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部分


    他有点明白这一箭的奥妙了。

    当斗气注入箭矢之后,那枝箭矢会变得很重,斗气注入越多,就会变得越重,仿佛从木头变成铁,又从铁变成铅。

    这把弓的威力相当于中型弩炮,现在箭矢的重量也和中型弩炮发s的箭矢差不多,体积却那么小,穿透力可想而知,能够穿透一棵树也就不显得稀奇。

    他不由得回想起武者之魂的那些零碎记忆。

    以前他一直奇怪,为什么那个人随手一挥,飞刀上看不出有什么奥妙却没人能够挡得住,哪怕身着重甲也会被一击毙命。

    现在他有些明白了。

    除了命中的都是要害之外,那个人恐怕也用了类似的手段。

    相比之下,那个人的飞刀更加可怕,因为他的斗气没有炫目的光芒,注入飞刀之后,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飞刀的s程虽然不如弓箭,出手却快,又隐密,让人难以防备。

    隐隐约约,他已经看到正确的方向。

    暗器这东西速度要快,出手要隐密,还要够重,至于改变飞行轨迹、用幻术让人难以看清,这些都不是正道,在他实力不够的时候可以用来撑撑场面,如果热衷于此的话,那可就走错路了。

    尘土飞扬,路边立刻多了一个大坑,一具具尸体被扔进坑里,这些尸体全都是一箭毙命。

    快点吧,傍晚之前我们必须赶到东埠头,天黑之后肯定会关门。梅特洛有些焦急地看着天色。

    车夫们加快手脚,他们可不想露宿在郊外。

    布莱克也一起动手,这个大坑就是他弄出来的,有斗气就是方便,鼓足斗气之后,木板可以变得像钢铁一样坚硬,随手挥出就是两、三百斤的力量。

    这不能怪我们,这一路上已经碰到三批强盗了,偏偏你还说什么必须让他们回归大地的怀抱,不能在荒野中成为野狼的食物。尼斯叹道。

    不把他们埋了,难道等着他们的族人来找我们报仇?梅特洛怒了。

    他发怒是因为他现在很后悔。

    这次的货准备得实在太多了一些,十几辆大车绝对可以把方圆几十公里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一连三天,他们已经干掉了十一批劫匪。

    没关系,只要接下来的路程我们走得快一些就可以了。布莱克比较心平气和。

    尸体总算是埋好了,车夫们重新登上马车,车队继续前进。

    坐在马车上,尼斯摸着旁边木板上的窟窿,这是刚才遇袭时被箭矢穿透的。

    他从阿萨克斯到哥伦安特几千公里的路,只遇过一次劫匪,和现在根本不能比,看来越是往北,路上就越不太平。

    加快速度,我们要赶时间。梅特洛大声吆喝着,他把马鞭甩得啪啪作响。

    底下的人自然拼命往前赶。

    北方的秋季白天特别短,才下午三点,太阳就渐渐落山,好在车队总算到了目的地。

    远远地就可以看到一道围墙。

    那是一道土木构造的围墙,也就一人高,墙上遍c削尖的木桩。

    围墙很长,却只有一个出入口。

    让尼斯感到怪异的是,这里居然没有门,只有一座很宽的吊桥,这座吊桥横跨在一道壕沟上。

    壕沟让人感到非常眼熟,和贝尔格城外树林里正在挖掘的那道壕沟很像,宽而浅,底下全都是尖锐的乱石,还有削尖的木桩,这想必是北地的特色。

    现在是傍晚,进城的车辆很多,路上排起长龙。

    进去之后别乱说话,这里是蛮族的地盘。梅特洛转头对后面的人警告道。

    之前的两个晚上,他们全都在野地里露宿,所以没遇到什么麻烦,接下来就难说了。

    尼斯当然不会惹事,为了避免引起麻烦,他把自己的弓收了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一座城?还是某个部落?他轻声问旁边的布莱克。

