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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5部分阅读

    ,如果没有我来建立军队,那么,敌人到来的时候,你们是不是束手待毙?好好想想,回答我,当兵杀敌,是为了我楚风,还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生你养你的父母,为了可爱的娇妻幼子,为了琉球的三千汉人?!”

    三天后,村西头的空地上,“夺”“夺”,钱小毛发狠的把长矛刺进芭蕉树,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每一下都刺进树身两寸多深。

    别人跑十里,他要跑二十里;别人做五十个仰卧起坐,他做了一百个;别人每天做三百个突刺,他要做六百个!

    腰酸了、腿疼了、手臂软了,连手掌都磨破皮了,他裹上布条继续练。

    那天楚大人讲话之后,钱小毛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的窃窃私语传进他耳朵,“胆小鬼”!

    回到家里,往常热情的邻居大婶,见面都是一个白眼。

    这些都能够忍受,让他崩溃的是,从小最亲的妹妹,用陌生人的眼神看着他!

    钱小毛咬破手指写了血书,楚大人才同意他回到汉军,但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不能和大家一起吃饭,也没有军饷可拿。

    这都没什么,只要给我个机会,我会用行动证明自己!钱小毛每天近乎自虐的训练着,等待洗雪耻辱的机会。

    那天所有溜号的士兵,都写了血书,大哭着跪到楚风的小屋前面,他们在离开家之前,往日慈祥的父母都说了句无情的话:“不跟着楚大人干出个名堂,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

    他们的待遇和钱小毛相同,没有军队供应的伙食,没有粮饷,但每个人都对楚大人感激涕零:因为他给了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再一次招兵的时候,几乎所有适龄男子都来了,作揖、磕头、长跪不起,甚至托人说情要参军,楚风从这些人当中选了五十名新兵,主要要求是会射箭的。选上的人,欢天喜地,落选的人,垂头丧气。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在琉球,这句话绝对没人相信。他们不是为了某个皇帝、将军或者王公贵族而战,他们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家人不受屠戮而战。

    这样的军队,士气一定高昂。

    上次那些临阵私逃,现在戴罪立功的士兵,训练起来不把自己当人的狠劲儿,让后来者暗暗心惊:要是我稍有松懈,岂不是连这群胆小鬼都不如了?

    练兵的劲头,从来没有这么足过。

    知耻而后勇!

    不到半个月,考验这支年轻军队的时候到了。和平坝人的商贸很快兴起,五十里的距离可以头天去、第二天回来,平坝人的鹿皮、鹿茸、麝香、鹿血和鹿肉脯都是值钱的好东西,从匠户村贩铁器、盐巴过去,一来一回有一倍的利。心思灵活的郑发子,就是率先参与这种贸易的人,前两次都赚了不少,但是第三次,他没能回来。

    酋长阿泰连滚带爬的跑来报告,郑发子跟随他们的商队一起回匠户村,路上遇到山越人袭击,郑发子和另外几个平坝人,被捉走了!

    在郑发子的老婆带着三个小孩子跪到王家竹楼之前,楚风就已经下定了出兵的决心。

    从阿泰嘴里,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山越人的实力。鹿角矛、燧石箭、单木弓,体格和平坝人相差无几,无非是常在山林中狩猎,所以性情凶悍一些。

    这次袭击商队的山越人,就是曾经攻破那个汉人村庄、吃掉汉人的部落,阿泰说他们有两百多人,平素最为好斗,算是附近的一霸,不仅平坝人,就是其他的山越人也常被他们欺负。不过除了老弱妇孺,真正能战的不会超过八十个人。

    阿泰还表示,如果汉人愿意出兵,他可以派五十个人助战。

    楚风想了想,有熟悉地形的平坝人帮忙,有一百名身体强壮训练有素,手持强弓、钢矛的士兵,如果还对付不了八十个装备简陋身材矮小的土著人,那还不如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行军宿营,必须向四个方向派出暗哨,每人轮流值夜,分上下半夜两人轮替。”楚风说,侯德富用竹管笔在本子上记录。

