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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伤风第1部分阅读

    作品:为情伤风

    作者:董妮

    男主角:王右森

    女主角:龙冰(猫咪)

    内容简介:

    冤家婚友社之性格猛男老板第二号──王右森,总机兼媒人,

    一张娃娃脸,配上圆眼睛、白皮肤、红润双唇,让他像极了一尊粉雕玉琢的搪瓷娃娃。

    但别被小白脸骗了,他拳头硬、功夫好,保证是个铁铮铮的男子汉!

    不过,他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怕的就是──女人。

    女人一碰他,他就过敏,号称专克婆婆妈妈,其实是被婆婆妈妈克!

    某日,当一个穿白纱的失忆新娘突然抱住他叫老公时,他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恐女症”就要病发身亡!

    好加在,那疯婆子很快被拉开,他小命还在。

    不料,没多久后她竟被送到他家,强迫他收留?!

    自此三不五时被吓,还得听她分析他的心理毛病……

    他渐渐动了心,偏偏不敢看她,就怕脸红心跳好尴尬!

    哎,作媒人多年,自己告白却难以启齿。

    看来为情伤风感冒,可比“恐女症”难医得多啊……

    正文

    第一章

    王右森是个长相可爱的娃娃脸男人,圆圆的眼睛就像小鹿斑比,两弯眉毛浓而秀雅,皮肤白皙、双唇红润,像极了一尊粉雕玉琢的瓷娃娃。

    他身高一百七十五,不过他都告诉人家他有一百八十公分,另外不足的部分就用他的拳头来补。

    反正“冤家”婚友社里也没人拳头比他硬,他爱当“高人”就由他去喽!

    只要再把健康检查的数据改一改,谁敢说他身高不足一八○。

    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说法,因为他那一双手可以举起超过一百五十公斤重的东西,两只拳头一握起,那破坏力大概跟恐龙差不多吧!

    但也没人真的看过恐龙,所以谁知道呢?他们只要晓得别随便招惹王右森就够了。

    这一天,他甩着两手、筋疲力尽地走进办公室,脸上的表情却像中了大乐透。

    “嗨,各位,欢呼吧!我又搞定三对冤家。”他说话的时候嘴巴有点漏风。没办法,这几桩case都有点难度,非得他劳心劳力不能成功。

    至于他嘴里掉了半颗门牙……那不过小菜一碟,他一点都不在意。

    “恭喜、恭喜。”沐少磊对他咧了咧嘴,嘲笑他每回出征、每次挂彩的精彩战绩。

    王右森回他一根中指。“我知道你嫉妒,我的地盘除了我之外,没人沾得了,就算是你沐少磊,同样得靠边站。”

    王右森专门接黑道大哥、大姐的案子。

    即便是雄霸一方的黑帮老大,总也得结婚吧!

    现在的帮派可不时兴联姻,他们喜欢漂白,尤爱出身名门的配偶,可以给自己一个清清白白的身分,从此进军政坛,换个地方逍遥快活去。

    要跟这些人打交道,光靠一张嘴是不行的,还得要有拳头。

    婚友社里除了王右森,全是都市饲料鸡,自然这块大饼只有他啃得下。

    “是啊,我嫉妒死了。”沐少磊比了比他桌上的电脑。“你真行,记得把数据建文件啊!”

    王右森快乐的笑脸马上垮下,不必夸赞他,从小到大,他的电脑成绩都是全班倒数的;之所以没有被当掉,是因为连教授都害伯他的拳头。

    他的大学报告全部是他口述,然后扬着拳头“请”全宿舍的人帮忙打字完成。

    不过他是很有义气的,别人帮他,他绝对会请客——棒棒糖一根。瞧,他大方吧!

    但没有人欣赏他的幽默,那些凡夫俗子脑袋里只有燕窝鱼翅、龙虾牛排。

    要他说,吃那么好,不怕中风吗?棒棒糖多好,甜嘴、好携带,各式各样的造型,光看就让人心情愉快。

    特别申明一点,他绝不是小气。

    “我等马不鑫回来帮我建档。”他含恨说道。

    “那你慢慢等吧!马不鑫从日本打电话回来,温柔病了,他要照顾她,短时间内大概不会回台湾。”

    “这个有s情没友情的浑球。”王右森咬牙。

    沐少磊翻个白眼。“把『色』字改成『爱』如何?亏你在婚友社工作,嘴巴这么坏!”