    都说不上,这里应该算是罗格斯菲尔德城的一部分。布莱克说道。

    尼斯回想着梅特洛给他的资料,回想着这座城市的情况。

    蛮族的城完全不同于他熟悉的城的概念。

    在这里,城的范围很大,两端有可能相隔数十公里,但是真正住人的地方却很小。

    最有意思的是,蛮族的城里很可能居住着几十个部落,他们有着自己的聚居地,有围墙和防御工事,可以称得上是城中之城。

    罗格斯菲尔德是哥伦安特王国北面最繁华的一座城,也是周围两百多个蛮族部落的中心。

    车队慢慢地往前推进,半个小时之后,他们总算进了城。

    尼斯注视着四周。

    这里确实和他熟悉的世界截然不同。

    一进门就是一片宽阔的广场,这同样也是大路和停放马车的地方,在围墙边就有一排马厩。

    房子则挤在一起,和贝尔格那种房子差不多,也有一个用茅草搭建的大屋顶,所不同的是,它们是一幢幢独立的,不成行,也不成排,房子前后左右都可以走人。

    正是因为这种奇怪的布局,这里看上去没有特定的街道和小巷。

    我要去卖掉一批货。布莱克,你带着他们去湖边扎营。梅特洛难得当一次指挥。

    扎营?尼斯以为自己听错了。

    别指望这里会有旅店,你和这里的人有交情的话,他会请你住在他的家里,让你和你的人睡在客厅。你有这样的朋友吗?梅特洛问道。

    尼斯不由得摇了摇头,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让他感到难以理解。

    你为什么急着把货物卖掉?尼斯突然想到另外一件事。

    这一路上的匪徒把我吓坏了,我们的目标太大。梅特洛很无奈的道。

    你不怕损失?尼斯问。在他想来,他们急着卖货的话,那些蛮族商人肯定会趁机压价。

    不会有什么损失,蛮族在做生意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他们不喜欢讨价还价。

    梅特洛说到这些的时候特别压低声音,这话虽然是好话,但要看被什么人听到。蛮族既不头脑简单,也不质朴单纯,他们很擅长曲解别人的话,借机会找碴。

    梅特洛带着大车走了,往城里用不着担心匪徒,峦族将贸易看得非常神圣,在城里可以杀人放火,但是绝对不允许抢劫。

    布莱克领着其余的人朝着东北方而去。

    这里称作为东埠头就是因为东北方有一个湖泊,整个罗格斯菲尔德城就散落在这个湖泊的四周。

    湖边果然有很多帐篷和大车,那都是过往的行商。

    尼斯觉得很多双眼睛盯在他的身上,眼神中带着好奇和贪婪。

    我感觉不舒服。尼斯传音道。

    多来几次你就会习惯了,这里人很有意思,他们做起生意来童叟无欺,不过你得当心,出了城之后,他们或许会拔出刀剑把所有的东西都抢回去。布莱克没有传音的本事,他只能凑到尼斯的耳边用很轻细的声音说话,而且他用的是图尔特语,能够听懂的人比较少。

    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尼斯只能这么说,他找不出其他形容词。

    有什么办法能够用最短的时间让他们接受我?尼斯又传音问道。

    让他们接受你?布莱克搜肠刮肚地想着。

    哥伦安特和蛮族靠得很近,对蛮族的风俗习惯自然很清楚,再加上他从小就被送往桑巴尔德兰,那是蛮族的圣地,他和蛮族生活了将近十年。

    这片土地的环境异常严苛,所以这里的人崇尚竞争,他们喜欢拿任何东西比赛,比赛喝酒、比赛砍木头、比赛骑马、比赛s箭、比赛游泳……你有什么特别擅长的吗?布莱克问道。

    尼斯挠了挠头。

    他的箭法不错,但是不敢拿出来和这里的人比,他的脑子也不错,但是这没办法比,总不可能玩猜谜语之类的游戏分胜负吧?

    他苦思冥想着,布莱克也不啰嗦,自顾自地带着人收拾起场地,他们要搭帐篷过夜。

    在北地,搭帐篷可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这里的晚上非常寒冷,搭得不好会冻死人的。

    布莱克让人弄了一些干枯的树叶铺在地上,他们的帐篷是完全密封的,只有出人的地方有一个开口。

    他们的人多,总共有九顶帐篷,围成一圈,正中央烧起一堆篝火。在这里过夜如果不烧篝火的话,肯定支撑不住,也幸亏北方地广人稀,要不然树木根本就不够砍伐。

    眼看帐篷就快搭好了,布莱克正琢磨要不要准备晚饭,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哄闹声。

    出了什么事?尼斯从苦思冥想中醒来,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我不知道。布莱克飞身跳了起来,脚踩着树干眨眼间就到树顶。

    他是以弓箭为武器的骑士,所以对攀高爬低非常擅长。

    尼斯看到布莱克这样,也不再在地面待着,他没第一时间蹰上树梢是怕出错,毕竟他对这里的规矩不是很了解,万一这里的人把树看得很神圣怎么办?