    这是从匠户村到阿泰部落的路上,为了练兵,特意安排的野外宿营。楚风根本没有一点儿带兵经验,他考虑再三,决定使用大量规范化的条例条令来管理军队。

    现代工厂中,一条精密生产线的技术手册,叠起来往往会比这条生产线本身还长,但是吃透了技术手册,再复杂的生产线也会变得简单、透明。

    楚风在特大型工业企业实习的经验,让他移植到了军队管理上。他想把所有的行军打仗后勤支援等等全部内容,根据实际经验提炼成条例条令,以后再有战事,就按照这些条例条令逐项落实,那么就算对军事一窍不通,也能指挥好一支军队。

    毕竟,一支古代军队的管理再复杂,都不可能超过构成现代精密加工线的数十部机器、数百个检测仪、数以百万计的零部件和亿兆字节的数控程序!既然这样复杂的生产线都能用手册管理好,那么军队也一样能!

    钱小毛提着裤子从草堆里钻出来,正巧和到处乱转的楚风撞个正着,正感尴尬的他,就见楚大人鼻子抽了抽,然后诡异莫名的笑了。

    欧耶,又想起一条。

    “猴子,记下来:宿营地每百人挖厕所一处,设粪坑一个,至少阔三尺深三尺,坑边横架扶手木一根。离开宿营地前,用挖坑的土回填掩埋。”

    第十七章 杀戮

    山越人的村落外,影影绰绰的出现了不少人,他们利用草丛、灌木作掩护,由阿泰部落的人带路,顺利潜行到了村落外两百步的距离。

    二百多人的村子并不大,长宽各有百十步,此刻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中间平坝上,这些家伙断发纹身、戴骨头耳环,有的男人还挂着人顶骨项链,所有人都唱着鬼哭狼嚎的歌儿,如群魔乱舞般跳来跳去。

    人群中间,烧起了一大堆篝火,郑发子被绑在木柱上,熊熊火焰映得他的脸色越发苍白。从被这些野人抓到,他已经三天三夜水米不沾牙,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而且,亲眼看到那三个平坝人,被开膛破肚后砍成一块块的,放到火上烤了吃掉,从精神上,郑发子已经垮了。

    想起家里的三个小孩子,不晓得老婆要怎么辛苦,才能把几个猴崽子拉扯大!可怜我的几个孩儿,这么小就没了爹!

    郑发子的泪水一滴滴落下。

    阿泰指着郑发子,轻声告诉楚风:今天是山越人的节日,他们将杀掉这个汉人祭神,然后吃掉他祭自己的肚皮。时间就在日落的那一刻,因为山越人认为那个时候杀掉的人味道最鲜美。

    “等日落?嘿嘿,你们见不到今天的日落了!”楚风冷笑一声,下达了作战计划。

    陆猛领二十名长矛手、十名弓手从西侧掩杀;侯德富带同样数量的人从东侧掩杀;楚风带着剩下的二十名弓手、二十名长矛手从南边强攻——北边就不需要了,二十丈高的悬崖,要是谁能跳下去而不死,“仁慈”的楚大爷就放他一马好了。

    听了这个计划,大家点头表示懂了,只有阿泰打着手势:“我滴,平坝人,要打仗滴,嗯?嗯?”

    楚风摁住跃跃欲试的阿泰:“我滴,打仗的干活;你滴,望风的干活!”然后对手下两员大将说:“猴君,陆君,悄悄滴进村,打枪滴~不要!”

    侯德富带着士兵潜到自己的战位,心头还在犯嘀咕:怎么今天楚大人说话和阿泰头人一个调调,滴过去滴过来的?貌似和结巴呆一块,呆久了也会变成结巴。嗯,我以后要离他们远点。

    村中,“晚宴前的狂欢”还在继续,太阳已经快要到山巅了,人们互相传递竹筒,喝着自酿的米酒,如痴如狂。

    莽岳十分得意,当上村寨的头人以来,他带领战士们四下劫掠,为部落打下了赫赫威名,不管是平坝人还是山越人,都害怕他的强大,现在已经有附近部落的青年零星前来投靠,部落的兴盛,似乎已在眼前。

    要知道,在两年多前,部落战士甚至打下了一个汉人村子!

