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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王朝第26部分阅读

    ,乾配坤,马小姐写此字,既有天,又有地,若要破解,便落在这天地乾坤四字之上了。”

    马青莲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懂。朱寿在旁瞪大了眼睛,表示自己也完全不懂。

    跟没文化的少年和丫头们说话,真是伤神,王守仁只得叹了口气:“天地乾坤,便为万极之尊,天行健、地势坤,马小姐,请恕在下直言,你这段姻缘啊,可不是寻常百姓能够承受的。”

    “不是寻常百姓?”马青莲问道,“那是几品官?或是将军公侯么?”

    王守仁被这个天然呆气得差点喷出一口老血,从摊子上拿起一支笔,龙飞凤舞,在宣纸之上,写下大大的一个“馬”字。

    王圣人的父亲便是状元,他自己又是圣人,这字写得可谓好极,既有柳公之骨,又有颜公之筋,兼有欧阳之意、孟頫之神,看得旁边懂书法的大佬们心中暗赞。

    可惜朱寿和马青莲都没有慧眼,只看见一个黑不溜秋的大字,完全不能领会王圣人的书法风采。

    “马小姐,请看这个馬字!”王守仁指着马字的上半部,说道,“马首为王,王在东,小姐的佳偶,自然是从东方来的王者!”

    马青莲笑道:“可是代王爷已经有王妃了啊,况且他的王府,好像是在西边。”

    代懿王朱俊杖,今年二十九岁,早已成婚多年。这个苦逼的小孩,因为父亲荒滛无道,被废为庶人,直到十年前,他才得以继承了爷爷的王位,成为第六代代王。

    按照重八哥定下的五行排位法,他属木,木生火,比朱寿要高上一辈。不过代皇叔可不敢学刘皇叔那般无耻,听到皇帝来了,便躲在自己的王府里,坚决不出来一步。朱老四家的后代,杀远房兄弟们的手段,可是不逊于建文帝那个政治小白的啊。

    王守仁忍住想喷鲜血的念头,循循善诱地说道:“马小姐,你再看这个馬字的下部,四足为奔,四点为火,这个从东方而来的王者,必然是刚到此地,而且名字里,还有一个火字!”

    这也行?朱寿看着满脸神棍表情的王圣人,心里暗自佩服:果然是高人,行,不就是怕老刘搞死你么,从今天开始,朕罩着你!

    皇帝从来没有想过,王圣人和刘老大之间,究竟是谁想整死谁。

    在京师里高兴地当着立皇帝的刘老大,此时忽然打了个寒战,心想:莫非是哪个小人,在皇帝面前告了老夫的黑状?

    “有火字?还是王者?还从东边来?”马青莲的天然呆又发作了,“我大明天朝,哪里有一个姓火的王爷?”

    朱寿和王守仁同时有种想晕过去的感觉。

    “这位先生,果然是神算!”为了避免天然呆的小美人被王神棍拐进坑里,朱寿只得亲自出马了。

    他轻轻地摇着手中的折扇,扇坠是一枚小孩拳头般大小的和田宝玉,扇面是赵孟頫的真迹,单单是这柄扇子,若是流传到后世,在拍卖会上,必定能创造一个天文数字般的价格。

    “你这外乡人,没见到我正在算命么?”马青莲怒喝一声,回过头来,却看见一个俊朗的锦衣少年,长得虽然不帅,但胜在气质高贵异常,让她一眼便心生好感,脸上莫名其妙地红了起来,说话的声音也轻了很多,“先生正在替小女子拆字,这位公子若是有暇,可否稍待片刻?”

    朱寿挥了挥手,笑道:“无妨,朕正巧,小生也是路过,听得这位先生字字珠玑,便出言相赞,得罪之处,还望姑娘海涵。”

    “公子从何处而来?”马青莲从重口天然呆,一下子变成了小宅天然呆。

    “这位公子,可是从东而来?”王守仁在旁连忙递上一个台阶,好让皇帝和未来的妃子下台。

    “先生果然神算,”朱寿笑道,“不过你从何处看出,晚生从东方而来?”

