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书院 > 玄幻小说 > 我老婆是真仙 > 第六章 过境

第六章 过境

    一座山,远比想象中要大的多,顺着山路行走的方云二人,在任夫的指示下,绕开了那个紫睛猛虎和野猪精。

    “公子,……前面就是山路尽头了,然后就到了对面那座山的地界。”

    任夫有些气喘,方云二人速度太快了,他倾尽全力,才跟了上来,还是方云二人故意放慢了很多很多速度。

    他修为不咋滴,可耐力极强,从正午到傍晚,硬生生的跟了上来,在方云有意测试他极限的速度下,他就用了极限的速度跑了整整三四个时辰,看样子要是再跑三四个时辰,他也没问题。

    “以后别叫我公子了,喊我方云就行。”

    方云气不喘,心不跳的说道,呆在这这两山之间的山坳,感觉这里天地之力十分充沛。

    “那怎么行,少爷,我们今晚是在这休息,还是继续赶路?”

    任夫警惕的望了望四周,心里也明白,这里绝对没危险。

    一路上,前半段自己倒是熟悉,但是除了那两个四品巅峰的大妖,一些其他危险的小妖,自己还没来得及说,他们就避开了,

    后半段,更是经过了好久,才有些后知后觉的体会到,原来他们经过的路,竟然恰好在一些妖兽的感应范围之外。

    “也别叫什么少爷,妙玉,你说呢?”

    方云问媳妇,任夫则是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方云,不叫公子,不叫少爷,那叫什么?

    想了一下,任夫眼前一亮,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称谓,觉得自己可以学戏文话本里,于是开口:

    “那,属下就称呼您为主公?”

    方云听到这话,有些愣神,愣神半天,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不让他叫自己少爷公子,其实没啥别的想法,就是觉得有些太客套了。

    林妙玉想了一下,觉得休养一下精神比较好,就说道:

    “今晚就在这休息一下吧,明天再走。”

    任夫看了一下方云,见他也同意,憨厚一笑,就去准备找柴生火,搭营过宿了。

    憨厚的笑容之下,是任夫有些小小的想法,他觉得方云男子汉,大丈夫,怎么一副没有主见的样子,遇事都要问他婆娘。

    不过,任夫不敢说出来,方云已经让他感觉够恐怖了,林妙玉更甚,他甚至不敢多看林妙玉,觉得她太冷了。

    要是方云知道任夫的想法,非得胖揍他一顿,自己听老婆话怎么就不是大丈夫了?我媳妇可是仙女,仙女你懂吗?

    当然,方云并不知道任夫的想法,任夫也速度飞快的检查了一遍四周,首先查看草木痕迹,看看有没有什么毒虫,虽然心里明白他们实力极强,四周大妖估计没有,但这种不惹人注意的小东西,往往更致命。

    他是按照在军旅之间的习惯检查的,回来后又发现两个营帐都扎好了,便掏出了一些黑色的粉末,撒在四周。

    虽然方云让他把那些垃圾玩意都丢了,他也保留了许多小东西,防虫预警之物,都是自制的,山野生存必备。

    夜色渐深,忙碌了一通之后的任夫刚想起火,却看到一只鸟儿被方云招了过来,然后对着火堆喷出了一丝火星。

    夜色很深,任夫没看清楚,有些手足无措的想做点事情,却发现好像啥事都做完了。

    “我去打点东西吧。”

    自认想表现一番的任夫主动性很高,才说完话,就看到方云摆摆手,刚才那个速度飞快的鸟儿再度回来了,竟然叼着一头野鹿!

    这次,有火光映照,任夫看的清楚了,这是一只凤鸟,确切的说,是一只幼年火凤。

    整个绥州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它,任夫所在的镇远军首当其冲,怎么可能不认识此物。

    从新把秋羽心的心路经历了一遍,任夫忍着恐惧,可还是止不住的浑身颤抖着手臂,想不明白也猜不透,不知道方云二人到底是何许人也,难道是化为人形的妖精?

    不然,怎么可能收一头火凤坐灵宠,还这么有灵性……

    任夫紧张的心都要跳出来了,看着方云二人,一个往柴堆里添火,一个开始清理这个大鹿,心里又慢慢松了一口气。

    二人身上没有一点妖气,而且,方云熟练的处理食物的动作,架在火上烤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妖变的,哪有这么有生气的大妖。

    走神的任夫,在摇曳的火光之中,看到了一个递过来的鹿腿腱肉。

    香气扑鼻,油光直冒。

    “谢……多谢了。”

    任夫匆忙接了过来,尝了一口,不由惊叹,简直比自己吃过的酒楼还好吃,都无法理解,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身带着盐巴,香料?

    吃着吃着,任夫看到了他给那只火凤砍了一条肋肉,看着她夫人有些喜欢的样子,喂着这头灵性极强的凤鸟,看着篝火旁目光沉稳,眉间有锋芒,又笑着温和的方云,感觉到他们一家的温馨。

    “够吗?不够还有。”

    方云看他望了过来,又切了一条腿,举着问他,任看他急忙摆手:

    “不,……不用了,某……属下吃饱了。”

    任夫说了一句,下意识的低下了头,掩盖着眼睛的湿润。

    解衣衣之,推食食之,这是对待良才之人才有的待遇。

    任夫眼角湿润,活了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赏识过。

    虽然,他不知道,方云对其他人也是如此。

    任夫舍不得把那把上好的银枪收进储物玉佩,一直放在旁边,此刻望着它,啃着芳香四溢的鹿肉,一种遇到贤主的感动油然而生,不由升起了几分效死之心。

    士为知己死者死。

    方云不知道,他只是一个小动作,就收获了一个忠心耿耿的手下,看着他要主动去放哨站岗,来不及阻止,他就已经去了,不由摇头一笑,算了,随着他吧。

    任夫此人,处处透露着行伍之间的气息,表现的行为就像是甲士一般,令行禁止。

    他对自己很严厉,甚至说有点苛刻,比如站着的时候跟个铁塔似的,一动也不动,方云强制下令让他休息的时候,他铺了一块布躺在上面,就像是一个死人,仰面朝天,四肢笔直。

    他这已经成为习惯了,改不掉,那种军伍之间恐怖的协同动作,就是用刻苦的训练造就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任夫保持着警惕醒来,接过来了一个水囊清洗一番过后,发现了他们夫妇俩另一个特点。

    勤奋。

    自己多年保持着跟晨光一起醒来起床的习惯,发现他们竟然比自己起来的还早了一会,都面朝朝阳,看样子打坐好久了。

    一日之计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