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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天国第1部分阅读

    作品:征服天国

    作者:实心熊

    内容简介:

    强推!罕见的穿越到欧洲中世纪的小说!

    一个现代的中国年轻人,当他在举世闻名的圣城意外身亡之后,经由神秘的力量,他的灵魂跨越千年来到了战乱纷争的欧洲中世纪。

    在那个时代,他亲眼看到了历史上那些叱咤风云的英雄、骑士,也亲眼看到了一幕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

    在这副几乎左右人类文明发展的画卷中,这个重生的中国年轻人,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

    等待他的,是天国?还是地狱?

    正文

    第一卷 魂归中世纪 引子

    刺眼阳光挥洒在黄澄澄的沙漠上,翻滚的热浪把远处崎岖不平的地平线笼罩在一片浩淼波动的氤氲之中。

    这是个由炎热和干涸统治的世界。在这里,捏不出一丝水份的黄沙把整个世界掩盖在绝望的枯黄之下。除了不时刮起的大风带起漫天沙暴,裸露出沙下已经风化白森森的骨骸,这里的一切都再也没有其他颜色了。

    不过依然有人敢于冒犯这片死神乐园。

    “叮当——叮当——”

    一阵阵古板单调的驼铃声在这个死寂的世界里响着,踏着裸露累累骸骨的道路,一队商人正谨慎的走在这条危险却能给他们带来财富的道路上。

    的确需要谨慎,在这片可怕的沙漠里,除了恐怖的自然之神,就是神出鬼没的强盗最令人胆寒。

    “你必须小心每个沙丘和沙堤,在那后面随时都可能会有一个人想砍断你的脖子。”一个脸上蓄着大胡子的中年人对和自己并排骑着一匹骆驼的孩子小声的嘱咐着,他因为被风沙磨裂的嘴唇不停的蠕动,不过当他看到孩子因为紧张把双手抱在怀里之后又立即故意轻松的说“不过你完全不用担心,作为你的叔叔,我完全可以保证你一路上的安全,即使是最危险的强盗也别想动我小侄子的一根头发,不信就可以让他们出来试试……”

    好像就为了接受这个挑战,一声“哟——噢——”的长叫突然从前方响起。在商队的惊诧恐惧中,他们看到从前面沙丘上突然闪起弯刀刺目耀眼的光辉,同时一股可怕的黑色旋风从沙丘上席卷而来。

    “强盗!强盗!”走在商队前面的斥候恐惧的大喊试图警告本队,但是这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一支划着弧线的飞箭随着啸利的风声贯通了他的脖子,然后在他刚刚倒地,迎面冲来的马队已经践踏过他的尸体直接冲向了马蚤动的商队。

    最前面的人只有射出一轮弩箭的机会,然后就被随着奔马的力量毫不费力闪过咽喉的弯刀斩掉了头颅。

    冲进队伍的强盗如同冲进羊群的恶狼般吞噬着生命。每一抹寒光的闪动都带起一片血光,刀尖扎入骨头的‘咯吱’声伴随着受害者的痛苦嘶号此起彼伏。

    大马士革弯刀近似完美的构造痛快淋漓的使得每一次削砍都有所收获,刚刚接触就有人被这些漂亮的武器断送了性命。

    “阿尤布—阿尤布—”中年人在混乱的队伍里大声的嘶吼着,他几乎撕裂的双目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强盗挥舞着锋利的弯刀向幼小的侄子劈去!

    华丽的闪光在空中掠过,强盗刀手感受到了撕裂身体的阻力和被害者翻滚下马背的阻力。

    可是,令人吃惊的是被他砍翻在地的那个小孩居然立刻坐了起来,同时用一种愤恨的眼神看着他。

    那个强盗显然受不了这种挑衅,他再次愤怒的挥起弯刀———

    就在这时,原本晴朗的天际突然闪起一道狭长的光迹,一颗可以比拟太阳的亮星把天空斜斜的划开一条缝隙,只有枯黄的沙漠突然被从这缝隙绽放出的五彩缤纷的光亮包裹起来,冒着蒸腾热气的大地上不可思议的浮现出一片虚幻缥缈的景致。

