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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玉玦襄阳

大的楼船还当真少见,它又不停在城外的码头,看来不是载货做生意的,只怕是什么达官显贵的座船!”绛仙听他分析得头头是道,不由心下暗赞,向那船努了努嘴,轻声道:“达官显贵就不是了,但也是极厉害的人物,瞧见那面黄色旗帜了吗?如果我所料不差,这船八成是移花宫的。”云平早听说过绛仙和移花宫的梁子,别说移花宫行事忽正忽邪,在江湖上也没有什么好名声,就算它是名门正派,眼下正值云平和绛仙好得如胶似漆的甜蜜时节,云平也自会全力相助情人,视移花宫为强仇大敌。此刻他便心下暗懔,目光在那巨型楼船上逡巡,果然发现船尾处插着一杆黄色旌旗,面绣一个大大的篆体“花”字。

    “这移花宫当真神通广大,我们一路刻意遮掩,低调行事,想不到还是让他们给缀上了!”云平说着不禁暗叹一口气,转头望向绛仙,只见她沉默不语,俏脸上也流露出凝重之色。

    这边厢楚、绛二人心头惴惴,那边厢移花宫主却也是愁眉紧锁,沉吟难决。原来她率部属赶赴襄阳并不是因为查探到了绛仙的踪迹,而是估摸着绛仙极有可能循水道逃遁,这才乘船一路搜寻至此。怎料多方打听,百般留心,却迄今一无所获,连绛仙的影子都没碰着。移花宫在江湖上实力雄强,声威煊赫,今日竟对一个邪派妖女束手无策,当可谓颜面扫地,怎不叫花解语恼怒非常?

    只见她斜倚在楼船主舱内的一方软榻之上,拥卧着狐皮轻裘,曼妙玉体玲珑起伏,傲人酥胸饱满丰隆,全然不似一位叱咤风云的大首领,倒像一位不胜风情的邻家少妇。此刻她虽心下烦闷,但俏脸上仍保持着一贯的优雅从容。正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麋鹿兴于左而身不动”,那种淡然闲适的绝代风姿,让众部属无不心折,愈发崇拜景仰。

    这时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从舱外响起,花解语微仰螓首,便看见吴朔和田月琳正向自己躬身行礼。

    “可有发现那妖女的踪迹?”花解语的嗓音充满磁性,慵慵懒懒地问道。

    吴朔低声道:“启禀宫主,我已派遣人手四处查访,但没有打探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唔……”花解语脸上微露失望神情,沉吟道:“这就怪了,咱们在余家集跟丢了那妖女,想来她不敢再走旱路。然而若借舟楫,我们这几日追将下来,早该发现她的行踪,何以竟找不到蛛丝马迹,莫非这妖女能人间蒸发不成?”少女田月琳轻声道:“花姨,那妖女会不会是乔装改扮过,以至于我们寻她不着?”花解语缓缓摇头道:“不会的,姹女派门人自负美貌,绝不屑于乔装改扮,更何况绛仙那般姿容,天下无双无对,要她扮得又老又丑还不如杀了她!唔,吴朔,接下来几天你就派人到城中各处驿店客栈查访,看看有没有美貌女子投宿,说不定可以找到那妖女!”吴朔躬身道:“谨遵宫主法令!另外,属下还要一事禀告。”“何事?”“属下在城中听闻襄樊神医陆清风下月六十大寿,他近日广发请柬,遍邀武林豪杰。我移花宫虽与陆府无甚交情,但属下心想,这陆清风颇有声名,看来医术不弱,或许我们可以稍具薄仪,与他结纳一番,说不定对少宫主的病有好处。不知宫主意下如何?”花解语面露微笑,赞许道:“你能惦念着少宫主的身子,那就很好。他的病是顽疾,这些年来遍寻名医也无善法,陆清风纵然医术高明,只怕也难有良策,不过结交一下总是好的,你便和月琳去城里购置一份贵重礼物,来日随我去陆府登门拜访罢!”“是!”吴朔和田月琳答应着退出舱外,花解语望着他们背影,但见一个潇洒挺拔,一个婀娜娉婷,遥想当年春衫薄,自己也曾这般青春焕发,神采飞扬,如今岁月蹉跎,韶华流逝,多少风花雪月,转眼间已恍然若梦,她阖上美目,陷入了往昔的沉沉回忆之中……移花宫,是武林中一支极神秘的宗派,自两百年前崛起于江湖,外间就很少有人能深悉其究竟,只知道移花宫历代掌门皆是俊男美女,且新任宫主必会出山行走江湖,为自己挑选伴侣。

