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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骨江湖第3部分阅读

    身形摇晃了一下,便不支倒地。

    在他们跌倒的瞬间,沐风也已赶到,他看到刘彪和两名护院都是用手握住颈部,倒卧地上,死时满脸乌黑,两眼圆睁,显然都因中了剧毒所致。

    颜瑜等三人一见沐风赶到,全都跪倒在路旁,垂首行礼。

    沐风的目光从刘彪等人身上移开,落在颜瑜等三人身上,问道:“你们怎么来了?不是叫你们明日午时才来的吗?”

    颜瑜恭声道:“禀告少主,属下回到寄居的地方,换好衣服,正好碰到这些人在追问齐月雪小姐的下落,唯恐他们惊扰了少主休息,所以就自作主张的赶来,如果属下做得不对,请少主赐罪。”

    沐风见他们三人全都换好了武林人士所穿的劲装,他虽然对他们猝施毒手有些不满,却不想说什么责怪的话,轻咳一声,道:“颜瑜,你随我进屋,你们两个把这三个家伙埋起来,埋好以后,到前面那间茅屋门口等着。”

    说完扛着长枪,迈开大步,往前行去。颜瑜紧紧跟随在沐风身后,不一会工夫,他们便已来到茅屋之中。

    沐风走进卧房,只见齐月雪已换上了自己的一件白布长衫,头上戴着英雄巾,脚下穿着皮靴,默默地坐在木床边,不知在想些开么。因为她的穿着非常不搭配,再加上沐风的衣衫太大,宽宽松松的套在她身上,仅用一根布带扎在腰际,看来颇为滑稽。

    沐风忍住了笑,说:“齐姑娘,你现在可以放心了,那几个贤庄堡的恶人都已经被我收实了。”

    齐月雪抬起头来,说:“谢谢你,沐少侠。”

    她的脑海里浮现起刚才沐风神勇无敌的模样,不由心生敬畏,因为凭她的眼力,竟然没有看清楚沐风是如何出招的,暗暗思量,她实在想不通他是怎么练的?更想不通的则是她根本不明白天下竟有枪法如此高明的年轻人,却在武林中毫无名气……

    一时之间意念纷至杳来,使得她怔怔地望着沐风,几乎目不转睛的地步。一个意念突然跳进了齐月雪的脑海里:“追魂枪,那便是当年枪神葛神云所用的追魂枪。”

    想到这齐月雪只觉血液循环加快,心脏加倍跳动,不禁紧咬牙关,脑海之中不住地想着:“枪神,原来他是枪神葛神云的传人,二十年未再踏足武林的枪神的传人。”

    沐风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话锋一转说道:“齐姑娘,这里已被他们发现,此地不宜久留,我们立刻动身。”齐月雪“哦”了一声,回过神来。

    收拾好行装,他们一行三人出了庭院,沐风留恋地望了望四周,这才掩上竹扉,转身朝树林行去。

    走出二十多步,沐风便见到树林里系着五匹高大的骏马,雾隐和雾林悠闲地坐在树荫下乘凉,他们一见沐风,立刻站了起来,恭敬地垂首而立,叫了声:“少主。”

    沐风活了十几年,从没像今天这样,被人当作主人,让人如此恭敬、尊崇,倒有点不大习惯,他摸了摸脑袋,也不知要说些什么,仅是挥了挥手说:“我们走吧!”

    沐风双腿马腹,一抖缰绳,领先策马奔驰而去,身后四骑紧跟其后,在黄土道上扬起一片灰尘。

    第九章 平安客栈

    黄尘滚滚中,五匹快马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便来到了这个位于灵岩山下的苍炎小镇外不远之处。此刻已是申、酉之际,夕阳西斜,远处已可看到袅袅的炊烟,在天际飘动、渐渐散去。

    沐风骑在马上,一副意气风发,快乐无比的样子,因为在江南水乡,最普通的交通工具便是船只,一般人多半坐船,只有少数人才能坐马车,至于骑马的人则更少了。

    沐风虽是头一回骑马,不过他的武功高强,加上马匹驯良,所以很轻松的跨在马上,迎风奔驰,只觉万分惬意,直到远远看到小镇,他才一勒缰绳,缓了下来。

    他指着右边远处的高山,对身边的齐月雪说:“齐姑娘,那是灵岩山,山里有很高大的树木,还有一个很深的石洞,那里……”一提起石洞,他立刻想起四个师父的遗骸就葬在那里面,于是话声一顿,立刻转口道:“那里是我练功的地方。”

    接着,他又指着山脚下,被一片苍郁树林掩盖中,犹露出的一角红墙绿瓦,道:“那是白云观,观里的主持清风老道士常找我去下围棋!你猜猜看,到底谁蠃?”

