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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逸江湖第13部分阅读

    七尺的地方。他们何时被封住了|岤道,这黑衣人完全没有察觉到。

    持剑的是一名少年人,脸颊冷傲而苍白,双眉似剑,带着杀气。连眼中,也似含着剑光。一身雪白衣衫,剪裁得十分合体,没有半点绷挂之处,衬着他的身姿愈发挺拔。他手中的长剑透着寒光,却并不刺眼。剑光如秋水般流转,莹润饱满。剑气并不是从剑上发出的,而是从这个少年身上发出的。他的人,便似一把极锋利极孤傲的剑。而这个少年,却显然不是墨逸霄。

    黑衣人沉声道:“阁下是哪一位?兄弟们跟阁下毫无过节,阁下何必管兄弟们的闲事?”

    持剑少年的笑容带着轻蔑,他望了望黑衣人手中的刀,道:“既然,你用得不是剑,便可以走了。”说着,已垂下了手中的长剑。

    走?弑神帮的属下怎么能无功而返?可黑衣人也明白,自己万万不是这少年人的对手。不是对手,就只有走。他跺了跺脚,绕过少年,向窗口走去。等绕过持剑少年,黑衣人发现自己已经走不了了。窗前笔直地站着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人,正是墨逸霄。墨逸霄是何时进的屋子,黑衣人竟然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被这样的两个少年夹在中间,没有遁地的功夫,是不论如何都走不成的。

    持剑少年却豁然转身,身上的剑气也顿时跟着爆射而出,迫得黑衣人向窗旁跄出了几步。正好来到了墨逸霄面前。

    屋里多了一个不知来头的少年,墨逸霄倒也没惊异。这锦袍少年既然出手救了丝丝,便不是敌人。他只是冷冷问那黑衣人:“弑神帮可还派了其他人来追杀我们?”

    黑衣人的嘴唇已经抖得说不出话,勉强道:“没……”他刚说了一个字,剑已顺着他的耳边擦过,去势直指墨逸霄。跟着,持剑少年的人,也如游龙般,跟着刺出的剑,从黑衣人的肩头上飞了过去。

    黑衣人直直瘫倒了下去,他倒下去并不是因为他胆小如鼠,而是在持剑少年剑气的逼迫之下,两腿便抖得无法支撑。

    第八二章:太白持剑载酒歌——欧阳太白

    墨逸霄的身后是窗子,闪电般的一剑刺来,若是向后迈步,他就会撞在墙上,难免就会被剑钉在墙上。他的身子没有撞在墙上,而是平平向后飘起。他身体各个部位的姿势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就这样毫无声息地从窗子正中飘了出去。剑来的急,他退得也急。在旁人看来,他就好像被剑尖顶出了窗户一般。

    两人落下时,已在对街的房顶。持剑少年身子刚着地,足尖一点,便再跃起借势向前,长剑刺出,竟比方才的一剑更为迅疾。剑刺得更急,墨逸霄也向后再次急跃,可他毕竟是向后退,后退的身法总是要比前纵的身法慢上许多。再次落下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由三尺缩短成了一尺。

    持剑少年再次跃起,墨逸霄也第三次向后急退。这剑的走势平平无奇,却快得有效而致命。好快的剑法,好高的轻功。照这个形势看,再落下时,这三尺的剑锋必将刺穿墨逸霄的胸膛。

    剑尖离墨逸霄的胸膛还只有三寸时,墨逸霄居然伸出了拇指和食指去弹剑身。很难想象,这样快的一剑,会被人用两根手指弹到。然而,这个动作对墨逸霄来说并不十分困难。因为两个人同时飞掠而出,相互间的距离几乎静止。一个起落之间,剑尖也不过向前刺出了两尺而已。道理说起来简单,但要做到这一点,却要有跟这闪电般的一剑,同样快的身法,才能做到。

    一弹之下,长剑发出“嗡”一声长鸣,声似龙吟,显见确实是一口好剑。然而,剑身震荡之下,剑气消散,方向也已偏出。持剑少年向斜外飞出了三丈才站稳。握剑的手微微抖动,没有再攻。

    墨逸霄就借这二指一弹的力量,身形向反方向射了出去,直飘出去五丈,才定住身。他徒手弹剑,右手被剑气所震,鲜血已顺着指尖滴下。

    两人相隔七丈凝立不动,谁也没有开口。

    一个婉转如琴音,飘忽似梦般的声音顺夜色传来:“两位既不是敌人,又何必要拼命呢?”说话的人,是方才卧病在床的丝丝。此时,她一身素衣,面罩白纱,立在临街的房顶之上。虽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却不似是真的生了病。

