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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孟盛楠应了。

    其实,后来回想起,如果没有这个交集的话,或许他们之间不会走的这么快。可很多事儿总是这样子,会发生的很突然让你无从下手。那次内部演出,几乎全校都知道了那个被大家公认的事实。

    陆司北在追孟盛楠。

    第21章○-2-1

    一年○七个月。

    这是陆司北追她的时间,如果算上高考后那个暑假的话。当时她将谈朋友这事儿告诉戚乔,那姑奶奶简直能炸了,恨不得脚上蹬个哪吒的飞火轮下一秒就来到她身边然后掐住她脖子盘问细节,光想想就比托马斯笔下的精神病专家汉尼拔还可怕。

    那时候,她还是短发。

    室友李陶曾经开玩笑:“你问没问过陆司北喜欢你长发还是短发?”

    她想了想:“有区别么?”

    “那倒也是。”

    李陶咳了咳,甩了甩自己的及腰长发,又道:“你看我适合什么发型?”

    孟盛楠看了一眼,并不是很认真的在建议。

    “要不烫个卷?”

    “真的么?”

    孟盛楠笑,李陶自知被耍,满宿舍的逮她要挠痒痒。她最怕来这个,李陶得意了:“碰一下都难受的不行,那陆司北怎么忍得了,你们俩谈的不会是柏拉图式的吧?”

    倒也不是。

    她的印象里,陆司北是个特别温柔会疼人的男生。他好像总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然后会在最恰当的时机出现。在一起第二天他就将自己的企鹅号人人号邮箱包括密码都写到一张纸上塞给她,孟盛楠没法不要,只能任由它躺在宿舍抽屉的角落里盛满灰尘。

    李陶说:“陆司北不爱江山爱美人。”

    孟盛楠笑。

    那是二○○八年,大二上。孟盛楠还没正式答应陆司北,但俩人某些时候都没课便会一起跑去图上自习。有时候她会带本计算机阅览室,然后写点小散文或者和老朋友聊天。

    午后的阳光铺满桌面,一个人坐在玻璃窗前。

    她在读原版塞缪尔贝克特的墨菲,这是小说中的第一句话,也是很经典的一句话。前辈说一本好书最显眼的一个重要细节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开头。像这本书里那样:

    thesunshone,havgnoafternative,onthenothgnew。(太阳照常升起,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刚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句话,耳机里电脑右下角的qq响了。

    ‘哥又要折腾了。’

    是江缙发来的消息。孟盛楠对着电脑屏幕笑了笑,之前听说他去西藏格尔木待了些日子,回来见人就扎西德勒。张一延还在群里公然挑衅他是富二代的命操的流浪汉的心。

    她回,这次去哪浪啊。

    江缙说,金三角。

    孟盛楠差点没愣了,问他具体情况。江缙这货一本正经,说人在江湖四海为家。那地方按说是相当危险的,江缙看样子是铁了心要去走一趟,谁也没辙。说完正经事,孟盛楠才下了线又读起书。

    那头的江缙吹着口哨乐,还沉浸在分享后的‘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状态。

    人正得意着宿舍门被推开,进来了两个人。

    “什么事乐成这样?”一个室友问。

    另一个男生笑哼了声,“保不齐,是他那个干妹子。”

    江缙‘呦’一声,“可以啊池铮,猜的够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