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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鬼混

有生意头脑的。

    特别是朱武,脑子灵活又大胆,早早地就创出了一番天地,只是,后来遇着些事才落了下来。

    “倩倩,都卖出去啦,我们赚钱啦,赚大钱啦!”最后卖完的朱菊兴奋地拉着朱倩的手,说完之后小心地捂着自己的嘴,眼睛滴溜溜地看了看身旁的人,意识到似乎有人听见了之后,急忙拉着人跑了开来。

    “以后在外面说话记得小声一点。”看了眼潮气蓬勃的朱菊,朱倩宠溺地笑了一下,抢着在朱杰指责之前开了口,“我们快去买材料吧,昨天你家的鸡蛋和面粉还有我买的白糖那些都用完了。”

    “今天多买点,多做点,明天就大年三十了,过了明天就没这么好卖了。”正是热血的好年纪,一下子就卖出去这么多鸡蛋糕,朱武的心里满是干劲,恨不得不眠不休地做鸡蛋糕卖鸡蛋糕。

    “嗯,卖过明天,要差不多正月十五以后才可以继续卖了。”一向很少赞同朱武的朱杰竟也跟着点了点头。

    听了朱杰的话,一开始,朱倩还有一丝迷惑,后来便明白过来了,98年的小镇还毕竟落后,虽然街上早就有人做起了生意,但是每逢过年,基本上都要休息到正月十五再挑个好日子放点鞭炮开业。

    不一会儿四人买了材料之后,便有说有笑地背着沉甸甸的篮子朝着朱家村赶去,那轻快的步伐,仿佛背着的不是面粉鸡蛋,而是金块一般。

    “你这是又去哪里野了?难道你搬离我家就是为了在外面和男生鬼混?”

    只是,这欢乐的气氛刚一走进朱家村便被一个撑着黑伞的男子打破了。

    瞧了一眼说话的朱俊,对方正用不屑轻视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朱家两兄弟,朱倩收回眼神,继续方才的说闹,带着朱菊等人继续朝着自己家走去。

    她可是很清楚,自己这个便宜侄儿骨子里可是瞧不起朱家村的这些青年,觉得一个个都是泥腿子,血液里都流淌着泥土的味道,根本比不上他这高贵无比的城里人。

    朱俊倒也算得上是半个城里人,不过都是靠着他那个老爹努力,在他十岁的时候,调进了城里教初中物理,他和刘欣也跟着进了城里生活,自此便自诩城里人。

    逢年过节回来,皆是穿着白衬衫黑裤子再配上一双小皮鞋,梳着一个小偏分,像只高傲的大白鹅一般走在村子里。

    上一世的时候,包括这一世重生前,朱倩跟着朱茉莉喊他一声堂哥,心里渴望温情,想要朱家人的认可,同时内心又自卑,对着朱俊也便一贯地顺从,甚至,在知道对方特别不喜欢朱家三兄妹之后,有意同朱菊拉开距离。

    想到这些,朱倩都觉得上一世的自己简直脑袋有问题。

    “朱倩,我在和你说话,你没听见吗?你怎么还和这样子的人玩,你是一个大学生,和这样的人玩拉低身份,知不知道?”

    看着一向温顺的朱倩竟然理都不理自己,想着出家门时在爷爷面前拍胸脯保证的事情,朱俊不由有些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