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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征战岁月第1部分阅读

    《重生之征战岁月》

    正文 第一部 松花江上 第一章 唐家窝铺

    引子松花江的故事

    人们常说:“黄河之水天上来,”其实松花江水才无愧于是从天上来的呢。松花江是满语“松阿里乌拉”的转译,就是“天河”的意思。把松花江比作从九天落到地上的天河,概括了它的宽广绵长、富饶美丽和神奇风光,其蕴意深远、引人遐想。

    松花江是黑龙江最大的支流。全长9oo公里,流域面积5456万平方公里,过珠江流域面积,占东北三省总面积69%。迳流总量759亿立方米,过了黄河的迳流总量。松花江流域范围内山岭重叠,满布原始森林,蓄积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等山脉上的木材,总计十亿立方米,是国面积最大的森林区。矿产蕴藏量亦极丰富,除主要的煤外,还有金、铜、铁等。

    人人都知道,松树只结松塔,只长松籽,不开花。那么,松花江的名字又是怎么来的?

    听放山伐木的老年人说,早些时候,松树也开花,后来,让人给借走了。

    很久以前,黑龙江地区,依山傍水,树木茂盛,人烟稀少。那时的兴安岭和长白山都是连着的,纵横交错的江河湖泊直通大海。到处是波浪滔天的景象。在这一片汪洋大水当,有个生满莲花的大湖,叫莲花湖。不论冬夏,湖面上总是铺满荷花叶子,粉莲、白莲、马蹄莲,姹紫嫣红,一年四季常开不谢。荷叶底下,成群成群的鱼和蛤蜊自由游动,每个蛤蜊壳里,全含着一颗溜光锃亮的夜明珠。星光灿烂的夜晚,天上地下,瑞气千条,霞光万道,整个大湖,简直跟“聚宝盆”一样。

    可就在这块风水宝地,不知何时,闯进一条白翅白鳞的恶龙,它的外号叫“小白龙”。起初它在湖底藏着,不声不响。后来,越来越放肆,动不动就翻江倒海,把碧碧澄澄的一湖清水搅个底朝天,最后,荷花谢了,鱼没了,蛤蜊也闭了嘴,夜明珠也不再闪光亮了。yz u u 看小说就到~一湖清水瞬时变成臭哄哄的死水了。

    有时,小白龙一“炸翅”,立时洪水翻滚,天昏地暗,方圆几百里的地方都受到牵连,总也得不到消停。小白龙为非作歹的事,惹怒了东海的老龙王,就派黑翅黑鳞的大黑龙去降服小白龙。

    第一次,大黑龙轻视了小白龙。它一路呼风唤雨,来势汹汹。半路上,还故意抖动拿来捆小白龙的锁链儿,这一抖顿时电闪雷鸣。小白龙知道来了敌人,就赶紧吃饱喝足,躲在暗处。大黑龙胆壮心粗,在莲花湖上,闹腾了半天就是不见小白龙的踪迹。等大黑龙身困体乏,那小白龙猛得蹿上来,轻松地把大黑龙打退到三江口。

    第二次,大黑龙就顺江底走了。可无论它游到哪里都把水染的漆黑,还是被小白龙得知了消息,这次又是大败而归。大黑龙知道自己失败的原因,它必须隐藏好自己才能胜利。

    第二年夏天,地面上布满了松树花,洁白一片。有的花,落在水面上,把江河湖泊都盖住了。大黑龙从受到启,于是它去借松树花,来到长白山和兴安岭,使出浑身解数,把松树花打落在地,龙卷风一扫,松树花洒满大江,水立刻变白了。大黑龙养精蓄锐,偷偷来到莲花湖,战了三天三夜降服了小白龙。

    可惜,小白龙没锁牢,从东海口拐弯朝南,逃到了如今的兴凯湖,大黑龙把所有的江河变成三条大江,就是今天的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那座莲花湖,后来水越来越少,成了半月形的五大连池。大兴安岭和长白山也分开了,南边一座,北边一座。