    十七年前,现任的宫主花解语便在武林大会上艳压众芳,技惊群雄,赢得了“飘花仙子”的美誉,和当时名震江南的侠女——云平之母“彩练仙子”萧若琪并称为“绝代双姝”,怎料二女皆是命途多舛。

    萧若琪自不待言——与情郎劳燕分飞,佳偶难聚,到最后更是生死诀离,天人永别,可谓历尽劫难,然而总算拥有过一段海样深情,足以感天动地。

    相形之下,花解语却似乎更是命苦。她初出茅庐,涉世未深,遇人不淑,竟对一个花花公子心生倾慕,失身于他后惨遭抛弃,虽然最终含愤杀掉了那个负心汉,却发觉自己已有身孕。她羞愧交集,终日泪落如雨,食不下咽,结果临盆时胎儿异位,折磨得死去活来才艰难诞下一子。

    由于在怀孕期间屡动胎气,孩子先天体质极差,经脉孱弱,虽无性命之忧,却一生无缘得窥上乘武学。换做是一个平民百姓也就罢了,偏偏这孩子出生于武林豪门——移花宫,要他终生远离武道,不可谓不是一桩天大憾事。

    十几年来,花解语带着爱儿遍寻名医,灵芝豹胎、人参鹿茸吃了不计其数。眼看儿子的身体日益健壮,做为母亲的她实有不胜之喜。然而她也明白,气血转旺终是表象,孩子离能够真正修习武艺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直至一年前花解语收到消息,说终南山重阳宫内收藏着一颗上古异宝——火云丹,此丹乃道家宗师葛洪穷尽心血炼制而成,几有延天续命,起死回生之效。

    花解语乍闻此讯顿时欣喜若狂,有如拨得云开见月明,当即派遣部下,无论巧取豪夺,誓要劫得火云丹。

    怎料重阳宫防范严密,且全真教高手甚众。数场争斗,移花宫也没能讨得好去,结果损兵折将,刹羽而归。

    花解语见势难成功,本待罢手,不想奇变又生——全真教耆宿灵虚真人对本派重宝生出窥觑之心,竟而监守自盗,偷走了火云丹。

    全真教倾巢出动,追寻叛徒自不待言,花解语也当即率众出宫,务要抢在全真教前找到灵虚,拿到火云丹。

    她却没有想到灵虚才下终南山就死在了同谋——师弟玉虚真人的手上。这玉虚奸险狡诈,屡屡摆脱同门的追杀,移花宫也让他耍得团团乱转。怎料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他因为贪花好色,禁不住绛仙美艳姿容的诱惑,结果惨死在女人的肚皮上,当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花解语起身离榻,轻摇莲步来到船弦。她临窗远眺,但见江水涛涛,滚滚东流,感怀身世,不禁凭栏长叹,心下暗暗祝祷:“老天爷保佑,让我早日寻到火云丹,让宏儿能像常人一样健健康康……”东大街横贯襄阳城,临近码头,有南北两座大市,更兼当铺、粮铺、钱庄、骡马行无数,故而商旅云集,喧嚣忙碌。

    此时正值晌午,街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衣履相衔,有若过江之鲫,一派繁华气象。人群中,一对着装古怪的男女闲庭信步,意态潇然,他们走走停停,时而在地摊前驻足赏玩,时而指指点点,议论风物。

