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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短篇鬼故事精编第66部分阅读

    好累,起不来了,快来帮帮我哦!”

    大家寻声望去

    哎呀呀!

    就看见荒墓后面你破洞里升出一颗粘满枯草树叶的脑袋,嘴里流出的全是呕吐的脏东西,一双痴呆的眼睛充满惊恐和血丝

    ”不好,不好呦!”阿牛哭丧着吃力的回答:”刚才我本打算吓唬你们,可是刚躲进这里,突然有个黑黑的影子在我眼前一晃,紧节着我就突然感觉有一双手从后面拉我的腿,我以为是小残在和我开玩笑,刚开始我还边骂边去拉开他的那双手可是,可是,我,我,我往腿边看看,哪里是他嘛!根本就看不见人,就看见一双黑黑的干枯的手那,那双手是从洞里伸出来的,洞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我好怕,好害怕!”

    ”后来我狠狠的挣扎,可是身上没力气啊,我想喊人,嘴里就有种难闻的气味,接着,接着心里胃里好难受后来,后来我觉得脑袋很模糊还有就是刚才好象有人在里面喊我好象是说他很孤单很寂寞,他叫我陪他我好害怕,好害怕!你们快带我离开这里嘛!快点!求求你们了!”

    ”喂!喂!喂!你们听见没有,他又在喊我了”

    ”他来了,他来了,你们看见没有,看见没有”

    当时我不记得是怎么把阿牛送回家的,只记得那天时间正好是晚上十二点十五

    没等几天,我的朋友阿牛就住进了医院里,开始医院的医生怎么也查不出他的病情,直到两个月后他临死前,医院也没能找到他真正的死因,只是告诉他家人,可能是脑癌(因为他死的时候,脑袋上全是一个一个奇怪的大包)

    在参加阿牛的葬礼时,主持葬礼的道士告诉我们:一年中最阴的时候是在八月十五晚上十二点十五分,虽然阿牛很强壮,可是那天在选择错误的时间到了错误的地方,他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是中了冤魂的召唤啊

    回想起这件事时我现在还在后怕!同时我也很怀念我的朋友---阿牛

    第一卷  436 头发

    小美从医院走了出来,现在的医学真不错,无痛保宫,而且方便快捷,小美这已经是第四次堕胎了,就是因为王健不喜欢带套,害的小美总往医院跑。

    下次如果再不带,我就不和你那个。小美嘴里小声嘟囔着,随手招了辆出租车回家了。

    王健最近都不怎么来看小美,小美给他打电话,他就说忙,他不会是有外遇了吧?小美有些心慌,但是王健到不像是那样的人。

    一觉醒来,小美坐起来发现枕头上留下了她一大绺头发,她又掉发了,本来一头浓密乌黑头发的她不知从何时开始掉头发,而且越掉越多,再这样下去她迟早变成秃子,去医院看,医生也说一切正常,只是叫她别太熬夜多休息。其实小美的睡眠绝对充足,可是头发依然掉个不停。

    和王健处了3年多了,王健总是说等等再结婚,现在挣的钱太少,可是你看人家,钱可没你挣的多,早结婚了,孩子都可以叫我阿姨了。

    小美逛街看到以前的同学阿秀带着躲在身后的5岁的小儿子迎面而来,立马上前去打招呼,阿秀也很惊讶,互相问候过,阿秀拉了下儿子:快叫小美阿姨。谁知儿子一看到小美马上哭了起来。小美有些尴尬,摸摸孩子的头和阿秀打了招呼便走了,挠挠头只见又一缕头发飘了下来。

    哭什么哭?阿秀有点生气,杵了下儿子:你都多大啦。儿子边哭边对阿秀说:可是,那个阿姨好可怕,头上有三四个小孩子在抓她的头发!

