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书院 > 历史小说 > 明枭 > 明枭第37部分阅读

明枭第37部分阅读

置腹,这次来,就是老营也是让他统帅起来。闯王高迎祥在民军中实力很强,若是说他自认第二的话,估计是没有人会觊觎那个第一的位置的,这个实力很强,不是表现在附从于闯营的流民有多少,而是说的他的军马精强。

    历来农民起事,在面对比他们看起来弱小很多的官兵面前,往往一触即溃,大败而散。除了人员素质方面的的差异,和农民军的武器装备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试想一想,一群拿着木棒竹竿的农民,和一群身着甲胄,手持利器的军兵对着干,而且,一方是业余票友性质的,而另外一方却是职业的,有这个结果,也就不是很奇怪了。

    但是高迎祥的部队,是有统一制服的——铠甲。

    一般说来,盔甲这种玩意,只有官军才用(费用比较高,民军装备不起),大部都是皮甲,而高迎祥部队的盔甲,是铁甲。

    所谓重甲骑兵,就是这个意思,更令闯营将士自豪的是,他们的骑兵,每人都有两三匹马,日夜换乘,一天可以跑几百里,奔袭作战能力可谓民军之首。

    但是好的装备,意味着要花更多的银钱,余风折腾出一个小小的火枪部队,财政上都让他感到压力很大,更别说闯营数万之众了,李自成没有当过老营的家,但是,这次出兵陈州,老闯王将老营都交给了他,这就意味着,他就是以往再对银钱不上心,今后也要操这个心了。

    数万之众,靠着缴获对方的武器来打仗,无疑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而闯营没有自己的据点,自己打造兵器铠甲,也不可能,军中虽有匠人,做的也不过是一些修修补补的事情,闯军最大的武器铠甲的来源,不是在民间,而是在各大州府的武库里头。和这些州府的武库头目,太监监军之流的来往,在李自成看来,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这兵戈之事。

    从车厢峡出来,闯营的老底子,算是消耗的差不多了,若不是这几个月各处,得来不少钱财,怕是这买兵刃铠甲战马的银钱,就已经将闯营拖垮了,而这次动用老营,奔袭陈州,除了陈州的地理位置重要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有着一个仅次于开封的大武库。

    管着这些辎重粮草的人,给他带来了这个不好的消息,原本他还打算在打陈州之前,再弄点兵器铠甲过来,加大一点自己的力量,但是,使者带回来的消息确实,经常和他们做买卖的那几个州府,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之间,所有武器铠甲的要价,比平时他们买的价钱都高了几倍,照着这个价钱买,实在是买不起了。

    “他们要的银子多,咱们的银子也不是凭空掉下来的,这次不买就算了,也莫要恶了他们。至于咱们要的,陈州城里有的是,打下了陈州,今年咱们不仅不用担心这些事情,还可以扩一扩老营了!”

    朝着陈州的方向看了看,李自成面色凝重,他知道,在那个方向,有着他要的东西,现在就等着他去拿!他更知道,在那里,已经有数万官兵,在严阵以待了。

    第一卷  第一三二章 漏网之鱼 开粮大计

    [正文]第一三二章 漏网之鱼 开粮大计

    ------------

    天色将将快要黑定了的时候,教习营的千户维拉斯科回来了,他带回来的不仅仅是粮食,还有十来颗血肉模糊的首级。

    倒霉的速泰在回程的路上,和维拉斯科撞了一个正着,于是,他悲剧了。

    先前速泰带着人马呼啸而过的时候,维拉斯科也是见到了的,不过,他很明智的带着他的人,躲在了一边,他百来号人,还全部都是步军,就他一个人骑着骡子差不多的一匹马,靠着这样的实力,和这些明显不是朝鲜军兵的骑兵对掐,他脑子没有坏到这个地步。不管这些人是干什么去的,至少他可以肯定,这些人绝对不会因为了他抢了点粮食,冲着他来的,他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但是,数百骑呼啸而去,没多久,回来就稀稀拉拉的几十骑,这个时候,要是他再不会捡便宜的,他就真的是在这东方白混了这么多年了。打黑枪的事情,可是在佣兵中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他这次带出来的人,基本都是老兵油子,而且差不多一半都是装备着他从天机营里软磨硬缠要来的火枪,火力也算是强大,算是教习营的精锐了,这打起黑枪来,自然更是顺手之极。

