”佤军军官打着手电查看地下,自己的兵倒在地上,痛苦的还在抽搐。

    “他妈的,谁打的枪,怎么没声?”军官刚说完,手电筒掉在地上,队伍里一片漆黑,军官也倒下去,士兵们重新拿起手电筒一看,军官的脑袋中了一枪,血还一直往外流。

    后边又上来一个军官,“怎么回事?”

    “长官,打手电的人总被没声音的枪打中。”士兵报告。

    “我他妈的知道,早知道这帮孙子夜战能力强,枪法好,枪也好,都关灯,继续搜山。”军官早就关掉手电筒。

    “司令,快走。”狙击手边打边撤。

    整个山一片漆黑,大家都戴上夜视镜,只能听见远处有野狗的叫声,佤军搜山时候的叫骂声。

    孟家军残部借夜幕掩护,逃入深山中,结束了他们长达二十年的武装贩毒生涯。孟财从常胜军主将那里学来的本事,最终没能让他的队伍称霸金三角,反而断送进去,对他个人来说这是个悲剧,但对边境线一侧的中国,这可是个好事,以后毒源又少了一支。

    父亲逃难的路上,孟财已经和哈吉接上了头,两人选择一座僻静的仓库见面,毕竟绥州是中国,进来一个黄头发金眼睛外国人格外显眼,容易暴露行踪。

    孟财栖身仓库里,两人随便坐在两个破旧的木头箱子上,孟财打量着哈吉,他一向不喜欢洋鬼子,哈吉也从老板那听说这个非中国国籍的缅甸华人是个极端民族主义者,很看不起外族人,和中国大陆的华人有点不一样,不过这是他第一次接触非美国华人。洛杉矶的华人不少,只是他接触的少,自己的帮派里没华人,其他华人帮派老板也从不爱招惹,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和自己所在帮派的有着不同的理念和运做模式。

    这是第一次合作,和著名的海洛因供货商孟恩崇的儿子合作,孟恩崇可是在美国地位比较高的毒贩子,他能为很多帮派提供充足的货,让大家一起发财。

    仓库里的灯很暗,坐的很近的两个人彼此看不太清楚脸,空旷安静的仓库里没一点声音,两人低着头。哈吉汉语不太好,想说英语,不过不知道这个家伙懂不懂英语,真要不懂,那可太麻烦。

    寂静的空气中有一股压抑的气氛,或许是他们要聊的话题太严肃太沉重。孟财主动用英语问:“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这次可是你们出装备我们出人。”

    “那当然,这个家伙害死我们过去的一任老板,我们自然不会吝啬,最好的东西还在路上,我只带来了一些小零碎。”哈吉打开一个箱子,里边是崭新的手枪,各种型号的手枪,他一眼就看见一支格洛克18手枪,他曾经记的,老师就用这种可以装30发子弹的手枪。

    手枪上的黑色防反光油漆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好看,枪看上去那么厚重,拿在手里的感觉一定不错。在老师那他玩过几种主流手枪,不过还是喜欢自己的p手枪,手枪这东西,防身也不如乌兹冲锋枪好用,看看他还有什么吧。

    哈吉从箱子里翻出好多支手枪,他知道,毒贩子玩儿其他的不行,手枪最内行,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东西,当然了,暗杀那个赏金猎人,靠手枪不行,手枪就是遇到管闲事的警察时候拿出来吓一吓他们而已。

    “这个是我找人改过的,你看看。”哈吉拿出一支p-5冲锋枪和一大堆胚胎装备,孟财太熟悉这个枪,他还给自己的亲兵买过呢,老师那里也有,这枪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东西,房间内作战用的激光瞄准、夜战用的战术灯、白天用的光学瞄准镜,晚上用的红外瞄准镜,全都有。

    孟财其他地方没仔细的看,就看枪托,他拿的枪的枪托是空心金属支架折叠式的,听说用折叠枪托的p-5是海豹专用的,枪厂只做了一小批。

    “很好,这个我喜欢。”孟财把枪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枪很轻,比p-55轻很多。

    “狙击200米内的目标,这枪效果很好,不管目标在什么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只要你靠近,抠动扳机就行,但要把这个装好。”哈吉拿出一个消音器,“我在美国的经验告诉我,开枪后最大的威胁不是看到你开枪的人,而是闻声而来的警察,消除枪声,就是避免让警察卷入。”

    这一点孟财举双手双脚赞成,他买过一批k和配套的消音器,在战斗中占老了便宜,尤其是偷袭,夜间偷袭,效果十分理想。

    哈吉完全不了解自己的合作伙伴,就知道他也是贩毒的小老板,他还以为自己是玩枪的行家,继续从几个装军火的箱子里找东西,还拿出一副行家的嘴脸讲起武器的使用常识和注意事项。他拿出一枚反坦克手榴弹,“第四次中东战争的时候,这个小东西伴随t-3反坦克导弹和rpg-7火箭筒一起成为以色列装甲兵的噩梦,如果他坐在车上,可以把这个东西扔出去,上边的磁铁吸在车壳上,就算是轻型装甲车也会被炸毁的。”