    从那以后,松树就不开花了。 看小说就到~为了纪念大黑龙的功劳和松树花的贡献,就把那条江叫作松花江了

    第一章唐家窝铺

    下了三天三夜的大烟泡雪终于停了,老天爷不耍酒疯了,今年的雪,比往年的都大,古老的关东大地,被厚厚的白雪覆盖,平地的雪到了膝盖,背风的沟里的雪,都能没人。天儿晴了,喷薄的朝阳跃出地平线,映得皑皑白雪晃人眼,冰封的松花江一如往日的沉默,透着亘古的苍茫,又如饱经沧桑的老人,记忆着这块土地上的痛苦与欢乐,无风,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沿着江边往东,是连绵的群山,一眼望不到边的是茂密、苍翠的松林,间或有几棵亭亭玉立的白桦树,在默默地想着心事,如果说青松是伟岸的少年,那白桦树就是秀美的少女,娴静的依偎在青松身边。白雪青松相映,在冰蓝的晴空下,如一幅水墨丹青,铺陈在关东大地上,透着原始和古朴的美。

    山路弯弯,踩着没膝的雪,走上十多里,眼前出现一座村庄,白雪覆盖着家家户户的屋顶,晨烟渺渺升起,如云似雾,笼罩在村庄上空,透着宁静与安详。

    这就是唐家窝铺,百多户人家,在方圆几十里算是比较大的屯子了,在东北,绝大多数的屯子,都是以姓氏命名的,早年间,从山东那边闯关东的唐姓兄弟俩来的这里,开荒种地,捕鱼闯山,挖药砍柴,广袤的关东大地,地广人稀,土地肥的流油,山上到处可见的野物,林子里长满了山货,河里有肥美的鲜鱼,只要肯吃苦、卖力气,就饿不着人,兄弟俩盖起了窝铺,在这安家落户,所以叫唐家窝铺。后来,同乡、亲戚、朋友6续来投靠,人也就多了起来,伐木盖房、娶妻生子,经过百多年的繁衍生息,形成了现在的大屯子,当然,屯子里住的,不都是唐姓的人家了,但是,唐姓的还是占大多数。

    这是9年的冬天,距“98”事变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奉天城里的隆隆炮声,早已远去,过去的大帅府,挂上了太阳旗,像一块狗皮膏药,粘在白纸上,看着就不顺眼。轰轰烈烈的江桥抗战,英勇的黑龙江守军在马占山将军的率领下,面对几倍于己的敌人奋起反击,毙伤日伪军6ooo多人,是日军“九·一八”事变以来次受到的重挫,极大地打击了日本侵略军的嚣张气焰,延缓其侵略步伐,可是,国民政府却坐视不理,不派援兵,马占山孤军奋战,独木难支,英勇的将士的鲜血,染红了茫茫白雪,洒在了黑土地上,日本人却不断增派援兵,以主力师团投入战斗,抵抗多日,终因寡不敌众,以失败而告终。烈士的英魂,化为渺渺轻烟,融入蓝天,守护着这块黑土地。英雄远去,又有多少人能记得他们的身影和惨烈的故事。

    张少帅的几十万东北军,手里拿的枪,就像根烧火棍,十几万人,屁都没放一个,被小鬼子两万多人,就像撵兔子一样,追着跑,一股脑的跑到关里去了,这美丽富饶的大好河山、白山黑水、沃野千里的关东大地、,几百万的百姓、带上祖宗的家业算是就这样丢了。

    日寇的铁蹄占领了这块土地,占了东三省。国破山河在,自古以来,闯关东的人,在骨子里都有一些不甘受命运摆布的特质,生活在东北黑土地上的人们,并不缺乏彪悍和血性,国土沦丧,异族入侵,在华民族苦难深重的岁月里,注定有英雄诞生,带领不甘受外族欺压和奴役的血性儿女,书写一段抗争的历史,这是英雄辈出的年代!

