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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世纪第27部分阅读

虽然还不能和《哈利波特》比,但是已经是一部极为经典的小说了,《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口岁的贝拉斯旺是有智慧有气质、广受欢迎的少女,她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结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爱德华卡伦,这个男同学来自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可是贝拉身上的特殊香气吸引着他 他一闻到就想吸她的血,可又为了爱而拼命压抑自己的,不顾一切保护她,且书的后部分与家人同想杀她的吸血鬼战斗。她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抉择,让她与他相遇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眼神交会的那一瞬,彼此之间毛经明白,等待他们的,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互相倾心的两人,在爱情与危险间摆荡。一起度过新鲜而刺激的每一天,就像久违的阳光一样,洒落在浪漫的暮光之城。

    幸福缓慢地前进,波澜伺机而动。当一个脆弱的少女要融入一个非常人世界时,她所面对的危险,远比与善良的魔鬼接吻艰难得多。在经历了白天美好之后的暮色时分,这段跌定起伏的冒险故事,此时才刚网拉开序幕。

    作者将主人公青春期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刻画得真切细腻,丝丝入扣的描写与洗练优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的无尽想象,亦真亦幻的故事和曲折诡异的情节激起了读者持续不断的阅读冲动。在沁人心脾的温存与缠绵之中,读看见证了青春的璀集,初恋的美好,也见证了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的挣扎,,

    前世的时候林平原本是并不知道的《暮光之城》的,但是他之前的那个女朋友却很喜欢,在他的耳边不断说这部电影,要他陪她一起去看。后来林平一看就喜欢上了,还去找了原著小说去看,所以才印象那么深刻。

    、力《暮光之城》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之所以会写《暮蜒小玳心是因为在奶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梦:一位少女和一个英俊迷人的男子坐在阳光明媚的草地上谈情说爱。那行,男子是斤,吸血鬼,但他们已坠入爱河,他正向自己的恋人倾诉要压抑住猎杀她的,告诉她这对他而言有多么的困难。

    这个梦最终成了她的第一部畅销小说《暮色》中的一个章节。

    而现在的时间不过是垃年7月,离奶年还有好几个月呢,也就是说如果时间抓紧点的话,他完全可以将这部经典的小说的版权抓到手里。至于那个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他只能说一声抱歉了。

    “你也看过?”方清想了一下。那也是正常的,别忘了林平可也是一个作家,看别人的作品也能增进自己的水平,何况是这样优秀的作品。

    “恩,看过,清姐,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林平想到《幕光之城》那样的名著就要被自己抓到自己的手里,顿时不能自己,一把上前抱住方清,抱着她转了好几圈,才冷静下来,看这方清小脸通红的样子。林平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

    看这林平那小孩子般天真的样子。方清也不由得失笑,摇摇头,伸出芊竿玉指在林平的额头上点了一下,说道:“说吧,你又想到什么了?”

    小说,我从你的话里得到了灵感,我要写一部能风靡欧美的小说”。林平脸上还带着几分兴奋。不过如果要写的话就要加紧了,反正唱片的宣传的话实际上一两个月就能结束了,加紧的话应该能在年底将稿子赶出来,不过林平想的更多一些;原著里面男主角爱德华卡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恩,应该说是地地道道的外国吸血鬼,如果就这样写的话,和林平的身份有点不符合,要知道林平可是一个中国人来着。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里面的主角改换成中国人,而女主角则还是外国人,这样的话,既符合了林平中国人的身份,又比较容易被外国人接受。如果照抄的话没,那当然很容易,但是如果要将主角的身份改换中国人,那可是一个大工程,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要相对应的进行修改,虽然之前已经有过修改《诛仙》的经验了,但是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诛仙的成功除了感人至深的爱情之外就是萧鼎细腻的文笔,所以在修改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文笔方面描写。不小心就会写烂,但是《暮光之城》则不一样,它最大的苦难不是在文笔,毕竟实际上,以西方英语而言,词汇是在贫乏的很,根本就称不上什么语言优美,什么所谓的诗歌和中国古诗一比,除了有些诗的立意还不错总要反应什么之外,基本就是一般中的一般了,没什么美感可言,所以文笔小心些也不是什么太大问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英语啊,要知道前世的林平虽然英语还算可以。恩,这个还算可以说的是基本在六七十分上下徘徊,勉强及格的那种。有句话说的好啊,英语不及格。说明我爱国!基本上写个两百个单词的作文还是可以的,但是要修改这样的作品的话,还是差的远呢!

    林平现在发现,其实学好英语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是前世的话可能耍吐血了吧,这样临时抱佛脚的行为根本不管用,但是谁让这一世他成为天才了呢,临时突击三下还是有效果的,哎,天才的感觉真是好啊!

