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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浮灯第2部分阅读

几个同事去看过了,还好,就是头晕不想来上班啦。”王纯安贴到秦淮耳边小声地说着宁小夏的借题发挥。

    “那我下班过去看看她吧。”秦淮掏出手机打电话给穆梓梨,请她下班后到电台一趟拿一下她带回来的特产,顺便一起去看望宁小夏。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同办公室的“每日经济在线”主持赵桑宁不在,现在是她主持节目的时间。桌上摆了一大叠信件,上面都署着她是收信人,虽然现在“情音五弦”更多的是由另外一个年轻的dj黄灵风主持,不过只要特别是指明写给她的听众来信,他还是会整理好,小心地放在她的桌上。

    秦淮翻了翻信件,难得看到熟悉的笔迹,于是决定先拆开这位老朋友的来信。

    “秦淮,

    你好。

    现在的你或许还在蜜月旅行的途中吧?而我却冒昧地写了这封你应该不会及时看到的信。可是我没有其他的倾诉对象,这几年来我已经习惯把与她的故事和你分享了。所以我提笔写了这封信。

    在她毅然断绝音讯的两年后,我见到了她,很巧,是在你的婚礼上。也许她是你或者是你先生的朋友吧,所以也参加了你们的婚礼。而我们彼此对这再度相遇都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她仓促地跑走了,而我却只能默默地跟着她,看着她孤独地难过,却不敢有任何动作。

    朋友也说是我不对,是我先放弃了她,甚至自私地利用她的爱来伤害她,而如今一切过去,我才迟迟发现了自己的心,原来早已沉沦在多年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里。我想重新开始,很卑鄙地想着这么多年来,她的心里或许还有我的存在,只要我真心祈祷,或许我们还有机会。

    也许是上天惩罚我的自私与不懂得珍惜吧,她已经有了为她抚平伤痛的人,而我却只能在懊悔中痛苦地煎熬。上天其实也是公平的,她用心爱了我八年,而我或许将用未来的无数岁月来为自己无知的行为忏悔。

    秦淮,穿着婚纱的你很漂亮,我希望我喜欢着的,那个曾经喜欢过我的女孩,如果有一天穿上了美丽的婚纱,也是美丽并且幸福的,即使她身边的新郎不是我。

    最后祝你新婚快乐,并且谢谢你与我分享心中的苦闷。

    你的老朋友宋

    秦淮看着信,有些感慨,人生何处不相逢,没想到宋一直念念不忘的前桌的女孩居然可能就是她认识的某个人,或许合德真的是个小城市吧。

    “咳咳……”

    宁小夏又是擤鼻涕,又是打喷嚏。秦淮看了,内疚不已,“都怪我,干吗让你在这么冷的天气挑那么薄的衣服穿,结果害你病成这个样子。”

    “这不……”

    宁小夏顶着红通通的鼻子刚打算说些什么,只听见宁妈妈的大嗓门又尖酸地响道:“这怎么怪你呢?是这个死丫头半夜三更不睡觉,还把窗户开得大大的,又不盖被子,结果才生病的。自己不爱惜身体,还敢搬出去住,一个人浑浑噩噩,有一顿没一顿,把身体都搞垮了,还要连累老父母。”

    “阿姨,我帮您。”穆梓梨接过宁妈妈端来的茶,递给秦淮。

    “谢谢。”秦淮看宁小夏皱着小脸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有些不忍,“阿姨,您千万别这么说,要不是我那天结婚,小夏这么怕冷,保管刚下班就窝在被窝里了,又哪会感冒生病?您这么说,我心里怪难受的。”

    “好,看在秦淮的面子上,我少说她两句。”宁妈妈笑看着秦淮,“那我先出去准备午饭了,你们等下都留下吃饭吧,小夏她爸爸做了不少好菜。”

    “阿姨,不用太麻烦了,随便煮一下就好了,您这样,我们下次就不敢过来了。”秦淮客气地说道。

    “行了行了,咱们谁也别客气,来我们家了就是自己人,你们先陪小夏聊聊,饭好了,我再来叫你们。她哥哥也快下班了,梨子,你可别偷跑哦。”宁妈妈挤眉弄眼地说得穆梓梨满脸通红,然后心满意足地出去了。

