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送你的礼物,庆祝你获奖,以男朋友的身份。”
礼物还没在温软的手心里放热,她就扬了扬嘴角将小盒重新塞到了高谚的裤兜:“给,这个是我送你的礼物,以女朋友的身份,恭喜你成为影帝。”
温软刚才的有所顾忌,就是源自于他们之间的那一层极为薄弱的男女朋友关系。
“你不想打开看看是什么吗?”
问此话的时候,高谚几乎已经修整完毕,正在系领带。他的一身银灰色西装衬得他正经正直又沉稳帅气,就连他的腕表、纽扣、袜子、皮带,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的富贵有品,无懈可击。
而温软的回答,也自是无懈可击:“我都转送给你了,就是你的,你要想知道那里面装的是什么就自己打开看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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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员温软红遍全国,凭的自然不是什么干爹湿爹的幕后帮助,而是她天赐的家世。也就是说很巧妙的,我们的影后小姐,也出自豪门,她能有什么金银珠宝奢侈礼物没见过,她根本就一点都不好奇。
豪门里的大小姐步入娱乐圈玩票撒钱,且还长得挺像那么回事,按理说早就被人挖出了内幕,也自然不会有那些难听的潜规则传言。
可并不,温软的亲情感尤为淡薄,她老爸从她记事起就几乎没好好回家睡过一次觉,她老妈怡然自得拿着票子养起了小白脸,她弟弟在国内搞大了他小女朋友的肚子,然后被家里发配至鸟不拉屎的一个岛国,美其名曰:让他去感悟人生真谛。
正因为这一家子名震江湖的豪门风流史,她才更不想将自己的家世公开,她只想自己,以及想着怎么花钱……
这个金凤奖最佳女演员的奖项嘛,自然也是温软花钱买来的。可是动机却比想象中简单,她仅仅只是为了去气一个人,一个很在乎这个奖项的女人,一个一直让温软觉得有些碍眼的白莲花女演员———萧狸。
这世上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吗?温软不知道。
她是豪门宠儿,她有的是钱,她觉得自己想要的,就都可以想方设法得到。
包括,男人。
卷 一 [富帅自古招红颜] 004 第一枚戒指出现
高谚坐在自己的车里,皮肤在周遭的衬托下显得尤其白,可头发却黑得跟夜一样,这感觉就好似一个温柔又好脾气的吸血鬼公爵,在等待他的人类女朋友到来。
没有人来,温软不会追出来,高谚早就预料到。
此时夜深露重,身为一个高富帅,却没有一个温暖柔软的鲜嫩 女体躺在他的怀中,貌似有点不太科学,而且也显得有够凄索。
高谚苦笑了一下,然后打开了手中的小盒,并不意外,那里面立着一枚戒指。戒指上的钻石在路灯投射下,闪出特别炙热的光,仿佛能融化北极的寒冰那样。
但是显然,北极的寒冰好融,温软不好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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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以高贵冷艳自居的温软同志在拍《爱似百味》时,就已经将自己高贵冷艳的气质散发到剧组的每一个犄角旮旯。
也许从古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女演员在拍拉手戏时还需要用替身吧……但是温软就很牛逼的做到了。像她那种连哭都要靠眼药水的渣演技,与他对戏的高谚却仍是深情款款,演得行云流水,纯粹自然。
一方,是玩票型的影坛毒瘤,而另一方,是职业素养与道德品质正在熠熠生辉温润小生,按常规来说,他们俩之间不应该具备互相吸引的因素。甚至直到杀青前,他们私下的对话还根本谈不上“畅通”———
实例一:
高谚:“温软,刚才那一幕你应该表现出愤怒,而不是淡定。”
温软:“就你会演?”
高谚:“……”
实例二:
高谚:“温软,从远处看,你好像穿着一个棉被啊,哈哈, q~”
温软:“很好笑吗?”
高谚:“……”
每一个高冷病患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温软也不列外。
那是在一个乱七八糟张牙舞爪的夜里:“盘丝洞”妖精肆出,dj不停地摇头晃脑,喊着“举起你们的手,跟着我的节奏呦呦呦”之类,而高谚,接下来一生的温柔雅致、恬淡自由,就葬送在那。
“嘿,没有酒吗?”
