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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美食一盘敌意消弭



    可是他们依然欢欣鼓舞,为不知道是谁的那些得食之人祝贺。

    也许大概有百分之一的几率落在自己头上。

    命令一宣布,接着就是一阵鸡飞狗跳。

    那些食材,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被陈峰山收集上来,再做一百锅绰绰有余。

    按照陈百草的美食秘方,有啥上啥,不管是什么东西都符合食材的要求。

    有啥上啥,就是上啥都行,经过陈峰山检验收购的东西,都是陈百草可用的绝佳食材。

    所以,真正干活受累的,就是一百个炒饭的小伙子,还有五个点火童子。

    他们都是连续干几天重活也不会喊累的好劳力。

    炒个饭,翻个锅,实在是小菜一碟,绝对没有问题。

    考验智慧的,实际上就是百里良骝如何利用这个一百锅熟食,平息这个供需矛盾。

    让那些为吃饭而来却空腹而归的刺头们老老实实回去。

    这就让百里良骝陷入了沉思。

    以往的经验、一般的方法,似乎都不适用。

    如果他经过那个困难时期,那时许多人因为没有饭吃成为饿殍。

    也许就能勾引出一些思路来,可惜他太年轻。

    不过,他还是隐隐约约有些道听途说的印象的,那时的人是怎么过来的?

    正在有所领悟的时候,突然一阵喧哗从饭厅传来。

    真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吃饭吃的好好的,难道吃出幺蛾子来?

    百里良骝断不能容忍餐厅出乱子,放下心事,飞也似跑进了餐厅。

    进去一看,只见许多人站立起来,大声喧哗。

    大家都在异口同声喊着一句话:“抓住他!打死他!偷我饭吃的小贼!”

    不过都是在那里喊,却没有一个人离开自己的座位。

    因为大家的盘子里,都还有一些剩饭,离开了这些剩饭可能不保。

    端着盘子捉贼?

    那也太不像话。

    百里良骝定睛一看,马上看到了那个众口一词中的小贼是何许人也。

    原来那个小贼,委实不小。

    那是一个高大的汉子,不但个子大,而且肚子大,好似胸膛以下扣了一口大锅。

    现在,那口大锅向前挺出,肚子的主人,正在那里快速移动,从每一个人面前跑过。

    如果单是跑过,大家都在埋头吃饭,估计谁也不理他。

    可是他还干了一件天怒人怨的事情。

    那才是众人怒火的源头,导致大家怒火冲天,同声谴责。

    看到那个人的行为,百里良骝不由一笑。

    这个小贼的行为,可是和传统的小贼大不一样。

    也就是很不符合传统,或者说不符合小贼的定义。

    小贼的定义是偷偷摸摸,趁人不备,不告而取。

    可是这个大汉,不告而取这个因素有了,但是没有偷偷摸摸。

    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拿!

    百里良骝仔细看去。

    只见他一边脚步快速移动,一边闪电一样伸出爪子。

    从路过之人的餐盘中攫取一团食物,间不容缓,立刻就投入嘴中。

    那动作衔接得如同行云流水,无比娴熟。

    在那里看着的百里良骝,竟然产生出一种观看艺术大师在顶级艺术殿堂现场表演的观感。

    也不知道是那个人早就具备这种熟练程度。

    还是今天经过了无数的取食操练以至于升级到这个程度。

    继续观察,百里良骝又发现,此人的手指别具特色!

    他的手上竟然长出七个手指!

    这绝对超出了百里良骝的认知。

    他用来取食的手指是中间的三个,那三个手指都比其它四个长出一节。

    伸到目标的食盘之中,一曲一伸,唰的一声,就弄来一团食物。

    这个过程,竟然没有丝毫停顿。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果然有意思。

    百里良骝不由观察得更加仔细。

    果然一仔细观察,百里良骝又有新的发现。

    原来那些食客,大概是因为吃的时候精神特别投入。

    在那个偷饭吃的小贼偷他们饭吃之前,他们竟然一无所觉!

    他们只顾埋头吃饭,没有任何防范措施,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直到吃到一个个子高大的小胖子面前,那个小胖子大吼一声。

    “无厌,你怎么过来了,还抢我的饭吃?”

    知道内情的人,才意识到,怪不得这人抢被人的饭吃,原来他就是贪婪天使的徒弟无厌!

    无厌有个特别出众的特征,就是贪食,今天见到美食,岂能不大显身手?

    他虽然跟天使拉上了关系,可是在物质生活上也没有办法超出时代。

    平常也只能是吃些生食,尽管也是贪吃无厌,味道可是差多了。

    今天这个场合,常人就满足于自己的一盘食物了,可是无厌不同。

    他的师父是贪婪天使,如果和常人一样满足,岂不是有违他的本性?

    于是他秋风扫落叶一般吃完了自己的,立刻就开始吃别人的。

    他虽然贪婪,贪吃无厌,可是他也是很聪明的,太愚蠢的话,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达不到极致。

    聪明对于他来说,就是不要竭泽而渔。

    也就是不要把抢掠对象的整盘饭全都夺过来一口吃光。

    而是每个人的盘儿里都弄出一小团,积少成多。

    于是,他就利用他那专门适合他的三根手指,到每个人的餐盘那里走一遭。

    凡是经过的地方,都从经过的人那里,各自攫取一个饭团,大约一两左右。

    可是,久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的?

    他百虑一疏,抢饭的时候没有看人,撞到了小胖子的枪口上。

    小胖子是谁,就是天娃。

    按籍贯说,天娃属于拉麦大城,有这样的好事,焉能把他落下?

    他也不想搞事情,就和其他人一样,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可是他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他认识无厌,不久前还一起参加那个堕落天使最高级会议呢。

    他清楚地记得,那个无厌师兄以及他的师父可是分在了近东地区,怎么跑这里来了?

    不但来了,还那么张扬,把别人的饭当自己的饭,抓一把就吃。

    这也就算了,看在师兄弟面子上,不和他计较,可是令人不能容忍的是,还想抓我的饭吃?

    这就不行了!

    别看他年纪小,又是一个大胖子,可是却灵活无比,在无厌的爪子没有摸到他的盘子之前,一掌打了过去!

    “啪!”

    无厌的爪子急剧缩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