    唐秋离重生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多了。前世的记忆,却一丁点都没有忘记,点点滴滴,历历在目。

    唐秋离在前世,是解放军“狼牙”特种部队的一名指挥官,上校军衔,没到三十岁,就是正团级,这在军队里可不多见,率队参加过多次特种作战任务,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是经历过血与火历练的铁血军人。我在家是独生子,父亲是一位将军,严格、严厉,以另类的慈爱伴随我的成长,从打记事时起,父亲就以一个军人的标准要求我,走路要挺胸抬头,目视前方,说话要简洁明快,看来,父亲把我当成了他手下的一个兵,他的轿车,从来不让我坐,从十岁起,每天早上的五公里越野,就没间断过,母亲是大学的教授,我遗传了母亲的所有优点,善良、宽容、善解人意、博学。在大学毕业那一年,怀着对军人生涯的无限向往,步入军营。可能是父亲的那句话深深影响着我:“一个男人,如果没有军人的经历,他的骨头里,会缺乏应有的钙质”,使我对军队和军人疯似的着了魔。我精通国术,幼年时,师从一位自然门大师,修炼自然门功法,内功深厚,在部队几年后,我又考上国防大学硕士研究生,主修战役指挥和特种作战理论,我有着良好的语言天赋,精通日语和英语,说实在的,学日语,是为了了解那个岛国上的疯子们,除了av、女优和剖腹之外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有些什么,业余时间,我爱好钻研战争史,尤其对抗战史特别感兴趣,常常幻想,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会怎样?

    良好的教育加上家庭环境的熏陶,儒雅的书卷气加上铁血军人的气质,形成了我独特的魅力,想不引人注目都不行,走在街上,注目率那是相当的高,特有面子,曾经有一家广告公司,请我代言一款男士健康产品,条件相当诱人,我当然拒绝了,还是惧怕老爸的原因,如果接受了,被他老人家知道,恐怕我会死的很惨,再说了,也与我军人的身份不适合,我是一个很有纪律性的人,但心里还是觉得有一丝可惜,那可是好多钞票哎!生活美好,前途无限,我灿烂的青春,我欢呼!

    正文 第二章 穿越前的记忆

    第二章穿越之前的记忆

    “轰“………,我觉得我的身体像一片羽毛一样,轻飘飘的飞向遥远未知的黑暗。(顶点小说手打小说)意识之中,灵魂“铮”的一声出窍了,就像在耳边吹响一块大洋的声音,前方是一条长长的隧道,望不到尽头,幽暗之中,似乎有着七彩虹一样的彩云在周围萦绕,我的意识沿着隧道不停地飘向远方,未知的远方,父母的面容、亲人的身影、战友的形象、还有那个女孩的笑容不停的在意识之中闪过,我要告别你们了吗?我要去向何处,前方是什么?我死了吗?

    奇怪的是,我的意识之中,并未觉得恐惧或是茫然,反倒是充满了一种安详与宁静,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寻找到归宿的感觉。

    “醒了、醒了”,耳边响起了几声急切的的惊呼,声音中,透着狂喜,我努力的睁开眼,昏暗的光亮下,许多个陌生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无一例外的,每给人的脸上,都带着牵挂,眼中透着关切和惊喜的光芒,“这是什么地方,我在那?”我努力的用最大的声音问,但是我自己的感觉,只是嘴唇稍微动了动,一瞬间,我又陷入了昏迷之中。

    处在昏迷中的我,觉得灵魂轻飘飘的,就像浮在云间的感觉,轻松、随意,意识却异常的清晰,那天发生的事情,犹如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回放。

    那是个星期天,我和女友约好了,要去郊外游玩,临出门前,照了照镜子,“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酷酷的,帅得掉了渣,一身得体的高档休闲装,脚穿李宁牌运动鞋,一米八的身高,感觉“玉树临风”这句成语,就是为我创造的,声明一下啊,本人并非自恋狂!

    我并没有穿军装,总觉得在和女孩相处的时候,放不开,像是有个声音总在耳边提醒,“注意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天哪,我在谈恋爱!再这样下去,我岂不是要抓狂啊!再说,我今天还有个小小的目的,要和那个女孩有些实质性的进展,为了这个将要实现的企图,我着实小小的激动了一会,另外,在和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是穿着军装去的,从她的目光之中,我看到的是发自内心的崇敬,我的虚荣心,小小的满足了一把,但是,崇敬是一种距离,一种我并不想要的距离,我在谈恋爱哎!所以,这次,我没有穿军装。