    汉人的好东西真多啊,漂亮的布匹、珍贵的铁器、醇香的美酒,以他们的怯懦,怎么配享用这么好的东西?可笑那个愚蠢的白胡子老头,大概是汉人的头人吧,跪在自己脚下苦苦哀求,说要用钱财买全村人的命。

    哈哈,我英勇的莽岳,当然不能让他如愿。想起汉人少女白晰的身体,在那具诱人身体上发泄欲望之后,再把她烤熟吃掉,莽岳的眼神变得血红。

    他又看了看木柱上的郑发子,可惜,是个男的。少女的味道,比男人好。

    不过其他人的“口味”没有这么挑剔,此时的山越人,不管男女老幼,看着绑在木柱上的汉人,就像看到了一大块儿香喷喷的色泽金黄的烤肉。

    没有人想到,末日即将来临。

    “呜——”苍凉浑厚的海螺号角吹起,声音响彻整个山谷。

    这是平坝人进攻的信号!山越人纷纷从微醺的状态清醒过来,拿起武器准备战斗。

    哼,懦弱的平坝人也敢来山越的地盘撒野,今天要把他们都杀死,串到木柱上烤熟!山越村寨的头人莽岳大声呼喝着,号召战士们集中到自己身边,山越人的武器从不离身,八十多个族中最强壮的战士,很快拿起弓矛站出来了。

    似乎东边的敌人喊声大些,莽岳拿着鹿角矛往东一指,一群人就乱纷纷的冲了过去。

    看到了,对面的敌人竟然是一群汉人!莽岳的至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平坝人来袭就够让人丧气了,居然是汉人打上门来,我呸,怯懦的汉人也配和我们山越勇士较量?!

    “大家冲啊,杀光汉人,吃掉他们!”

    山越人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哇哇叫着往前冲。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这伙汉人的不同寻常:敌人的箭矢,能够从想像不到的超远距离射来!

    为什么汉人的弓能射这么远?这个距离,至少是山越弓箭的三倍!

    山越人以猎鹿为生,他们的弓是单木弓、箭头是青石磨制,打猎时总是花很多时间慢慢潜行到鹿群十多步远的地方,然后暴起射击。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汉人的双曲复合弓和铁叶狼牙箭,能够在一百步的距离上倾泻火力!

    侯德富非常惬意,他面对的敌人,不懂得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铠甲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汉军强弓收割他们的生命,比用镰刀割水稻还要轻松。

    尽管弓手的射击准确度不高,但对付这些野人,足够了。一波波带着死亡尖啸的箭矢,不间断的落到山越人中间,十名弓手,一轮齐射总能带走两三条生命。

    短短的一百步距离,至少有十个野蛮人永远的倒下了;负伤的数目更多。

    侯德富觉得,剩下的战斗应该不会太吃力。

    莽岳快要疯了,他辛苦训练出的勇士,被敌人轻轻松松像猎鹿一样杀掉,就是目前的损失,也会使部落的根基动摇。

    必须杀光汉人,重新建立威信,否则,附近的敌对部落会吞掉我们的!

    在卫士的掩护下,莽岳终于冲到了单木弓的射程内。他早已把弓箭拿在手中,此时用尽臂力把弓拉到满圆,飞快的开弓、发箭,石质的箭头泛着一缕青光,直奔领头的汉人而去。

    钱小毛正巧站在侯德富左前方,他想用长矛拨打箭矢,不知怎的脚下一个趔趄,身子一歪正巧挡在箭矢前进的轨迹上。

    完了!

