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书院 > 其他小说 > 统御万妖 > 统御万妖第4部分阅读

统御万妖第4部分阅读

    朗自然不屑于再贪图人家的传承之宝。

    “摩羯神君,我王朗得你传承,必报大恩,一定会把玉皇九天符送到你家族人手中。如违此誓,永不长生。”

    王朗恭恭敬敬地朝神像行了一礼,声音干脆果断,铿锵有声。

    永不长生,对于王朗这样一心超脱天地的修炼者,这是一个非常毒的誓言。

    轰隆,

    誓言一落,神庙猛然间震动起来。

    王朗只觉得脚下一轻,他来不及反应,一下子掉了下去,只剩下一个黑沉沉的洞口。

    神庙的震动越来越强,时间不大,支撑神庙的六根白玉柱子全部倒塌,整个神庙成了一片废墟。

    “呸呸,好厚的灰尘啊,不就是起了个誓言嘛,用不着这么大动静吧。”

    王朗一动不动,刚刚的动静真的下了他一大跳。

    好好的神庙在他一个誓言后倒塌了,他掉到现在这个不知名的地方,眼前是黑漆漆的地道。

    “神庙下面还有这样的情景,”

    王朗慢慢往前走,心中警惕。

    脚下是坚硬的花青石,打磨地非常光滑,一看就知道当初建造地道时候花了不少的功夫。地道很宽敞,走在里面也不觉得闷,通风设施非常出色。

    “咦,有石室。”

    七转八弯,王朗走了一路,没有危险,只在通道尽头的时候发现了石室。

    整整一排的石室,用一种不知名的石头建造而成,金黄|色,熠熠生辉。从远处看,富丽堂皇,不下于人间的宫殿。

    王朗一个接一个地查看,却失望地发现,都是空的石室,里面什么都没有,估计耗子都能够饿死。

    “嘶,好多的骨头。”

    王朗本来准备空手而归,没想到,最后一间石室给了他大惊喜。

    空旷的石室里,随意摆放了大块大块的骨头,或是金色,或是白色,或是黑色,各种各样。不过,骨头上都生有奇特的花纹,散发出淡淡的威压。

    王朗目光一动,他看得出,石室中的骨头不是妖兽骨头,觉大部分都是人骨。

    “嘿,不是人骨,这都是神骨啊,神灵的骨头。”

    转了几圈,王朗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了玉简中的某几段记载。

    当初摩羯神君为了研制非神道之人如何收拢香火之力的时候,他曾经四下出动,抓了不少的神灵回来研究。眼前的事实,十有八九是摩羯神君的实验室,地上的白骨都是他刀下的试验品。

    “啧啧,落在摩羯神君这样一个疯狂偏执的科学家手中,这些神灵真是痛苦啊。”

    王朗一脸的幸灾乐祸,他是受益者,自然不会用同情心可怜这些神灵们。

    经过上几万年的时间,石室中的神灵骨头绝大多数都失去了光泽,变得普普通通,一碰就碎。王朗按照有杀错没错过的念头,一共找到了三块骨头。

    一块灰白色的肋骨,上面密密麻麻的花纹,犹如盛开的黑曼陀,幽暗神秘。稍微打磨一下,就是一件锋利无比的武器。

    一块火红色的胸骨,太阳般的纹路纵横交错,一靠近,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而来。王朗本身拥有火鸦血脉,他想象,以后修炼的时候,他可以吸收这块胸骨中蕴含的火系能量,对自己大有帮助。

    最后一块是一截晶莹如玉的头盖骨,条理细密,用手一敲,叮咚悦耳,如流水潺潺。

    “对了,除了这三块骨头,还有一件宝贝。”

    被选好的骨头放在一边,王朗用爪子捧起最后这间石室最大的收获,笑得都看不见眼睛了。

    这是一件羊脂瓶,质地细腻,用手抚摸,有一股清凉之意缓缓流动。瓶上有几个零星的花纹,很粗糙,仿佛勾勒出一副山水画卷。

    羊脂瓶,高价法器,一共有十三道禁制。这件法器并不像西游记中银角童子手中的羊脂瓶那样厉害,答应一声就能够将人收进瓶子里,化为脓水。羊脂瓶唯一的作用是,它里面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携带东西。