    “这东西对付警察的巡逻车最合适。”贩毒的人和警察就像猫和鼠一样,仇恨是不可化解的,孟财知道即使在大陆杀掉许睿,大陆的警察也会和他没完没了的折腾,直到自己被抓进去,来到大陆,敌人朋友就不像在金三角山区里时候那么简单,在这里,朋友少,敌人多,天然的敌人更多,干掉许睿的时候警察要是出现,那就是一场更大的冲突,自己的命运前途可就要有所变化。

    “枪这种东西,对射手的要求高,尤其是距离目标远的时候,如果枪法不好,枪在还也没有用。”哈吉从箱子里拿出一支-4卡宾枪,枪上已经装了消音器和-203榴弹器,导轨上装了光学瞄准具。

    孟财学手艺的时候老师手里的枪,他见多了,这种美国枪他也玩过,在合作伙伴面前也不好买弄,就拿过枪拉动枪栓,感受了一下这支军用-4的魅力,的确比民用型的r-15要好看的多,“这个打警察不多。”

    “你总想着打警察?”哈吉也知道警察很麻烦,一般他只在没警察的地方动手做事。

    第六十二章 重武器大用途

    “警察是第三种势力,是我们和许睿之外的一股势力,很难利用他们,而且还要防备他们。”哈吉职业黑帮的经历让他不敢藐视警察,自己的很多朋友就是死在警察手里的。

    “干掉那个小子的主要难度就在于警察,用枪,最容易招来警察,可没枪,我们又都不安全。”孟财渴望得到一批比枪更有力的武器。

    “我们老板不小气,除这些是送给你们的小礼物,还有其他东西。”哈吉打开另一个箱子,里边有装弹鼓的k,他把枪拿出来放在一边,从箱子底下拿出rpg-7火箭筒和一个rpg-18火箭筒,“俄罗斯货,喜欢么?”

    “苍蝇拍?”孟财认出了这种在车臣战争中大出风头的武器,可惜它射程太近,只有200米,在战场上要用冒着敌人的火力杀伤的危险使用,在城市里暗杀人,也需要进入敌视距内使用,威力很大,不过不太好用,如果警察和武警出动装甲车,这东西到是可以用,城市内高楼林立,并十分开阔,两百米的射程还可以。rpg-7这东西太熟悉,自大自己拉队伍贩毒的时候就见过就用过,400米的射程在轻型火箭筒里已经实属难得,方便购买让它流动到全世界,警察要是自己知道有这个,都最好换上86式战车。

    “你看看这个。”哈吉左手拿着t-4右手拿的-72e火箭筒。

    孟财前几天打仗还用过这些,这东西可比rpg-7打的准,就是价格让一般人接受不了,这次可以放开的打,反正不需要自己花钱,合作就是好,要是许睿的仇人组成一个战队,那多好,大家可以发挥各自的特长消灭他。

    哈吉把k-19、79榴弹器都拿出开,他发现这个合伙人对武器并不太敢兴趣,他有点纳闷,“我弄来这么多玩具,似乎你不敢兴趣。”

    “啊,没什么,前几天我在缅甸山区里还在用这些东西,你能不能拿点让我开眼界的东西呢?”孟财用过见过的武器太多。

    哈吉要拿着这些东西随便在地球上找个帮派,送给他们,肯定接受装备的人会高兴的疯了,这个人似乎对这些东西不太喜欢,他到底喜欢什么?他从箱子里拿出来一枚毒刺导弹的发射器,“我听说他有私人飞机,所以把这个带来,高射机枪太笨重。”

    孟财的眼睛里闪过一道暗暗的光,哈吉终于知道,他喜欢的东西是这个,看来自己还是准备的很充分的。“太好了,他有三架私人飞机,不管坐那架,来上一下,就能让他死一次。”

    “我总算找到让你高兴的东西。”哈吉拿出s-7导弹发射筒,“这个比较便宜,还有一批俄罗斯货没到。”

    哈吉弯下腰,拿出一个手提箱,打开后,里边是一支带消声器的p-5k,“你带枪上街不方便就拿这个。”

    箱子里还有机关,只要一按一个按钮,里边的一套设备就能帮你抠扳机,这东西孟财在杂志上见过,设计的很巧妙,但包含着很多自己不懂的东西,“好,这个好。”

