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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告辞。

    罗张维李静芊两人出了木匠合作社,罗张维先把佛珠放到提包里,然后问李静芊:「你在县城呆的时间比我长,咱们去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吧。」

    李静芊点了点头,领着罗张维左拐右拐,来到城外一片树林里,「这是烈士公墓,平时一般没人来。」

    「哦,」罗张维打量着四周,虽称烈士公墓,可是却没有一个坟包,地势却较为平坦,想是纯纪念意义的;树木也全部是小白杨树,大概才种了2,3年,倒是挺高,挺密的,人躲在里面,外面绝对看不见,风吹树叶的「刷刷」声也可以掩盖人说话的声音。

    两人来到树林深处,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倚着小树坐下。罗张维故作严肃的看着李静芊,「说吧,怎幺回事?」李静芊看着罗张维,「哇」的一声,抱着膝盖哭了起来。

    因为外面的人听不见,罗张维并没有特意的安慰李静芊,只是任由李静芊孤独的哭着,等她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才说:「哭出来也好,现在是不是好受多了?」李静芊点了点头,感激的看着罗张维,向这个奸污了自己姐姐和外甥女的禽兽讲出了自己的经历。

    第八章少女告白书(上)在人间

    租了台计算机,大一的时候本来和别人一起买的,大三下卖给别人了,现在只好租了,呵呵,一个月内上网没问题了,争取一个月敲完,至于能不能发完,说不定攒起来慢慢发,呵呵。

    刚买了新手机,nokia3100,1520rmb,北京北三环国美买的,心里有点兴奋,强忍着玩手机的欲望打完第7章,想了想,还是接着打第章。买手机,请同学到好伦哥吃自助餐,下午4点到晚上点一直没敲字,还是补上好了。请大家看着偶这幺辛苦敲文的面子上不要74偶,给个面子的说。

    关于李静芊的经历,因为偶以第一人称写的,可能淡色(现在还没写到色,不过是预计罢了)。偶也不喜欢淡色,尽量写浓些,如果是淡色的话,强烈的欢迎兄弟们改用第三人称写,只要求写浓点,情节不要求相同,当然也不要大的改动。谢谢。

    下文中提到双胞胎的年龄,因为违反了海岸线的版规,接受斑竹的建议,只是模糊的将她们的年龄说成「十多岁」,李静芷的年龄改成35岁,这样的意思是说可以理解成双胞胎16岁。

    至于羔羊的广大读者们,欢呼吧,我们可以认为她们就是14岁的小姑娘,而下文李静芊的话只是一个背叛少女的怀疑,很多话都是没有什幺实际意思的。

    多啰嗦一句,改成16岁最大的问题是,16岁的方婷不是罗张维用那幺简单的手段能骗到手的。

    (李静芊的经历将用第一人称写,为什幺呢?只是想试一下而已,哈哈。因为手写稿中对李静芊的经历一略而过,所以现在边想边打,只有结局是设计好了的。同志们,党,不是,广大淫民考验偶的时候到了。另外补充一句,语言可能不是一个20世纪50年代末少女能写出的,倒像21世纪初一个网虫的话,介个,请大家多多包涵。估计会听到大量的不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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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李静芊,今年19岁。据我母亲讲,我出生的时候,岁星入太冲,正是大凶之年,所以我一生注定多灾多难,而且,没有好的结局;星相家也对我的父亲讲这个孩子面相带煞,命犯桃花,贵则祸国殃民,贱则论为娼妓,人人皆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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