    只见那女子身材秀颀,体态丰盈,前凸后翘,巍然成峰。尤其一对豪乳,波波荡漾,尺寸惊人,举首投足间自有一股天然韵致,说不尽的妩媚风骚,叫人神驰天南,魂摇魄荡。街上男子无不回首侧目,垂涎三尺,奈何她头戴一张翠色柳笠,面覆一袭薄质轻纱,叫人难窥真容,惟有眼珠掉到地上,口水吞落肚里。

    艳女身边跟着一个蓝衣少年,头上裹着厚厚的毡布,只露一双灵活的眼睛。他虽比女子还矮了半个头,但身形挺拔,气宇不凡,犹如一张蓄满劲力的强弓,散发着超乎年龄的独特魅力。

    这二人换了在别的任何一个地方出现都未免过于突兀,偏偏是这襄阳城由于贸易发达,来自藩邦异域的商人多不胜数,故而路人对种种奇装异服尽都见怪不怪,除了惊叹于女子的曼妙体态和卓越风姿外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关注。

    反是那蓝衣少年显得有些惴惴不安。他四下张望了一会儿,对身旁女子低声道:“姐姐,咱们会不会过于张扬?这样一身古怪打扮,移花宫就算是聋了瞎了也能寻到咱们!”这对男女自然是云平和绛仙,他们离开了先时居住的“满江楼”客栈,租住在城东一个富户的外宅。这日两人遮住脸目,上得街来打探风声。

    绛仙神态自若,先隔着面纱向街边一群色授魂予的男子抛了几个媚眼儿,这才好整以暇地道:“好弟弟莫慌,姐姐自有计较!你没听过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吗?想那移花宫的爪牙此刻定然在城中各处客栈打听咱们的下落,你我这般体貌,想遮掩是遮掩不住的,倒不如大大方方的出门,赌他们猜不到我们敢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走动。

    “再说咱们倘若躲藏起来,那就落了下风,全然受制于人,可不知什么时候会给他们寻到。还不如先下手为强,争取主动,探听他们的部署,到时要打要逃都能从容定计。这些日子以来咱们的合藉双修大法略有所成,你我二人联手,也不用惧它什么劳什子移花宫!”云平听得心下折服。绛仙虽只大他四五岁,但见识智计却高了不止一筹,这般反客为主,以攻代守的法子他便自问想不出来。尤可畏者是绛仙对人的心理把握得一清二楚,着着都是针对敌手的弱点而发。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怠”,绛仙有如此才智,无怪乎白道中人屡屡追杀也奈何她不得。

    两人谈谈说说,不觉转入了一条小巷,行人渐少,房屋却愈发精致起来,店面鳞次栉比,间间飞阁流丹,雕梁画栋,卖的不是金珠玉石,便是字画古玩。绛仙平素虽然千灵百巧,性子却颇有些顽皮,看到满眼的珠光宝气,也忍不住像寻常少女般雀跃不已,拉着云平便钻进了一家最大的珠宝店“长庆斋”。

    绛仙看到一只翡翠手镯晶莹剔透,又见一副宝石耳坠灿然生辉,不知如何取舍,便要云平替她拿主意。云平从未见过什么珠宝,师娘师姐平日戴的饰物更远没有这般富贵奢华,因此他也评定不出高下。正在随口敷衍,应景凑兴,忽闻一阵杂沓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到“长庆斋”前戛然而止。

    他举目望去,便看见一座暖轿停在门口,四个轿夫气喘如牛,正以袖抹汗。轿帘掀开,先出来的竟是一张滚圆的大肚皮。只见那肚皮挪蹭了半天,才极尽艰难地从轿中钻将出来,肚皮上直接扣着一个圆球也似的大脑袋,四只手脚又粗又短,浑身上下都是层层叠叠的肥肉,叫人疑心如此一大坨猪油是如何塞进轿里去的。

    云平见那胖子累赘笨拙的丑态,心忖难怪四个轿夫累成那般模样,其实别说四个,就是八个也一准叫他压死。云平这般想着,不禁“扑哧”笑出声来,那胖子闻声一愕,仿佛也猜到了他的心思,怒目圆睁,向他狠狠瞪视一眼。