    丝丝生病,只是装给弑神帮追杀他们的人看的。一般的江湖人,都会觉得女人武功大多比不上男人,比较容易下手。而这个女人若是没有什么反抗得力量,就会更容易下手。她故意露出空隙,以自己为饵,乃是诱敌之计。正可将敌暗我明的弱势,扭转为敌明我暗的强势。是以,墨逸霄离开客栈之时就已察觉到对面房脊上有人埋伏,只是故作不知,假装扬长而去。之后,便立刻折了回来。却没有想到,斜刺里竟然杀出了这持剑的少年。

    听到丝丝的声音,持剑少年侧目向丝丝望去。只见一轮圆月之下,丝丝站在房脊之上,衣裙飘飘,身形沉稳。显然,轻功也是极高。他冷傲一笑道:“原来姑娘并不需要在下来救。是在下多事了。”他的声音也是冰冰冷冷。

    在少年人中,墨逸霄已算是很冷漠的了。这持剑的少年竟比他还要冷上几成。他的剑光如秋水,人却比剑光还要硬,还要冷。他的眼中似不带任何人类应有的感情,声音也是冰冷刺骨,说出的话就如他的剑招一般,不给别人留余地。他的剑绝,人比剑更绝。

    听到持剑少年的话,丝丝淡淡地笑了笑,“少侠出手相救,小女感激不尽的。”说着,已盈盈飘身下拜,“可否请问少侠尊姓大名?”

    持剑少年淡淡道:“在下复姓欧阳,双名太白。”他的目光又回到了墨逸霄身上,虽然没有说话,意思却十分明白:他既然报通了姓名,墨逸霄也该报上字号才对。

    墨逸霄的指尖还在滴着血,他的整只手,都已被剑气震得发麻。正兀自思量,方才出手过早,若是剑尖再向前刺出两寸,剑气将竭之时出手,便不至受伤。听到欧阳太白报通名字,他剑眉才微微一挑,嘴角似浮现出了一丝笑意,道:“在下墨逸霄。”难得,他竟然对别人报了全名。

    欧阳太白的名字,在江湖上与司空启明并驾齐驱。两个均是复姓,姓字一为“启明”,一为“太白”,指的又正是月空中同一颗明星。司空启明是丐帮少主,欧阳太白则是少年人中的第一剑客。司空启明生于西域大漠之中,欧阳太白则在关外风雪山庄。两人均是少年人中出类拔萃的人物。素有,西启明,东太白之称。墨逸霄虽与这欧阳太白从未蒙面,却早已听过他的名头。

    第八三章:太白持剑载酒歌——深夜拼酒

    近日来,若提起江湖中独领风马蚤的风云少年,便要首推墨逸霄。直至今年三月底,武林中还没有他这么一号人物。而到了五月底,他的事迹已在武林中传得沸沸扬扬。弑神帮在两个月中的大小战役,都被这个少年所阻挠,或无功而返,或损兵折将。人们对他的出身门派不甚了解,各种猜想,众说纷纭。

    看欧阳太白的神情,也已听说过墨逸霄的名字。他的眼中只是泛起了一丝波澜,便又静如止水。手中剑光一闪,剑已还鞘。他收剑的速度竟然和出剑的速度一样快。他盯着墨逸霄滴血的右手,道:“幸好你手中无剑。”

    墨逸霄道:“有剑又怎样?”

    欧阳太白冷冷道:“你手中若有剑,今夜我们两个人中,便只有一个能活下来。”

    墨逸霄淡然一笑道:“我此时手中无剑,还真是可惜了。”

    欧阳太白却道:“没有什么可惜的。你手中有剑时,随时可以来找我。”

    丝丝飘身到了墨逸霄身旁,对欧阳太白道:“他本是个极少拿剑的人。纵是持剑与你对决,又能怎样?”

    此一问间,欧阳太白倒是一愣。墨逸霄并非剑客,也没有传闻说他用过剑。而他欧阳太白却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剑客,纵然以剑赢了墨逸霄,也没有什么光彩的。何况,方才墨逸霄手中无剑,也已躲过了他夺命的三剑,再比剑,也已没什么意思。他沉吟道:“若要比其他的,在下也可奉陪。”

    丝丝道:“比什么都行?”

