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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访夷馆线索再断 登太室酣梦逢仙

都用惊异的眼光望向暅之,弄得暅之自己也不那么自信了,

    “我只是在说一种假设。”

    “嗯,我想想。

    宝念大师绝对没有问题,这一点我可以用人格担保。

    我认识他二十多年了,那时还是我跨山外山入藏地专程去拜谒他的。

    道人大统,此人非常很低调,我至今连他的法号都不知晓。

    不过据说他是冯太后当年亲自请回来的圣人。

    这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吧?

    四个首座我可就不熟了。

    说起来我到寺里也有些日子了,也就是见到空空空空大师和婆罗门大师的次数多些。

    另外两位,嗯,那个佛贤大师,偶尔也开经课。

    可是觉法却几乎没照过面。”

    “我们几个在拜寺的第一天见过觉法大师,不过此后便也再无接触了。

    那日宝念大师说他可与华阳先生……”

    刘赢说到这里,念及暅之,硬生生把“比肩”两个字吞了下去。

    暅之淡然一笑,把话接了过来,免三弟尴尬,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胡乱猜测。

    静观其变,不如引蛇出洞。

    如果我们放出一条让太子党不得不有所应对的消息给尔朱新兴,然后静静等待他的表演,岂不省事?”

    “什么消息能让太子党羽必然有所动作呢?

    二弟若有计较,索性便说个爽快。”

    “如果太子要被转移到兰若寺来呢?”

    元法僧一拍脑门,

    “妙!妙!嗯,只放个消息还不够,我觉得应该转移一个真皇子过来。”

    众人又是一片大哗。

    庆云期期艾艾地试探道,

    “我,我在宫里的时候见过五位皇子。

    可,可是年纪和太子仿佛的,也就只有一位吧?”

    “一位还不够吗?”

    庆云被怼得直翻白眼,大哥这到底是真傻啊,还是在装傻?

    “可是如果被看破,二皇子他,他会有有危险的!”

    “你以为大哥不懂?”

    元法僧瞪了庆云一眼,

    “魏王都是我看着长大的,他那几个皇子我还能不知品性?

    这件事儿,魏王不会有意见,元恪更不会反对。

    无论能否因此一举扫平太子余党,只要元恪能够渡劫成功全身而退,就对他本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也许他们两人都还乐见其成呢?

    废一个太子容易,立一个太子却很难。

    皇子们虽小,可是他们背后有母族,有幕僚。

    明里虽然还没有开始勾心斗角,但暗流涌动想必已经开始了。”

    第二天小龙王便单骑赶回洛阳,筹备元恪临嵩。

    无论是登后山还是查太子党,此时都暂无头绪,其余诸人倒是落了个清净。

    两位女娃要去山下缑氏镇赶集,刘赢也欲独自行动。

    庆云是自小粘着暅之长大的,自然随了二哥,登太室摆弄丹鼎去也。

    自从得到了父亲和老师联合设计的弩机图纸,暅之闲暇的时候一直在研究,计算。

    根据他的判断,这种手持式弩机的设计射程超过五百步,远胜于弓箭。

    当时的手持弩机普遍射程只有五十步,而强弓的极限也无法超越两百步。

    弓箭走的是抛物线,箭头因为借助了重力,其杀伤力随距离并不会下降。

    然而强弩之末其势不能穿鲁缟,是因为弩机是完全依靠弓弦弹力追求直线射杀精准度的武器,其威力随距离衰减很快。

    因此除非是大型床弩,弩机射程是万万比不过弓箭的。

    不过凡事有利有弊,弓箭的使用和瞄准非常困难,预测抛物线的轨道完全依靠经验。

    在历史上,吕布百步之内射中画戟小枝已经是神乎奇迹的弓箭表演了。

    而弩的稳定性却非常好,射程内可以利用辅助设施瞄准,有效射程内的穿透力也胜于弓。

    弩的射程一旦可以和弓比肩,那就立即会成为一种战略武器!

    如果任何一个持有弩机的兵卒都具有万军之中直取敌方上将的能力,那对方的主将岂非只能躲在盾阵之后不敢露头?

    那他还如何发号施令?

    旗手?狙杀!

    传令?狙杀!

