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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第41部分阅读

    着李斯的萧条自闭,反赵高联盟失去了主心骨,因此也就变得名存实亡。那些曾对李斯寄予厚望的同僚们,愤怒地宣泄着他们对李斯的不满和失望。可是,李斯依然固执地保持着沉默,既不解释,也不申辩。

    李斯无法向任何人诉说,他只能独自吞咽自己酿下的苦果。而这枚苦果,完全只因为他在沙丘时的一念之差。

    六月的天,小儿的脸,说变就变。咸阳的政治气候,同样如此,在短短数日之间,便接连变了两次天。先是赵高占尽优势,接着李斯成功反击,此刻则是赵高重新收回失地,再度当权。

    而在前方的战场,秦军在暂时的胜利之后,很快便陷入被动。起义军越挫越勇,越战越多,帝国频繁征调关中士卒,依然疲于应付。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两人,本就不满胡亥继位以来一系列倒行逆施的朝政,如今盗贼不止,亡国在即,两人再也无法坐视,登门串联李斯,要求联名上书胡亥。

    如此正当的提议,李斯根本就无法拒绝。定国安邦,他贵为丞相,责无旁贷。只能依了二人,联名上书胡亥,道,“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戌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倘若胡亥此时能采纳李斯等人的建议,改弦更张,施惠布仁,安抚百姓,则帝国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胡亥接到上书,不知如何应答,于是问赵高之意。赵高道,阿房宫为先帝所举,安可轻废!戌漕赋税,此所以供陛下为乐也,益之尚不足,遑论减省?

    胡亥深以为然,点头不迭。赵高又道,“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国之重臣,不知为陛下谋,而只知取悦黔首,其居心不测,当下狱属吏。”

    胡亥仿佛是中了赵高的催眠术,也不经过大脑,便颁下诏书,道,“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作宫室以彰得意,而君等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等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无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于是逮捕冯去疾和冯劫,案责他罪。

    冯去疾和冯劫二人入狱,狱吏酷刑相加,命二人交代罪行。可怜二人赤诚为国,何曾有过不臣之心?两人相视苦笑,道,“将相乃国之柱石,岂可见辱于刀笔胥吏。”言毕,愤而自杀。

    三人上书,只有两人入狱,看起来好像是赵高对李斯网开一面。而实际上,赵高何尝不想连李斯在内一网打尽,只不过力有未逮罢了。毕竟李斯在朝中经营三十余年,根深蒂固,势大力沉,非有绝对把握,赵高也绝不敢轻举妄动。谁都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只是很多时候,就算有那么大的胃口,却也没有那么大的胃。

    赵高放了李斯一马,一则是要造成李斯的错觉,让李斯认为自从上次的谈判之后,两人之间已经相当于签下了某种互不侵犯条约;二则可以让群臣猜疑,为何李斯独能幸免,而冯去疾和冯劫二人却蒙冤下狱,其中莫非另有隐情?只要群臣起了猜疑之心,对李斯的形象便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三则赵高深知,铲除李斯,宜渐不宜急。

    赵高的策略就是:先削除李斯的羽翼,让李斯在朝中孤立,然后再动手不迟。所以,先杀蒙氏兄弟,再逼死冯去疾和冯劫两位老臣,都可视为是这一策略的延续。

    冯去疾和冯劫自杀不久,赵高终于将目标对准了李斯,在胡亥面前进谗言,诬告李斯有意谋反,其言道,“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旁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陛下不可不防。”

    胡亥一听大怒,便欲案治李斯。赵高道,“丞相功高天下,威震社稷,如无端下狱,恐朝野震荡,百官惶惶。陛下当缓而图之,使使者至三川,待验得李由与盗贼通结之状,再案治丞相不迟。”

    赵高再道,“为免打草惊蛇,陛下可致书于丞相,问以安乐之道,李斯蒙陛下降尊垂问,知陛下犹重之,则必不生疑心也。”

    胡亥大喜,于是修书一封,责问李斯,道,“吾闻之韩子曰:‘尧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饭土塯,啜土形,虽监门之养,不尽此之疏陋也。禹凿龙门,通大夏,决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筑锹,胫毋毛,虽臣虏之劳,不酷烈于此辛苦矣。’然则夫所贵于有天下者,岂欲苦形劳神,身处逆旅之宿,口食监门之养,手持臣虏之作哉?此不肖人之所勉也,非贤者之所务也。彼贤人之有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此所贵于有天下也。夫所谓贤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万民,今身且不能利,将恶能治天下哉!故吾愿肆意极欲,长享天下而无害,为之奈何?”

