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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雨了第158部分阅读

    话。我现夏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脸上是带着不爽的,可能是我不该问这个问题。我估计是像广大黄金八点档的电视剧里那样,一个女子因为一个负心汉而沦落红尘。而我却正好成为了捡皮夹子的人,不过我更感觉我是没吃到鱼反而惹了一身马蚤。因为关于昨天的晚上那些应该是十八禁的画面的记忆我是一点都没有的,甚至都感觉是没有生过的。我觉得是我亏了,虽然眼前夏雨没有让我负责,万一在若干年以后她领着一个已经可以有能力打酱油的孩子叫来我爸爸,我该怎么办。并且更惨的是,万一我那个时候尚且不能管饱自己的肚子,怎么办?我顿时皱眉陷入了苦思。

    夏雨看着我苦恼的表情笑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微笑,可后来看见我愈加迷惑的眼神,她便放开声音大笑了,“瞧你紧张的那个样子,像个男人嘛。放心,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生过,我把你背回来以后你自己脱了衣服就马上死睡过去了,我是睡你旁边那个床的。”

    等她说完这些话我用了十五秒的时间来整理了下思路最后得出了“我被耍了”的这个结论。当我想找她理论时,她丢下了一句“下次再见”就出门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好象是很肯定我们以后一定会再见的样子。但这也是事实,因为夏雨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因为她竟然没有结宾馆的帐,更要命的是,这是一家四星级宾馆。

    夏雨走后,我在宾馆里的桌子上现了张纸:你真的很像他,不过比他可爱。

    然后又用唇膏印了一个唇印。我摸了下嘴,就算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生,但在厕所前的那个吻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由于支付宾馆的钱几乎用完了我的稿费,所以也破灭了我改善伙食的梦想。之后只好又吃了一个月的酱瓜,在我考虑要不要去采购一些酱萝卜的时候,健来了请贴,他要结婚了。我也终于可以用一天不去吃酱瓜了。

    他们选在了一个举国欢庆的日子来举办了这场婚礼——国庆节。并且还为儿子已经起好了名字了,因为健姓蔡,所以就叫蔡国庆。

    结婚那天,健订的那家酒店规模是相当大的,门口也停满了结婚的车辆。似乎大家都喜欢赶在某个节日然后一起结婚,这一点令我很费解,结婚这种终生大事还得凑到一块,好象在学校吃泡面一定要哥几个一起吃才好吃,而结婚也是要大家一起结才幸福。不过我还没有听说过大家专门挑哪个节日一起去离婚的。

    整个饭店有好几桌婚酒,我一进酒店就看见健跟一块木头一样站竖在门口,我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今天健穿上笔挺的西装显得有点二。

    “蔡夫人呢?”扫视了一圈没现即将成为国庆沈莹。

    健耸了耸肩膀,“还没到。”

    在门口签了名之后我进到“合欢厅”去寻找我的座位,我的位置是坐在主桌的,这个使我感觉非常荣幸。健一共大概办了四十桌,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亲朋好友,我想了下,觉得更多的应该是狐朋狗友。看了看那么多充满喜庆的人头在涌动着我有点目眩了。因为中午的酱瓜消化得所剩不多了。

    找到主桌后,我拉开了椅子坐下来,看了下手机,离婚礼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坐在主桌的都是健和沈莹的挚友了算是。而我是这桌来得最早的。桌子上放着五粮液、长城干红、喜力、可乐各一瓶,中华、金上海也各一包,但是惟独大前门是有两包的。桌子上还有个像古代帆船船一样的玻璃容器,里面装了一半的水,有一个爱心形状的蜡烛漂在水上。每个座位的桌子上有一张写着名字的卡片,坐在我右边的是健,而坐在我左边的是……

    我看着那张卡片楞在那里,健这个王八蛋,卡片上写着w的名字。

    一(4)