    云平颇为尴尬,轻咳一声,移首别向。那胖子见他示弱,怒火稍减,接着注意力自然落到绛仙身上,顿时瞠目结舌,张大了嘴合不拢来。绛仙看见他的丑恶行状,几欲作呕,轻哼一声,不屑地转过脸去。

    这时几个人从内堂快步奔出。当先一名精瘦老者,须发皆白,一边走着一边点头哈腰地向那胖子做躬打揖:“陆大管家,您老安好啊?这么久不来,可想煞小老儿啦!昨儿个有个游方和尚进来化缘,说我今日生意大旺,我还不怎么信,这不,开店遇贵人,就碰上您老啦,看来那和尚倒还有些道行。来,您快请进里屋,尝尝我侄子刚从杭州带回来的西湖龙井,滋味不差。小柱子,快上茶!”老头子说着当先引路,一脸谄笑。那肥肥胖胖的陆管家跟着他走了几步,兀自回过头来色迷迷地狠盯一眼绛仙丰满饱胀的酥胸,狂咽一口唾沫,满脸尽是猥亵的神情。

    “哪里来个这么可恶的肥猪!”绛仙朝那胖子的背影啐了一口,愤愤地道。

    “瞧那老板的巴结样儿,莫不是个大人物?”云平道。

    “什么大人物,就一管家,顶多不过是仗着他主子的面子,狗奴才!”绛仙想起那副丑陋嘴脸,心中越发鄙恶。

    “陆大管家,今儿是哪阵仙风把您老吹来的呀?”店铺老板的声音从里屋响起,虽然内堂距外厅足有数丈之遥,但云平和绛仙皆身怀上乘武功,耳力通玄,老头儿的话听来丝丝若扣,无有遗漏。

    陆管家呷了一口茶,施施然道:“还不是咱家老爷的寿宴,老夫人说短了一只玉烟壶,着我出来置办一个,你这儿可有好的?”“有,有,翡翠玛瑙,各色款式都有!您老放一万个心,对别人不说,对陆家小老儿岂能不尽心竭力?这些年来,府上真是小店的衣食父母啊,不仅自己帮衬,还提携小店得了不少生意!”“哦?此话怎讲?”“陆老爷下月大寿,城里巴望着登门送礼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些天来便有很多客人光顾小店挑选珠宝。小老儿知道是送给陆府的,也不替他们俭省,介绍的尽是最好最贵的货色,这不是帮携了小店的生意吗?”陆管家呵呵笑道:“这是你老儿黑心无良,可没咱陆府的关系。我家老爷从来不贪求财货,对富人穷人一律等同视之,尽心救治。那些个俗人以为送个把贵重礼物就能巴结到咱家老爷,哼,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老板赔笑道:“是是,陆清风陆神医仁心侠骨,谁人不知,这个……谁人不晓?月前听说陆神医治好了刘知州府上小公爷的伤寒病,刘知州事后想送他一对夜明珠作为答谢,陆神医却执意不受。这般高风亮节,真是世间少有啊!”“这事儿你也知道?”“那可不?襄阳城里早已传开了,人人都对陆神医交口称赞。不过,小老儿倒觉得有点可惜!”“可惜什么?”陆管家讶道。

    “那些天刘知州府上派人来小店订做一只盛夜明珠的檀木匣子,小老儿送货过去,有幸一睹了那对宝珠的风采。乖乖不得了,半夜里满室生辉,照得跟白昼似的,那叫一个美呀。小老儿做了一辈子金珠买卖,也没见过这等稀罕物,陆老爷还执意不收,哎,可惜,可惜啊!”店老板说着连连叹气,言下大是遗憾,仿佛与夜明珠失之交臂的是他自己。