    王圣人哪敢让皇帝自称“晚生”,连忙送上马屁:“在下今早起床时,便见到天边紫气东来,满天的云朵,都避开两旁,如今一见公子,方知灵验在此,公子的口音,略带中都凤阳之音,凤阳在东,是太祖之乡、真龙所在之地,不正好是从东而来么?”

    明朝皇室都说凤阳话,因此大明官话,其实就是徽北话,后世的天津老城方言岛,便来自于明朝的遗留。

    朱寿承接了朱厚照的记忆,自然是满口的凤阳腔。这不仅王守仁能听出来,连马青莲也能听出这是个“外乡人”,于是更加相信朱寿从东而来这种废话。

    王圣人的马屁还是很受用的,朱寿笑道:“那我也写一个字吧,也是求姻缘。”

    说完便提笔写了个寿字。

    寿的繁体字,有一百多种写法,是汉字中异体字最多的字,不过通常所用的有两种:“壽”和“夀”,朱寿写的,就是“壽”字。

    朱寿这么写,也明显有难为王圣人的意思,但老王岂会被这种小花招难倒?

    “寿者,心有尧舜之志,则体有松乔之寿。”王圣人又顺手一记马屁拍出,他这句马屁,也只能当着朱寿的面拍,不然有尧舜之志的家伙,早就被抓去砍头了。

    由此可见,在古代,千万别随便念诗,若是“小桥流水”还可把把妹纸,顶天就是别人考你平仄时,你会满头雾水,露了马脚,被妹纸一脚踢成太监。

    倘若换了“沁园春雪”之类的,则会被拉去砍掉人头。穿越有风险,抄诗须谨慎啊。

    马屁拍完,进入正题,王圣人缓缓说道:“天寿平格,寿者,酬也,以士为前驱,定为人上之人,依在下看来,公子之命,贵不可言。”

    朱寿配合地笑道:“能有多贵?”

    王圣人指着“壽”字说道:“土为前驱,上壹下寸,一者,独也,公子”

    他正准备假装揭露朱寿的身份,然后大伙儿该干嘛就干嘛,至于面前这个傻小妞,自然是落入朱寿的魔爪了。不料朱寿瞪了他一眼,老王立即明白,皇帝这是还没玩够呢。

    唉,老夫真是老了啊!三十七岁的王圣人,完全不能理解十八岁的朱寿那颗少年维特之心,只得立即转弯,随口说道:“公子不仅出身大富大贵之家,而且用情极专,既然测姻缘,你看这个口字,大巧不工,一口一寸,公子说出的话,便是这天下最实在的话,所测之姻缘,自然也是这天下最顺理成章的姻缘,不用求,眼下便可见分晓。”

    朱寿说的话,那就是圣旨,出口成宪,当然是天下最实在的话。朱寿要挑女人,全大明还有谁敢说一个不字?

    “你算得果然极准,”朱寿童心一起,大笑道:“我叫朱寿,是朝庭的威远镇边靠山王,接天子圣喻,西来大同,总督九边军务。”

    “你就是从东边来的王爷?”马青莲心中一喜,却又忽然愣了一下,“可名字里没有火字啊,那怎么办才好?”

    朱寿满头黑线:难道朕说自己叫朱厚照不成?登基四年了,除了山沟里的边民,大明还有谁不知道皇帝的名讳?

    围观的众人也是满头黑线:皇帝,你不能这么玩!先不说七字王这种演义味十足的称呼,就是大明封王,那也是要追封数代的,你当王爷不要紧,可你的父亲、祖父以及包括成祖爷在内皇帝们,他们不愿意降格当王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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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夜不收拼死迎敌

    朱寿自降为王的时候,离他近两百里外的藏兵谷,杨鹰等人正抬头仰望,满脸焦急之色。周岱已经上去小半个时辰了,一直没有消息传来。

    “莫不是山顶有蒙古人?”一个夜不收担心地问道。

    杨鹰啐了一口:“独眼狼是属狗的,没那么容易死,恐怕是发觉了什么大事,耽搁了时辰。”

    “周百户这种少年俊才,据说还是京中武学院的武曲星,怎么会沦落到我们边关来了呢?”这个夜不收不解地问道,他姓叶,家穷,没有进过学,因此也没有大名,兄弟们都称呼他为叶十二,因为他顶替父亲来边关从军时,才刚满十二岁。

    “他是来寻死的。”杨鹰叹了口气。

    “好死不如赖活着,男子汉大丈夫,岂能自寻死路,”叶十二年纪不大,今年才十五岁,比周岱还小三岁,身手灵活,动作敏捷,箭法也不错,“鞑子的皇帝说过,一个好男儿,就应该抢女人、抢银子,杨大哥你平日里,不也是这般教我们的么?”