    “梨子,你说我妈她是不是有点心理变态,说话又没逻辑又难听,以后一定是个恶婆婆,你如果和我哥哥结婚一定要搬出去住,免得将来受苦。”宁妈妈前脚刚走,宁小夏马上就开始向穆梓梨灌输不良想法。

    “你别瞎说啦,阿姨她人很爽快的啦。”穆梓梨红着脸,小声地反驳着。

    “梨子,你还敢不承认,看吧,还没过门就讨好婆婆了,你完蛋了!”宁小夏笑得一脸j诈。

    “人家哪有?”穆梓梨的脸红得快烧起来了。

    “好啦,你明知道梨子脸皮薄,还这么欺负她。”秦淮笑着捏捏宁小夏的脸。

    “秦姐好坏,一点都不知道病人是需要身心愉悦的。”宁小夏鼓着两腮,活像一只河豚。

    “是呀,就知道你生病心情会不好,所以带一个你肯定会喜欢的礼物。”秦淮神秘地从身旁的小箱子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盏灯。

    “哇!好漂亮呀!”宁小夏和穆梓梨都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叹。

    那是一盏做工精细的转灯,竹子扎成的骨架,葵花杆做成的灯身主体,灯面是用麻纸糊的,另外有用厚纸糊成四个风轮,安装在花灯的中心,灯面上饰以古代四大美人的剪纸造型。灯的空心处穿着一个转轴,轴外固定着一个燃烛柱,使烛光保持平稳达到灯转烛不动的效果。

    宁小夏自小对灯笼就有特殊喜好,看了不少关于灯笼制作的书,轻易地就看出这盏灯笼做工的精细。

    “去京陵度蜜月时正好有看见有老师傅在为元宵做转灯,所以特地叫他加工一盏带回来给你哦,体积不小,又容易坏,这一路上,我和孟端简直就是在伺候它。”秦淮笑着说。

    “秦姐,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宁小夏一激动就向秦淮抱去。

    “小心小心,别压坏灯!”三个人闹成一团。

    刚下班回家的夏振宁正好路过妹妹的房间,站在门口听着里面传来一阵阵爽朗的笑声,也松了一口气。无论那一夜发生了什么,都希望妹妹的生命中永远只有笑容。

    因为秦淮搬离了宿舍,宁小夏也不愿意一个人住台里的宿舍,索性就搬回家住,也省得妈妈每天说她。反正她晚上不用上班,安全问题就没有太大关系了。

    宁小夏找了一大堆的纸箱,把宿舍里的东西都小心地装好。有好多好多的书、资料要整理,搞得个子不高的她看起来好像都几乎快被东西挡住了。书堆上的锦盒突然滑落下来,砸在她的头上,她却顾不上疼,急忙打开锦盒,检视里面的卷轴是否有丝毫的损伤。

    那是一张几乎快要发黄的画,她亲自裱糊加上卷轴的,不过还是阻止不了岁月在它的身上碾过的痕迹,也许是她的技术真的不到家,也许是真的已经过了太久。

    她颤抖着,打开了那幅画,上面粗糙地画着一个女子,生疏的笔法,几乎褪去的颜色,却轻而易举地让她在瞬间泪眼朦胧。

    初中的孩子里总有着说不清的流言,谁和谁是一对,谁和谁又是冤家,然后流言传久了,或许就变成了事实。胖胖的小男生李则也曾当面问她是否喜欢他的铁哥们宋剑庭,而那时的她却可以但笑不语地从他的手中继续收着他的语文考卷。她没有否认,因为她已经默认了。

    那时刚调换了座位的他塞给她一张第一次画的漫画,说是随便画的,让她看着玩,以后他会画更好的送给她。

    可是没有以后了,起先的他或许还会天天打电话告诉她,说换了座位是如何的不习惯,而后来,他的埋怨渐渐少了,没了,最后变成了适应,偶尔还夸着同桌的那个女生,其实也是挺可爱的。

    而她就只能是静静地听着话筒彼方他的声音,他的声音总是那么好听,少女时的她听了一遍又一遍却也不觉得腻烦,反而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可是为什么那么好听的声音,却会说出那么让她伤心的话呢?