    齐月雪见到他脸上散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神情,望着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孔,望着那朴实中带有天真的神色,她的心弦莫名地跳动了一下,忖思道:“这条蛰伏在山野浅水里的神龙,如今被我无意中引到了广阔的江湖,不晓得要掀起何等狂涛巨浪?”

    意念在心头电掣而过,她惊了下颊边的几丝乱发,微笑道:“沐少侠,让我猜一猜,是不是因为你经常赢棋,清风老道不服气,所以就常找你去下棋?”

    “齐姑娘,你真聪明”,沐风笑道:“那清风老道士是个好人,不过棋品太差,我让他两颗子,他输了还发脾气,真差劲。”

    说话之间,五骑五人已经进入苍炎小镇。

    这苍炎小镇依山傍水,总共只有六百多户人家,一条大街,七八条横街,街上全是用青石铺成,马蹄踏在青石路面上,敲击出富有节奏的声响,引来两旁店铺里的人们,纷纷探首外望,而在路上行走的路人则有点惊慌的闪开,唯恐被马撞到。

    齐月雪只见两旁密密麻麻的低矮房屋,正是典型的江南建筑,骑在马背上都可看到屋顶上的瓦片和烟囱。

    她侧首望了沐风一下,只见他在马上左顾右盼,并且不时伸手和几个路人打招呼?齐月雪暗忖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身怀绝世武功,却又如此单纯天真,彷佛完全不通世故,可是他动起手来却凶悍狠辣,毫不留情,就像久经杀戮的江湖魔头……”

    她越想心里的疑惑越多,然而没容她多想,沐风又欢呼一声,道:“齐姑娘,平安客栈已经到了,彭镖头他们就投宿在这里面。”

    齐月雪随着沐风下了马,雾隐和雾林也跃下马,已将他们的马缰接下,而颜瑜则紧跟随在沐风的身后。

    平安客栈是幢老旧的两层大楼房,可能是这个小镇上少数的十几幢楼房之一,油漆斑驳的门面显示出它的久经风霜,连那面店帘都有气无力地垂挂着。

    齐月雪秀眉微皱,只见一个肩上搭着一条布巾的年轻店小二从店里走了出来,哈着腰说:“各位客倌,是住店还是吃饭?”

    店小二一看到齐月雪,眼睛一亮,可是当他看清了站在她身边的沐风时,不禁讶异地说道:“小沐,你怎么也来了?店里的柴还很多,可能要用到下个月……”

    沐风迎上前去,笑着道:“小李哥,我不是送柴来,是带客人到你这儿住一宿。”

    店小二“哦”了一声,瞄了齐月雪等人一眼,脸上堆着笑说道:“各位客官,请入内用茶,马就拴在门口,等一下小的会牵到后院喂草料。”

    沐风问道:“小李哥,在两个时辰之前,有几位镖行的镖师们住进了你们客栈,现在他们人在那里?”

    小李伸了伸腰,说道:“天哪,我李二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的死人,车子拉到老陈的棺材铺,足足拖下了二十多具的尸体,老陈店里的寿林不够,紧急的向后街福寿铺调货,这才把死人都装完……”他话声一顿,冲着沐风眨了眨眼,压低嗓门道:“老陈因为我替他带来这么一大笔生意,私底下给了我二两银子酬谢我,小沐,今天晚上,我们到杜老三的面摊上去切几个卤菜,喝两杯如何?”

    “小李哥,等会再说吧,”沐风问道:“现在这几位镖师在那里?”

    店小二说:“三位伤势较重的镖师大爷此刻在屋里休息,另外两位出去办事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沐风道:“等一下等那两位镖师回来,你就跟他们说,齐公子已经来了,请他们来见个面。”

    店小二诧异地望了他一眼,问:“小沐,这几位客倌要几间房?”

    齐月雪在旁一直默默地听着他们说话,她从他们的对话里明白了沐风竟是砍柴为生的樵夫,而且跟店小二交情不浅,心里对沐风又更深一层的认识了,此刻,她一听李二问起,笑着道:“李二哥,你们这间客栈一共有几间房?”