    王右森哼了两声。“根据调查,婚前越是爱得轰轰烈烈,白头到老的机率越小。你要谈爱,跳爱河去吧!”

    “这种话千万别让客户听见,包你喝一年的西北风。”

    “我有这么傻吗?”王右森说着,抄起办公桌上的笔电准备走人。

    “你去哪儿?马不鑫不在,我已经在公司待了四天,总该轮你留守了吧?”

    王右森的回答是对他舞两招拳法。“你确定?”

    沐少磊叹口气。“你走吧!”那家伙只有拳头好使,让他留守公司,除非婚友社想重新装潢办公室。

    大家都是好哥儿们,王右森也不忍心太过打击他,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别这样,我也是为你好,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这张脸在日光下瞧算是斯文有礼,一转到昏黄灯光下,偏偏就变得魅力惊人。你也不希望又有客户在餐厅瞥你一眼,从此死追活缠、要死要活的吧?既然你得留守,就约客户到公司面会吧!我这是为你好呢!不必太感激我。”

    “滚你的蛋吧!”沐少磊一拳挥过去,软趴趴,一点力气也没有。

    王右森摇头晃脑。“出拳是讲窍门的,你应该……”

    沐少磊冷冷打断他。“你不会忘了今天是三十号吧?社里发薪水是看业绩的,你这三件案子若不在五点以前建档、e给马不鑫,休怪我叫他扣你薪水。”他知道,王右森是每到月底就缺钱。

    不过沐少磊就想不通,马不鑫贪懒、爱享受,买车子、买房子,花费多是有原因的。

    但王右森又是怎么成为月光族的?没车、没房、没存款。亏他的月收入都是在六位数以上。

    “该死,你威胁我。”王右森气呼呼地抱着笔电跑出去。

    一座在台北市里提着灯笼也很难找到的三合院,红瓦白墙围成一个门字形,围墙中间的大庭院里。一条人影窜高倏低,一套拳法舞得虎虎生风。

    王右森飞腿踢出,一个吊在半空中的瓦罐应声碎裂。

    他左拳、右拳交替击打,地上的砖头一块块变成土悄。

    那场景不管怎么看,都像极了五、六○年代的功夫片,比如“精武门”、“南拳北腿”!

    不过眼前的一切可不是在演戏,王右森的功夫真材实料,就算去参加国际武术比赛也不会输人。

    他威风凛凛、气势不凡、举止……

    突然,晨风中传来一记软绵绵的猫咪叫声。

    “喵、喵……”一只雪白得发亮的小波斯猫慵懒地偎近他。

    “啊!”王右森浑身一颤,什么威风都泄尽了,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活脱脱是教堂壁画上天真单“蠢”、背部长着翅膀、全身光溜溜的小天使现世。

    “棉花糖。”他扑向小白猫,搂着牠又亲、又吻、又抱。“我可爱的小甜心,有没有想哥哥啊?咱们已经七个小时又三分钟没见了,哥哥想死你了。”

    他那股子亲热劲啊,真是比“棉花糖”还要甜上百倍。

    小猫撒娇地喵喵两声,算是回应他的热情。

    王右森乐坏了。“小甜心啊,哥哥这辈子就只爱你了。”

    “那你的爱可真是太廉价了。”一个冷冷的声音撂下。这是房东的孙女柳琳,在职大学生,王右森雇用她每天早上来给猫咪、狗儿们洗澡、刷毛,月薪三万,可算是打工族里的顶高价了。