    一队狙击手足以让对方军队群龙无首。

    但是当暅之看明白图纸以后,面临的问题就更多了。

    古代大多数发明都不是卡在概念设计,

    就算没有发动机,没有电动机,水力,风力,再不济还有人力,都是可以用的。

    真正阻碍工具进步的,往往是材料,没有适合的材料完成设计,完成设计所需强度。

    就像如果有现代的钢铁铸造技术,不用担心古人造不出枪炮。

    我们现在的吊装机械,液压机械,又比古代强在哪里?

    不过是材料给予了更高的适用荷载而已。

    暅之现在遇到的问题也一样,什么样的弦可以提供如此大的张力?

    什么样的弩臂又不会毁于这样的张力?

    又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能拉的动这样的弩弦?

    如何才能让箭矢减重而又不失杀伤力?

    只要有一种材料出现短板,这个设计就只能停留于纸面。

    可是现在暅之手中一种都没有,他唯一可以做的只是按照玉衡窥天之法先完成瞄准装置,如今无意间得到颇黎,实在应该物尽其用才是。

    对于颇黎的特性,他没有了解。

    虽然经过试探,这种材料的硬度适合打磨。

    但打磨乃是成型下下之选。

    如果只靠研磨,这一辈子也未必能把铁杵磨成针,

    而如果滥用切割加工,就容易造成材料崩裂,留下内伤,等到制成成品才发现可就晚了。

    所以加工成型最好的工艺永远是范铸。

    如果这种材料可以热融软化,浇筑入范,那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中国商周时代用失蜡法制范,铸出的复杂青铜器皿令今日工程师都叹为观止。

    比如赫赫有名的曾侯乙尊盘,那青铜雕花之精细让密孔患者见之不忍啊。

    只要能范铸,颇黎就是神物。

    嗯,偏偏,这颇黎就是可以范铸的。

    铜鼎中的颇黎珠不断软化,最后化作一滩糖稀般的粘稠物。

    暅之两道眉毛不住跳动,那种激动的情绪,就算是洪荒之力也封印不住啊。

    在这种时刻,庆云通常都是爱莫能助的。

    他光着膀子望着炉火旁汗透儒衫的祖暅之,又往身上默默地浇了一瓢水。

    一共就那么几粒玻璃珠,放在香炉大的小铜鼎里都盖不住个底儿,就算是宝贝,又能干啥?

    秋风飒飒,吹到炉旁也都成了熏风,庆云的眼皮被熏得越来越沉重。

    他捧着水瓢,耷拉着肩膀,沉重的眼睑将远处连山压得越来越模糊。

    懵懂间庆云仿佛看到一名白袍道人在崖边向自己招手。

    他指着对面的少室山问道,

    “那里本是我道家中岳大帝道场,此刻却为番虏所踞!

    这位少侠,可愿陪我夺回神山福地?”

    庆云望着苍苍远山,幽幽空谷,脚底发软,

    “小子虽有此心,但奈何双峰天堑?我未生双翅,安能飞渡?”

    “这有何难?”

    那道人将手一挥,一双木翅展开,阔约丈许。

    “少侠且乘此翅,老夫自可助你!”

    庆云未待分辨,便被那道人如捉鸡般一把擒住,缚在木翅骨骼上,臀部狠狠吃了那道士一脚,便向空山幽谷直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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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文书我们讲过了澳洲,本回我们再说说亚美利坚。

    这时有看官就说了,你说澳大利亚与亚洲大路岛屿相连,那也罢了。美洲和中国远隔重洋,在古代也和中国能有联系?古人远洋水平有那么先进?

    疑古,是证明今人比古人睿智的经典论调,比如许多专家“考证”东吴时期虽然可以造出能在甲板上跑马的楼船,但是那些高船重心不稳,都是银样镴枪头,无法远洋,出海就会散架。因此东吴船只不具备远洋能力。

    可是他们却罔顾了孙权海上投送万余兵力,遣使辽东购买马匹的事实。当吴使被公孙渊斩首的消息传回,若不是手下大臣拦着,孙碧眼差点就点齐十万水军奔辽东去了。

    其实在汉末《临海水土志》和《南州异物志》中,已经记录了吴人可以制造四至七帆,可载数百人的海船。《太平御览叙舟》云:“吴人以舟楫为舆马,以巨海为夷庚(坦途,见《左传成公十八年》而披其地,以塞夷庚,《注》夷庚,吴晋往来之要道。)也。”所以至少在三国时期,中日韩之间的航线,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常规航线了。