    欧阳太白依然如一把剑一般,笔直地插在房脊之上,点头道:“比什么都行。”

    丝丝却是一笑,明眸回转,望向墨逸霄道:“逸霄哥哥,欧阳少侠当真豪爽,你说应该比什么?”

    墨逸霄的本来冷漠的眼神,望到丝丝身上,就融为了无限柔情,道:“你说呢?”

    丝丝笑道:“动刀动枪的,难免伤了身体,也伤了和气。我看,你们还是比喝酒吧。”

    比喝酒,确实是个好法子,两个人同桌共饮后,多半儿便不会再去拼命,还多半儿会成为朋友。这间客房很大。床榻与桌椅间,有两扇屏风。三个弑神帮的黑衣人,早已被丝丝点了|岤道。怕墨逸霄和欧阳太白看着他们心里不舒服,丝丝便将他们塞到了床下。

    夜半三更,也不知丝丝从哪里找来了几坛上好的汾酒。桌子上除了酒,还摆上了几样下酒的小菜。花生米,毛豆,豆干自是少不了的。另有一盘炒鸡蛋,一盘家常豆腐,一盘凉拌菠菜,一盘火腿丝和一大盘削得极为美观的水果果盘。七个盘子八个碗的,将桌子摆得满满当当。这架势,哪里还像是拼酒?简直就如请欧阳太白来喝酒一般。

    丝丝摆好了酒菜,便退到了屏风的后面,拉起两扇屏风,将屋子隔成了两半,也将桌子和床分开在了两个区域之中。她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当然知道,男人喝酒时,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在一旁指手画脚;男人说话时,更是不喜欢女人在一旁插嘴。

    墨逸霄和欧阳太白都是少言寡语之人。两人相对无言,只是一杯一杯地饮酒,竟然无人开口。只是,你喝一杯,我陪一杯,一杯接一杯地灌酒,便如真的斗起酒来。

    喝空一坛美酒之后,两人才对望了一眼,见对方脸上均无半点酒意,才各自莞尔一笑。墨逸霄的笑容自是如春风吹化了冰雪。欧阳太白的笑容,却略显生硬,只是眼中流露出些许欣赏的笑意。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饮千杯的知己却不多。喝酒的人,更是要遇到酒量相当的对手,这酒才喝得痛快。欧阳太白举杯吟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正是李太白《将进酒》中的一句,也是李白最著名,最悲壮的诗歌之一。文人墨客劝酒时,大多最喜欢用这句。

    墨逸霄听到这句诗词,眼中却掠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这阴霾一闪即逝,欧阳太白并没有留意到。墨逸霄满饮了一杯酒,道:“欧阳兄居于风雪山庄,很少出外走动。不知此番是何时,又是为何事入关的?”

    欧阳太白道:“七日前入关,为得是那少林的武林同盟大会。”

    墨逸霄又饮了一杯,放下酒杯道:“既是自东北而来,为何要绕行此地?”

    如此一问之下,欧阳太白的脸上似浮现出一阵为难之色,闭口不答。杯子举到唇边,却又放下,缓缓道:“此中有些隐情,不便明言。”

    第八四章:太白持剑载酒歌——千金一诺

    欧阳太白不愿说出实情,墨逸霄眼中反而显出一阵轻松之意。其实,欧阳太白的剑法轻功都已登峰造极,足可在顾畔来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干净利落地刺穿颈椎,贯穿他的咽喉。他的名字中,恰巧有个“白”,正好跟白玉剑留下的线索相符。再加上,李白字太白,说不定便是叶婉双爱屋及乌,才喜欢吟诵李白的诗句。这就难说,叶婉双喜欢的那个神秘人物是不是便是欧阳太白了。如此沿着线索思量下来,除了脚印不符意外,欧阳太白简直就成了最可能杀死这三人的凶手。

    一战之后,墨逸霄对这冷傲无双的欧阳太白,已生出惺惺相惜之意,实在不希望他是那冷酷无情的杀人凶手,也不希望跟他对敌。于是,便忍不住出言打探。

    犯罪之人,常常会事先找好恰当的理由来圆谎。欧阳太白却说,绕道至此的缘由不便相告,反而证明他的清白。墨逸霄长出了一口气,道:“欧阳兄是世外之人。竟然也对这武林同盟大会感兴趣。”