    小说?还要风靡欧美?”方清有些不可思议,诚然,林平写的小说确实相当不错,看的人也非常多,可以说的上国内最新锐的作者了。但是欧美毕竟是不同,文化上的差异使得中国的小说啊,文学作品很难在欧美拥有很大的市场,而欧美的小说却可以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很轻易的输入中国,中国很多人都知道外国有《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哈姆雷特》等等许多名著,但是绝大多数外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四大名著。

    “恩,凭什么欧美的小说总是能在中国畅销,而中国小说就不能在欧美畅销?”林平哼哼说道,然后把《暮光之城》的构思和方清说了一下。方清也不得不承认,世界上可能真的有天才存在,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有了这么完整的构思,而且题材还是这么的新颖,一般来说涉及到吸血鬼的多半都是恐怖片,而且吸血鬼还都是反派角色,像他这样将吸血鬼当成正面的主角来塑造的可不多,绝对是非常的新颖的,这样的小小说,光是她听着就想看。

    虽然方清听了构思之后一直说要林平赶紧写,但是林平还是分的清楚轻重的,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专辑的宣传。(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上海宣传!

    娱乐世纪第一百三十七章上海宣传!

    社《天平座》创下七天一百五十万的销量!后。林平捌嚣幕传的旅程,根据海蝶方面的规划,林平的第一站宣传地点是上海,选择这个不仅仅是因为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更是因为是唐人公司的总部,属于所谓的势力范围。

    而在此之前,林平一直都是待在北京的为他的第二张专辑忙碌,现在要飞去上海了,之前一直很忙。没时间下学校看一下,现在好不容易回到上海了,结果放暑假了,同学们大多都走了,没走的也到处找戏拍去了,不过新学年的到来也说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们终于成长为学长了,不容易啊,终于从老么成长成学长了。

    当然像胡歌,金莎等原本就在上海的自然还就是在上海呆着,金莎自然要继续《十八岁的天空》的拍摄,而胡歌则在等戏,据说唐人要给他安排一部电影让他当男一号。原本胡歌是依靠《仙刮奇侠传》中李逍遥的角色在全国大红大紫,而金莎也是靠着《十八岁的天空》中蓝菲琳的角色才开始有一定的知名度。真正的大红大紫则走到旧年《神话》热播之后才真正算的上是在全国大红大紫,现在由于林平的出现,这斤小过程大大的提拼了。

    “欢迎回来!”才一见面,胡歌就给了林平一个大大的拥抱,开朗的笑容让林平感觉到丝丝的熟悉。说起来他和胡歌也好久都没见了。自从之前《舞动青春》的宣传过后就没在见面了,虽然时有电话联络。但毕竟不是见面。

    看见胡歌来接机林平不奇怪,毕竟他现在比较有空,但是金莎会来他就有点意外了,她现在应该还在拍戏吧,疑惑的问道:“素素啊,你不用拍戏的啊!?”

    金莎呵呵一笑说道:“今天没戏,正好过来给你接机!”胡歌又接着说道:“袁宏等一下也要过来。可惜小平回老家了,不然我们四个又能齐聚了!”

    袁宏现在还在拍摄《书剑恩仇录》他也是知道的,和林平到处接戏不一样,胡歌和袁宏以及孙小平局限比较多在唐人的影视剧上。

    “他拍戏还过来干什么?等一下李导又要说我的不走了!”林平笑呵呵的说道。

    “当然要过来,你不知道,老袁剃了个大光头,笑死我了!”胡歌夸张的捂着肚子大笑道。

    林平被他这么一说,顿时大笑起来,一想到袁宏剃了斤。大光头就好笑。金莎也被两个人逗的是乐不耳支。不过好歹还要注意形象,笑了一下。说道:“你看你们两个,现在好歹也是偶像明星了,让人看到的话。明天要上头版头条了!”

    被金莎这么一调侃这才止住笑声,想起来现在这里还是机场呢。天知道埋了多少的娱乐记者,虽然他们都做了一定的伪装,但是对那些眼尖的记看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他们这样的俊男美女的组合还是很抢

    。

    “瓶子!”林平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转头一斤”许久不见的袁宏正笑眯眯的看这林平。“恭喜啊,我都听说了。专辑大卖啊!”

    林平看了看袁宏,果然是个大光头,只不过戴了个仲士帽,遮住了罢了,不过林平还是从耳鬓附近的光洁看集了玄机,看来袁宏了了拍戏也确实是牺牲了不少。

    “你从哪里知道,大胡和你说的吧!”林平说着看向胡歌,袁宏一直都在拍戏,能知道看来胡歌宣传了不少。

    胡歌嬉皮笑脸的说道:“你看我丰什么,我只是随口说一下而已,而且你的专辑我也有买,我跟你说。你那张专辑有一百五十万分之一是我贡献的!”