    店小二受宠若惊地抖了一下,满脸堆笑地说:“这位公子爷,您太客气了,叫我小二就可以了,小的跟您介绍,本客栈上房八间,通铺三大间,至于伙食方面,小沐很清楚,本店大厨宋大叔曾经在西湖楼外楼厨房里做过二厨,手艺之精,绝不是小的吹牛……”

    小二口沫横飞地还待说下去,齐月雪打断了他,道:“你不必多说,这家店今晚我们全包了,等一下吩咐你们大厨,上两桌最好的酒菜,还有请个大夫来,替三位镖头治病。”

    说完,齐月雪从腰囊里取出一块金锭塞在店小二手里,道:“这锭金子大概够了吧?不够的话,请你再跟我说。”

    店小二接过那锭金子,如同做梦一样,楞了一下,随即大喜,撒开脚步向柜台奔去,大叫道:“叔叔,有贵客光临,要把我们客栈包下来,快叫宋大叔去准备上等酒菜……”

    齐月雪见到他那种狂喜的样子,莞尔一笑,道:“沐少侠,俗话说,走遍天下钱为先,真是有钱好办事,看在金子的份上,今晚我们一定可以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饭,得到最好的招待了。”

    正如齐月雪所言,平安客栈为这批罕见的贵客忙翻了,店里二个伙计连掌柜全都忙着替沐风等人分配房间,打理杂务,等到镇上的郎中看完了镖师的伤势,开完药离去后,那出去的彭浩和侯七已赶回客栈。

    他们一见齐月雪和沐风都在,全都大喜,更为沐风能让昏迷不醒的“齐公子”醒来而感到钦佩不已。不过他们看到颜瑜等三人,却毫无怀疑,因为他们认为以沐风这等高手,属下有几个可供差遣的人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反倒是颜瑜等人有点不自在,尽量少跟彭浩他们接触。

    反而是客栈里的掌柜、伙计等人,看到这些押镖大爷和贵公子都对沐风敬畏有加,觉得好奇而又惊讶,他们不明白这个多年来送柴到客栈的樵夫,怎么突然变成如此重要的人物,并且还随身带有下属女佣,真使得他们想破头都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两桌酒菜按照齐月雪的吩咐摆了出来,菜色除了冷盘、时鲜蔬菜之外,鸡鸭鱼肉全都上齐了,总共十八道菜,每样菜都还不错,证明店伙李二并没吹牛,大厨老宋的确是在西湖楼外楼大酒家待过。

    除了满桌的美味之外,酒更是掌柜珍藏多年的女儿红,一开坛便是酒香四溢,使得沐风大赞好酒,也就因为这样,使他成为众人敬酒的对象,最少喝了三十多杯,若非是雾林替他挡去不少,恐怕还得多喝二十杯。

    这一顿饭吃了一个多时辰,齐月雪首先以不胜酒力离席回房,此后在闹酒中结束,五位带伤的镖师也在酒足饭饱中回到各自的房里休息。

    颜瑜扶着半醉半醒的沐风回到房里,伺候着地躺下,这才离去。可是没多久工夫,她便拿着个铁盒,提着一壶茶又走了进来,随在他身后的则是抱着个大木盆的雾隐和提着两大桶热水的雾林。

    他们把木桶里的热水倒进木盆中,颜瑜说道:“你们在四周警戒,每人两个时辰,如果发现异常,立刻鸣笛。”雾隐舞林都归颜瑜管辖,自然不敢多言,躬身退出房外,互相商量警戒守卫的先后次序,执行命令去了。

    颜瑜掩上房门,倒了一杯热茶走到床边,只见沐风躺在大床上,睡得跟个孩子似的,她痴痴地望着沐风轮廓分明的脸庞,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这才低声唤道:“少主,你睡着了吗?”

    第十章 夜色激|情(上)

    练武之人特别的警醒,其实沐风在颜瑜进屋后便已醒来,只是他没有睁开眼睛,纯粹用灵识去感应颜瑜的行为,因为他想要弄清楚这三人到底要做什么。wenxuei当他发现颜瑜只是嘱咐那两人倒水,然后出外警戒,顿时一颗心便放了下来。

    颜瑜连续呼唤了两声,沐风才装作好梦被扰,醒了过来,问道:“颜瑜,什么事?”

