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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104部分阅读

    ?

    非也非也,此时陈淑桢正和楚风并肩而立,用望远镜观察战况哩!

    马背上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陈淑桢总督卫队的卫队长,齐靖远的新婚妻子杜鹃!她双腿一再夹着胯下骏马,手中皮鞭刷刷的抽在它的屁股上,让马儿对主人好生不满,却不得不撒开四蹄,向着城头狂奔。

    乱世嶙峋,阻住了马蹄,杜鹃从马背飞身而下,人们只见山坡上冉冉升起了一团红云,直奔钓鱼城。

    “齐靖远,杜元华,在不在?”杜鹃老远就大喊起来,大山里长大的妹子,才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呢,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从十天前就到了战况无比险恶的钓鱼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她一定要把他们揪出来。

    一处、两处……成堆的伤兵,都没有丈夫和弟弟,杜鹃的泪水在眼眶子里打转,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哭什么呢?”齐靖远笑呵呵的站在她背后,杜鹃不敢相信的转过身子,这不是,丈夫和弟弟,就活生生的站在面前!

    哇!她反而哭得更凶了,小拳头捶打着齐靖远:“坏蛋,你敢违抗军令,违抗军令不回来……”

    众目睽睽之下,齐靖远脸涨得通红,想把妻子推开,却不料杜鹃竟大哭着抱住他:“不管,我不管,以后不准丢下我独自跑远……”

    城头上,一抹鲜艳的红色,和污迹斑斑的汉军灰色制服,紧紧相拥。

    “看什么看?小孩子不准看!”杜元华虎着脸,把石川石江小兄弟轰开。

    三天后,奔流呜咽的嘉陵江畔,巍然矗立的钓鱼城下,汉军和元军的营盘针锋相对,只不过,汉军营盘的背后是三十八年不曾陷落的钓鱼城,而元军身后,是千万年翻波涌浪的嘉陵江。

    “怯薛军战力果然厉害!”陈淑桢啧啧赞叹,赶到城下的第一次战斗,想从行进状态展开后直接进攻,三万名巩昌军溃散,却被四百名断后的怯薛武士且战且退,阻住了汉军扩大战果的机会,汪良臣得以重新收拢部队,退到了这片背靠嘉陵江的开阔地。

    楚风哈哈一笑,“再厉害的怯薛军,也没打下我们的钓鱼城,再厉害的怯薛军,也被我们围在了死地,覆灭就在旦夕!”

    轰!大炮巨响之后,沙滩地上出现了巨大的弹坑,精疲力竭的元军倒下去五六个,侥幸死里逃生的人狂嚎着,翻身跳起来,不顾性命地冲上前,挡在汉军的枪尖上。只有靠近汉军的地方最安全,既不会遭到火炮的轰炸,也不会遭到手榴弹的轰炸。惟独难逃的是,那如林般密集的刺刀,星星点点闪着寒光,刀刀夺命。

    巩昌军彻底的垮了,从身体到意志。百夫长、牌子头的命令已经不起作用,大多数人都陷入了垂死挣扎状态,失去了作为士兵必然的本能反应。受惊的狼群般,看到别人向某处冲锋,就跟着毫无章法涌将过去,成为手榴弹的绝佳落点。看见别人后退,则不顾一切地退向江岸,被手端刺刀身披钢甲的汉军士兵追上了,一个个戳死在江岸沙滩上。

    第371章 动物实验

    东方天幕泛起了鱼肚白,清新的晨风从沙滩上吹过,把血腥的气息吹到波翻浪涌的嘉陵江上,江水打着旋儿,将战死者飘飞的灵魂卷进江底。

    依山对峙的汉军阵营,人人衣甲鲜明、器械犀利,大汉的金底苍龙旗在晨风中猎猎飞扬,金龙的爪子舒展开来,似乎要把阻挡在华夏复兴道路上的敌人,撕得粉身碎骨。

    与之相对的元军营盘,曾经在巴山蜀水间肆意飞扬,代表着抢劫、强j和杀戮的羊毛大纛,倒在了满是泥浆的江岸上,糊满了泥沙和鲜血,上面还带着许多肮脏的脚印;完整的营帐已不多了,靠近外围的毡房,被汉军猛烈的炮击打得千疮百孔,几乎可以作为渔网使用;栅栏、鹿砦、拒马枪,一切工事都七歪八扭偏偏倒倒的胡乱放着,所有元兵都知道,它们的存在纯粹就是个心理安慰,在汉军如流星火雨的炮火中,沉重的鹿砦会像小孩子过家家玩的麦秆一样飞上半空,变成碎木片、刨花和锯木面。

    巩昌军,这支汉j军队曾经跟在蒙元主子身后,屠杀成都、泸州、重庆等地数百万军民,仅成都一地,他们就和主子一起,杀害了超过一百二十万和平居民!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正义的审判会来得如此之快!