    羊脂瓶,不愧是十三道禁制的法器,里面的空间比一个小村子的面积还要大,这在所有的空间法器中都是难得的。

    从玉简和书本上,王朗知道,法器难得,空间法器更难得。就是修真家族的弟子,也都是配置的简陋的空间袋,只有几个立方的空间,比起羊脂瓶这样的极品,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羊脂瓶,雪中送炭啊。”

    王朗口中吐出火鸦妖力,开始全力祭炼羊脂瓶。

    十三道禁制,如果要全部炼化,恐怕要数年时间。王朗一口气炼化了两道禁制,便停下手来,把身边的东西都收进羊脂瓶里。

    本来,王朗还发愁如何把东西带出去,一件太乙天罗网,一件玉皇九天符,三块不小的苦头,毕竟,他是一只乌鸦,真不方便。

    现在有了羊脂瓶,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第十二章 烈山部落

    “也不知道为何摩羯神君在石室中留下一件空间法器,以他的修为,最低也得使用灵器吧?”

    王朗吐出一口火红色的妖力,羊脂瓶嗖的一声飞进他的口中。

    修行者使用的法宝分为四个档次:法器,灵器,宝器,道器。

    法器:能大能小,不能够收进体内,绝大部分元胎境界的修士使用法器。

    灵器:能够收进体内温养,有一定的灵性,自动护主。神泉境界的修士能够把灵器的威力发挥到最大。

    宝器:拥有巨大的空间,灵性十足,能够自主的防御和进攻。

    道器:传说中的法宝,拥有灵智,能够自主修炼,威力排山倒海,飞天遁地,不比顶尖的修士差。

    王朗推测,摩羯神君最低是神泉境界的修士,他作为炼器大师,常用的法宝应该是灵器才对,怎么羊脂瓶这样的法器他还放在石室中?

    想不通啊,想不通。

    王朗摇了摇头,想不通就不想,反正对自己有利就好。

    又仔细搜刮了三遍,王朗确信没有任何遗漏之处后,他才顺着通道往外走,寻找出路。

    进入地道已经快一天了,王朗现在饿的很。

    修炼《太上火鸦拜日经》后,王朗的食量一天比一天恐怖,毕竟,他需要足够的能量淬体,单纯的天地元气并不能够满足《太上火鸦拜日经》需要的恐怖灵气。

    又走了一夜,王朗终于走到了通道的尽头,钻了出来。

    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闻一闻,都觉得神清气爽。

    王朗张目四望,眼前是层层叠叠的山丘,起伏缠绵,看不到尽头。

    一只强壮健美的羚羊迈着欢快的步子出现在远处,它一人多高,身上斑驳的纹路,一条隔一条,有一种冲击性的美感。

    羚羊胸腹下是成块的坚实肌肉,非常强壮。就在刚才,它用它有力的蹄子狠狠击倒了一头狮子,打地它狼狈逃窜。

    “乖乖,好肥美的羚羊,难道你知道你家乌鸦老爷饿的慌,自动送上门来?”

    王朗饿的双目猫绿光,他迈着威武的乌鸦步,一步步靠近羚羊。

    仿佛察觉到王朗的不怀好意,强壮的羚羊发出警告的叫声,示意王朗不要靠近。

    “烤全羊,一想就流口水啊。”

    王朗上下打量,已经打算烤着吃。

    见到眼前可恶的黑家伙无视自己的警告,健美的羚羊愤怒了,它有力的四蹄敲打地面,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凛冽的威势散发开来。

    轰隆,

    羚羊开始冲锋,强大的气势,不逊色于一台坦克隆隆开动,碾碎一切阻挡的敌人。

    “哈,小肥羊,还挺有力量。”

    王朗伸出乌鸦爪,攥住羚羊的弯角,直接把它拎了起来。

    修炼了《太上火鸦拜日经》的“小乌鸦精”的力量确实恐怖,眼前的羚羊最少都得一千斤,但它被王朗拎着,就像人拎一只小鸡般轻松。

    美美地吃了一顿烤全羊,王朗靠在树上,懒洋洋地打个哈欠。

    吃羊的时候,王朗理了理自己的思路,有了打算。

    一,修补好太乙天罗网,有了它相助,自己的实力上升一大截。

    二,找人合作,赶快收集好两转所需的辅助药物,早日突破。无论什么时候,实力总是根本,只有自己强了,才能够更好活下去。

    三,找机会聚拢信徒,炼几件自己需要的法器。《太上火鸦拜日经》能够把妖体练得强悍,与妖兽搏斗优势明显,但与元胎境界能够驱使法器的修者动手,远不及他们的诡异多变,战斗风格灵活。只有炼制几件法器,武器到牙齿,才能够不吃亏。