    站在树顶上,远远地可以看到一片滩地上到处点着火把,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往那边聚拢。

    这是在干什么?尼斯好奇地问道。他感觉这不是什么坏事,那边散发出的是一股喜气,刚才的那一声轰响也带着欢悦的味道。

    他们在夜钓,现在是鲑鱼产卵的季节,也是鲑鱼最肥美的时候。布莱克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为什么不用网子捞?尼斯有些奇怪。

    布莱克看了这个家伙一眼,他现在有些明白王子和肖恩他们的评论了,这些南方人缺乏情趣,而且有些功利。

    这是一种风俗,鲑鱼产卵的季节不允许下网,只能用鱼竿钓。

    尼斯眼睛一亮,他一个魔法袋一个魔法袋翻了起来,终于在一个口袋里找到了要的东西。

    那是一个狭长的包裹,隐约可见里面是一根根的管子。

    你带钓鱼竿了吗?尼斯笑着问道。

    没有……不过,我可以去借一根。布莱克刚才就有些手痒。擅s的人肯定喜欢打猎,而喜欢打猎的人也肯定喜欢钓鱼。

    哗哗哗!船桨划过水面,激起一阵水声。

    这是一艘标准的蛮族长船,两头高高翘起,船身线条优美,不像是交通工具,反倒更像是一件艺术品。

    不过这种船也有缺点,它没有甲板,所以湖面上的湿气和寒风径直灌进来,让人感觉异常y冷。

    现在是早上六点,气温或许不是最低,但是湿度肯定最高,所以越发让人难受。

    更难受的是,船上装满东西,这里面包括剩下的七车货物,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毛皮。

    来的时候总共十六车货物,已经卖掉九车,都是布匹、羊绒毯、铜器之类的东西,全换成了毛皮,梅特洛还把自己带来的钱也都用来购买这些毛皮。

    毛皮是蛮族的特产,是最大宗的生意,也是这里最赚钱的商品。

    坐在一堆腥膻味十足的毛皮上,看着船只每一次晃动,湖水离船舷就只有一尺,尼斯的心一直提着,对梅特洛的贪财他越来越没办法了,这已经病入膏肓,基本上没得治了。

    让尼斯感到惊讶的是,布莱克显然并不在意,好像司空见惯的样子,就连划桨的那些蛮族水手、掌舵的那个船主也一脸淡然,似乎船装得这么满是很平常的事。

    看来,这里的人和来这里交易的商人,全都是和梅特洛一样的贪财鬼。

    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精通钓鱼。布莱克居然还有心思和尼斯闲聊。

    马马虎虎吧!尼斯神情有些僵硬。

    他当然不会告诉布莱克,他根本就不是靠自己的本事钓鱼。

    他的那根钓竿是特制的,鱼线一旦没入水中,就会立刻散开,就像是水母的触须,一旦有鱼碰触这些触须,这些鱼线就会立刻缠绕上去,然后鱼钩会自动扎进鱼嘴里。

    这是他用炼金术制作的第一件魔法物品。

    他做这东西原本是为了和安娜小公主身边的老骑士一较高低,当初第一次出去海钓,他在老家伙手里狠狠地丢了一次脸,一直都想找回面子。

    凭真本领的话,他绝对不是老家伙的对手,所以他决定作弊。

    没想到和那个老骑士没机会一决高下,却让他在这里赢得第一。

    尼斯苦笑着摸了摸手里的雕像。

    那是一条鲑鱼,用红榉木雕的,木材本身并不怎么样,但是雕工绝对神奇。

    之前装饰教堂的时候,他对雕像多少有一些了解,在教皇国的时候也看到不少名家之作。

    那些名家之作大多是人物雕塑,形态优美,栩栩如生。

    这件鲑鱼雕像,雕工没有那么精细,却胜在有一种灵动的感觉,明知道它是假的,却让人感觉它随时有可能活过来。

    这件雕像不能和教皇国的那些名作相比,毕竟格局小了许多,但是雕出这东西的人绝对不比那些名家逊色,甚至还高出一筹,因为他已经超越技巧的范畴。

    能够超越技巧之上,那就是大师的境界。

    这东西是夜钓比赛冠军的证明。

    就像布莱克说的那样,想要得到蛮族的承认,赢得一场比赛绝对是最好的办法。

    夜钓比赛到十点就结束了,但是之后大家拉着他喝酒,一直喝到天色发亮,要不是梅特洛催着他们起程,恐怕他还被一群蛮族大汉按在桌子边喝酒呢!

