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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娘子第17部分阅读

先,“天色晚了,夫人不如明日——”话没说完便被方醒挡下。

    “夫人走好。”方醒拱手告辞。

    白卿点头,勾着女儿的小手,往大营的后门方向而去。

    目送母女俩走远,黑道勤转身就要跟上去,被方醒一把拽住,“道勤意欲何往?”

    “我还能往哪儿往,派轻骑送夫人跟小姐回去。”

    “还用不着你,东立的人一直跟着呢。”

    “我信不过那帮混混。”

    方醒把黑道勤的胳膊往腋下一夹,“走,跟我下棋去!”

    “我力气不如你怎么着?还跟我玩手劲。”两人半真半假地角力,不过黑道勤还是跟着方醒退下了,他们的心思其实很简单,只要王爷的火气压下来,开口吃药了,那就表示没什么大问题了。

    “老方,你说三夫人是怎么让王爷的火气消下来的?”黑道勤捏着棋子到处比划。

    “这个你不应该问我,你比我清楚。”方醒边饮茶,边挡下他偷棋的手。

    “怎么个说法?”

    “你当年为什么不顾王爷的大令,去青合抢媳妇?”

    黑道勤尴尬地呵呵一笑,他这段糗事时常会被同僚拿出来当下酒的笑料,每次都让尴尬不已,“对了,你怎么还不成婚?”未免这抢媳妇的话题继续,他赶紧将话扯到了一边。

    “宁缺毋滥。”

    黑道勤只是笑笑,没再深问。

    “今晚酉时,你去把后营门的守卫撤下来。”下定黑子后,方醒交待了这么一句。

    “怎么个说法?”

    方醒笑着指了指黑道勤,“你啊,王爷多久没跟家人团聚了?”

    黑道勤这才心领神会。

    李洛还记得那一晚,父亲很早就来到她们入住的驿站。

    吃饭,聊天,散步,她伏在父亲的背上,望着满天的星辰,听着母亲用她那轻柔的嗓音叙述着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父亲很开心,因为他的喉头时常会微微的震动——因为在笑。

    那个晚上,她第一次见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的额头,背景是那闪着星辰的夜空,两个好看的侧影相触,那画面唯美的……就像一个词——天长地久。

    她半眯着眼,假寐,假寐到满眼的笑。

    好久好久之后,她才知道,父亲不只母亲一个女人,母亲不过是个声名狼藉的女子,却被父亲画了个圈,藏在了他那苍茫山河的一个角落里,用寂寞与等待成就了她跟这个不平凡男人之间的天长地久。

    母亲是可怜的,却也是幸福的。她无法算清楚母亲的一生是可怜多一点,还是幸福多一点。

    “娘,爹爹是什么人?”回家的途中,在颠簸的马车里,李洛向母亲询问父亲的身世。

    “北王。”

    “北王是什么?”

    “是打猎的。”

    奥,原来爹爹跟哥哥一样,都是打猎的,“那要猎到什么时候?”

    白卿半掀开车帘,“要猎到没猎物吧?”

    “可是没猎物了,他们不是要挨饿了吗?”一下子把猎物都猎尽了,那以后吃什么?

    白卿捏捏女儿的小脸蛋,“要是世人都像我们洛洛这么聪明,这世上就没有猎手了。”也不再会有战争,人都死光了,还能跟谁争去?

    六十二 倾尽天下 (多年之后 多年之前 下)

    李伯仲一生都花名在外,因为他一生中纳了两个风月女子,一个白氏,伴他数年,诞下长子后杳无踪影,外人传是抑郁而终。另一个是姚氏,这姚氏身世很特别,她本出身高贵,是周侯的嫡女,后入风尘,与李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却被李伯仲收入后院,令人称奇。

    姚氏本名吴子召,艳绝京城,被李伯仲收入囊中,并不出人意料,毕竟李伯仲好这口嘛。

    而对吴子召来说,她进李家只为复仇。

    然而住进那座王府之后,她却始终都见不到她的仇人——李伯仲在家的时间简直屈指可数。

    直到某个冬天,南方来消息,说要接她过去一趟,是李伯仲要见她了吧——她这么想。

    接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邦五,李伯仲的长子,汉北的继承人。而她去见的人也不是李伯仲,而是一个女人。