    有目标,有计划,才能够事半功倍,王朗前世就懂得这个道理,现在成了乌鸦精,也没有忘记这个习惯,成竹在胸。

    “嗯?有人来了。”

    轻微的脚步声传来,王朗抬起头,目光炯炯。

    来人是一名十六七的少女,身材高挑,容颜精致,健康的小麦色肌肤散发着青春的活力。或许是天气炎热的原因,少女只用皮衣遮住几处要害,鼓囊囊的高耸,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笔直修长的美腿,勾人魂魄。

    比起前世的都市女郎,这名美丽的少女野性十足。

    “热辣辣的美人啊,可惜,现在咱是乌鸦。”

    王朗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纯天然的美女真是诱人。

    如果自己不是乌鸦之身,王朗一定把眼前的少女抢回家,当个压寨夫人。对他来讲,喜欢就是喜欢,完全不用掩饰。

    不过,现在王朗是只乌鸦,嗯,乌鸦精,想法就不一样了。

    “嗨,美丽的小姑娘,你这是要到哪里去?”

    王朗大摇大摆走过来,高昂着头,双翅张开,颇有一种此山是我开的拦路大王的架势。

    “好大的一只鸟,还会说话。”

    热辣少女捂住娇艳的红唇,美目睁大,俏脸是满是惊讶,她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见到鸟会说话呢。

    “什么大鸟大鸟的,这么难听,我是火鸦皇。”

    王朗头顶上火红的羽毛根根竖起,光华流转,像极了一团燃烧的火焰。

    “嘻嘻,什么火鸦皇,还不就是一头会说话的大鸟。”

    高山密林中长大的姑娘就是大胆,她围着王朗转了一个圈,嘻嘻地笑。

    事实上,王朗的样子也并不十分可怕,他一人多高,黑色的羽毛整洁光滑,站在地上,犹如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在高山老林中,长相恐怖的野兽飞禽和妖兽太多了,长脖子的,牙齿像门板的,血腥大口的,八爪六腿的,有比较才有差距,王朗显得人畜无害。

    一来二去,沟通地顺利,王朗通过谈话知道,眼前的这个火辣纯真的少女名叫玄灵,是烈山部落族长的孙女,此次出来是为了寻找一种灵药。

    “咯咯,我玄灵可是部落里的大医师哦。”

    玄灵蹦蹦跳跳,小拳头扬起,长长的睫毛泛着点点金光,美轮美奂。

    “大医师?玄灵,你知不知道这几种灵草灵药?”

    王朗心神一动,连忙把自己二转所需要的几种辅助材料一一列出来,连比划带说明。

    “都是好奇怪的灵草哦,我都不知道名字。不过,我见过一种你说的灵草,三尺高,果实金黄金黄的,像挂着小太阳。”

    玄灵晃晃小脑袋,大眼睛中流露出奇怪的神情。

    “三尺高,金黄果实,自然生出太阳纹,你说的是金炎阳果啊,哪里有,快带我去。”

    王朗惊喜溢于言表,没想到,随便在路上碰到个小姑娘都能够打听到金炎阳果的消息。

    金炎阳果,一种稀少的灵草灵药,蕴含惊人的能量,是火鸦一族最爱的食物之一。《太上火鸦拜日经》中多次提过金炎阳果,对于王朗的修炼,大有裨益。

    “可是,果子树旁有一头很凶很凶的红毛狮面兽呢,就是我们烈山部落中最强大的勇士都不是它的对手,我们两个去,还不够大狮子一口的哦。”

    玄灵一个劲摇头,显然,守护金炎阳果的狮面兽对她造成了极大的震撼。

    “哼哼,一只小狮子而已,看我不把它烤了吃。”

    王朗才不把狮面兽放在眼中,在拜日经中提到过这种妖兽,虽然凶悍,但也有弱点。

    现在世界的妖兽按照它们的实力分为六阶,最高的六阶,最低的一阶。

    狮面兽性情凶悍,体格强壮,还有一手喷火的能力,算得上一阶高等妖兽。但它对上王朗就吃亏了。

    王朗修炼《太上火鸦拜日经》后,乌鸦之体之强悍,完全不属于狮面兽,而且,王朗有翅膀啊,空对地,优势太大。更为重要的是,狮面兽到底没有开灵智,战斗完全靠本能,这怎么能够比得上王朗这只狡猾阴险的乌鸦精呢。