    远洋美洲的可能性,如果按照现代航运的成功率标准,那自然是不行的。但是在古之贤者对未知忘我的求知精神面前,不断的尝试,败者九九,终有人及。比如说越人,他们的舰船技术未必强过吴人,但是南岛民族早在纪元前就已经与天斗与海争了。在季风和洋流作用下,即便是漂流,也足以将浮物搬运重洋,更遑论以重帆助力的海船?《吴时外国志》称七桅船月余可至大秦,经印度至红海的航线其实直线距离和到美洲差不多。只是东向航线的补给显然不如西向,技术上唯一的难点,是盈月的生存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系列的后续作品中详述。

    本作我们主要讨论的,是究竟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前有没有中国人去过美洲,或有没有美洲人到过中国。至少根据《梁书》的记载,慧深和尚是肯定能列入标准答案的:

    扶桑国者,齐永元元年,其国有沙门慧深来至荆州,说云:“扶桑在大汉国(《梁书》云,文身国在倭国东北七千余里/约今斯堪查加。大汉国在文身国东五千余里/约今阿拉斯加。)东二万馀里(所以这个扶桑国在阿拉斯加东还要两万余里,地点吻合),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叶似桐,而初生如笋(仙人掌也是如此,尤其是墨西哥的龙舌兰就是标准桐叶状仙人掌),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仙人掌果是什么?火龙果啊,美洲原产,如梨而赤,叶如桐),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绵。作板屋,无城郭。有文字,以扶桑皮为纸(火龙果皮是真的可以做纸的)……有牛角甚长,以角载物(德克萨斯长角牛?北美原产),至胜二十斛。车有马车、牛车、鹿车。国人养鹿,如中国畜牛,以乳为酪。有桑梨,经年不坏(小南瓜,茄型,美洲原产)。……其婚姻,婿往女家门外作屋,晨夕洒扫,经年而女不悦,即驱之,相悦乃成婚。婚礼大抵与中国同。亲丧,七日不食;祖父母丧,五日不食;兄弟伯叔姑姊妹,三日不食。……其俗旧无佛法,宋大明二年,罽宾国尝有比丘五人游行至其国,流通佛法、经像,教令出家,风俗遂改。

    慧深又云:“扶桑东千馀里有女国,容貌端正,色甚洁白(早期欧洲接触,北欧人),身体有毛,发长委地。至二、三月,竞入水则任娠,六七月产子(这里有些离谱,是参考了中国女国传说?)。女人胸前无乳(这是男女不分的结果吧?),项后生毛,根白(至少从体毛描写,对北欧人特点把握已细到极处),毛中有汁,以乳子,一百日能行,三四年则成人矣。见人惊避,偏畏丈夫。食咸草(烟草或古柯,美洲原产)如禽兽。咸草叶似邪蒿,而气香味咸。”天监六年,有晋安人渡海(交流已非单向),为风所飘至一岛,登岸,有人居止。女则如中国,而言语不可晓;男则人身而狗头(萨满面具?),其声如吠。其食有小豆(四季豆?美洲原产),其衣如布。筑土为墙,其形圆,其户如窦(窦即墓门,参见玛雅建筑门型,如中华墓门有石框石扉)云。

    这《梁书》中描写了若干新大陆特有品种。各位看官自己研究研究,这是正史,是不是编造不说,就算是编,如何编得出这么多契合得细节?其中确实也提到了一种西方传统观点美洲自欧洲传入的物种——牛。但是哥伦布大交换始终是西方史观,至少在哥伦布的航海日志中就已经揭示美洲有亚洲鸡,而非如西方史观自欧洲传入,这一部分记述曾被用于佐证“郑和发现美洲论”。

    然后我们再来谈德克萨斯长角牛,这种牛角达到数米的美洲独有物种。如果我们无耻的“维基”一下,会发现它们是欧洲舶去美洲牛种的第一代“后裔”,最早在十六世纪就有发现(这异变还真快啊!不到一个世纪这外形就天翻地覆),是东部牛种(欧洲舶来牛)和墨西哥野生牛(啥?这些牛又是哪里来的?能解释解释清楚么?)杂交产生的。你们猜猜这个长角到底随的谁?美洲到底在欧洲人到来前有没有牛?笔者在此不多注释,后文继续引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