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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退走

    正文

    那剑光惊鸿一现,却是无比惊艳,白色袍袖当中藏一半露一半,只是一道寒光乍现,从四方跃起纵劈的一伙人马纷纷被截为两半,几个是从腰间斩断,两三个从胸口被切开,疤脸大汉稍微惨了一点,一般脑袋从左耳下方开裂,在右边太阳穴被砍飞了起来,里面露出来的东西恶心至极。

    那人一袭白衣,三尺青锋,做足了江湖侠士的派头,更有一些飘逸绝伦。三尺青锋上面的鲜血滚滚而落,剑锋之上竟让一丝鲜血都没有残留,足见白衣侠士手中长剑是何等罕见的江湖宝物。

    云藏锋和胡璃看了一阵,从来都是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思的二人白白看了一场热闹,也不算吃了亏,眼下大戏唱罢,锣息鼓停,看戏之人自然也该散场了。只是那白衣侠士挡在二人的道路上已经有一阵子了,只是谢谢提着手中剑,并不动作。

    云藏锋和胡璃对视一眼,也不知道面前这人是不是除了功夫厉害之外也病得厉害,也不去理会他,两人将手中的缰绳一扯,马头想着官道一边一偏,从白衣男子右侧绕过,马蹄声嘀笃的笃地向前走去。

    刚刚走出几步路,那白衣侠士在二人身后一个翻身,跃到了二人身前。两人这才看到了白衣侠士的脸,那份世家子弟养尊处优才能够养出来的柔嫩白皙,还有雍容华贵的气度已经足够不凡,偏偏长相还是一等一的好看,总之是要比云藏锋好看上许多了。

    只是纵然容貌不错,阻拦别人去路这种事情放在哪里都是不受待见的。如果是一些情窦初开,没有品尝过情爱滋味的少女或许因为此人风度和容貌俱佳而心生爱慕之情,但是云藏锋和胡璃早已经是江湖老手,胡璃或许阅历浅薄一些,但是多年来大漠疆场的历练足以让胡璃轻视一般的高手了,更何况这种惺惺作态的公子哥。

    两人这一次依旧没有管眼前人的无礼行径,一来是不想惹麻烦,二来是此人初一露面便展现了一手妙到毫巅的惊艳一剑,实在是让人不想与之打交道。

    尸体随意丢放在这人迹罕至的官道旁边,夜幕降临之后便会有许多食腐动物从山林当中爬出来,将这些尸体拖回到恶臭的洞穴当中储存起来慢慢享用,或许会被当场吃得骨头都不剩,剩下的东西也会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慢慢腐烂,最后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但是这样一个杀伐果决的人,如果不是为了自保,那就太过于残忍了,心理多半都是有一点这样那样的病症的,反正不是什么善类。既然如此,还是早早远离比较好,免得惹祸上身并不自知。

    不曾想,两人的一再退让,让这位不知道何处来的白衣侠士变得有些得寸进尺了。云藏锋只听闻身后一阵袍袖抖动之声响起,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就要落到胡璃的马上。云藏锋嘴角一勾,便是明白了这位白衣侠士心里面的念头。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能够让一个男人如痴如狂呢?江湖中的男人最感兴趣的无非就是宝马、美人和兵器,上乘武功可以让人发疯,但那毕竟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唯有前面那三样里面总有人喜欢的,无论贫贱富贵,武功高地都会喜欢的。

    那白衣侠士或许是一个刚刚走进江湖的富家子弟,也可能是某一个深不可测的密宗大派的少帮主之类的人物,武功和狠辣都已经够了,但是还缺少一点阅历。方才露出那一手难免有些显摆的嫌疑,或许就是因为看穿了胡璃的女子身份,想要卖弄一番,难怪之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原来本来就是在卖弄自己的风姿。

    那人想要骑上胡璃的马匹,然后从后面搂住胡璃,占一些便宜。在云藏锋的眼里,这种手段比那些夜间出入女子闺房的采花贼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些下流行径,不管此人的身份如何高贵不可攀,这人的心性就不适合来往。

    云藏锋一念通透,牵引枣红马朝着胡璃的马匹那边靠了一靠,原本就挨得很近并且缓缓行走的两匹马这个时候更是并驾齐驱,几乎都要贴到了一起。云藏锋抓住胡璃的脖颈,轻轻一提,便将胡璃捉到了自己的马上,枣红马身上多了一个人,也是有点不满地打了一个响鼻。

    白衣侠士翻身落下,碰巧云藏锋刚刚把胡璃捉走,怀里扑了一个空,满盘心思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心中不免有些恼火。但也正是因为如此,白衣侠士看出来两人关系不浅,若不是胡璃配合的话,男相貌平平的男子没这么容易就能将一个大活人从一匹马上捉到另一匹马上面的。

    “既然阁下想要与我二人同行,我们也不妨让一匹马出来供阁下驱使,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为了避免麻烦,阁下还是早日离去好些。”云藏锋看到已经坐到马上的白衣公子哥,嘴角和煦一笑,声音温柔却又暗藏一些机锋。

    白衣公子哥眉头一皱,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御女无数,见到胡璃的第一面就知道这是一个绝世美人,光是那股无风自来的奇香便让他无法自拔。这是他独门的本事,或者说是一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