    玄灵到底还是没有抵挡得了王朗的软磨硬泡,她答应下来,一旦完成部落中的采集任务,就带他去。

    白鹿草,一尺高,三叶状,因为叶子上生有白鹿般的纹路而得名,能止血,这就是玄灵此行的目标。

    白鹿草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迎风摆动,采集的时候,非常危险。只是,烈山部落中有几人伤势严重,部落的族长才不得不把自己的孙女放出来,让她尽量采集。

    不过,有王朗在,采集几株白鹿草完全不是问题。他扇动翅膀,飞来飞去,把能够看到的白鹿草全部采集一空,放在玄灵的脚下。

    “啊,火鸦皇,你好厉害啊。”

    玄灵高兴地又唱又跳,有了如此多的白鹿草,部落中的勇士们就安然无忧了,而且,量这么足,完全可以支持部落一个月的使用。

    小心翼翼地把全部白鹿草放在袋子里,玄灵咬了咬红唇,小心思里满是羡慕:自己要是也能够有一对翅膀就好了。

    “好了吧,我们该出发了。”

    王朗着急去找金炎阳果,万一去晚了被可恶的狮面兽吃掉,他还不得哭死。

    “哎呀呀,走了两三天了,累死我啦。我饿了,要休息下。”

    玄灵收好白鹿草后就坐到地上,一对美腿盘起,拿出自带的果子,咬得咯咯响。

    “你怎么吃果子,部落中人不都是吃肉嘛,吃肉才长个子,有劲啊。”

    王朗看到眼前懒洋洋的小丫头,也没有办法,他只能够停下来,在一旁转来转去。

    “吃肉?平时也是吃肉啊。不过,肉吃多了很血腥,我不喜欢呢。”

    玄灵大大的眼珠子转动,灵动飞扬。

    “血腥?难道你们部落到现在都是生吃,不知道用火?”

    王朗先是一愣,随即急促开口道。

    “一直是生吃啊,血淋淋的,什么是火啊。”

    玄灵一脸的迷茫,搞不清眼前的大鸟乱说什么。

    “火啊,可是好东西,嗯,等你带我去金炎阳果那里,我就让你见识见识火的好处。”

    王朗随口答应,心中开始思量。

    一个茹毛饮血的部落,文明尚未开化,想一想,好像,大概,应该,可以做一篇大文章了。

    第十三章 狮面兽和金炎阳果

    金炎阳果树生长在一处火红色的山丘上,从远处看,犹如燃烧的火焰。

    来到山丘下,王朗就觉得体内的妖力格外的活跃,双目冒出熊熊的光芒。

    火鸦,本就是火焰中成长的妖兽,沐浴在火中,轻松自在。

    王朗一步步向上走去,浑身毛孔张开,充沛的火系元力涌出,不断汇入他的体内。《太上火鸦拜日经》自动运转,把火系元力转化为精纯的火鸦妖力。

    “真是舒服啊。”

    王朗禁不住赞叹一声,不到一刻钟,他体内的妖力就增长了一成,停止不前的拜日经也慢慢转动。

    财侣法地,有适合自己修炼的地方,真重要啊。

    以前,王朗看到书上写的仙派大宗和修真家族常常为了一处合适的洞天福地大打出手,大量的弟子陨落而不悔,心中还不解。修仙者,不求权,不爱财,只求超脱天地,为何会为一处洞天福地大打出手,身死而不顾呢?

    到了这个时候,王朗才第一次认识到,合适的宝地对修行何等的重要。

    天道艰难,寿命有限,如何能够用有限的寿命超脱天地,必然要用尽一切办法,百死不悔。

    现在的世界,灵气比起上古和中古稀薄的可怜,灵草灵药,材料等等,对于修仙者比命还重要的宝贝数量稀少。人多物少,不去拼,不去搏,根本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修仙本就是逆天之举,艰难重重,再没有种种所需,只靠肉身,几人能够超脱?

    天道残酷,只求那一线生机,天下的修仙者才会绞尽脑汁,或加入修仙大宗,或组建修真家族,或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