    杨鹰苦笑了一下,看着这群同样混吃等死拿饷银的兄弟,知道他们不明白还有民族大义这个东西,至于什么礼仪道德,跟群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也许明天就会战死的边军小卒,能扯出什么狗屁道德来?

    其实杨鹰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杀人抢银子,是他最喜欢干的事。这种生活原本非常愉快,可惜,他小时候在马府的外院读过几年书,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道理,比如天下、民族、大义、名份、道德、礼仪等等。

    这些道理,让他得罪了马昂大公子,被赶出了马府。到了眼下,这些道理还在困扰着他,杀人的时候,这些道理会跳出来;抢女人的时候,这些道理也会跳出来;就连那些他恨不得一刀砍了的贪官们,这些道理也能强迫他去低头。

    难道这些道理本来就是错的?这个大明,这个天下,其实不是我想的那么回事?

    杨鹰的心里有些彷徨。

    但是他遇到了周岱,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这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少年,却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这些道理,不是错的,也许,错的是我们自己,是那些官员。

    巡逻时,周岱总会冲在第一线,杀的蒙古人最多,可得到的奖赏最少。跟他们一起当兼职的夜不收,完全没有功劳,这个少年也会抢着干最危险的事儿。

    杨鹰听说过牵牛寨的战役,翟鹏、许进、皇帝,这些大人物的名字,对他这个小人物来说,相当的遥远。不过他能够理解周岱的心思,那种报国无门的憋屈感、那种对自身能力的怀疑、那种自暴自弃的感觉,不正是当年自己投身边军、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初衷么?

    “鞑子没有皇帝,他们叫可汗!”另一个名叫唐四七的夜不收笑道,“老婆也不叫皇后,听说叫什么凳子,这名字取得好啊,女人,不就是拿来坐的么?”

    “你这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还学别人装先生,说书先生说了,”叶十二擦了擦脸上的雪花,把头上用来伪装的枯草树枝整理了一下,说道,“那叫可敦,眼下又叫哈屯,小王子这厮,便是娶了自己的奶奶当哈屯,这些蒙古鞑子,真是禽兽不如。”

    “奶奶?”唐四七惊讶地问道,“那不是老树皮一般的人物了,晚上摸着,还有啥乐趣?”

    “满都海不是小王子的奶奶,”杨鹰拍了一下两人的头,笑骂道,“只是他的叔祖母,还替他生了几个儿子。”

    叶、唐两人很崇拜杨鹰,闻言都露出了讨好的神色,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杨鹰会说上一段书,比如《三国志通俗演义》什么的。夜不收过的都是有今日没明日的生活,个人生死早就淡漠得很,能及时行乐,自然是及时行乐。

    不过今天杨鹰却什么话都没有说,指了指峭壁之上,只见一个黑影顺着雪白的裂缝攀援而下,速度极快,是周岱下山了。

    眼见周岱就要到达山脚,忽然从猫儿庄方向,传来了一阵人喊马嘶,然后悠长而低沉的牛角号响起。

    叶十二将耳朵贴到雪地上,猛地抬起头,面无人色,喃喃道:“一……一千,至少一千人!”

    他人虽小,不过听声辨人的功夫,却是夜不收中的一绝,能在夜不收里混上几年的人,都有一些绝技傍身。

    周岱脚刚落地,便大吼一声:“撤!”