    先前那些骑兵人数过多,那就不说了,眼下这么点人,他们还吃不下,那也太不靠谱了,这些战马,鞍鞯,还有骑士的铠甲兵器,这些都是钱啊!从维拉斯科以下,一个个眼睛里都冒着小星星。

    送到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维拉斯科很是果断的打了一个埋伏,等到速泰一行快到他们藏身的山谷中的时候,一阵爆竹般的枪声响起,身在最前,也是跑得最快的速泰,登时就被打成了一个筛子。这没办法,这家伙穿得太显眼了,至少一半的火枪都是直接瞅着他搂火的。

    这枪声一响,又看到前面的伙伴们纷纷在枪声中栽下马来,剩下的鞑子兵,本来就成了惊弓之鸟,眼下更是心中先入为主的认为这是对方事先设好的埋伏,为的是全歼了他们,还有还有半点战意,脚后跟的马刺将马腹部刺得鲜血淋漓,丢下了几具尸体做代价,愣是从枪林弹雨中冲了出去,那个速度,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当时的情景的话,那就叫“拍马不及”。

    别说维拉斯科手下全是靠着两条腿的步卒,就是训练精熟的骑士,也未必追的上这几个漏网之鱼。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这话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如果非得加上一个注脚的话,那就是: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尤其是在逃命的时候。

    对于维拉斯科带着敌酋的首级归来,余风自然是大加赞赏,维拉斯科,作为一个冒牌骑士,时常是把荣誉和财富之类的话语挂在嘴边,财富余风不会吝啬,荣誉这些虚头,当然更不会吝啬,而且,就目前来说,还有什么比主帅夸耀战士的武勇更加让人激动的荣誉呢?

    看到神机营的士兵在外面打扫战场,维拉斯科本来还想带着首级在同僚目前炫耀一番的,见到余风居然在此,自然是大为惊喜,他这种心情,就和后世那些小官员在单位里不经意做出了点成绩,却被突击检查的领导看到了一样,那是真的叫惊喜莫名!

    但是,见到余风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他原来打算用于炫耀的敌人的首级和战利品,在余风的战果面前,显得有点拿不出手来了。

    他这拿不出手,是自己心里犯嘀咕的想法,但是,架不住余风没命的夸啊,到了最后,连他自己都感觉到飘飘然起来,不禁心中怀疑,莫非,自己这次真的是立的功劳很大,要不,找余将军要点赏赐?

    仿佛是为了验证他的想法一样,等到他回头用眼光扫扫自己教习营还在城中的士兵的时候,那些士兵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殊不知道,这些士兵刚刚丢了一个大脸,在天机营的同僚面前,正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时候,自己主官,却突然带回来胜利的消息,这简直太让人涨脸了,至少,这从侧面上证明教习营也不是一无是处,这先前的失利,要怪就怪尼古拉斯那个混蛋瞎指挥,而和他们这些士兵个人的武勇无关。

    “好了,这天就要黑了下来来,维拉斯科,你先去将你的人安顿好,然后和云青山商量一下晚上布防的事情,白天里这些鞑子吃了这么大的亏,晚上咱们更要提高警惕,莫教人夜里摸了进来!”