    小美有些不顺心,刚才逛街和一个肥婆吵了起来,回到家就给王健打电话:我今天不顺心,你过来陪我。什么?加班?不行,我告诉你,今天不来以后也别想见着我,哼。

    小美挂了电话,对他就得哼点,这不,王健到底乖乖的来了。王健很不自然,当小美提出想和他亲热的时候,他就摇头。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王健还是摇头,小美有些生气,说了句我不管,就把王健外衣扯了下来,当小美把手伸进王健的内衣后,她停住了,随后惶恐的拔出了手。

    王健反而平静了,两人对视了几秒后,王健从容的脱掉上衣,只见原本应当光滑的皮肤上,长满了如头发一般长的体毛。

    第一卷  437 新居民区

    福州一个旧城区改造,在城郊建了一片新居民楼,给一百多户拆迁户安置。拆迁户大多很满意政府的安排,欢天喜地地搬迁入住,此事还大篇幅地上了地方电视新闻。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新区的条件比旧区优越得多,就算位置有些偏僻,但是依山傍水,比市区的喧闹和废气好多了。

    没想到,搬进去还不到两个月,新区就接二连三地出现了死人事件。大家纷纷传言新屋闹鬼,很快就惶恐无比地搬走了,新居民区竟然成了一个无人区,静悄悄地在郊区这片地方熟睡着,完全没有了半点生气。

    负责新区建设的城建局老李是个退伍军人,胆子很大,从来不相信什么妖魔鬼怪的事情。他觉得里面肯定是有对拆迁方案不满的人从中捣鬼,决心弄个水落石出。于是,他不声不响地问一户人家借了钥匙,下午开着自己的“帕萨特”一个人来到新居民区。

    找到那户人家,打开门,只见里面家具齐全,水电通畅。老李在卧室的卫生间洗了个澡,换上休闲的睡衣,然后在厨房的冰箱里找到面条和鸡蛋,煮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晚餐。

    吃完面条,老李开始坐在客厅上打开电视,等夜色来临。拿着遥控器从头按到末,他发现电视虽然安装了数字接受机,但是只能收中央一台一个节目。没有别的选择,他只好把节目固定在那儿,心里想着明天要让电视局过来修一修。老李喜欢看文艺节目,每天七点中央三套的“中华大家唱”是他必看的节目。

    第二天,人们发现老李没有来上班。找到新居民区时,发现他已经死了,直挺挺坐在沙发上,两眼恐惧地睁大,对面电视还开着。法医认定死亡时间为晚上七点左右,死于心脏病发作。

    结合之前陆续的居民死亡事件,公安局怀疑其中可能有严重的犯罪活动。刑事科组织了三个人的专案组,对新居民区进行彻底侦察。

    三名干警在新居民区进行了一整天的搜索,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傍晚,组长下令休息。三个人进入老李死亡的那套房子,一个人去准备晚餐,另两个人洗漱整理。他们准备在房子里过夜,看看有什么状况会在晚上出现。

    吃完晚饭,三个人坐下来看电视。打牌三缺一,聊天三个大男人没有一个异性,没办法,看电视是唯一选择,虽然节目单调了点。

    七点钟,客厅里的老式挂钟敲了起来,同时《新闻联播》熟悉的片头曲响起,主持人用标准的语言开始播讲:“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联播》。今天《新闻联播》的主要内容有:上海世博会今天开幕,首日观众络绎不绝;全国经济形势继续平稳向好发展,各地物价稳定;冰岛火山灰对欧洲航空业造成严重损失”

    三个人有心无心地看着电视,没有感到任何异常情况。

    忽然,一名坐在旁边的呼吸急促,面色铁青地站起来,手指颤抖地指着电视银屏惊慌地要说什么,喉咙里却只能发出“呵、呵”的怪叫声。

    其他两名也同时感觉到了异样,他们猛然醒悟过来,电视里《新闻联播》的主持人竟然是罗京!

    一名警察急忙冲向门口,可是大门已经被牢牢锁住,任凭怎么拉也打不开。

    第一卷  438 喉科病人

    作为一名临床医生,我最大的弱点是有洁癖。大学毕业后,我先是被安排在内科,每天接待的都是各种传染病和上吐下泻的病人,这种生活让我快发疯了。后来没有办法,年底给院长送了礼,到处找人拉关系,总算把我调到牙科,心里长出一口气。

