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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还不赖第1部分阅读

    作品:同居还不赖

    作者:花儿

    男主角:亚历山大·魏斯顿(元宁)

    女主角:文海婧

    内容简介:

    他怎么那么衰,

    就是为了避开人群才躲在这隐密空间,

    没想到却被一个酒醉女人给发现行踪,

    怕她被不肖人士占便宜,

    他只好好人做到底的带她回下榻的饭店,

    途中却因为她吐了人家一车子,,

    害他被计程车司机海削一笔加大骂

    还被饭店柜台误以为他召妓,

    一世英名差点毁于一旦,

    他于是暗暗发誓这笔帐他一定要讨回来,

    从她兄长那买下她所经营的咖啡店,

    他满心以为见到他时她一定会无地自容,

    谁知她压根对他没有任何的印象,

    而且为了跟他谈条件,

    竟然还偷拍他的裸照……

    正文

    序

    打破现代魔咒啦 花儿

    一年,满长的一段时间。

    距离花花的上一本现代稿,已经过了一年呢,原本还以为自己大概写不出第二本稿子了,没想到在一年后的今天,花花终于办到了。

    终于打破长久以来的现代魔咒,可以很顺手的写出现代稿了,这、这实在太叫花花感激不已,好想大叫老天保佑喔。

    虽然最近老天爷对我实在不怎么宽厚,不过看在现代魔咒打破的份上,花花就不要太用力责怪老天爷了。

    说起来呀,花花最近真的有点不顺利,满心期待可以生个女娃娃,却偏偏怀了个带把的。—…

    连续两个月都因为台风而遇到缺水,过着苦哈哈的省水生活,身为家庭主妇的花花,成天提着水桶跟着水车跑,还得挺个超大肚子被烈阳晒得眼冒金星。

    居然好大胆的忘记截稿日,一个字都没动,等到太后催稿时,还死不认错的争论自己的截稿日还没到,这记性呀,真是害死人了。

    坐个电梯也会被门夹到,痛得泪眼汪汪,出去逛街被朋友的小女儿踢翻了脚趾甲,当场血流如注,痛得想骂国骂,倒楣的是还不能教训那个臭小孩,因为她哭得比我还惨。

    好不容易求到了去麦当劳吃薯条的机会,又被奔跑的小孩撞到,弄倒了可乐和薯条,居然是我去跟店员对不起,明明不是花花的错呀!

    最最倒楣的是,截稿日在即,花花居然因为急性肾炎又住进医院,被超大针头伺候得生不如死,

    只剩下一个章节就可以交稿的花花,每天在医院哀求医生让我出院,再不然请假半天也好,总得让花花把稿子写完嘛,不然哪来的付医药费嘛,还好最后终于顺利出院,赶在截稿日的最后一天交稿,保住了花花不拖稿的美名,呃……什么?花花刚刚才说忘记交稿的事吗?不是嘛,让人家解释一下,忘记交稿跟拖稿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喔。

    天音,居然有人认为忘记交稿比拖稿的行为还不严重?

    可是人家太后有原谅我呀,因为花花是孕妇嘛,记忆力差了一点点,不是故意的,就算忘了交稿,也还是乖宝宝。

    对不对,亲爱的太后大人?(花花谄媚中)

    楔子

    台北繁华的街头,一个穿着白纱、拖着长长头纱的新娘正在漫游。

    路人惊讶的看着她,忍不住开始猜测这是怎么回事。

    是拍戏?是神经病?还是个逃婚的新娘?

    年轻而苍白的小脸上有着茫然的表情,文海婧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当她感到疲累时,天空已经下起一阵又一阵的大雨,每个人都忙着躲雨,但是她没有动。

    “我该到哪里去?”