    王右森一个挺腰跳起来,距离她五大步,熊熊气势重新上身。

    “小琳。”听,连声音都刻意压低了,以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

    柳琳朝天翻了个白眼。“你不用每天玩变脸给我看,反正我对你没兴趣。”更正,她是对男人没兴趣,还是女人好,优雅、聪明、软绵绵又香喷喷,岂是一个臭男人可比。

    “麻烦你了。”王右森也不辩解,转身走人。

    天知道他对柳琳才没兴趣。只是……不在女人面前显点威风,他怕自己被她们生吞活剥了。

    从出生到现在,女人看到他就像蜜蜂见着了蜜,那股子亲热劲儿啊,他到现在想起来还会背脊发寒。

    幼儿园时,全园的女生都争着要陪他午睡,害他每天都睡在人群中,还是被压在最下面的那一个,至今未被压死,只能说他前世烧够了好香。

    国小时,女生抢着坐他旁边、跟他一起扫地、和他一块儿吃饭,为了争取与他相处的机会打得头破血流,弄得老师也没辙了,只好让他一个人坐、独自去扫厕所,整整六年。

    然后上了国中,居然有女孩子要脱他的衣服验身,她们强烈怀疑他的性别。

    混帐,他不过是长得可爱了一些些,她们有必要大惊小怪得像看见大象在天空飞吗?

    幸亏马不鑫和沐少磊救他,否则他现在恐怕连一根毛都不剩了。

    呜,女人,她们的名字叫恶魔啊!

    还是动物好,像猫咪、狗儿们,牠们都不会欺负他。

    “棉花糖,我发誓,我一生只爱你……”他话还没说完。

    “汪汪。”

    “喵端。”

    又是十来只花色各异的猫咪、狗儿从庭院的各个角落走出来。

    狗儿兴奋地扑向他,热情的舌头舔得他浑身湿。

    猫咪不时兴热情,牠们迈着优雅的脚步在他身边转圈圈。

    “噢!”王右森一个个地拥吻。“巧克力、章鱼烧、可丽饼、炸鸡……你们全来啦!哈哈哈,先亲一个,然后哥哥喂你们吃饭。”以口水还口水,唉,这就是王右森成为可怕月光族的原因。

    他总共收养了六十八只流浪猫狗,牠们的伙食费可不便宜啊!

    当然,牠们再怎么花钱,都比不上柳琳要的价高,不过给几只母猫、母狗洗澡刷毛,一个月居然要他三万块。

    而更悲惨的是,他不能不付。

    因为他的恐女症让他对零岁到八十岁的任何母性动物都完全没辙,只能请人代为照顾。

    他给公猫狗取自己爱吃的东西当名字,但母的……他只用数字做代号,从一到三十二。

    他只搂抱亲吻公猫狗,至于母的……不好意思,请自便。他对任何性别为母的东西都过敏。

    王右森在每一只空的宠物碗内添上食物和水,有的分量多、有的得加药,年纪大的和年纪小的吃的东西还不一样,他全做足了,没有一个错漏。

    忙完了他的宝贝宠物,一一跟牠们道过再见,他拎起公文包准备上班去。

    “咦?”走了两步,他忽然一顿,东墙角是不是多了一只小猫啊?

    他歪着头回想了一下。“不可能,我最近一个礼拜都没有捡猫狗回家。”

    肯定搞错了,他继续走,走到距离他家不过百余公尺的公车站牌下。毫无预警地,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叫从他家方向传来。

    那是柳琳的叫声。

    王右森想也不想地立刻往回跑。“哪个不开眼的混帐敢在我家非礼女孩子,我拧断他的脖子。”

    他想,枧琳会叫得这么凄惨,十成十是被欺负了。

    王右森是很怕女人没错,但绝对不会欺负女人,他自己不被欺负就偷笑了。

    他一向厌恶欺负女人的人,都是他们给社会大众建立了一个错误的观念!女人是弱者,只有被男人欺负的分,她们不会欺负人。

    他哭啊!他就是活生生一个可怜的例子,从小被女人搞得差点精神崩溃,还投诉无门,冤死了。

    王右森冲回家,在东墙附近看到柳琳,她正指着角落一团米白色的东西尖叫。

    他下意识退后两步,不想太接近那团粉嫩的东西。

    柳琳突然停下尖叫,一个撇头,恶狠狠地瞪住他。

    “你这个下流胚子,你对这个可怜的女孩做了什么?”

    他机伶伶打个寒颤。“女孩……她……女人……”天塌了、地裂了,他家里居然出现一个女人!

    难道是撒旦派来的恶魔,要来撕裂他的灵魂?