    他们眼下所站在地方,是一个长长的斜坡,正前方是上山的峭壁,左侧是一条进藏兵谷的小道,拐过右前方的山坡,就是去猫儿庄的大道。而正对着峭壁的斜坡底,有一条叉道,左边是一条山谷死路,右边是西去御河的山道,而他们预先选定的第二个撤退地,就是御河旁的镇羌堡。

    猫儿庄那个方向传来异动,鲁少川等人肯定已经凶多吉少,不能再按原路返回。众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羊毛毡毯,裹在身上,从斜坡顶,沿着厚厚的雪地,直直地滚了下去。到了坡底,众人甩去羊毛毡毯,拼命地朝西去御河的山道奔去,进了山道,他们才有唯一的活路。

    蒙古人在平地里的骑射功夫,绝不是拿来当摆设的,这群夜不收跟蒙古人打了这么多年交道,别说敌众我寡了,就是势均力敌,也没人会傻到跟蒙古人野战拼命。

    埋伏战、山地战和守城战,才是明军最常用的三大招数。眼下可不是重八哥和朱老四统治那会儿,自从在土木堡被打了个灰头土脸,敢跟蒙古人放马单挑的,大明朝还真找不出来这样的统帅。

    出乎他们意料之外,蒙古人并没有沿着山道追进来!而是在山道外呼啸而过,听声音,是朝南边去了。

    “糟了!”周岱和杨鹰同时反应过来,齐声叫了起来。

    “蒙古人没有追过来,”叶十二听了一会儿地面,抬起头来,“不过在山道进口处还留了两百多人,我们的后路被卡死了。”

    夜不收们顿时松下劲来,此时他们已经在山道里钻了一、两里地,寻了个避风的山谷,便想进去休息一下。

    杨鹰大怒,一脚踹在一个夜不收的屁股上,喝道:“都给老子起来,使出吃奶的力气,跑完这条山道!”

    “可蒙古人……”唐四七开口想说话,就被周岱打断了。

    “他们是南下御河,准备在河谷设伏,杀了我们,从山道外绕路,是三十多里地,还有大雪,马行不快;而我等面前,是八里许,”周岱满眼血红,沉声道,“兄弟们若是想逃得性命,便要靠双脚,跑赢骑马的蒙古人,不能让他们把我等堵在山道里。”

    众夜不收吓得赶紧站起身来,亡命前奔,他们个个身体强壮,八里多的山路,尽管难行、积雪也深,却也难不倒他们。

    不过两个时辰,他们便站到了山道的出口,远处是御河河道,河水被冻结之后,平滑如镜,完全是一条通衢大路,弯曲地延伸向南。

    蒙古人还没有赶来!

    众夜不收欢呼声四起,纷纷取出背上的滑雪板和木棍,朝河道奔去。

    这时的滑雪板很原始,只能在结了冰的河道上滑行,因此在山道和不平的斜坡上,夜不收们都不敢拿出来,唯恐坏了这个保命的工具。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滑雪的记载,《隋书》曾说,北方的少数民族,在狩猎时“骑木而行”,这儿的木,便是一块木板,站在木板上,手握支撑棍,用力一撑,便可滑行几丈远。《宋史礼志》中也有皇帝“幸后苑观花,作冰嬉”的记载。

    明军的这群夜不收都擅长滑雪,杨鹰更是个中高手,他曾跟一个辽东来的女真族边军百户学过两年,滑雪板和木棍甚至都还是那个女真百户送的。

    跑到河面上,周岱忽然停下脚步,用力踩了踩河面,对杨鹰说道:“你带人先走吧,我留在此处。”

    杨鹰瞬间便明白了这个少年的心思,摇了摇头:“要死,就一起死。”

    唐四七愣道:“杨大哥,周百户,怎么不赶紧跑?”

    杨鹰苦笑道:“滑雪板再快,也比不上奔马,这河面早就冻实了,能承受住马匹的践踏,我们跑不过蒙古人,得有人留下来送死。”

    叶十二叫道:“河面极滑,马蹄踩不住!”

    他自己一说完,便也傻了,连他这种汉人都能想到的,久居冰雪之地的蒙古人怎么可能想不到?要让马匹在结冰的河面上狂奔,蒙古人至少有四种方法或装备,而且每一种都很简单,装备也是蒙古人在冬季会随身携带的,完全不耗什么时间。

    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跑不到镇羌堡,便会死在蒙古人的弓箭之下。

    “我留下。”叶十二大叫一声。

    “不行,你还小,”杨鹰看了一眼众兄弟,高声道,“这儿就他的年纪最小,让小叶一个人回去,有没有异议?”

    众夜不收都放声大笑起来,他们同样恐惧死亡,不过生路已经绝了,跑也跑不过蒙古骑兵,还不如死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