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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

    玫玫虽然很用功,但也跟我一样喜欢看些文学作品。和她严肃的个性一样,

    她喜欢的多半是志文出版的那些书,尤其是一些哲学作品,尼采、叔本华,或是

    一些存在主义的小说,像卡夫卡、卡谬,中国古典文学名着她也喜欢,像是红楼

    梦、三国演义之类的,我不特别喜欢哲学的书,但我们都非常喜欢基度山恩仇记,

    也都熟读红楼梦。在她的推荐之下,我谢绝了尼采跟叔本华,不过总算看了卡夫

    卡,对「变形记」中的大虫深表同情,不过自始自终,我从来没有搞清楚什么是

    存在主义,不过还是可以想像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大虫的心情。

    如果是一只小虫也就算了,不是吗?变成和真人一样大的又有很多很多只脚

    的虫多可怕啊!!

    「拜託你好不好!这不是这本书的重点!!」玫玫瞪着我说。

    「我觉得这很重要呀!故事不就是从他变成一只虫开始的??」虽然争辩,

    不过我只是小小声地说,谁敢和玫玫有太多争辩呢?

    反正那只大虫无损我跟玫玫的友情。

    我们几乎都不看当代的文学作品,但我喜欢三毛,也向往沙漠风光,玫玫则

    觉得很无聊。我喜欢倪匡的科幻小说,觉得很多都很刺激有趣,玫玫则觉得很蠢。

    我觉得金庸的武侠小说凡是人都应该会想看,不过玫玫却是个例外。

    玫玫的个性有点愤世嫉俗,她总是看不惯这个世界,而我是纯粹厌恶这个世

    界,因此午休时我们经常一起看着报纸从头骂到尾,从政治版那些只知道作秀的

    政治人物,到社会版乱七八糟吸毒砍人情杀殉情的人,到娱乐版自以为是上流社

    会引领流行庸俗不堪的明星,到艺文版自命清高最爱咬文嚼字,卖弄文字当有趣,

    卖弄艺术为赚钱的艺术家,就连广告版各大企业的徵人启示我们也一起把莫名其

    妙的徵人条件骂得一文不值。

    说来有趣,高中时我们总自以为是大人,到升上大学时才赫然发现自己原来

    还是小孩,不过,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发现的。

    升上高二,由于都选了自然组,因此我们仍然同班,因为已经是学姊,我跟

    玫玫认为自己完全是大人了,渐渐觉得同学都幼稚不堪,看不透世界的真相,因

    此我们腻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我的行动相当贯彻自己的哲学,我厌恶这个世

    界,并不想艰辛的用功去迎合它,只捡几个自己喜欢的科目念,因此成绩总在及(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