    但是在牙科上了两个月的班,我觉得自己还是忍受不了,你不能想象有的病人口腔比大粪还臭,用电钻打磨牙床时,烂牙齿的粉末在我脸前到处飞扬。

    没办法,我又想方设法找到院长。院长知道我社会关系还可以,也不再为难我,很爽快地答应了:“我们医院今年要成立咽喉科,这是我市第一家医院设立咽喉科,是市里的重点科室,目前咽喉科在全国都是比较薄弱的科目,希望你能成为这个科的骨干。”

    果然,进到这个科室后,工作十分清闲,各种脏、累的活少了很多,病人都很轻松,即便是最严重的咽喉癌,病人也都能走着来,不会在我面前上吐下泻,更不需要做开肠破肚的手术。很快,我就被评为主任医生,一个人享用一间专家诊室。

    一天,来了一个胖胖的病人,脸上戴着厚厚的口罩,只露出一双小小的眼睛。他坐下来后,拿出一支笔在桌面上的纸给我写字:“喉咙痛,说不出话。”

    我问他:“多久了?”

    他写:“三年了,治不好。”

    我命令他:“脱口罩,张开嘴我检查一下。”

    他迟疑了一下,在纸上写:“你确定吗?”

    我不耐烦地说:“看喉病不作喉部检查,你当我是算命的?”

    他犹豫着脱下口罩,我拿起一块压舌板,举起手电筒,对他命令着说:“张大嘴巴,说‘啊’。”

    他张开嘴,吃力地发出沙哑的“啊”声,与其说是“啊”,不如说是吐出了一口浊气。

    电筒光下,我向他的喉道看过去,所见到的情景让我大吃一惊:他的喉咙里面长满了整整齐齐的肉芽,象婴儿的小手指一样,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喉腔壁上,每一个肉芽都红通通的,发着饱满而坚实的光泽。

    “这是什么?”我内心一阵发麻,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镊子,小心地伸进他的口腔,轻轻夹住一个肉芽根部,使劲一挤。“兹”肉芽顶端上应声破了一个小口子,一条白色肥胖的肉虫从口子里被挤出半个身子,使劲挣扎着。

    我把肉虫夹住,小心地拔出来,只见它足有半厘米长,象厕所里蛆虫。

    “别闭上嘴,给我张着!”我脑袋上冒着汗,瞪着大眼,又把镊子伸进他的嘴里。病人张着大嘴,艰难地吞咽着口水。我一个又一个地把他喉里的肉芽的虫子挤出来,放进桌子上的玻璃缸里。那里已经整整齐齐排着二十多条这样大小相仿的虫子。

    “一个都不能放过,一个都不能放过!”我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此时,病人喉咙前部的肉芽已经被我清理完毕,但是那镊子够不到的深处,我相信还有很多。

    “一个都不能放过!”我大叫一声,把病人按倒在地上,拿出一把手术刀,在他脖子上划了一刀,打开他的喉咙,果然,整个喉咙里都是这样的肉芽。

    清理完喉咙的肉芽,我觉得还不能罢休,我不能容忍那么恶心的事情:“一个都不能放过!”我把他的胸腔和腹腔打开,他的整个肚子里都长满了这样的肉芽。

    护士惊恐地推开诊室门口,我从血肠横流的地面上抬起头,瞪着血红的眼睛大汗淋漓地对她说:“一个都不能放过!”

    第一卷  439 目中无人

    他是大学校园里的一个传奇。他留很长的头发,弹得一手好吉他,有张英俊而冷傲的面孔。很少笑,可是一笑起来,天真而邪气,甜美宛如一个刚做了坏事,为自己的得逞而得意万分的小孩。

    她是学校里的另外一个传奇。校长的女儿,成绩自然是无可挑剔的优异。有着清丽而温婉的容颜,气质典雅。更难得的是天生驯良的好脾气,美丽的嘴角总是带着柔和的微笑,对谁都是轻声细语的。是很有人缘的好女孩。

    虽然他们两个是那么不一样的人,但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们。更有不少人希望这两个传奇有一天可以变成合并成为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的共同的传奇。那一定是一场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倾城之恋。

    她的确是爱他,从一开学,第一次看见他,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在她的十几岁的生命里,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人。他就像一阵旷野里清新而放肆的凉风,不自觉得吹过了平静已旧的湖泊,激起了无数涟漪。少女那寂寞而神秘的芳心,就那样不可救药地深深沦陷。