    才十六岁的她,感到无助、彷徨,她那充满迷惑的小脸仰望着天空,让雨水洗去她那轻淡的妆。

    她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走,最后停在分隔岛上一片三角形的绿地上,这似乎是个给行人休憩的小角落,还摆了张绿色的长椅。

    她再也忍不住,腿一软就跪在长椅前,然后趴在上面放声大哭。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浑身湿透,在春寒中不断发抖哭泣,她不在乎礼服脏了、破了,也不在乎来往的行人怎么想。

    她只知道哭,要大声的哭,才能减少心中那些悲伤。

    雨不断的往她身上打和她的眼泪混合成一片。

    她不断的重复问着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为什么要死掉?为什么?你告诉我、告诉我呀,呜呜……”

    “不会有答案的。”

    一道温雅的男声突然从她头上传来,文海婧吓了一跳,抬头望着。

    是个约莫二十岁的年轻男人,他有着一张帅气抢眼的面孔,但却有一双忧伤的蓝色眼睛。

    他穿着非常正式的黑色西装,打着严肃的领带,浅棕色的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

    他坐在长椅的另一端,手上的黑色大伞不但为他遮挡了雨,也庇护了她。

    文海婧用手背抹去脸上的雨水、泪滴,不住的抽搭着,清澈的大眼睛却一瞬也不瞬的看着他。

    “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公平,没有为什么。”

    眼泪又从她的大眼睛里滚下来,他掏出一块滚着金边的洁白手帕给她。

    她愣愣的接过来,“但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也希望有人可以告诉我。”他的蓝眼睛好悲伤,“今天,我参加了一场葬礼,送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文海婧用力抓住手帕,努力的咬住下唇,但却无法忍耐的痛哭失声。

    “我不要这样!我要他活过来、活过来呀,呜呜……”

    今天,她也失去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他甚至来不及看见她穿上白纱的美丽模样。

    男人看着她那不断落下的泪水,想到自己的悲伤,忍不住眼眶也红了,但却因为男人的骄傲,而不愿轻易落泪。

    两个陌生人就这样相遇,共用着一把伞,拥有相同的悲伤。

    世界好像剩下这小小的角落,雨慢慢的停了,但是那种悲伤却好像永无止境,永远不会消失似的。

    第一章

    三万三千英呎的高空中,一架豪华私人客机平稳的飞行着。

    拥有这架飞机的元宁盘腿而坐,聚精会神的利用操纵盘,和超大萤幕上的士兵做肉搏战。

    多国混血的他有著令人惊叹不已的俊美外貌,浅棕色的头发、一双湛蓝的眼眸,以及随时随地挂在唇上的迷人笑容。

    出色的外貌和完美的体格,总是能让女人们神魂颠倒,再加上雄厚的家世背景,说元宁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

    “元宁,我希望你能再仔细考虑!你这个决定太荒唐,我完全不能接受!”

    身为他的经纪人兼朋友,有着运动员身材的马克还抱着一丝希望,努力想要让这个天才摄影师打消退休的念头。

    另一个金边眼镜,身材瘦削的是元宁的私人助理戴维斯,他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

    “怎么,你还不死心呀?”元宁随手将操纵盘扔下,伸了个懒腰,“我既然决定了,那么就是这样,你不用多说了。”

    “魏斯顿先生是联合集团的继承人,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将心力投注在休闲娱乐中。”戴维斯推推眼镜,一脸马克搞不清楚状况的轻蔑模样。

    谁会放着跨国连锁集团的总裁不当,背着相机到处跑?

    马克一脸不爽的说:元宁在摄影界的成就已经把他推上世界顶端,他不是单纯的摄影师,在所有搞摄影的人心中,他是精神指标你懂不懂呀?你知道他现在退休,有多少人会失望吗?“

    这些生意人就知道赚钱,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

    “好了,别吵了!我从摄影界退休,并不代表会接管联合集团。”他对经商毫无兴趣。

    他父亲是人称魔鬼交易的菲力·魏斯顿,他强悍的作风和态度,的确扩展了联合集团的事业版图,但也让许多人从此水深火热,恨他入骨。

    戴维斯张大嘴,一脸的失望。“可魏斯顿先生非常希望你能进入联合集团。”

    老魏斯顿多希望他的独生子能接下他的棒子呀,还千挑细选了他这个企业精英来担任他的私人助理,为的就是有朝一日,他能帮他顺利进入状况呀。

    “目前我没这个打算,说得够清楚明白吗?”