    “这么说来,那还真是一对宝贝。不过也用不着可惜,咱陆家虽不是富比王侯,但家中珍宝收藏不少,也不缺它那对夜明珠。”“陆管家有所不知,明珠能于暗夜生光的已是万中无一,可以发出那般亮度的更是奇闻罕见,起码得在深海中积育千年方能成形,绝非那些寻常金珠宝物可比!”“瞧你神得跟什么似的,不就是老蚌生红珠么,我还以为有什么了不起!嘿嘿,真正的稀奇宝贝你连听都没听说过。我问你,玉你见多了,可是能化水成冰的玉你见过没有?”云平和绛仙正在外堂佯装挑货,凝神窃听,闻言俱都悚然动容,绛仙更是娇躯微颤,美目异芒大盛。

    店铺老板也似愣了半晌,这才吃力地道:“什么化……化水成冰,哪……哪有这样的玉啊?”陆管家见唬住了对方,得意洋洋地笑道:“怎么没有?咱们陆家就收藏着这么一件宝贝,叫做寒玉玦,搁在一只杯子上,整杯水都能立马冻结成冰,要是把手靠上去,嘿嘿,那就成了五条冰棍儿啦……怎么样,厉害吧?这才叫真正的宝贝。不过我可告诉你,这是我们陆家的不传之秘,你听也就听了,千万不能传出去……”云平正自欢喜赞叹,啧啧称奇,绛仙突然拉起他的手,低呼一声:“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扯着他掠出了“长庆斋”,店伙只觉眼前一花,两个客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不容易来到一个僻静处,云平急忙甩开绛仙的玉手,怨怪道:“姐姐,你这是干嘛?”“好弟弟,咱们的运气到了!”绛仙喜孜孜地道。

    “运气,什么运气?”“你没听到那肥猪说的寒玉玦吗?”“哦,寒玉玦,怎么,姐姐你想去偷那块玉?要照我看还不如去偷那个刘知州府上的夜明珠,好像更值钱些。”“什么钱不钱的!”绛仙弹了云平一个爆栗子,嗔道:“我姹女教总坛中有的是金山银山,用得着稀罕它什么劳什子夜明珠?”云平抚着额头,抗声道:“那你又说要去偷寒玉玦?不贪钱又能图什么?”绛仙白了他千娇百媚的一眼,柔声道:“傻弟弟,美玉不仅仅是值钱而已,像寒玉玦那等异宝自有其妙用。你想,它能化水成冰,自然具有无穷寒气,而我身上的火云丹却是至刚至阳,这不正好是一对绝配吗?”云平似有所悟,沉吟道:“唔,就像你我合藉双修一般,至阳配至阴,能生无穷造化。”绛仙赞道:“对了,好弟弟你真聪明!以前我找不到九阳之身,无奈之下才从玉虚身上抢得火云丹,想借其阳刚之气修炼本门神功,后来得你臂助,这丹丸也就没了用处。如今却出现一块寒玉玦,当真是天助我也。只要抢到它,将来你服用火云丹,我凭借寒玉玦,合藉双修定能事半功倍!说不定十年之内就能趋达九九之数,到时称雄天下,你我二人尽都风光无限!”云平听得悠然神往,欢喜道:“姐姐,那我们还等什么?这就上陆府去偷寒玉玦吧!”绛仙笑得花枝乱颤,娇声呖呖道:“小猴儿就是猴急!这事儿可不能仓促进行,须得从长计议。陆清风的名头我也听说过,他医术冠绝两湖,本身武功也颇为不弱,听那肥猪管家的言语,似乎还跟官府交好,这样的人可不是省油的灯。

    “倘若随便用强,一个处理不善,偷不到寒玉玦不说,还得惹翻了陆清风,平添一个大对头,加上移花宫正在四处搜寻我们,到时腹背受敌,处境可就危险了!”云平闻言也觉有理,不禁颓然道:“那可怎么办,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那陆清风在襄阳城势力如此之大,咱们又不能明抢,却如何拿得到寒玉玦?”绛仙轻叹一口气道:“我眼下亦无善策,惟有静待,以候良机。移花宫遍寻我们不得,说不定过些日子就会撤走,那时我们行动就会方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