    出门坐上公交车,手里拿着临上车前买的一束鲜花,谈恋爱吗,是要创造气氛的,再说了,我内心还是一个很有情调的人,军人也是人,不是有首歌唱的好吗,“军中的男儿也有爱,也要伴你走天涯”,坐在车上,往窗外看去,城市美丽的街景,映入眼中,我所在的城市,位于祖国的西部边境,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境外是那几个从前苏联独立出去的中亚小国,整天闹哄哄的,不太平。

    更有那些个数典忘祖的什么这个“独”那个“独”啊之类的恐怖组织,为了达到个人的野心和分裂祖国的目的,不时的制造些恐怖事件,我在部队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任务都是处理这一类的事件,我亲手击毙的恐怖分子也有十几个了,身上的伤疤,就是这些败类留给我的纪念,同时,也是我光荣的勋章。

    这时,正是国庆节前夕,金秋十月,一年之中美好的季节,车窗外闪过一栋栋高楼大厦,宽敞整洁的大街两旁,摆放着怒放的鲜花,街面上的企业和商店门前,都挂上了鲜艳的五星红旗,远远望去,一片红色的海洋,街上的行人,步履匆匆,脸上却透着喜庆,看到这些,我内心里有了一些小小的自豪,我是一名军人,城市的繁荣与安宁,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并为之奋斗的目标吗!

    车上的人很多,但很安静,除了发动机的“嗡嗡”声,几乎听不到其他的杂音,有两个穿着校服中学生模样的小女孩,拿着一本书,在互相小声地讨论着什么,一个白领打扮的年轻人,在座位上,快速的敲着笔记本电脑的键盘,瞧那模样,够紧张的,唉,又是一个工作狂!有一对老夫妻,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还互相握紧着手,普通的面容上,沉淀着岁月积累下的安详,看见他们,我不由地想起了我的父亲、母亲,突然有了一种想回家的冲动,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们了,国庆节长假,要回去看看他们,我心里暗暗的想。

    车厢里静溢的气氛深深的感染了我,我舒服地靠在座位上,随着车子轻微的晃动,合上了眼,感觉车子停了,下去几个乘客,又上来几个人,我并没有在意,公交车吗,上上下下的,这很正常。

    突然,一丝危险的气息,冲击着我的脑海,因为我从小就修炼自然门的内功心法,第六感和灵识非常敏锐。自然门的内功心法,讲究的是感受自然,体会自然,融入自然,师法自然,师傅曾经告诉过我,自然门内功心法如果达到大成的境界,可以感知周围方圆百里的一切,万物生息,蝼蚁的走动,草木的萌发,都可以感受到,当然,我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如果运功,可以感知方圆几公里的一切异动,在车厢的小范围内,就算是不运功,环境之中的异常,也逃不过我的灵识。

    这种危险的感觉,让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身上的汗毛一炸,鼻子里同时闻到了一丝细微的火药味,我猛的睁开了双眼,只见一个中年男人,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丑陋的脸上,肌肉在病态的抽动,一双浑浊的眼睛里,透出阴深深的死光,右手伸到怀里猛的一拉,同时,用嘶哑的声音高声喊道:“真神永在,圣战万岁“!他说的是少数民族的语言,我常年在这座城市里与各民族的人打交道,能听得懂他的话。

    不好,是恐怖分子,大概又是什么“独”的“人肉炸弹”,在以前,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但那是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在人群密集的公交车上遇到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这家伙一定是拉响了身上的炸弹,如果炸弹在车上爆炸,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这辆车里所有人的生命,都会被这个丧心病狂的人渣、败类野蛮的掠夺去,并且还是在国庆节的前夕,恶劣的影响,事件的性质,一定会被西方那些病态的,仇视中国崛起的媒体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大事渲染,丑化中国,这个混蛋,还真会选时机和地点。

    刹那间,我完全是下意识的,自然功猛的运转起来,内力从丹田沿着经脉传到腰上,肌肉绷紧,腰部猛的发力,在座椅上一弹,借力而起,手里的鲜花,受内力冲击,片片花瓣飞起,如彩蝶般,在我眼前轻盈飞舞,然后翩翩飘落,我像一头迅猛的猎豹一样,朝那家伙扑去,我的拳头先于我的身体招呼到这家伙的脸上,我清楚的听到了他的鼻梁骨粉碎的声音,我可以确定,他当时就陷入半昏迷的状态,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