温软半眯着眼,挂着耀眼夺目的笑容对高谚问出了这句话,这简直吓坏了他。
身处娱乐圈,谁不知道女星温软最擅长的就是冷笑、嘲笑、以及假笑,想让她跟sunshe girl一样露出白牙正常的笑,那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高谚把眼前的半杯残酒喝光,兀自冷静了片刻,才确定自己并非身处梦境。他尴尬的嘴角终于牵动起一个勉强的笑容:“嗨……”
温软在他搭腔的那一瞬,突然就用胳膊勾住了他的脖子,把全身的重量几乎都附了上去:“走,跟姐玩儿走,姐姐家有好大好大一个鱼缸,里面有一条贼美贼美的鱼,它吐得泡泡都是彩色的,啧啧,你想不想去看,我不收你门票?嗯?”
凑得近了,高谚才依稀闻到她口中的酒味儿。
用这样的邀约,邀请一个正常的男人去自己家里,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一些旖旎而又放纵的情节。
高谚用指尖弹着桌面,并没有看她:“为什么是我?”
那声音很是温柔,但却没有透露出丁点好奇,仿佛只是跟平常谈论剧本一样,这绝对说明,他的温柔腔调是经长久培养出来的脾性决定,而非被她蛊惑。
温软倒是笑得开怀,她环抱着双臂向椅背靠了靠,然后才从口中蹦出了四个字:“看你顺眼。”
双眸明亮,口齿清晰,还有一套醉后独特的逻辑,除了她的个性跟平常有巨大的反差之外,高谚完全看不出来这副模样的温软,只是因为醉酒的缘故。
卷 一 [富帅自古招红颜] 005 神耍酒疯更吓人
“球都麻袋———”
突然冲出来的小姑娘,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就拉住了正要起身的温软,而另一只手,还拽住了高谚的袖口:“高高高谚哥,我只是去上了个厕所你们有发生什么事吗?”
差点有。“还没有。”
在妖孽横行光线混乱的此地,高谚努力了一把,才终于辨认出来眼前这位跟他说话的小姑娘,正是温软的助理小田。
“愁死我了,软姐喝多了我根本就看不住她啊,当然,她清醒的时候我也看不太住……”助理小田首先开启了抱怨模式,然后又转化为互动模式接着问道:“这真是太糟糕了!您说是吗?”
高谚含糊应道:“嗯。”
小田闻声突然来了一个泡菜国棒子式90度弯腰大鞠躬:“那就麻烦您了!”
“……什么麻烦我了?”高谚始终柔和的表情顿时出现了一丝裂痕。
“我是想送软姐回去的啊,可她不跟我走!刚才不小心听见软姐在邀请您上门,那不正好!您就送一下她啦!如果您不去,那软姐肯定会去找别的男人显摆什么鱼缸什么大鱼之类,换别人我肯定就拉不回来了,她又不听我的,与其如此……”
温软凑于正在谈话的两人之间,插嘴道:“小王,你是在跟我抢男人么?”
“我是小田!”助理小田一闭眼一咬牙,然后推开温软大明星那张任谁都不许触碰的脸,专心致志地对高谚说道:“高谚哥,送她回家就行,您看着办吧……也许软姐只是心里寂寞了想找个异性纯聊天而已,谁知道呢~”
将一个喝醉的女人托付给一个正常的男人,听上去是挺值得让人“呵呵呵”几声的,但其实,这并不是将羊推入虎口的节奏———
小田的行为很理智,她是将高谚这只温柔的羊咩咩,请进了温软的狼窝。
“那好。”
羊咩咩欣然应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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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软重新抢回了猎物,便马上拉着高谚的手离开盘丝洞。
她看上去很清醒,轻车熟路地招手、上车、甩票子、下车,完全不给高谚任何犹豫的机会,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站在温软的客厅里。
而踢了高跟鞋的温软正赤脚满屋乱窜,像缉毒犬一样凭着嗅觉翻找:“咦???我的鱼呢?”