    他要过宁静、平和一点的生活,这么多年来的四处飘荡,让他觉得有点累了。

    当初要离开家时,旅行摄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能站上顶峰。

    奇怪的是,摄影满足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但他对摄影的那股热爱却渐渐的消退,所以他知道是该停止脚步的时候了。

    多奇怪呀,在过了这么多年的放逐生活之后,他会突然萌生该给自己一个新生活的念头。

    或许是因为真的累了吧。

    他选择在母亲出生、死去、长眠的台湾告别他过去十四年来的流浪。

    跟着,就是一个新开始了。

    这是为一个知名交响乐团所举办的庆功派对。

    在这幢豪华的别墅里,来的都是知名的音乐家、文化人,以及上流社会人士,整个派对就像一场时尚表演。

    这种盛况,文海婧一向都只有透过电视才能见到,今天却亲历其境,但她却没有半点兴奋之情,只有格格不入的自卑感。

    毕竟她只是个小老百姓,来到这种地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也不知道一向游手好闲的哥哥海乔是怎么弄到邀请函的。

    她乌黑的长发直落腰际,服帖得令人羡慕,且穿着一袭黑色、略微保守的晚宴服,虽然简单却充满气质,使得她不但美丽而且优雅。

    她有些不安的看着衣香鬓影的派对,总觉得自己闯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哥哥需要一个女伴,死拖活拉的把她押来之后,自己却跑得不见踪影,把她扔在这陌生的环境。

    利用完她就把她扔下不管,这也只有她那毫无责任感的哥哥办得到。

    既然如此,那她还是赶快离开吧。

    但是天不从人愿,一个西装笔挺,满脸精明,看起来就像成功人士的男人注意到她,并且朝她走过来。

    他手里拿着两杯香槟,微笑着递给她。“陈守义,小姐是?”

    她礼貌的接过,勉强一笑,“文海婧。”

    “你自己一个人来?”他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如此美丽的女子很难让人忽略,尤其是身边又没有护花使者,他当然得发动攻势喽。

    “我跟我哥哥来的。”她看了看四周,“他就在那边,等一下就过来了。”陈守义看她的眼光让文海婧浑身难过,好像她是困在陷阱里跑不掉的猎物似的。

    她有点紧张的喝了一口香槟,却意外的发现很可口,于是干脆一口气喝光。

    “你似乎很渴?这也给你。”他将没有喝过的香槟给她。

    “不用了,谢谢你,我得去找我哥哥。”

    “让我陪你。”他站到她旁边,“不要拒绝我的好意。”他扶着她带着长手套的手臂,非常殷勤的表示。

    “呃,真的不用了。”

    他强硬的说:“我很坚持。绅士不应该让淑女落单。”

    文海婧在心里大叫恶心,不知道该如何摆脱他的纠缠,紧张之下,又把手里的香槟一饮而尽。

    没什么酒量的她连续两杯香槟下肚,脸颊马上泛红,开始有点轻飘飘的感觉。

    “你哥哥在这吗?应该没有吧!要不要去别的地方找?我看你好像累了,我在楼上有房间,要不要上去休息一下?”陈守义猜想那只是推托之词,她分明是单身赴会。

    他的手指隔着手套轻轻的磨蹭着她,让她满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得赶快闪人才行!

    “不用了,谢谢,我过去那边找好了。”她赶紧一甩手,把空酒杯放在穿梭的侍者托盘上,闪身跑过舞池。

    “文小姐、文小姐!”

    不会吧,他还要追来?怎么这么讨厌呀?

    “海婧,你在干么?”突然一个人拍了她的肩膀,把她吓了一跳。

    “臭海乔,你吓死我了啦!”她连忙回身勾住他的手,用力的把自己往他身上黏。

    那个姓陈的应该有看到吧?

    “站这么近干么?”

    文海乔有一张媲美偶像明星的酷脸,但却是个超级不负责任的男人,总是在换工作、找工作,换女朋友跟追女朋友中过日子。

    “有个讨厌鬼一直跟着我。”

    有哥哥在旁边,文海婧胆子也大了些,觉得香槟好喝,也敢放心多喝一些。

    毕竟她这辈子可能没机会再参加这种盛会,所以还是把握机会,吃喝一顿。

    “你别忙着吃呀,快点帮我找魏薇琪。”

    “怎么,你还不死心呀?”