    巩昌军的惨状,是自蒙元侵入四川以来,前所未有的。士兵们像羊群一样猬集一处,被火炮或者手榴弹炸成血肉模糊的一团,有人想操作大炮反击,但还没能打出一发炮弹,汉军的炮火就像铁铧犁过土地,把方圆十余丈的范围彻底翻了一遍,绝望的巩昌军分散逃跑,但汉军的刺刀把他们的心脏刺穿,或者遇到火枪攒射,躯干被打成马蜂窝……

    有人跳进了嘉陵江中,沿着河流奔腾而去的方向游泳,可巩昌地处陕甘,会游泳的人少之又少,只在水里扑腾几下,就沉入了江中,岸上的人们只能看见他临死时苦苦挣扎、因为憋气而变得扭曲的脸,还有被波涛淹没头顶那一刻,痉挛着伸出水面的手。

    即使侥幸抱着块木片,在波涛中浮浮沉沉,也逃不过霰弹的轰击、排枪的攒射,开阔江面上挣扎求生的巩昌军士兵,成为汉军射击的活靶子,霰弹像胡椒面撒向汤锅一样不断落到江中,每一轮霰弹撒下,血就从逃生者身上的伤口中泊泊的流出,大股大股的沿着江水扩散开去,那人再漂不了几丈就一轱辘翻倒,被血浪上下一卷,顷刻间变成了浮尸,还有人双目无神,如行尸走肉般茫然的向江心走去,直到被江水淹没头顶……

    折戟沉沙!怯薛军千户、赏佩金虎符、正四品宣威将军包力格看着战场上的情形,脑袋里只有这四个字。

    汪良臣的手,不停的战抖着,他在三天前,还想着攻破钓鱼城,这座中华大地上最后飘扬着大宋旗帜的不落之城,然后在她光荣的城墙上勒石纪功,可现在,汉军的每一次冲锋,每一次炮击,每一轮排枪攒射,仿佛都在嘲笑他的狂妄自大,嘲笑他替异族卖命,却落得兵败如山倒的可耻下场!

    难道,巩昌军就此覆灭,巩昌汪家从此一蹶不振了吗?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汪良臣的眼睛血红,各种各样的念头纷至沓来,脑袋乱成了一锅粥。

    几颗手榴弹飞来,将躲在江边礁石后面试图挽弓的怯薛武士炸成肉酱。大汉的金底苍龙旗随着晨风舒卷,插到了江边,巩昌军被分割包围,覆灭只在旦夕之间。

    东方,太阳托的一下跳出江面,万丈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保家卫国的自由战士和为了抢劫而作战的汉j都愣了一下,手上的动作停了停,几声呐喊,趁着兵刃撞击声的间隙,清清楚楚从汉军战阵传了过来。

    “包力格、汪良臣,放下武器投降,可饶尔等麾下士卒不死!”

    江风把喊话声原原本本的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汉语、蒙古语、党项语,三种语言一再重复,告诉绝望的巩昌军士兵还有活命的一线生机。

    巩昌军是一支以抢劫为目标,组建的强盗汉j军队,他们从来没有什么民族、国家、忠君报国的思想,作战时一心只为了抢劫财富,把屠刀砍向同文同种的汉家儿女,可以说,这是一支不折不扣的兽军,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

    当得知汉军沿嘉陵江而来,重庆失陷的消息之后,他们就失去了作战的意志,之所以坚持到现在,只为了和钓鱼城守军,自祖父三代以来结下了血海深仇,不得不拼死抵抗。现在,有活命的机会,所有人挥动的武器,就忽然变得慢了许多。

    “投降不杀,汉军优待俘虏!”

    “杀上官者,将功抵罪!士兵杀牌子头、牌头杀百户、百户杀千户者,无罪释放!”

    “杀汪良臣、包力格,受上赏,赠白银千两,礼送回家!”