    向门口的方向看去,健正在招呼着客人,而沈莹好象也来了,穿着一身红色旗袍挽着健。沈莹是属于那种很漂亮也很时尚的女性,至于为什么会跟上健这个败类我也不知道,没去多问,因为我觉得这是别人的感情,我知不知道是一个样的。但我却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好好在一起,不仅是为了健的幸福,更是因为有家的男人有责任感,会减少社会上的犯罪率,这属于为国家作贡献。

    健刚和沈莹一起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因为健更多时候和沈莹在一起而不来和我混了,因此我的伙食也下降了好几个等第。但后来想想还是很正常的,重友在现代已经是比较普及的事情,如果我有沈莹那样的女朋友,我一定不会去找健了。

    婚礼开始了,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响起,健和沈莹已经换上了西式的结婚礼服站在红地毯上了。大大小小的婚礼从有记忆开始参加过无数次了,每次大家都穿的礼服也都是大同小异,尽管这样,沈莹依然成为了这个大厅里最有吸引力的磁性生物,虽然站在身边的新郎不进人意。本来健是邀请我去当伴郎的,但是我不喜欢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而且若是我去了,我怕会有人误认我是新郎。

    在音乐声中这对有些别扭的新人入场了,灯光慢慢昏暗了,几个小孩子围着健和沈莹拉暴了彩带。

    与其他婚礼不同的是,这次婚礼没有职业的司仪。

    健拿起话筒,“谢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这些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和我爱人,并且今天以后就是我妻子的婚礼。”

    四十桌人掌声雷鸣。

    健拉着沈莹的手笑了下,继续说,“我一直觉得我的婚礼由别人来主持是很不舒服的事情,所以我没有请婚庆公司的司仪,而就由我自己来担任本次婚礼的司仪,兼新郎。我相信我的婚姻,”健停顿了一下,“由我自己做主!”

    接着又是雷鸣掌声。

    而我觉得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把主次给弄错了,好象当司仪是他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和工作,而结婚却只是顺便的。看着健和一边沈莹幸福得笑着,心中闪过了一丝丝落寞,我应该是没有缘分像健今天一样,以一个主人,一个主角的身份来结束一场婚礼了。

    在无声无息中主桌除了新人外的八个人都坐齐了。我用余光看见了w,现她在看着我,我转过头去,避开她的目光。

    “为什么不敢正视我?”w开口了,“别闹了好么?”

    感觉胸口抽搐了一下,我没打算回答她。

    “你到底在想什么?”

    “为什么要逃避我?”

    “回答我啊!”

    w见我不回答又了一串的提问。同桌子上一些人听见了w越来越大的声音向我们这里看过来。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实在不想破坏了健结婚的气氛,就拉着w走到了大厅外面。

    “今天健结婚拜托你就不能安分点么?要吵我等会结束了陪你吵。”我压住自己的声音,但将愤怒的表情故意夸张到最大。

    w低下头不说话,咬着嘴唇,能听见w吸鼻涕的声音。

    “你说话啊!怎么现在成哑巴了?刚才不是凶得很吗?”

    w哭了。

    她蹲在了地上,哭得很凶。门口的几桌人好象听见了外面的吵闹。我把w拉到安全出口。

    “你有完……”看见w哭得像个小孩我的口气也软下来了一半,“没完……”

    w放声哭着,像一个因为妈妈没有给自己买玩具的小孩,哭声中充满着委屈。我转过身去,因为我觉得我的泪也快流下来了。

    w,对不起,我只能这样。我心里默默地对w说。

    “你他妈哭够了没有?”我努力将声音提高,一拳打在墙壁上。回音在楼道里回荡。手很痛,这痛觉一直传递到了胸口,我拉了拉领口。

    好安静。

    空气中只有w哭泣的声音,我受不了这样的感觉,想走,可是双腿一动都动不了。w哭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也许是因为哭不动了,累了,w停止了哭泣。

    “你变了,”w的声音很轻,但我却可以听得非常清晰。

    我无言以对。

    “从前的叶潇是不会那么胸的,无论什么时候总是会温柔地对我,”w笑了,好象是在回忆里想起了曾经的幸福,她笑得让我觉得更加辛酸,“他会借我肩膀靠一整夜,会抱着我对我说只要我需要他,他就在。”