    “不可能,我家没有女人。”他打死不信,柳琳例外,他不能拒绝把这份高薪的工作给她,因为她是房东的孙女,如果不让她打工,第二天他和他所有的宠物就要被赶去睡大街了。

    女人是他命里的克星,他躲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让一个女人进到家里?

    柳琳一定是搞错了,但是……天杀的,他望向东墙角的眼睛里确实映出了一副女子身影。

    “她不是女人是什么?”柳琳走过去翻动那缩在墙角的女人身体。她两眼紧闭,头上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不知是死是活。

    “噢!”柳琳吓了一跳,这么多血,她头晕了。

    “你……她……你们……”她的手指在王右森和女人间徘徊,一口气几乎喘不过来。

    王右森有些紧张地看着她。“你还好吧?”

    她当然不好,她最怕血了。从小到大,她每跌必晕,不是撞到头,就是擦破皮,一旦出血,她就要睡上一个小时。

    现在她受不了了,又要晕啦!

    “你……自己看着办!”她拖着摇摇晃晃的身子往家里爬,得快回家,她要昏了。

    “什么?”看着柳琳落荒而逃的背影,王右森骇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他不怕血,但是……他怕女人啊!

    那一团东西……不管她是什么,一条大蟒蛇、甚至外星人他都救,但女人……

    他畏缩地再退两步。

    “不行!”他不要接近女人,他不想死。

    逃吧!他转身往外跑。

    王右森来到公车站牌下,不到三分钟,又一班公车到来。

    这就是住大城市的优点,尖峰时间,几乎十分钟就有一班车,绝对不怕没车坐。

    他刚刚错过了一班,他得坐上这一班才能赶上婚友社的上班时间。

    今天他有八对男女得带看。

    他很怕女人,但非常乐意帮全天下的女人作媒,最好她们通通都找到归宿,不会再对着他那张脸流口水,喊着:来,让姐姐抱一抱,或者婶婶亲一口,再不然阿姨搂一下……

    该死的,他是人,不是动物园里的无尾熊宝宝。他有人权的,不想随随便便被吃豆腐。

    但现实是,他比无尾熊还不如。人家无尾熊受到完善的保护,还不准人们动手动脚呢!

    王右森回家了。

    他有奶严重的恐女症,宁死都不肯碰女人一下。

    但很不幸,他同样也有良心,做不到见死不救。

    所以他虽然上了公车,却在下一站跳下来,跑回家。

    他站在那个女人身边看了一会儿,她似乎伤得颇重,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看不出来还有没有在呼吸,因为她那一身衣服太累赘,几乎把她的身形全遮住了。

    她头上还戴着白纱,别在旁边的花冠有些歪了,露出一道巴掌大的伤口。

    他无法判断她是死是活。也因此不能决定是该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直接报警。

    他更努力地观察她,半晌。“该死!”他诅咒,惊觉地上的女人身上穿的是一件新娘礼服。

    一个新娘子晕倒在他家里,摆明了是个麻烦。

    他几乎又想落跑了。

    但如果她现在还没死呢?如果放她在这里流血,她百分之百会死。

    等他晚上下班回来,她就不再是一个具有威胁性的女人,而是一具尸体了。

    倘若他够狠心,他会这样做,可是……

    他只有拳头硬,心却不够硬。

    他蹲下身,抖着手探向她的鼻端,有呼吸就表示她活着,该叫救护车,反之,准备报警吧!

    手指探到她的鼻端前一公分处,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已经出现了点点红斑,连手掌、手背、手腕……都是。

    他过敏了,可怕的女人。

    他不敢真的碰到她,否则全身都会长红斑,只能靠着指尖的肌肤感觉她有没有气息。

    大概三分钟,也不知道这算幸还是不幸,他确认她还活着,立刻打电话叫救护车。

    在等救护车的这段时间,他跳离她最少一公尺远,用左手死命地抓着右手发痒的红斑。该死,不过五分钟,他的右手已经肿得像猪蹄。

    看来待会儿他也得上救护车才行,他要去打针止痒。

    “混帐。”救护车真慢,他已经把手抓破皮了。

    就在以为救护车不会到来之际,呜咿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