“……”
高谚本以为喝醉了的冷美人会比较接地气一点,可是他发现他错了,传说中的宅男女神就算是喝醉了脱光了她都还是女神。因为,神,耍起酒疯来可和一般人类不一样。
“ck!!我的鱼呢?你这老太婆不想干了是吧?竟然敢偷藏我的鱼!”一个没留神,酒后脑残的温软同志已经抄起电话迁怒别人了。
高谚马上走近,将她圈在怀里安抚,声音就如溪泉水一般试图缓缓流入温软残不可视的脑子:“乖一点,别闹。”
“你是不是又喝酒了?”电话那头的人先是反问,苍老的声音问完了这才回答:“你的鱼就埋在后花园里,你是不是也老年痴呆忘记了?把电话给旁边的人,速度,立刻,马上!”
温软顿时蔫眉塌眼的“哦”了一声,然后把电话递到高谚耳旁,自己则贴着高谚的胸膛发呆。
电话声音比较响,所以高谚一直都听得到里面的人说话:“……你好。”
“这位先生,不管你是谁,谢谢你把她送回家,现在你可以走了。”
不由反辩的态度让高谚有些疑惑:“哦,您是温软的……保姆?”
“我是她奶奶!”
这下高谚知道温软向来颐指气使的个性是遗传谁了:“抱歉……请您原谅我的冒失。”
卷 一 [富帅自古招红颜] 006 有心病的小可怜
电话“啪”地一声断掉了,显然,对方已经不耐和他说话。
于是,高谚只好松开了温软,可还未迈出半步,便有一个很精神的甘甜之音响起在这空荡的大宅:“去哪里?”
“我要回去了温软,祝你好梦,晚安。”
他比她高出许多,所以讲话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微微低头凑近她:“晚安”那两个字,绕在舌尖,然后钻进她的耳,有种能将人溺毙的温柔在里头。
可温软不同意晚安,她还不想晚安,她拽着高谚的领带原地转了一圈,然后突然顿悟:“不要急,鱼还在呢,你跟我来。”
高谚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样一个不性感的情况下,被女人拽着领带走,一股前所未有的精神牵引感,将他带到了浴室———
“锵锵锵锵锵!!!大、鱼!”
出声的同时,温软已经躺进浴池开始s美人鱼了,衣衫在水的浸泡下透出里面黑色的蕾丝文胸,美好浑圆的胸型隐约、模糊,勾人神魄。
她拽着他的领带又一个用力,待高谚俯下了身,她就咬上了他的脸!
很好!女神总会疯出花样,疯出水平……
高谚猛推了她一下,才刚动完手,由于怕溺着她就又把她给捞了起来,这一捞可好,她又开始咬他喉结,这跗骨之蛆般的纠缠让他难以摆脱,简直要疯。
其实他也不是怕和她发生什么事,成年男女的欲望游戏高谚也不是没玩过,只是……他并不太想和一个把自己当成美人鱼的醉鬼玩儿,高谚他海鲜过敏。
“呜…………”温软才咬了人家两口,自己却开始哽咽,然后捂着嘴欲吐不吐,眼泪哗哗的流,嘀嘀嗒嗒落在池里,总之,是一团乱麻。
高谚果断起身离开浴室,拨了电话。
“喂,高谚哥,怎么了?软姐回家了吗?发疯了吗?”助理小田很显然是刚从梦中转醒。
“我觉得温软不像是喝醉……她是不是嗑药了?”高谚把自己的疑问问了出来。
虽然看不见,但助理小田还是拍着胸脯向电话保证:“没有!绝对没有!她喝醉就那样,你带她下去找棵树让她抱着就行了!”
“树?”
“梧桐就可以,把她带树根边,她自己就会去抱,对了高谚哥,您给她带好帽子墨镜,别叫狗仔队看出来啊。”
———可是这么古怪的行为不被看出来根本不可能的吧?
高谚一时无语,捏了捏眉心才又开口:“她……有去看过心理医生么?”
“不敢提啊!我们怎么敢提,小命不想要了吗?软姐的嘴有多厉害你又不是不知道!”