    正中胸口,一阵剧痛,钱小毛浑身一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胆小鬼,快起来,装什么死!”侯德富提着钱小毛的耳朵,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

    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侯德富脸色一整,难得的严肃:“不过,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兄弟。”

    啊,我没死?钱小毛浑浑沌沌的站起来,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只是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隐隐作痛。

    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对身体活动影响很小,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交七月,天气很热……

    “死”过一次的经历,反而让钱小毛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

    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幸运的躲开了三支射向他的长箭,血红着眼睛冲上来。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

    看着扑上来的敌人,钱小毛低吼一声,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裸露的腹部,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胸口,还有两尺的距离。

    看着鲜血飞溅,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钱小毛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

    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钱小毛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仰天长啸,又想要大哭一场;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操起长矛,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

    只有杀戮,能够发泄内心的冲动。

    第十八章 灭族

    汉军前列的长矛手,把锋利的长矛平平的举成一排,密集的一排。

    鹿角矛比汉人的钢矛短三尺。三尺的长度差距,对山越人意味着一个永远也无法突破的距离。必须承认,他们是非常勇敢的部落战士,但在用鹿角矛扎到敌人前,他们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对手的钢矛刺个对穿。

    有的山越勇士,在临死前拼把鹿角矛朝敌人掷去,但是,敌人身上那层“怪兽的皮”,似乎能挡住一切,汉人最多捂着胸口揉一揉,又能继续投入战斗。

    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一方是全身棉甲,身体强壮,手持九尺钢矛,排列着基本队形的军队;一方是全身裸露,因为身材矮小只能使用六尺鹿角矛,没有队形乱糟糟如同一窝蜂的土著人。实力不在一个层面。

    三面合围的战术,让山越人无法跑脱一个,他们逐渐被压缩到了村寨北边的悬崖上。

    莽岳也受了伤,大腿上插着一枝锋利的狼牙箭。他没有把这枝箭拔出来,因为他清楚,这种带着倒钩的箭枝,一旦拔出就会带下一块肉,自己就不可能在站着投入战斗了。

    天哪,上天要我的部落灭亡吗?汉人,究竟是像三年前那样的羔羊,还是今天这样的恶狼?

    莽岳后悔了。

    悬崖的地方不大,尽管山越战士努力把老弱护在身后,但仍然不可避免的互相混杂在一起。

    身体强壮的男人们大多已经战死,不少妇人老人领着小孩子,慢慢跪下了,仿佛是传染一样,所有人都抛去了武器,停止了抵抗——面对不可能战胜的敌人,他们早已绝望。

    汉军的攻势缓了下来,士兵们都是刚刚放下渔网、铁锤、锄头和锯子的平民,他们参加军队刚刚一个月,杀掉敌人而不呕吐似乎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他们还不习惯屠杀没有反抗能力的妇孺。

    楚风正准备按照现代人的战争观,宣布“缴枪不杀优待俘虏”,但是,一个五六岁的山越小孩,让他改变了主意。

    那个稚嫩而黧黑的面庞上,一对白眼珠里射来的是刻骨的仇恨。

    楚风心头一凛,现在是一二七六年,不是二零零九;是与山越部落的灭族之战,不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冲突!

    灭族之仇,永远不可能自行消逝。只除非,把胸怀这个仇恨的人,全都从人间抹去。

    他下达了命令,“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士兵们犹豫了,陆猛抗声道:“大人,杀俘不祥!我汉军仁义之师……”

    楚风的声音冷硬如铁:“想想两年前被屠灭的汉人村子,再看看你们面前的山越人,他们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沾着我们同胞的鲜血,就是那些小孩子,谁能保证他们没有吃过汉人的血肉?”

    汉军士兵的眼睛红了,在这次战斗之前,楚风特意带他们巡视了以前那个汉人村寨的遗址。

    累累的白骨。

    其中骨架娇小的属于女性,往往四肢扭曲着死于一个奇怪的姿势,所有人都能猜到,她们临死前遭遇了什么。

    在一处破败不堪的茅屋中,人们还发现了三具小小的尸骨,幼细的骨头说明了主人本应是父母膝下承欢的儿童,但他们却过早的面临死亡,成为一小堆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