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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君亲笔信

”,之所以说是所谓变法,就在于有些国家宣布变法实际上就是把朝廷里的一些衙门改改名字,这种事情先王也干过。不过如果只是这样的动作为什么要让最亲近的太监远赴鄞州送来呢?而且其中还有一句“此诏未经他手,臣弟切莫疏忽”,这不就是让自己看完就毁掉么?这么小心那说明这变法诏书估计得惊起滔天巨浪……

    果然,刘煜看完那名为《明定国是诏》之后冷汗直流,国君当是大胆啊。

    “莒国立国以来,分封多地于刘氏王亲,然多年来依令不缴税且可募私兵,造成人口凋零、国库空虚。分封是为莒国长治久安,然如今业触及国本,当与裁撤,各地刘氏王亲当入朝廷为国分忧,朝廷当与诸王亲授封爵位。”,就凭这一条整个莒国就会出现叛乱,刘煜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内心极其慌张。国君啊国君,要变法那就变法,小打小闹循序渐进也就罢了,就这样下猛药可怎么得了呢?

    整个莒国是按照州-府-县的划分进行统治的,也被成为“州府”制同其他几个国家的“郡县”制度还是有些区别,行政机构要多一级就更安稳一些。但是在全国十一个州之中还有十六处封地,这是莒国立国以来王室开枝散叶后不断分封的,好在为了防止王室开枝散叶后王室瓜分全国,所以还同时实行了降袭制度,也就是说如果第一代是嫡传王室成员可获封州公也就如同现在的刘煜一般,等第一代去世之后第二代继承的时候就不是州公了而是府爵,也就是一州之中某一个府的统治者,而第二代去世后第三代也就只能继承到县一级做县台,而如果降到了县台这个层级也就没有第四代继承之说了

    也就是说如果祖父辈是嫡传可或封一州州公就如同现在的刘煜一般,但是祖父辈去世之后父辈继承的就不是州公了而是府爵,也就是一州之中的某一个府的统治者,而父辈去世后也就降袭到了县一级做县台,而如果是降到了县台基本上也就没有继续继承下去的可能了,除非死前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是立国以来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等到第四代的时候基本上也就是领着朝廷发的津贴做着逍遥的地主了。就算第三代提拔到了府爵也跟第四代没什么关系,原因按祖制来,祖制根本就没有考虑第四代继承的问题,世袭不过是统治者为了稳固王族情绪的方法,国中国这种事哪个统治者愿意看到呢?

    如今莒国分封之中还有三州、九府和五县。县也好府也罢其实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三个州,体量太过于庞大了。按照莒国的制度来看,大概十县到十二县划为一府,五府划为一州,三个州大概就是一百五十多个县的体量,如果真的因此而发动叛乱属实不是什么好事情。刘煜扪心自问虽然也有些野心但是却真的没有造反的想法,就算是国君准备裁撤封地也不会因此起兵,但是自己的两位叔叔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就不好说了。

    四年前,先王因病不治的时候,那位王叔就大有继承大宝的想法,若不是先王留有遗诏估计现在坐镇国都的就不是自己的那位哥哥了。自己能想到这些,国君会没想到么?是国君已经有了解决的方法?还是…打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