“嗯。”他知道,温软就像喝毒药长大的一般,张嘴就啐毒,对任何人都不曾留情。
这一晚,高谚倒真的用被子把她裹起,抱出了门放在树边。
温软安静了,像一只兔子一样乖,也不说话也不哭了。她的手都被裹在被子里了,所以只能看见一个圆柱体用头顶着树,静默。
明明是那么诡异又好笑的画面,但是高谚一点都笑不出来,过了五分钟,高谚就一把将她抱起,夜风将他的声音吹得有些低哑:“很晚了,你回屋抱树吧,我来当你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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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二天,温软就恢复如常,在睁眼的那一瞬间就出言讽刺了他:“你是什么东西,也敢睡我?!”
口气就好似她是金雕玉砌,地球人碰都碰不得。
那个昨夜赖在高谚怀里睡了一晚上的小白兔,就像存在他脑海的幻觉,是不真实的。
“我可以对你负责,温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男朋友。”
“男朋友?我有过很多男朋友,我并不觉得我很缺这东西。”
温软传过很多次绯闻,谈过很多次不明不白断断续续的恋爱,却都以分手告终。和她谈恋爱的还全都是一线小生,各型各款,应有尽有,所有人对她都是又羡又厌。她的情感状况,已经成了狗仔小报要刷的日常副本。
温软的语气冷冰冰的,可是高谚却只能想起她昨夜会哭会笑,还有头顶着树静默的那一刻。
就是因为有那一幕,他突然发觉自己有点放不下她,譬如现在一见到她浑身竖起尖刺的模样,他就不由自主的想去接近,去保护,这种感觉,仿佛源自本能。
也许温软啊,只是一个笨蛋而已,高谚这样想着,于是就笑了:“连一两个月都坚持不了的感情只能算是过家家,所以你也不过是过家家的经验丰富一点而已,既然如此,那要不要跟我试试看?”
“这个邀约并不迷人,你省省吧。”温软将散发挽起,赤着脚去找鞋。
“我可以给你安全感。”高谚这话,意外地让她止住了步,看着她线条优美的脖颈,以及脖颈处没被扎好的碎发,高谚的心软得就像一团棉:“试试吧,少我一个不少,多我一个也不多,不是吗?”
轻易入戏,但爱不长久,那都是因为她在爱里找不到自己想要的安全感而已,高谚就是这么分析温软的。
“看来你准备工作做得挺充分,连我分手是因为缺乏安全感都知道。”温软转过身,朝他走近:“ok,我答应。”
其实温软撒谎了,其实高谚多虑了,温软跟历届男友分手的原因完全是因为他们想跟她睡觉而她不愿意罢了。
无关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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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冗长,但也要结束,高谚合上了戒指盒,发动车子,消失在无边无尽的夜幕里。
而楼上那个一直半开的窗帘,也在这时,猛地拉上了。
卷 一 [富帅自古招红颜] 007 痞子兮兮的废柴
离城,自建城起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它古朴老旧,别具风味,就像一个原地守候了千年的旧情人,你只需要看它一眼,所有的感觉就都回来了。
这就是温软拍摄新戏的城市,这不是她第一次来,但记忆却已经久远到让她忘怀。
飞机上,温软一直都戴着黑色的眼罩睡觉,才一下飞机,她就又换上了一副黑色的蛤蟆镜。
虽是春末夏初,离城这里倒还不算热,温软上身穿着工字白背心,下面搭着黑皮裤,一双刺满了大铆钉人称“挤公交杀人不见血之必备头号利器”的中靴正蹬在这位从来都不需要挤公交的女人脚上。
只要是正常人类,将温软放在眼里看那么一看,就会明显察觉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此处高危”的讯息。
可是身为当红艺人,粉丝团可比狗仔队还魔高一丈,她们的接近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啊~~~~~~~~~~~~~”
“温软!温软!温软温软温软!”
她的脸当时就黑了三个色度,因为一贯讨厌热闹,尤其讨厌那些一天没点正经事儿去干就只知道追星的脑残粉,所以这次来离城拍戏,她特意警告了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