    我已经忍不住泪水,隐藏了三年的泪水也终于在这一天溢出,我以为我不会再流累的。自从一年半和w分手后也再没有见过她,因为我知道,只要见到她,我就会忍不住的。分手是我提出的,没有再见她也只是因为没有勇气。连分手的时候我都只是用一条短信。一毛钱结束了一段感情,原来感情有的时候还真的是廉价。泪水肆意地流着,顺过脸旁,顺过下巴,染湿了衣服。我慢慢将打在墙上的手放了下来,呼吸重得只能将嘴巴张开来摄入更多的氧气。

    “我真的只是想知道为什么?”w问我

    “对不起。”我除了这三个字我不能再说出其他什么话来。这应该就是命吧,结局始终都是结局,而无论你饶了多大的一个圈,但终点只有一个。因为我早就选好了终点,所以也不能让w牵连,她是我最爱的人。只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竟然是以我自己的先离开来结束这段感情的。

    “对不起。”w站了起来,“是我错了,我不该相信你会和其他男人是不一样的,会永远守护着我,是我错了。”w离开了,“你说的太对了,人不能死在回忆里面。”

    我会将w放在我的回忆里的。请原谅不能兑现诺言了。只因为我以后会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我只能w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忽然感觉到一阵无力。觉得周围的东西开始离我渐渐远去,而我却一直留在原地。这些日子来一直是得到与失去的交替,悲伤与快乐的更换。其实在很久以前我就决定,我不该再迷惘了。

    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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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1)

    灯,睁开眼睛后第一个看见的东西。

    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然后摸索着不断跳动的手机。

    “喂!谁啊!”我没好气地说,我相信这是任何一个在睡梦中被打搅的人都会有的共同反应。

    “你要死啊!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这声音的确有些熟悉,但我又想不起是谁,也懒得再睁开眼睛去看来电显示。

    “对不起啊,本帅现在不接客。”

    说完我就关了机又死睡过去。

    再次苏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太阳公公也老早得挂在了高空中了。

    我伸了个特大号的懒腰,这个懒腰持续了四十五秒的时间,然后感觉到一阵腰酸背痛。

    想起昨天晚上在路边的椅子上,w靠在自己的身上睡着了,然后又一动也不敢动怕弄醒了她,这个过程总共是三个小时,期间只能靠数天上的星星来消磨时间,但这星星每次数到一边都忘记了数到多少了,然后只能再重新数一遍,然后我也不知道数到第几或第几十遍的时候天就亮了,星星没了。导致我现在睁开眼睛就觉得满世界都是星星。

    打开手机,现一共有五十一条短信,其中的五十条都是来自于微微的并且内容都只有四个字——你去死吧!

    看得出这不是一次性完的,因为手机上显示收到的时间是从早上九点一直到十二点半的。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当我翻到第五十一条短信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血液都凝固了,因为那条短信的署名竟然是——雅文!

    我马上用力掐了下自己,然后我就绝望了,我竟然不是在做梦,竟然是确确实实的现实,虽然我是唯物主义,从不相信有什么鬼神,但是现在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不禁开始怀疑了。

    我用颤抖的手指打开了短信:

    晚上六点,xx路上的湖畔酒吧见,事情紧急,务必来!

    我可以感觉到我额头上的汗滴不断地滴了下来。我鼻子一酸,猛地想起了雅文出事的那天打过我的电话,难道雅文诈尸了?那也不该来找我啊,应该去找那个真鸟集团的大少爷啊,我与她没有任何过节啊。

    我觉得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该不该去了,如果去了,那么我觉得肯定是凶多吉少了,很有可能一去就不复反了,如果不去,我相信她也不会就这么放过我的,还不如早死早超生,下辈子重新投胎做个好人。这个时候我脑子中浮现出来了奥特曼与怪兽厮打的场面,心中不免有了些勇气,但是我马上又瘪气了,因为我现我不会变身。