    于是她像是要发泄似的掏出了彩笔,却很小心地在他所勾勒的轮廓上涂着属于她的颜色。总要留下一样两个人一起完成的东西,就仿佛是一种圆满,至少是她所认知的圆满。

    第3章(2)

    与他的交流越来越少,她也变得更加沉默,就这样过了初中,她被保送上了合德中学的高中,而他因为靠着母亲是教师的加分,正好也达到了合德中学的分数线。高中在一个学校是一种凑巧,而更巧的是他们在隔壁班。

    而他出现在她的生命中的次数还是依然地少,偶尔在教学楼碰见了,他也只是笑着朝她走来,打着“你好”的招呼,而她却只会微笑着,从他的愣然中,慢慢走过他的身边。走了数十步,猛然想起似乎应该跟他说些什么,于是回头,而他已经走远了。于是她只能欺骗自己,悄悄踱回刚才遇见的地方,想了好多好多下次遇见他时可以说的话,可是每一次,都没有说出口,每一次,都重复着一样的错误。

    她喜欢放学时不远不近地跟着他,然后看着他骑着单车,如风一般蛇行而去;她喜欢临近上学时间时站在窗户前,辨认着他在人群中穿梭的身影。她喜欢绕过半个合德市,去市图书馆,因为他曾经在附近的公园的篮球场打过篮球,可惜整整两个月,她始终没有遇见过他。她喜欢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因为以她为荣的老师总是会一遍又一遍地在三个文科班宣传,这样他就不会忘记有一个女孩叫做宁小夏。

    “傻瓜宁小夏!”十年后的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嘲笑着记忆中的自己,“傻瓜宁小夏,傻瓜宁小夏……”

    “小夏,今天下班,请你去‘流水浮灯’吃牛排好不好?”秦淮笑着问做好下班准备,正收拾资料的宁小夏。

    “好呀,难得你今天不用回家当贤妻孝媳呢!”宁小夏拎着包,“那我们还等什么!走吧!”

    自从秦淮结婚、宁小夏搬回家住以后,两个人很少像以前那样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和逛街了。

    推开“流水浮灯”那厚重的大门,缠绵的音乐很快地占领她们的听觉。

    “秦姐!”熟识的服务生香娇立刻热情地向她们冲来,特殊的待遇引起了店里其他人的侧目。一直以来都喜欢趴在吧台上睡觉的宋剑庭也难得抬起头转向了大门。

    宁小夏一脸的笑意在看见那张大概永远也忘不了的脸之后,迅速换成不敢置信和不知所措,她不住地往后退。

    正和香娇打招呼的秦淮发现了她的怪异的举动,“小夏,你怎么了?”

    宁小夏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就向门外飞快地冲去。

    “小夏,你等等我。”秦淮边喊边出门去追宁小夏。

    “你在做什么?难得她正好来,如果你想挽回,是不是应该有所行动?”不知什么时候,李则端着咖啡,站在了也是一脸震惊的宋剑庭身边,“你总不能老是让她主动,让她付出,这并不公平呀。”

    “你不知道,我不能……我不能……”宋剑庭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不能?哼,我看是因为她对你太好了,把你宠坏了。”李则“啪”的一声把咖啡重重地放在吧台,咖啡的浓香在剧烈的震动中更加肆意地充斥着四周。

    秦淮也许该感激宁小夏并不擅长跑步,在慌不择路下,宁小夏很快就被她追上了。

    “你到底是怎么了?”她一把抓住宁小夏的肩膀,按住她不断扭动的身躯,却在宁小夏抬起头时,被她那一脸的泪痕所震撼。

    公园的秋千架上,两个超龄的女生缓慢地荡着秋千。不远处嬉戏的孩子们不时传来阵阵银铃般清脆的笑声。

    “我喜欢了一个人八年,或许准确地说应该是十年,因为两年前我曾经以为我可以忘记他,可是事实证明,两年后,无论我把他藏得多么深,无论我怎么否认,我的心还是记得属于他的频率,一二,一二,怦怦……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的心总是会这么跳着。”宁小夏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声音也似乎是从遥远的回忆里挖掘出来的,黯然得让在一旁听着的秦淮也觉得鼻酸。