    他每天踩着铃声进教室,她就开始学他,每天捏准了时间与他在教室门口“巧遇”,只为了可以微笑着轻轻对他说声,“hi,好巧。”可是他总是神情冷漠,不假辞色。

    逃课对他而言实在是家常便饭,平日里捧着吉他的时候要比捧着书的时候多得多。可是他实在是聪明过人,每次考试的时候从来不会低空飞过,那成绩一向叫看准他一定会挂的老师大吃一惊,叫平时用功的同学妒忌不平。她也就时常翘课,去礼堂的窗外,安静地聆听他弹吉他。却始终没有进去看着他练习的勇气。

    她甚至每天对着镜子练习他的表情,那似笑非笑,嘴角微微向上,带点冷嘲的样子,是他的招牌表情,也是她的挚爱。她越来越像他,是不是爱他就会变成他?但始终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后来,在校庆的时候,他被同学连拉带拽,随便上台去唱了一个歌。立刻就被星探发掘,打造成当红少年偶像。那一双流离不羁却又清澈冷冽的眼睛不知迷到了多少女孩子。都说动人,任是无情也动人。

    别人新出道的时候都是很乖巧听话的,媒体说什么就是什么,再不乐意也要赔笑。因为是新人,所以要委曲求全。可是他是不一样的,总是冷着一张俊脸,斜着那双狭长的单凤眼睛看人。平时就不爱说话,要是有记者惹他不高兴了,他就摔吉他,甚至骂人。他越是桀骜不逊,越是叛逆高傲,大家就越喜欢他。都说那叫酷,那叫个性。

    自从他成名之后,每天仿佛都有上不完的通告,做不完的宣传。她和他的距离自然是越来越远了。不,也许从来就没有近过,只不过现在被拉得更远。可是她痴心不改,每晚都在他宿舍楼下等他,亲手交给他一封信。

    有时他彻夜不归,她就等到第二天天亮。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就算他偶尔回来,他也是不说一个字,接过她的信,看也不看就当着她的面撕掉。

    浅紫色的信封,娟秀而坚定的字迹,工工整整地写他的名字。是用纯蓝的钢笔墨水写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闪闪发亮的蓝宝石。

    被他无情撕裂的时候,那信封里面会飘出粉色的樱花,纯白的茉莉,绚丽的红叶,金黄的腊梅,随着季节的不同而变化。唯一不变的是那素白的信笺,总是带着淡淡的令人愉悦的芬芳。红笺小字,原来是述不尽平生意的,那是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少女芳心,可是狂傲冷酷如他,从来不懂得珍惜。

    四年,她给他整整写了四年的信。笔调总是那么温和淡定,含蓄矜持,细水长流的,那是她的风格。可是她的字从端正的楷书变成了狂野的草书,也许是因为她内心一直痛苦压抑,那隐忍的深情无处宣泄。忍字终是心上一把刀。

    大四了,同学们都开始变得忙碌起来了,或者忙着考研,更上一层楼,或者实习,联系将来的工作单位。只有她依旧一往情深,坚持不懈,相信他终有一天被感动。那样的心有独钟,反而让她差不多成了学校里最大的笑柄,再没有人像过去那样用艳羡的眼神看她,倒是有人在她身后指指点点的。

    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是那样优秀的女子,到底心里还是骄傲的。她站在学校那高高的教学楼上,她说要是他再不理她,她就要从那里跳下去。

    学校里轰动了,一大群人围在楼下,男的,女的,老师,学生,大家都劝她不要做傻事。她的父亲,那斯文儒雅的校长,头上已有斑斑白发,见爱女一心求死,心如刀割,老泪纵横,颤声求她,“囡囡,不要。囡囡,快听话,乖乖下来。爸爸上去接你。”可是她已经不同了,自从见到他的那天起,她就抛弃了自己昔日的温柔婉转,学着他那样冷酷桀骜。

    她只是很平静地冷笑,不许他们上来,更不许他们靠近她。她只要见他,她的心里只有他,她也只看得见他。

    而此时,他正坐在名贵的跑车里,去参加一个重要的歌迷见面会。明明看见前方被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