    于是我想到了做件最实际的事情,写遗书。

    洋洋洒洒地写了三千多个字,本想再多写一点的,因为这毕竟是我最后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留言,但又实在想不出还能写什么了,想想算了,人生总是残缺的。三点了,我的生命只有最后的三个小时了,我想到我应该最后再去泡把澡,最后再领悟一次人生的大哲理。现在才现,以前觉得好象自己看淡了什么生和死,原来全都是假的,在真正的现实面前,我恐惧得已经不行了。

    热水的蒸气让浴室里白雾缭绕,我此时除了翻白眼已经实在感慨不出什么了,唯一能感慨的就只有一句,生活真他妈美好。

    这个澡洗了将近一个小时,期间除了在浴缸里放了几个屁之外,就只有翻着眼皮看着天花板,第一次现原来我家浴室的天花板是那么的富有艺术气息。

    五点五十二,生命只给我留下了最后的八分钟,我站在一家酒吧门口,门上净是灰尘,“湖畔酒吧”四个大字也基本褪去了本有的颜色,在这条冷清的街上,这样的一家酒吧更加让人觉得恐怖。我竟然不知道上海还有这样一条冷清的街,马路上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周围的公寓看起来也是没有人住的,像战争时候被日本人扫荡过后的小镇。

    双腿在不断颤抖,心跳已经达到了一百八,我深深呼吸了一个来回,然后慢慢将门推开。

    “嘎嘎嘎——”

    门有些生锈了。

    暗红色的灯光,天花板上吊着八十年代的那种电扇,整个酒吧充满着一股霉的味道,空气中还带着些许的血腥味,不禁让我想起昨天雅文留下的血迹,心中颤抖了一下。

    我努力凭着自己的意识拖动着已经基本不听使唤的双腿走了进去。

    整个酒吧的整体感觉给人一种电影中民国时期的感觉,墙面的壁纸掉了一半,酒柜上只有几只破碎了的瓶子,感觉这里被废弃起码有半年了,我把手握成拳头,几乎可以听见自己骨头出的声音,手心里不断冒着汗,令人作呕的空气让人简直快窒息了,我拉了下自己的领口。

    陈旧的吧台上放着只空酒杯和一瓶看起来很昂贵的红酒,杯子里还有半杯红酒,显然之前是有“人”在,没想到鬼也那么有情调。

    “叮——叮——叮”

    吧台里那座古老的石英钟出沉闷声响——六点了。

    我摒住了自己的呼吸,环视着四周的动静,没有现我原本预期中血肉模糊的雅文的尸体。

    “砰!”门被关上了。

    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来了么?

    我慢慢转过头,站在门口的是一个西装笔挺的男子,大约在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眉清目秀的脸旁中散出一种高贵的气质,那种气质不是电视中那些所谓的实力派演员可以装得出来的,而是一种本身洋溢着的气质。如果我是女人,我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爱上我眼前的这个男子。这男人显然不是鬼,可能只是想进这酒吧喝酒的。

    “这危险。”我想劝告他赶紧离开这里。

    他对我笑了下,这笑容中带着诡异和讥讽,他慢慢走到了吧台前坐下。

    我刚想告诉他这里已经被废弃了,不营业了,但是话到嘴吧边上又咽了回去,因为看他这个架势,应该是他找我来的,只是雅文的手机为什么会在他那里?

    看到是人而不是鬼,我的心也安定了许多,但是还是不敢放松警惕,因为看他的这个强调肯定来着不善,不然也不会约我在这种阴暗的地方见面。

    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

    “你就是叶潇吧?”明显的明知故问。

    “废话,说吧你找我什么事情?”我不想和他饶弯路了,因为他这样装神弄鬼的做法让我有些恼火。我努力在记忆中找寻这张脸孔,但是好象找不出有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我叫胡凌,相信你一定听说过我吧,在雅文那里。”

    我楞了一下,胡凌,好象是雅文的男朋友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