    汪良臣、包力格身边的负隅顽抗者互相看了看,嗡地一声,如蜂群炸窝般散掉了了大半,大汗弯刀,顽羊角弓,罗圈甲和大元朝的号衣,乱七八糟扔了一地,这些大元朝最精良的武器装备,像垃圾一样被人们无情的抛弃、践踏,踩到了江边的淤泥之中。

    有人跪在了巩昌军便宜都元帅的身前:“大帅,俺对不起您,俺还有瘫在床上的老爹,和刚满三岁的孩儿!”

    汪良臣苦笑,牙齿把嘴唇咬得生疼,身前跪着的,是打小儿跟着自己,两次把自己从尸体堆里背出来的汪连升。

    连你,都要背叛我了吗?汪良臣狠狠咬着嘴唇,流出的血,腥得发苦。

    汪连升砰砰砰磕了三个头,站起来转过身子,义无反顾的奔向了汉军,嗖!一支狼牙箭从身后射来,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胸口凸出的一截儿箭尖,努力扭转身子,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汪良臣。

    不是这位大帅,汪良臣身旁,包力格手持顽羊角弓,弓弦兀自微微颤动,汪连升朝大帅欣慰的笑了笑,一头扎到江边的泥水中。

    汪良臣嗤笑着摇了摇头,方才那支射杀汪连升的狼牙箭,正是他亲自递到包力格手中的。

    能射杀一个逃兵,不代表能拦住所有的逃兵,所剩无几的怯薛武士们,根本无法阻止大群大群的溃兵。事实上,目睹这一幕的巩昌军逃兵们,只是把两条腿抡得更圆了,只恨爹妈少生了一条腿,向着汉军阵营狂奔而去,对他们来说,身后自己的牌子头、百户、千户们意味着死亡,而前方敌对的汉军,反而代表着生的希望。

    “馒头,给我个馒头,做牛做马都依你!”有人跪倒在江边的泥水里里,疯狂的大喊大叫,两日断粮,他们的胃囊空空如也,饥火烧灼着心脏。很快,汉军拿出了白面馒头,甚至有包着肉馅的大肉包子,当然,在拿到这些食物之前,俘虏们首先被捆上双手,他们比绵羊还乖顺的接受了捆绑,然后像枉死城的饿鬼一样,扑向了食物,用被捆到一块的双手捧起馒头包子,嚼也不嚼就往肚里吞,实在噎得难受,就像牛羊一样伏到嘉陵江边,狂饮江水。

    方才汉军喊的清清楚楚,投降只是不杀,将来还是要去矿井里做苦工赎罪的,还有大胆的士兵不想在矿井里渡过余生,他们更喜欢能看到太阳东升西落的地面,于是提着刀,偷偷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牌子头、百户、千户。

    “啊~~!”一名巩昌军百户长声惨叫着,被身后的牌子头砍死,那名牌子头双目血红,嘴唇干裂,神情却亢奋到了极点,举刀一下一下的砍在死者的颈上,斩下自己上官的头颅系在腰间,然后向汉军阵营狂奔。

    “我杀了名百户,我要立功赎罪!”牌子头狂喊着,脚下一刻不停,忽然,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因为一柄弯刀从侧面削断了他的喉管。

    “牌子头,我杀了个牌子头!”一名士兵提着人头,疯狂的大喊大叫,但同时,另外几名平时亲如手足的伙伴,眼睛里却露出了贪婪的凶光。

    他熟悉这种凶光,在成都、泸州等地大开杀戒,屠杀汉家儿女抢劫金银财宝的时候,他自己的眼睛里,常常也是如此这般,所以他完全懂得这种目光的含义。

    士兵颤抖着,左手紧紧抱着人头,右手还在滴血的弯刀指向伙伴们,嘶声道:“你们、你们不要抢,这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伙伴们没有回答,他们捏紧了手上的武器,慢慢的逼了上去……

    海滩上瞬间变得更加混乱,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不同种族不同种族的元军,挥舞着大汗弯刀、狼牙棒、长枪和短刃,混战在一处。一旦某个带着血的人头从人群中飞将出来,五、六个衣衫褴褛,满脸是血的士兵就跟着冲了过去,为了昔日长官的人头,开始了另一轮自相残杀。

    远处,楚风默默的看着战场,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

    “坏蛋,你越来越像李鹤轩那个混蛋了。”陈淑桢巧笑嫣然。

    “听说草原上的恶狼,每逢食物短缺的时候就会自相残杀吞噬同类,”楚风耸了耸肩膀,扬鞭指向自相残杀的元兵:“这不属于统帅部管理的范畴,应该是琉球动物园研究的内容吧?我只是做了个动物学实验而已。”