    我对这片土地上的人越来越搞不清楚了。尼斯说出心中的迷惘:从你之前的话听起来,这里的人穷凶极恶,翻脸无情,热衷于财富,而且为了财富能够做出任何事。但是昨天晚上,那些人给我的感觉却是很懂得生活,总能够给自己找点乐子。

    这好像并不矛盾。布莱克不知道尼斯为什么迷惘:北地的生活非常艰难,所以这里的人只要有可能,就会找点乐子,要不然人会疯掉的。至于说到翻脸无情,那也要看对什么人,如果你真正被他们接受的话,他们不会抢你的东西,有时候还会帮你,不过,这绝对不容易。

    布莱克絮絮叨叨地说着他对蛮族的了解,还有一些往日的旧事。

    尼斯静静地听着,他原本对蛮族的印象完全出自于伊莲娜,觉得她们粗鲁而又直爽,但是此刻,他却感觉又有些模糊起来。

    这个湖并不是很大,两个小时之后,船只靠上湖中央的一座小岛。

    这是一座不算很大的岛,四周有一圈围墙,里面是一幢幢的房屋。

    尼斯的眼睛稍微有些发亮,他总算不苒看到平房了。

    岛上全都是两层或者三层的建筑,它们造的就像是塔?高而且尖耸。

    这倒也是一个办法,虽然利用率也不高,但是比平房强得多了。

    这里是罗格斯菲尔德城的中心区域,相当于我们的王城,住在这里的全都是大贵族。布莱克轻声解释着。

    大贵族?多大?尼斯问道。

    这个问题把布莱克问倒了。

    蛮族的体制和教会统治下的各国不同,这里的贵族非常普通,也没什么册封制度,只要有一些土地,有奴隶帮着耕种,自己和家人吃喝不愁,平时可以练练武技,家里还藏着几副铠甲和相当数量的兵刃,在战争爆发的时候能够武装起一群人,就可以称作贵族。

    至于大贵族,往往就是一个部落拥有决定权的那几家人。蛮族的部落大部分和南方的村庄差不多,一般只有几十户人家,人口不会超过两百。

    所以这里的大贵族和教会统治下各国的大贵族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这就怪不得尼斯会如此轻蔑了。

    别看不起他们。布莱克苦笑着说道。

    在南方,一块领地的实力首先看领地的人口有多少,然后看财富,最后看麾下骑士的数量。但是这一套在北方根本不适用。

    别忘了,当年靠近北海的十几个部落联合在一起,凑齐两千人南下,结果让整个西海岸全都陷入恐惧之中,连法兰克这样的大国也被击败,不得不割让出一片土地。之后他们又集结了六千多人,一直打到教皇国。布莱克不打算争辩,他只说事实,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地写在历史书里。

    那是他们的全盛时期。尼斯不觉得现在的蛮族还有这样的能力。

    他对蛮族并不是一无所知。蛮族全民皆兵,连女人也能骑擅s,从武力上来说,一个两百人的蛮族部落,确实能够和南方的伯爵领地相匹敌。

    但是战争的关键是高阶武力。

    当初他们在腓特烈公爵麾下参战的时候,看到一大群超阶强者聚集在那里,而敌对的上巴里亚公爵的麾下也有同样强悍的实力,更别说教皇国了。

    所以他只能猜测,可能在那段时期里,蛮族突然间出现大量的超阶强者,这才造就这样的辉煌。

    你根本不知道蛮族的强大。布莱克摇着头说道。越是对蛮族了解的人,越是知道他们的可怕。

    说来听听。尼斯道。

    他们的超阶强者数量很多,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大部分部落都有超阶强者坐镇。布莱克看了看四周,他不敢确定旁边会不会就站着一个这样的人物?

    超阶强者不会这样廉价吧?尼斯有些难以置信。

    这和他们的修炼体系有关,蛮族修炼之初就可以掌握暗劲,不像斗气要修炼到中阶巅峰才会出现,而且修炼暗劲突破瓶颈也容易,所以勇士的比例远远超过大骑士。布莱克很羡慕地解释道。

    不过他仅仅只是羡慕,从来没有心动过。因为暗劲修炼起来快速,突破也容易,但是每一次爆发对身体的损伤都很大,所以蛮族的寿命都不长,能够活到五十岁已经算长寿了。

    怪不得有人说如果不是因为蛮族的人口稀少,他们恐怕早已经统治整个世界了。尼斯皱起了眉头。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对蛮族如此在意的布莱克,听了这话之后居然嗤之以鼻。

    这话也只是说说罢了。蛮族虽然厉害,但是还有比他们更狠的。

    你是指术赤兀鲁思人?尼斯立刻想到这种可能。

    还有一千年前的凶烙人,那个被称为上帝之鞭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