    哈吉又拿出一个大箱子,放在地上打开,把一枚导弹组装起来,放在发射轨道上,还拿出个黑色小盒子。

    “这不是t-3导弹么,可以打3000米远。”孟财想过,如果在3000米外杀人,这个东西最好,至少被杀的人以及周围的人不知道导弹从那来,警察寻找发射地点也不是很容易,这东西打一发就撤,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的,用他杀坦克里的人都可以。

    “你现在相信我们的合作诚意了吧?”哈吉一直感觉这个家伙冷冷的,现在他看激动起来,原来他是喜欢大威力武器,“这些先用的,还有一批更好的过些天运来。”

    “东西有了,我们计划一下具体方法吧。”孟财拿出一份本市地图来。

    “你搞清楚他的住处?”哈吉在洛杉矶混了很多年,亲手杀掉不少和他们帮派作对的人,一大半都是在别人家门口干的,美国人的房子很少有高大的院墙,一出门就是车库或者停车场,找到家以后,守侯在家门外几十米远的地方,目标人物一出现开火然后逃离现场。

    “我从私人侦探那知道他的住处。”孟财指了一下地图。

    “多年的经验告诉我,私人侦探工作效率不怎么样,要亲自核查一下他的住处,情报再准确也需要核实。”哈吉以前喜欢一个人做事,这样就不担心助手背叛自己,也能避免因为助手的失误给自己造成的麻烦,本地情况不熟悉,他只能与这个毒贩子合作做事。

    “这很简单,我们明天开车去一下他的住处,顺便摸一下他的活动规律,并沿途勘察地形,看在什么地方容易下手。”孟财感觉打仗和暗杀都有点相似,那就是研究地形,研究敌人的活动规律,还要搞实地侦察。

    “好吧,反正今天该休息,我们住那里?”哈吉偷渡进来的,很怕住酒店出示证件,因为他只带了假护照,就算拿个真的,自己长的与当地人不同也很容易被警察盯住。

    “我准备一辆舒服的旅行车。”孟财拿出车钥匙,准备带他去看车。

    住在豪华的旅行车里也很舒服,车上有dvd有电脑,有洗澡间,有厨房有卧室,还有客厅,只是空间都不充足,如果住一个人,那就宽松的多。

    旅行车上的客厅里只有四个椅子,孟财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打开车窗户,抽着雪茄,直接把烟灰磕到车外边去,客厅小方桌上的烟灰缸还和新的一样,干净的没一点灰尘。

    旅行车就停在仓库外的小院子里,哈吉趁天黑,离开院子,出去勘察了一下地形,这里的确十分安静,周围也没什么人居住,是个十分理想的落脚点。周围就是有点秃,没什么景色看,距离这儿最近的是发电厂,那有很粗的大烟囱,不远出还有垃圾处理厂,再往远就是出城的公路。

    倪娜的咖啡厅里,吴哲和许睿在大厅靠窗户的地方坐着,吴哲最近探听到了一些消息,“最近洛杉矶警察局的资料室里去了两个fbi,或许在调查你。”

    “有什么好调查的?”许睿想,刚果那边的事基本没事,反正化学武器不是自己亲手用的,联合国调查也该停止。

    “fbi调查你,肯定是因为刚果的事。”吴哲自己也和他一样,也在战场上使用了沙林毒气,同样他也不想蹲监狱,“你干什么整天开宾利的车车上街?”吴哲埋怨道。

    “我只是想让她高兴点而已。”许睿自己一般不在意开什么车,那辆宾利的确就是给倪娜准备的,“难道我要继续装下去让他跟我过苦日子?”

    吴哲一辈子做错的事不多,就是在战场上屠杀俘虏还使用化学武器,他这么干,换来的是大把的美圆,这让他快速加入富人的行列,积累财富的速度比那写很早下海的商人要快的多。面对国际战争法庭的通缉,他有点害怕,他长这么大还没做过牢。自己赚到钱以后,拿着钱四处旅行,住豪华酒店,却很少购买固定资产,这么做就是为了减少目标,许睿却在本地购买了大宗固定资产,这或许就是他们倒霉的开始。

    “你就不能等几年?”

    许睿低着头,玩着咖啡杯里的搅拌勺,“我赚钱不为什么,只想让她过的舒服点,至于结果,我没想过,fbi有那么大本事?洛杉矶的黑帮有那么大的能量?出事我自己扛着。”他边说边摸了一下自己口袋里的袖珍微声手枪,“你们不愿意湿了鞋,可以躲我远点。”

    “你知道我不会这么做还这么说?”吴哲知道他不是真的赶自己走。

    雷雨田这时候进了咖啡厅,拉把椅子就坐下,“告诉两位一个好消息,孟恩崇的队伍被干垮,大营被佤军占,他现在成了丧家犬,破营之前,他的儿子侄儿不在营里。”

    “看来他们对我不死心。”许睿一点都不怕山区出来的土匪,他们的素质对自己不构成威胁。

    “还有个事,我在大街上碰到孟福、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