    坏,你坏透顶了!陈淑桢嗔怒的飞了个白眼,竟是风情万种,一时间,连朝阳的光彩,都被夺去了三分。

    “大家住手!别上当!他们不会放大伙生路,大伙儿齐心协力,和他们拼了!”身为怯薛军千户,蒙古那颜,包力格天生对汉人有着十二分的不信任,所以他率先识破了汉军挑拨离间的诡计,于是声嘶力竭的喊着,对身边的汪良臣道:“贵部还剩下的忠勇之士,和末将手下百来个怯薛武士,尚有一战之力。大帅,咱们并肩突围吧!”

    话音刚落,包力格手起刀落,砍翻一个手持钢刀靠过来,不怀好意看着自己的软骨头。大汗弯刀斩断了巩昌军士兵的脖子,血,从断裂的颈部忽的一下喷出来,溅了包力格满脸,刚刚伸手想擦,无意中晃了一眼,却看到汪良臣冲着自己高高举起了刀,一个斜跳,包力格窜将开去,紧接着一个力劈华山,手中钢刀堪堪斩向汪良臣的脖子,在对方不敢置信的眼神中,包力格看到了惊慌,心头警兆突起,原地打了个旋,拧腰避开了要害,一把刀斜斜的擦过自己胸前的翎根甲,发出令人牙酸的滋滋声。

    “你!”包力格手指汪良臣,还没骂出来,忽然发现自己胸前,透出了半截带血的刀尖。

    身后,怯薛武士宽阔而显得憨厚的脸,变得那么的扭曲狰狞,“长生天在上,包力格大人,小的在漠北冰冷的草原上,还有老母亲等着奉养。”

    没有死在汉军手中,没有死在反水的汪良臣手中,却被自己帐下最纯粹的蒙古怯薛武士杀害,包力格因为痛苦而挣扎着,满脸虬须剧烈的抖动,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怯薛武士斩下了自己千户的头颅,包力格的虬须沾满了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落,在泥水中溅起一小团一小团的血色涟漪。

    “好、好!”汪良臣微笑着走了过去,甚至扔掉右手的刀,拍了拍怯薛武士的肩膀:“将军弃暗投明,我巩昌汪家有朝一日……”

    那武士警惕的看着附近几名汪大帅的侍卫,不防突然腰间一阵无可抑制的剧痛,汪良臣空着的左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小巧精致的匕首,而匕首的刀身,已经全部没入武士体内,刺破了他的肾脏。

    怯薛武士还待抵抗,汪良臣冷笑着拧动匕首,如海潮般涌来的巨大痛苦,一瞬间就击倒了这个粗壮的怯薛武士,他像一条被扔进烤炉的鱼儿,身子奇怪的痉挛着,一跳、再跳,抽搐着倒下。

    “哈哈哈哈”,汪良臣狂笑着捡起战刀,同时把包力格的人头挂到自己腰间,他想的很清楚,随自己入川的巩昌军自然覆灭,但巩昌还在汪家手中,留守的部队还在,汪家当年能投靠大元,今日也能投靠大汉。

    历代开国之君,无不对前朝臣子、特别是地方实力派招降纳叛,听说当年把楚风狠狠整了一把,差点送掉他性命的陆秀夫、张世杰等人,都被留在大汉,还给了高官厚禄,自己此时摇身一变,要是楚某人他年身登大宝一统华夷,岂不是从大元朝的开国功臣,变成了大汉的元勋?

    要是大元打胜了嘛,嘿嘿,连福州王积翁这种货色,忽必烈汗都能海纳百川有容纳大,自己迫于形势屈身事敌,自然是学当年关圣关云长,“身在伪汉心在元”嘛!

    汪良臣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紧紧的抱着包力格的头颅,大声下令停止抵抗,全军弃暗投明投降大汉。

    然而亲兵们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喊着把命令传到全军,他们的眼睛闪着红红的光,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两个目标:汪良臣腰间挂着的包力格头颅,和他脖子上面长着的自己的头颅。

    看,汉军那边,刚刚用百户、千户人头换了赏银的同伴,正举起亮闪闪的银子狂喊:“大伙儿,大汉皇帝金口玉言,汉军一诺千金,杀了长官就有银子!”

    巩昌军早已停止了抵抗,汉军也早已停止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