    李斯接书,阅读一过,只在霎那之间,他头上的白发便仿佛更白了几分。

    5、奉命文章

    每一个失败的昏君背后,不是站着一个女人,就是站着一个太监。李斯接到胡亥之书,马上明白过来,一定是赵高在后面捣鬼。胡亥成天在后宫滛乐欢宴,秉烛夜游犹恐未足,哪里有空静下心来,给他修书问计?

    李斯深知,赵高亡他之心不死。权力斗争,历来讲究快、准、狠。本当剑拔弩张、你死我亡之时,赵高却突然通过胡亥,向他传来这样一封书信,好整以暇地要他为胡亥献计献策,其意在何为?

    赵高此举,貌似闲着,实则是闲着不闲。胡亥的来信,其实只问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作为一个皇帝,如何能够确保像目前这样,永远地逍遥快活下去?

    李斯的任务,就是必须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以他法家巨子的身份,为胡亥的行为提供思想和主义。

    在胡亥的问题当中,已经预设下了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目前帝国的路线和政策是合理的,是要长久坚持下去的。所以,只要李斯一开口回答(回答的质量并不重要),就已经足以表明,他作为帝国的丞相,肯定了这一预设的前提,承认目前的路线和政策是正确的,无可指责的。

    而事实上,胡亥继位以来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不仅让下层百姓民怨,叛乱四起,即使是在朝廷官员当中,多数人也是对此抱有异议和抵触的,只是迫于高压,敢怒而不敢言。冯去疾和冯劫两人作了出头鸟,挺身进谏,结果被投入监狱,自杀身亡。对此,绝大部分朝廷官员都持着同情和惋惜的态度,对胡亥与赵高也是越来越失望。

    赵高逼迫李斯回答问题,正是要让他站队表态。李斯一旦回答了问题,就等于选择了和赵高同一阵线,从而站在了大部分朝廷官员的对立面。而这样的后果就是,李斯在朝中只会越来越孤立,他曾经的支持者们,也将起而不满他,反对他。

    李斯虽然能够轻易看透赵高的阴险用心,但却就是无解。他的死|岤,已被赵高牢牢地捏在手里。

    除了回书之外,李斯已别无选择。

    自从当年的《谏逐客书》之后,李斯很久没再写长篇大论了。和韩非不同的是,李斯并无著书立说的嗜好,他更倾向于行而不言。

    虽说是长远不曾动笔,但李斯的文章功力并未衰退。相反,随着岁月的积淀,思想的成熟,现在的李斯,已臻人书俱老的境界。

    尽管所写乃是一篇奉命文章,而且写得心不甘情不愿,但架不住李斯的老去诗篇浑漫与,提笔未几,已是千言立就。

    6、行督责书

    李斯此番所写,正是日后著名的《行督责书》。其文虽篇幅较长,但千古名篇,不容不敬,姑原文照录于下: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滛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揜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通读李斯此书,虽难逃阿胡亥意之讥,但另一方面,却也还是很好地体现了李斯的政治思想。

    所谓督责,督者,察也。察其罪,然后责之以刑罚也。督责二字,虽不是李斯所发明,但作为一个重要理论被提出,并加以全帝国范围的实践,却无法不归功(或者归过)于李斯。

    在这里,李斯无疑是受到了他师兄韩非的启发。按,督责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八经篇:“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言必有报,说必责用。”可以看到,韩非是将督责二字分开使用,李斯则是将督责二字并为一体。这一区别,并非只是玩了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细究之下,我们可以发现,李斯的这一思想,实际上是在韩非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韩非曾提出一个“形名参同”的理论,督责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形名参同,见于《韩非子》主道篇:“故(明君)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比较可知,韩非的督责,讲究以静制动,后发制人。而李斯的督责,则强调主动出击,积极干涉。有趣的是,这种思想上的差异,也正是两人性格上的差异。

    话说回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