    说不出名字的建筑,穿着怪异的人群,庞大到无法想像的城市……

    所有的人都被天地间这从没见过的景观震撼了,他们逐渐停止了各自的屠杀,呆滞的看着天空中模糊缥缈的景象,特别是当人们看到一张从没见过的脸越来越近,甚至占据了整个天空,似乎就要冲破天幕把沙漠上的一切吞食下去的时候,恐惧立即令所有人都发出了号叫。

    “魔鬼!魔鬼!我们快跑!”刚刚还想结果了那孩子的强盗大声的吆喝着,在天空中那张不停扭曲变化的脸的追逐下,他带着所有的强盗如同真的有魔鬼追赶般发疯的向远出跑去,直到完全消失在沙漠的茫茫烟尘之中。

    然后,就在商队也被这异象惊吓的大声哭喊的时候,模糊的幻象突然飞快的向天际收去,随着那道划破天空的亮星闪向远方,一切幻像都毫无踪影,似乎这一切从没出现过似的,唯一留下的只有沙漠那单调的黄铯。

    “阿尤布!”

    过了好一会儿,清醒过来的中年人突然发疯似的冲上去,‘扑嗵’一声跪在地上用力把侄子抱在怀里“你没事!你真的没事!”他歇斯底里的喊着,直到他看到侄子胸前被横扫的弯刀撕裂开的衣服才终于清醒了过来。在瘦弱的孩子怀里,一本几乎完全被利刃截成两段的厚书救了那孩子的命。

    看着被割成两截的厚书,商队里的人们大声惊叹着,那个中年人却紧紧盯着始终用一种执拗的眼神看着强盗们逃跑方向的侄子。

    然后他肯定的对这个孩子说:“这是安拉的安排,安拉决定保佑你,他甚至让天空出现异景,还让神圣的经文保护你的身体,我的侄子,你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人们一定会记住你的名字——我的阿尤布。”

    这一年,是公元1145年。史书记载,一颗被称为哈雷的彗星曾经在这一年的4月莅临地球……

    第一卷 魂归中世纪 第一章 旅行者

    现在——

    公元2007年。

    “简直热的象个罐头。”

    说出这抱怨话的,是个有着一头浓密而微显散乱头发的年轻人。

    他因为常年在外晒黑的皮肤透着健康的棕色,一件袖子卷得老高的纯棉衬衫扎在牛仔裤里,磨的已经有些破损的旅游鞋无声的诉说着主人曾经走过的道路。

    他的肩头随意的搭着一个结实的帆布背包,手上一张地图则被他抖得‘唰啦唰啦’的响个不停。

    这身行头看上去就知道是个典型的背包族,而且在这个年轻人的四周,象他一样装束的游客则摩肩接踵,遍布全城。

    “真不愧是世界文明的圣城。”年轻人在看了半天地图之后终于对着满街道肤色各异的游客感叹着,不过他接着就又抱怨了起来:“可还是热的象个罐头啊。”

    作为世界名城的耶路撒冷的确充满了无与伦比的魅力,也同样充满了中人欲昏的热浪。而这个年轻人正站在耶路撒冷老城区最古老的街道上‘享受’着这种‘热情’的洗礼。在他身后远远的地方,橄榄山正在正午阳光的照射下映起一片醒目的影子。

    “丁超,丁超。”

    一个稍微带着娇纵的喊声从年轻人背后响起来。他微微的皱皱眉回过身,面对着从不远的一个小摊上向他招手的女孩。

    正如同他的外表一样,这个叫丁超的年轻人是个真正的背包族和兼职的自由撰稿人。他总是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进而从一个国家流浪到另一个国家。当他手头拮据的时候,他就把沿途纪录下的风土人情编辑成稿子发给那些对他的游记感兴趣的报社,一来二去的,他在这个圈子里也算颇有名气了。有时候还会有些旅行社为了开辟新的热门路线收集前期资料,而特意付费请他去某些地方走走看看,然后借用他的笔力对这些地方大肆渲染一翻。

    这次,就是某个编辑部为了报道一个中国古丝绸之路考察团在中东的见闻请他出马的。

    “丁超快过来,看看这个!”那个脑后梳着个马尾吊辫的女孩一脸兴奋的对年轻人喊着,她光洁的手臂在阳光下不停挥舞,黄铯短衫宽松的袖子随着手臂的摇晃垂到了肩窝,露出了肩膀上一片细腻的色泽。