    “我们是中学同学,我很傻,轻易地对他一见钟情,然后开始了漫长的暗恋。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上网碰到他,向他告白。我不甘心自己多年来的爱恋他从来不知道,而自尊心很强的我又担心说出口之后他会看轻我。所以那时我说的是‘请你回到六年前,听我说一句迟来的告白,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宋剑庭。’”说到这里,宁小夏的声音哽咽了,她仰着头,努力地让自己的嘴不再因为激动而抽搐着。

    “结果他说你是开玩笑的吧,然后又说这句话你为什么当初不说呢?”她凄楚地笑着,“我怎么说,我又怎么敢说,我开口,不管他是否真的喜欢我或许都会因为些许的虚荣心和新鲜感与我交往,然后我们和那个阶段所有早恋的人一样,当年少的爱凋零了,就变成怨恨,然后痛苦,甚至赔上彼此的人生。这么说,也许是因为我太过自负,自认为把所有的事情都考虑清楚了,挑了一条最合适的道路来走,结果后来才发现这一条路最漫长。”

    她伸出手,抹着眼角不停滑落的泪珠,“好奇怪,我以为从很久以前我就流不出任何的泪,能流的就只剩下血了。于是我要求他对我说一句他从来没有爱过我的话,给我一个死心的理由,可是他不肯,他说曾经有过的感觉怎么能违心地去否认呢?那时他如果肯说的话,该多好,一切都会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没有任何的遗憾和悔恨。那一晚,我的泪和现在一样,它们一滴接一滴地落在电脑键盘上,我捂着自己的嘴,生怕万一哭出来的话,会让爸爸妈妈认为是我高考没发挥好。那时的我只觉得是自己亲手给了他一把匕首,让他一刀一刀凌迟我的心,痛得不能自抑。然后那一夜,我倚着窗,一直从晚上十点哭到凌晨四点,六月的凌晨,还是很冷,风也好大,眼泪总是很快很快就被吹干了,一层覆盖着一层,那一夜,我哭尽了六年来的所有期待。”

    泪越来越多,她的手怎么也无法止住,秦淮抽出包里纸巾塞给她,她的目光仍然锁定在远处的某个点上,不肯有所挪动,担心一个小小的举动都会把她试图揭开伤疤的勇气吓跑。“以前在书上看过一段话,在这个世界上,一个男人除了需要一个情人还需要一个红颜知己,红颜知己了解他,懂他,知道他所想的东西,会为他分忧解难,但是不会让他爱上她,他会把自己的失意,挫折向红颜知己倾诉,而不会对自己的情人说一些有损自己威严的话,在红颜知己面前,他可以完全不设防,可以哭得像个孩子。可以把自己的架子完全放下……红颜知己会让他永远思念,而不会陷入他的情网。现在想想,那时把自己想得太伟大了一些,以为我也可以做一个红颜知己,结果却把自己推到了一个万劫不复的地步。”

    她捂着胸口,一脸的苦笑。原来外表已经结疤的伤口里面还有那么多的脓血,拨开之后汩汩地流着,居然依旧痛得她无法呼吸。

    “我们上大学后,他北上,我南下,我原来可以过着平静的生活,而他又走进了我的生命,有时候我挺讨厌有手机的。因为手机短信成了他无意中伤害我的凶器。他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给我发短信,与我分享他的大学新生活,分享快乐和烦恼。或许那时我还心存幻想吧,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会把我当成他的爱情军师,他发现我们的一个初中同学尽管高中不在同一个学校,不过大学居然会和他走到了一起,他兴奋地告诉我这就是缘分。我颤抖着问他,‘你问这种问题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你会伤害我吗?’他却迟疑了一下说‘我以为你很坚强,你一直很坚强……’,坚强,从来都以为坚强可以让自己不成为别人的负担,却没有想到那一天,坚强会成为他伤害我的理由。他亡羊补牢地加上一句‘我知道你是好女生,可我们的缘分似乎不够。’,我也第一次发现缘分是这么刺耳的一个词。”

    “那是两年前发生的事情了,那一天我给哥哥打电话,第一次抱着话筒肆意地哭了两个小时。然后从那一夜开始,我告诉我再也不想看到他,再也不想听到任何关于他的一切,希望他能消失在我的生命中,于是我断绝了一切可能与他有关系的来往,甚至因为他,我改变了自己的性格,我随心所欲地生活着,不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