    魏薇琪,纽约帝国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

    她是个美得惊人的多国混血儿,而且出身高贵,她的曾曾祖母是荷兰公主,而英国父系这边则是继承了塞吉公爵的头衔。

    上个月文海乔在一个电视节目里看到她的专访,登时惊为天人,当场发誓娶妻当娶如此美女,因此开始对人家穷追不舍。

    这也是他们现在会混入这个派对里的主因。

    可是谁都知道魏薇琪不但是个出色的音乐家,而且还是身价惊人联合集团总裁的独生爱女。

    文海乔若能追到她,那天八成是要塌下来了。

    “当然不死心,我告诉你,就算是世界末日我都要追到她。”

    “我才不管呢,我要回家了啦。”说这话的同时,她又从侍者那拿了杯香槟,转身又跟另一个侍者拿了鱼子酱。

    “我看你又吃又喝挺开心的,干么急着走?”

    “呃,反正都来了就多吃一点。”她身上这件礼服的租金都花了,多少得吃点东西回本呀。

    “那你就多吃一点呀。”

    “可是有讨厌的人一直跟着我。”

    “躲起来不会?”

    是呀,怎么她都没想到,她可以躲起来吃个痛快呀。“对喔,你真聪明。”

    “过奖了。”他调调领带,兴高采烈的说:“现在我要去夺得薇琪的芳心。”

    “劝你一句,别浪费时间了吧。”天差地远的两个人是绝无可能的。

    不过文海婧知道他是听不进去的。

    喝了一肚子的香槟之后,她开始醉了,脚步也不稳了。

    “好像喝太多了,赶快回家好了。”

    她将身体靠向装饰着大红布幔的墙壁,这样才不会软倒,缓慢的走着,没想到这里居然没有墙壁了,于是她的身体穿过红布幔,跌到一个人身上。

    元宁一向讨厌记者拿他和魏薇琪之间的关系来作文章。

    大概因为魏薇琪是个美女,而他又是个帅哥,他们在不同的领域中拥有极为崇高的地位,又都和绯闻绝缘,只跟对方亲近点,所以就被拿来作文章,说他们是众人最愿意祝福,但他们本身却不愿承认的情侣。

    情侣?老天爷呀,他压根不想跟亲妹妹变成情侣呀。

    不过这样也好,有了他这个男朋友,薇琪的确是少了许多马蚤扰者,所以她总是不澄清,并且非常乐意给媒体错误的联想。

    反正他也不愿自己是联合集团继承人、下一任塞吉公爵的身分曝光。

    在这一方面,势力庞大的魏斯顿家族给了他绝大的自由和保护。

    他用母亲给他起的中文名字——元宁在外活动,除了几个亲近的友人之外,没人知道他出身于显赫的魏斯顿家族。

    他来参加妹妹的庆功派对,却不想给媒体大作文章的机会,所以他干脆就在这个通往跳舞厅和餐厅的走廊坐下,反正这里摆了几张舒适的沙发椅。

    所以当文海婧穿过红幔跌下来时,刚好一屁股跌到他的腿上。

    这个突来的惊吓并没有让她的酒意清醒几分,又因为元宁动也不动,她还以为自己是跌坐在一尊雕像上。

    “做得还真像。”她伸手触摸元宁的脸,“恩,软绵绵的、有点温温的,好奇怪的一尊雕像呀!”

    “我不是雕像。”这女人很明显是醉了。

    什么样的女人会放任自己在派对上喝醉呀?

    但是很少女人在看到他的时候,眼睛没有立刻变成爱心,所以他觉得她虽然喝醉了却也不讨厌。

    不过她若是清醒的,会不会正是他最避之唯恐不及的那种女人呢?

    “咦……雕像会说话,好奇怪喔。”

    她吃吃一笑,眼神有点涣散,像是很怒力的想在他脸上聚焦,但是酒精的效用让她一直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