    被叫做丁超的年轻人无奈的向她走去,对这个在游历中偶遇的同伴的意图他很清楚。不过虽然他并不介意就此产生一段‘旅途g情’,但是对这女孩有些过于热烈的纠缠和稍显做作的娇纵就不太喜欢了。

    丁超走到摊子前看了看,对他这已经习惯了各式古怪物件的人来说,这样的路边风俗摊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不过为了照顾女伴的心情他还是故作认真的看了看摊子上的东西。

    “这个,还有这个,是不是很漂亮?!”女孩指着摊子上一挂挂闪动着璀璨光芒的首饰不停问着,到后来她干脆拿起那些首饰在身上比划着,同时她看丁超的眼神里也流露出某种暗示。

    “女孩子怎么都喜欢这些花里胡哨不实用的东西?”丁超暗暗撇了撇嘴,不过只要不太过分他还是愿意满足她们这些小愿望的。

    丁超随手拿起一挂暗绿宝石的项链在女孩胸前比了比,和她身上鲜艳的米黄铯衬衫衬托起来,这挂项链还是很显眼的。

    “多少钱?”丁超用英语问着。当看到那个脸上蓄着大胡子的阿拉伯老板伸出4根手指的之后,他无奈的摇起了头,对于这些廉价的首饰他十分清楚它们的实际价值,其实这些东西与其说是首饰,不如说是曾经到过某些地方的证明更合适。

    其实要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到过什么地方,照片不是更简单实用吗。丁超曾经这样问某位一起旅行过的伙伴,不过对方的回答实在让他无话可说:

    “不拿出点真格的来,按现在的风气,人家会说你是ps之后吹牛的。”

    就在丁超边胡思乱想边和那位阿拉伯商贩砍价的时候,一件古怪的东西突然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柄造型古怪的短刀,向下扭去的牛角握柄和向上弯曲的刃部形成了一个古怪的s形,镶嵌着几颗琉璃石的牛角刀壳圆滚滚的很不显眼。其实这是把很普通的阿拉伯短刀,可却突然吸引了丁超的注意。

    他好奇的拿起了那把埋在众多物件下的武器,仔细的看着。

    “不就是把阿拉伯匕首吗,有什么希奇的。”一个和他同路的年轻人轻蔑的说,一路上这个年轻人没少对那个女孩下功夫,可却始终没有成功,这样一来他自然对丁超又嫉又恨起来。

    “这不是普通的阿拉伯匕首,”丁超完全被这短刀奇怪的造型吸引了,他仔细抚摸着刀壳上的纹路又认真的观察着刀柄尽头的护手“这刀的外形的确是10或11世纪左右的,可花纹绝对不是阿拉伯或拜占廷帝国的风格,不过这的确是大马士革云纹钢的样式,可是这个护手……真是奇怪,既不是常见的s式护手,也不是圆盘式的,真是太有意思了”

    丁超已经完全被手里这柄造型怪异的武器迷住了,他丝毫不在意旁边女孩已经不耐烦的表情,只是不停的翻转着手里的武器。

    “这有什么看头,什么护手样式的,没意思!”女孩终于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可丁超居然没有反应过来,而是条件反射似的解释着:“这可不一般,如果我没看错,这些花纹应该是一种动物的变形,可这实在是太奇怪了,怎么会出现在这把刀上面呢,这是……睚眦,只有我们中国的古代武器上才会有这种纹路,还有就是这个护手,这是云头式样的,也是只有中国剑上才会出现的样式。简直是太奇怪了……”

    丁超越来越好奇,直到摊子上的那个阿拉伯商人有意无意的提醒,他才意识到自己在人家他摊子前呆的时间太长,已经影响人家的生意了。

    不过也正由于他表现出的对这把怪异武器的好奇和热心,经过一翻讨价还价,丁超终于以一个大家都满意的价格买下了那把短刀……还有那串项链。

    不过令他无奈的是,已经找不到女孩的踪影,而且跟她一起‘失踪’的还有那个一直和他们搅在一起的“第三者”。

    丁超拿着手里的项链摇了摇头,对这种旅途当中遇到又立即分手的同伴,他并不怎么在意,毕竟这样的聚散对他来说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而且对能终于摆脱那个缠人的女孩他也很高兴。

    “年轻人。”一个低沉或者说有点故做低沉的声音从丁超身后响起,他回过身。看到个用一条艳丽的头巾包裹住头脸的女人站在他面前。对这样的打扮他并不陌生,尽管他从没和这些人接触过“年轻人,你不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吗?”