    颜瑜道:“少主,您酒喝得太多,请喝杯茶醒醒酒。”

    沐风从床上坐了起来,取过茶杯,斜睨了颜瑜一眼,笑着说道:“颜瑜,你没有在茶里放什么吧?”

    颜瑜闻言,脸色大变,立刻跪倒在地,说道:“少主,你如果怀疑奴婢,我愿意在少主面前断腕自杀……”

    “好了,我跟你开玩笑的,”沐风笑道:“其实就算在这里面放了你们炼血堂最毒的毒药,也对我无损。”说完,仰头把一杯茶全都喝尽。

    颜瑜似乎受到极大的委屈,望着沐风,眼中涌出泪水,咽声道:“少主,请您以后千万别开这种玩笑,奴婢可会被吓死!”

    沐风下了床,道:“好了,你起来吧,别难过了,这只是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

    颜瑜擦去了脸颊上的泪水,道:“热水已经放好了,让婢子侍候你洗个舒服的热水澡。”

    沐风吓了一跳,忙道:“这…这不用你了,洗澡的事我自己来就行了。”

    颜瑜道:“奴婢如果没有好好侍候少主,回去见到了堂主,只有死路一条,难道少主你忍心见到婢子就此死去吗?”

    沐风听她说得可怜,再加上满脸凄楚,摸了摸脑袋,无奈地说道:“你们这炼血堂可真是严厉,动不动就要杀人。”

    颜瑜呼了口气,接过沐风手里的杯子并将其放在桌上,说道:“少主,请让婢子替你宽衣……”颜瑜小嘴一噘,道:“少主,您是嫌弃婢子吗?”

    沐风道:“我怎么会嫌弃你呢?可是……”

    颜瑜哀怨地说道:“少主,您不让婢子服侍你,就是要让我接受组织的最厉处罚,少主,您忍心吗?”

    沐风叹了口气说道:“好了,我总算怕了你了。”

    颜瑜展颜一笑,先跪在沐风的脚边,替他脱去鞋子,然后替他脱去上衣。

    从有记忆开始,沐风都是自己一人洗澡,从未被人服侍过,更别说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在旁侍候着,所以感觉非常别扭,当颜瑜要解他的裤腰带时,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说道:“这个我自己来。”

    颜瑜一笑,也不再坚持,故意转过身去,把上衣摺好放在床边,等她转过身时,果然看见沐风自己脱得赤条条的坐进了大木盆里。

    颜瑜褪去外衫,露出里面的小夹衣以及淡红色的肚兜,走到沐风身后,蹲了下去,从大木盆边的铁盒里取出一块棕黑色的东西,在水里沾了一下,然后在沐风身上涂抹起来。

    沐风只觉那块东西抹在身上,凉凉滑滑的,且又带点淡淡的香味,问道:“颜瑜,那是什么东西?”

    颜瑜道:“这是掺了香料的浴盐,是远从欧巴罗飘洋过海来的,据说这种浴盐不仅可以洗涤身上的污垢,并且可使人恢复精力。”

    沐风“哦”了一声,本来还想问她,欧巴罗是什么地方,可是被她一双玉手在上身胸膛、肩膀一摸,只觉得舒服得要命,再加上带着香味的热气扑鼻而来,使他不禁闭上眼睛,享受这从未享受过的温柔。

    颜瑜替他把上半身洗完后,又转到另一端,拉起他的右脚架在木盆上,替他洗脚,轻轻地用浴盐抹拭着他的脚,每根脚趾头都没放过,然后又往上洗小腿,再到大腿。

    沐风一直躺在大木盆里,仅是用一条毛巾盖住,在闭目接受颜瑜的服务,此刻,当她的手渐渐触及大腿,他才陡然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如枪,挺直向天,把那条盖在上面的毛巾顶起很高,窘迫之下,连忙伸手压了下去。

    颜瑜笑道:“少主,您真是有福气,身上带了这根好枪,又长又粗,只怕以后会有不少的女孩子会拜倒你这根神枪之下。”

    沐风觉得非常尴尬,不知要如何回答才好,无奈之下,只有压住蠢蠢欲动的那根“神枪”,谁知颜瑜在说话时却“顺藤摸瓜”,一只手沿着大腿而上,摸到了两颗子孙袋上,轻轻的抚摸着,另一只手则拉开他覆盖在毛巾的大手,并且顺势掀开毛巾,握住了半截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