    欧阳太白凝望着手中的剑,良久才道:“我五岁学剑,十年剑成而锋芒毕露,四处寻访敌手比剑,在江湖中闯出些名头。然而,一年之中,便有十几人死伤于我剑下。家父言道,锋芒毕露者,才华亦早竭。命我立誓,五年之内,不得出庄,好自修习剑法,收敛锋芒。如今,五年刚过……”

    话尽于此,墨逸霄已明白,欧阳太白此番入关,乃是来寻找敌手,一决高下。而这少林武林同盟大会,高手云集,成名的剑客必也不少。想到此处,墨逸霄心中升起了一阵寒意,似已看到血染少林的情景。莫非,这欧阳太白,便要在少林斗尽天下剑客不成?

    欧阳太白望着墨逸霄脸上的凝重之色,似已看出了他的心思,道:“少林方丈智济大师与家父是好友。我绝不会在少林生事。此番去少林,也只是为了一窥今世各派剑法之精妙。若无人对我出剑,我必不会与人先动手。”

    墨逸霄道:“但,你却先对我出剑了。”

    欧阳太白举杯的手停在半空,一抬眼间,两道如剑的寒光盯在了墨逸霄脸上,缓缓道:“这只怪你的轻功太高了。”

    墨逸霄心下苦笑。

    欧阳太白又继续道:“你何时进了窗户,我并未察觉。直到那黑衣人转身时,我才发觉身后有人。既然有人可以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来到我身后,我当然就想试试,这人能不能躲开我的剑。”

    墨逸霄不禁问道:“我若没能躲开呢?”

    欧阳太白面色不变,平静的啄了一口杯中的酒,道:“那你就是只能怨自己轻功还不够高。”

    因为轻功太高便要被杀。真的被杀了,却又要怪自己轻功不够高。这道理还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墨逸霄发现能让他哑口无言的人,不只有墨雨轩和司空启明两个人。好在,他从来不去跟让自己哑口无言的人争辩。

    欧阳太白又望向了自己的剑。他的剑还在手中,好像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他的目光,总是不时地向剑望去,便好似望着钟爱的情人一般:“你知道,我自学剑以来,便只以剑为友,性子也日渐孤僻。今夜说出的话,却比往常几天所说的话,还要多了许多。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们已是朋友。”墨逸霄又笑了。他今天笑得也比往日多上许多。

    欧阳太白抬手喝了最后一杯酒,忽然伸手到怀中,取出一串琉璃珠,放在桌上,道:“我伤了你的手,此物算是我给你的赔罪之物。日后,你若有难,可差人持此物来寻我。”说着,他也不道别,人已飘出了窗外,身法轻灵迅捷,便如他的剑光一般。

    墨逸霄拿起桌子上的那串琉璃珠。只见每颗珠子都是绿白花纹相间,青丝盘旋而成,做工精巧细腻,自内向外透着莹润的暖光。每一颗玉珠都是风格相近,花纹各异,似玉非玉,似石非石,却是世上难得一见的珍品,价值不菲。

    欧阳太白远去后,丝丝才从屏风后闪出。想到此番自己能与欧阳太白化敌为友,全是丝丝的功劳,墨逸霄伸手将丝丝拉到自己腿上坐下,将这串琉璃珠带在了她的左手上。丝丝白藕般的玉臂,配上这琉璃珠,不知该说,是她的手臂衬得这琉璃珠更美,还是这琉璃珠更显得她玉臂光滑而白皙。

    丝丝笑道:“这可是能换得欧阳太白千金一诺的珠子,这样随便带在我手上,不嫌太可惜了吗?”

    墨逸霄温颜一笑,没有答话。

    第八五章:分列五行待君破——夜色残月

    夜色如水,夜风也依然清冷。欧阳太白虽然已经走了,墨逸霄和丝丝却还不能休息。

    床下的三个人已经被拎了出了,齐齐排在墙边。他们脸上的黑巾都已被去了,各自紧闭着双眼和嘴唇,默不作声。可惜,墨逸霄和丝丝入江湖的时日不多,去掉黑巾后,也依然认不出他们的面容。看他们武功如此不济,想来也不是弑神帮中的重要人物。

    墨逸霄沉声问道:“你们在弑神帮中,可有位次?”

    那打头的黑衣人睁眼道:“我是十三坛的副坛主。这两位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