    面对如此搞怪胡歌,林平只能无奈的一笑,方清见几个人还没有要做的意思,连忙说道:“赶紧走吧,让记者发现的话,就有的麻烦了!”记者发现不要紧,反正也没有什么不好见人的事情,但是要是由此引发什么人群围观的话,那问题就大了。

    这次上海行主要有两个节目。一个就是在下午的时候在上海人民广场办一场歌迷见面会兼新专辑的签售会,另外一个就是晚上要参加东方电视台的一个节目,为自己的专辑打歌。

    现在离下午还有一段时间,几人约好出去好好吃一顿,走出机场却见一辆不大的大众桑塔纳停在那里。

    “这是我网买的车,二手的。十万!”胡歌将手搭在桑塔纳上,除了林平有些意外,袁宏和金莎衣服见怪不怪的样子,显然早就知道了。不要以为明星都是住豪宅开名车。这样的明星当然有,但是那都是已经功成名就的,像胡歌这样的就属于的的道道的新人,能在出道第一年就开上车算混的相当不错的了。

    车怎么样林平并没有太多的研究,但是林平有一点很担心,于是问道:“你会不会开啊,别到时候把我们都葬送了!”有句老话说,新手上路等于马路杀手。

    “我以前的时候就开我爸的车玩,现在考斤。驾照还不是跟玩儿似的!”胡歌自信满满以比道,显然对自己的驾驶水平相当有自信。

    林平一听,那不是说,他之前都是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就自己自学开车了,没出车祸可以说是老天保佑了!

    林平和胡歌三个去一家饭店吃饭。而方清他们并不合适跟过去,先到下午要办的活动的地方去了,先事先和主办方沟通好,不过说起来。林平并不太愿意去人民广场办签唱类的活动,因为一般的会场,粉丝能进来的人数相当有限,几百人就差不多了,林平不是超人,几百人的签名就非常累了,但是在人民广场这样的大型广场完全可以容纳下万人的郝模,想想就头皮发麻,但是海蝶和唐人自然也有他们的想法,一般的会场的影响力怎么能和人民广场那样的地方比呢?至于林平体力的问题他们自然也不可能无视,可以签到林平没体力的时候在离开,想必歌迷们也应该能够理解的。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柚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的方。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车里的音箱中传出林平清淡,飘渺的声音,比起原版周杰伦的唱法。林平也有自己的特色,一曲《青花瓷》在他的演唱下更是空灵飘逸,别有一番味道!

    “我说等一下应该是瓶子请客才对,这一个多礼拜他就卖了三百五十万的专辑,五百万肯定入账了!”胡歌开着车笑道。

    三人的目光看向林平,虽然同是娱乐圈的艺人,但是胡歌和袁宏毕竟不是歌手,并不清楚歌手的分成究竟是怎么算的。而金莎虽然也是歌手还是同一公司的,但是每个歌手和公司签订的合约都是不一样的,毫无疑问的,她的合同要比林平的合同要苛刻的多,合约不一样,分成自然也不一样。

    “千把万吧!”林平轻描淡写的说道,仿佛这一千万的人民币是一千块一样,其实何止是千把万,实际上是两千万出头,这还是和海蝶以及唐人公司各分了成之后的部分,只是他不想表现的太夸张而已。

    而且以林平现在几个亿美金的身家,这两千万确实不是一个太大的数字,没必要太在意。

    看着林平那轻描淡写的样子,三人不得不感慨,这个人比人气死人啊,金莎就不说了,同样是唱歌的,收入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她一张专辑差不多也就拿个百万左右,人家这还没结束呢就过千万了。

    而胡歌袁宏他们就更别说了,更郁闷了,作为电视演员,主演一部电视剧能有百万的片酬就很不错了。那还要几个月辛辛苦苦拍摄,人家一个礼拜就轻松赚了千万,当然他们也知道这只是个别现象,大多数的歌手还在为出一张专辑而苦苦挣扎。

    几人纷纷起哄要林平请客,而且要狠狠宰林平一顿,林平顿时无语了。话说不是胡歌说要请客的么。怎么忽然就变成了他请客了。这不

    !

    四人在一家饭店狠狠吃了一顿之后就各自分开了,袁宏金莎还要回剧组接着拍戏,胡歌也要继续回家看剧本去,毕竟下一部电影他是男主角。

    和他们几个分开之后,林平真到人民广场找到方清,却见方清身边站着两个摄像师,心里有些奇怪,现在可还没到记者采访的时间吧!

    看到林平疑惑的样子,方清笑着解释说道:“瓶子,他们都是东方电视台的记者,他们准备跟在你身边拍摄,到时候晚上的时候在节目里播放!”

    原来是这样。林平没什么一件,拍就拍吧!

    现在虽然离活动开始还有一段时间,但是人民广场上已经聚集了很多的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林平的比旧,当然也有很多的市民在围观。不过相比起林平的那些粉丝们而言,那些市民就显得杂乱无章了。

    在人民广场的一侧,搭了一个巨大的演出舞台,多数的人都朝哪里聚集去了。

    随着时间的越来越靠近,一个从东方电视台请来的主持人,走上舞台。调整了一下话筒,喊道:“大家安静一下好吗?”他的话随着舞台上下的音箱朝四面八方散发出去,原本还乱糟糟的人群,忽然间安静了下来,尤其是林平的粉丝,全部自动安静了下来,这样的情况让那个主持人啧啧称奇,要知道他当主持人的时间也不短了,这样的场合当主持人的次数也不少了,但那是像这样有组织有纪律的喊一声就会自动安静下来的可是第一次,而且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