    褒扬了维拉斯科一番的余风,将话扯到正题上来,到底是还有几个鞑子跑掉了,要是引来了更多的鞑子,恐怕就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了,士兵们可以放肆庆祝一下胜利,余风却不能被眼前的小胜冲昏了头脑,他得考虑对方报复。

    这一夜过得很不平静。

    这不平静,并不是说半夜有鞑子来偷营,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夜色中就隐隐有马蹄声响起,弄得值守的士兵紧张无比,等到弄清楚对方的身份,是那些外出收拢惊马的教习营的番人士兵回来了的时候,基本上战位上所有的士兵都被惊动了。

    这时不时的折腾,饶是云青山和维拉斯科,将手下的士兵分成三班值守,也是烦不胜烦,几乎每个人都没有睡踏实。这睡不踏实造成的后果就是,一大早余风召集诸位军官的时候,这些军官一个个都萎靡不振,那样子,比在窑子里泡了几个通宵之后出来,还要不堪。

    晚上派出去的斥候,早上已经回来了,他们的报告是三十里范围内,都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这似乎可以确定,这一小股鞑子,纯粹就是流窜作案,只不过,他们的点子实在是有点背,没有想到会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会栽上这么一个大跟斗。

    饶是如此,余风还是不能完全放下心里担忧的心思,早上起来,他就再次撒出去了斥候,这次的侦察范围,他扩散得更远,新城三面环海,就是东边的一面朝着陆地,他要求这些斥候,一直朝着东边跑,要么是遇见了敌人回来报告,要么,就是跑到长渊城了回来报告。

    他不得不谨慎一点,他不想自己在朝鲜立足未稳,就被人家赶下海去了。

    “城中存粮不过千石,眼下秋收已过,云青山,难道你打算就是靠着这些粮食,让新城过这个东吗?”余风昨天得到龙薪酬的消息,这城中的存粮,实际上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这个数目,堪堪只能供养这新城军民的一月之需。所有,众人齐聚,他毫不迟疑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还有一些是崔大人出面购买的粮食!”云青山确实有苦说不出,这方面他也很重视,但是,巧媳妇也难为无米之炊,这地方贫瘠得厉害,人又少,无论是买,是抢,都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若是跑的远些,不在新城范围里折腾,倒是可以还弄更多一点粮食储备起来,可是,大人严令不得越界行事,他就很憋屈了

    “这周遭的新城百姓,实在是弄不到多少粮食,不够,我已经托人去辽东运些粮食来了,估计在年前就有粮商来了!”他一板一眼的解释道。

    “嗯!”余风微微点了点头,知道变通就好,就怕是那种一根筋拘泥不化的人。

    “登州是不会给你运粮过来,今年登州也是遭灾了的,这边的事情,你要抓起总来!不管有什么办法,首先要保证咱们的儿郎吃饱穿暖!”

    “将军言之有理,昨天那些鞑子的死马,都够咱们开好一阵子荤了,吃不来的,腌制起来,过两个月吃正好!”

    余风倒也想到了这些死马身上,马肉虽然粗糙,但是也不是不能吃,尤其熬成肉汤,那更是下饭的好东西,眼下这云青山能够在大快朵颐之余还想到腌制起来,倒也是一个会算计过日子的人。

    “这些东西,都是治标不治本!”他摇了摇头,“今年我们混了过去,明年呢,总不能年年如此吧!”

    “属下愚钝!”云青山一脸的不解,看样子,余将军有更好的解决这个事情的办法?

    “屯田!”余风说道:“难道你忘记了本朝之法,本将军的出身了吗?”

    云青山尴尬的笑了一下,他还真忘记了,眼前的这位,放着好好的秀才日子不过,的确是转了军籍了的,而将军夫人,更是不折不扣的军户女儿出身,对于屯田,自然是毫不陌生了。

    但是,卫所的那些屯田的士兵,一个个羸弱不堪,和农民几无区别,怎么和这些将军大把银子打造的虎狼之军可比?用这些兵丁屯田,那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余风看到他的样子,知道他想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摇摇头,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不会让咱们的儿郎去种地去的!”

    “那人手呢?不靠咱们的儿郎,难道靠这几千稀稀拉拉的新城百姓?”云青山问道。

    “你也知道这稀稀拉拉一词啊!”余风笑了笑,旋即正色说道:“这就是事情的关键,稀稀拉拉这词说的好,稀稀拉拉,说明这块地方人少田多,有了田地,难道还怕找不到人来吗?”