    老吉普赛女人用腔调怪异的英语问他。而且她居然还故作神秘的看着丁超的脸似乎很吃惊的样子,丁超很怀疑她如果再拿把大扫帚是不是就会立即飞上天去。

    “对不起我不信……”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从街角里急冲冲的走出的那个女孩和一直跟在她身后的‘第三者’。看着她似乎在街上到处寻找什么的神态,丁超立刻改口说了声“可以。”然后就立即随着老吉普赛女人躲进了一间用布幔挡住的阴暗房间。

    暗淡的房间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香气,老吉普赛女人和丁超隔着一张圆桌对坐着,他们中间桌上的托架上放着一个闪动着怪异光泽的水晶球。

    老女人仔细甚至是恶狠狠的盯着水晶球看着,那种煞有介事的样子让丁超想笑。可渐渐的,水晶球里翻滚的烟雾和幻象似的东西的确让他为之一呆。

    就在这时,始终只是絮絮叨叨的老女人突然发出了一声“啊!”的大叫。接着就全身颤抖起来。她的脸上闪现着说不出的惊愕和恐惧,甚至连一长串口水垂到胸前都不知道,她嘴里不断的叫喊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胡话,到了最后她在丁超目瞪口呆中一头栽到了地上绻成一团抖个不停。

    “外婆你没事吧!”一个在丁超进门时被介绍为老占卜师的孙子的吉普赛男孩冲上去抱住老女人大声叫着。然后她对丁超喊着:“请你走吧,我奶奶要被你害死了。”

    听着这句后果严重的话,丁超满头大汗的掏出一把美元,数也没数放到桌子上就逃出了那间房子。他可不想因为一个无聊的占卜游戏惹上大麻烦

    当他离开之后,那个吉普赛男孩立即走到桌前拿起钱数了起来,一边数一边呵呵笑着说:“哦,奶奶,这次是你表演最好的一次。不过你演的这么好,钱赚的也够多呢。”

    “不……这不是,不是表演……”老吉普赛女人的声音从男孩身后传来,当他意识到奶奶的声音和平时客人走后不一样转过身来的时候,男孩惊愕的看到他的奶奶站在他是身后,嘴角正流淌着白沫,她的双眼呆滞的看着房顶,全身如同被放在冰块上一般抖动着“我,我看……到了,看到了火,血……和……死亡……”

    说完,老女人的喉咙一阵咕隆,然后突然抱起桌子上的水晶球把它砸在了地上。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给人算命了……”老女人从嘴角里挤出了这句话。

    丁超坐在一个小广场里,手里一边摆弄着那把奇怪的匕首,一边打着电话。

    今天的确够他倒霉的,虽然很快就醒悟到那个老女人在做戏,可他又立刻发现在慌乱中自己的钱包又不翼而飞,天知道是掉在那老女人的占卜屋还是被偷了。

    所以现在他除了打电话求援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所以他拨响了考察队领队的号码。

    “周教授,我发现了个很奇怪的东西,可能你会有兴趣的。”丁超给考察队的领队打着电话“我想这可能是东西方文明融合的一个特例,是件武器。你想看看吗。”

    丁超有些惋惜的一边打电话一边看着手里的匕首,他实在是很喜欢这个东西,不过为了吃饭他也没办法了。

    不过让他想像不到的是,电话里的周教授用更加激动的腔调对他喊着:“小丁,你那边先放放,我这发现了更有意思的东西,你快过来看看,我现在在里希罗底,就是那个里希罗底山丘。你快来吧,你一定会很吃惊的。”

    会是什么呀,丁超奇怪的想着,不过他知道这些搞学术的往往为了经费头痛的很,象这次雇丁超写游记的编辑部和他们背后的赞助人,就是这种学术团体的财神爷。而丁超的笔显然就成了能让财神爷掏钱的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