    第一卷  第一三三章 成功案例 未进思退

    [正文]第一三三章 成功案例 未进思退

    ------------

    这是有着例子在前面的,而且是成功的例子。

    当初余风在对付掖县王家的时候,固然是为伍胜男报了灭门之仇,但是,却也是收益了大把的王家的田地。

    余风依着慕海涛的献策,将这些田地连成一片,并在这些田地上设立农庄,派专人管理,到了今年秋天的时候,已经是颇有成效了。

    这些田地,有点颇似后世的集体农庄的味道,只不过,他是这些田地的唯一主人而已。今年虽然山东也是受了旱灾的影响,但是,农庄里无论是灌溉,种植等等,因为集体统筹的原因,倒是规避了大部分灾害的影响,虽然收成比去年是差了一些,但是较之那些无依无靠的农户而言,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了。

    大灾之年还能有个温饱,这就充分了证明了这种集体农庄的可行,更是让原先对于这种方式管理田地有些颇有微词的人,一下子全部住了口,眼下活生生的事情摆在面前,没有人能否认得了。

    不仅仅如此,原先农庄附近的一些农民,小地主,他们虽然没有慕海涛这样的大才,但是,他们心中也有一笔账。虽然这农庄将所有的收成要收取六成走,但是,农庄农具,耕牛,甚至水里灌溉这一类的事情,基本全包了,甚至连种子钱都可以预先支给他们,等到秋收的时候再还就可以了,这样算下来,实际上到了收成的时候,比起他们单独自己干,得到的粮食还要多出那么不少,他们一算清楚这个帐,立刻就有人动心了。

    先是零散的农户主动要将自己的田地依附在他们附近的农庄上,然后,就开始有小地主们,频繁的和农庄的管事们接触了,按照他们的意思,只要这农庄的章程不变,他们倒是很愿意加入这个体系。当然,这些田地还是属于他们的,只是将管理权给了农庄,并将田地的出产一部分当做管理费了。可以预见,明年,这掖县的农庄势必会膨胀不少。

    眼下,这掖县农庄的出产粮食,已经成了风字营主要的军粮来源,甚至,还有富余的粮食储备起来。余风就这样想,既然这个模式证明完全可取,那么,自己在新城是不是也可以推广一下这种模式呢?

    没有人手没关系,眼下大灾之年,山东、天津、辽东的难民到处都是,为了不活活饿死,这些难民离乡背井,四处逃难,自己只需要适当的引导一下,并给他们提供交通工具,难道还怕这些徘徊在死亡边缘的难民拒绝不成。能有口吃的,活下去,谁愿意一个劲儿的往死路上跑啊!

    无偿提供田地让其耕种,提供粮食让他们渡过饥荒,农具种子都可以事先赊欠给他们,这样的条件余风认为对于任何难民来说,都是无法拒绝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这农庄,是余风派人管理的,从上到下的管理人员,甚至连为了“防备盗贼”而组织起来的护庄队,理论上都是余风的属下。

    对照一下后世天朝的民兵制度,余风认为,就算是亏本贴钱,这事情也要办下去。更何况,这并不是一个亏本的买卖,既能提供军粮,又能提供稳定的兵源,而且,这农庄成为这些难民最后的栖身之所,即使他不说,这些人也知道,他们的希望就在这些田地上,若是有人打他们这些田地的主意,他们势必是要奋起反击,誓死捍卫的,这间接的等于,只要农庄办到哪里,哪里就等于是余风的实际控制区域了,可以说是抢地盘抢得“润物细无声”,这样的好事情,要是余风还不干,那就是傻子了。

    “新城的这个港口,是重中之重,无论如何要控制好,先前你弃港口不顾,退守孤城,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若是敌人势大,即便是暂时出海避一避,也未尝不可,让儿郎们的性命浪费在这一城一地的争斗上,划不来!”

    余风谆谆教导道:“若是如此,我不会责罚于你,至少,登州还在咱们的手里,新城的儿郎还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