    当她在细雪薄烟之中第一眼看到那个女人时,她就认出了她,她是李邦五的生母,幼年时她在李家见过她,她一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因为没有人提起过她。

    “昨晚休息的还好吗?”白氏撩开袍袖坐到她对面,依旧是她记忆里的那个女人,像是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木香花的肤色,栀子花的味道。

    “夫人。”吴子召忍不住起身,福礼——她一直都是好规矩的女子。

    “不用这么多规矩,这里不是王府。”拿起茶壶,给她倒了杯清茶,“坐吧。”

    吴子召弯身入座。

    “看样子,你还记得我。”这话是肯定句,“本来该是我回河下一趟,不过诸多琐事缠身,就让阿邦接你过来,让你受累了。”

    吴子召轻轻摇头。

    “你跟你母亲长得很像。”

    她的话让吴子召蓦然抬首,好多年了,好多年没人跟她提起母亲了。

    “如果当年是她进了李家,也许很多事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尽管寿数不足,可我母亲很幸福。”她庆幸母亲当年嫁的不是李伯仲,那男人少恩寡情,j诈反叛,十足的恶人。

    白氏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微微勾唇,道:“你是为了仇恨才作践自己的吧?”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出身又好,却非要自落风尘,非要嫁给仇人,应该是为了复仇才是。

    吴子召不答。

    白氏缓缓起身,伸手扶住草亭的立柱,眺望远方。她身前有纷扬的细雪,缭绕的雾气、清澈的温泉,还有黑白的山峦……

    “他带你进李家,不会不知道你的心思,你害不了他的,这个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歪头看向吴子召,“你明知道不可为,却还非要那么做……最后毁的只会是自己。”

    吴子召仍旧不答,但眼圈微红,她管不了那么多,她什么都没了,父亲母亲死了,哥哥也死了,除了复仇,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在乎的?“夫人可以现在就把我捉了,送给王爷。”死,她不怕。

    “捉不捉你,不是我的事,我只是说自己的想法,如果你还是想复仇,可以继续的,我干涉不了你想做什么,这次之所以接你过来,也只是在帮他做一件事。”半倚到栏杆上,“他之所以要接你进李家,是因为你的母亲是他的少时伙伴。”李伯仲对岳梓童是心存歉疚的,因为他退了婚,还杀了她的丈夫,所以良心上过不去,遂将吴子召从烟花之地接到了李家,“这儿是你们吴家的一些东西,该物归原主。”

    石桌上有只斑驳的木盒,木盒里是吴家遗物的清单,这些东西足够吴子召几生几世衣食无忧了。

    哗——吴子召将木盒推下石桌,清单散的到处都是。

    “以为这样就行了?我爹娘,我兄长,我们东周就只值这些么?”吴子召无力地跪坐在地上,大哭,哭声引来了远处的李邦五。

    李邦五沿着两尺宽的卵石小道快步行来,三两步就进了草亭,蹲在吴子召身前,碍着母亲在场,没好伸手去碰她。

    白卿勾唇,笑得无声,这对父子啊,势必是不会让世人忘记他们了。

    一个宠爱歌女,让歌女的儿子继承大位,一个却看上了父亲的女人,真是——难能可贵啊!

    “母亲,我先送她去休息。”李邦五对母亲的尊敬比父亲更甚,所以即使想问母亲她为什么哭,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候问,更像是在质问母亲。

    “去吧。”白卿并不阻止。

    在李邦五跨下草亭时,白卿开口叫住了儿子:“阿邦——”

    李邦五回身。

    望着儿子,淡笑,“好好照看她。”

    李邦五一直在想——母亲这话是不是另有他意?

    望着李邦五他们进屋,一道纤细的身影跳上草亭的台阶,这是个美丽的女子,眸子里闪着星辰之光。

    “哥哥好像很喜欢她。”李洛搂住母亲的胳膊。

    “嗯,你哥哥的名声早晚要毁在她的手里。”

    “那娘你还能笑出来?”

    “不然怎么办?”

    李洛摇头,“唉,爹爹的家真是乱啊。”搂住母亲的脖子,“娘,我想明天动身去秦川。”

    “你爹爹这几天可能要回来,你不见他?”

    额头抵在母亲的脖颈上,“反正他最想见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抬起头,下巴搁在母亲的肩上,问:“娘,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白卿看女儿一眼,笑笑,不答。

    “说嘛,你对爹爹什么感觉?”

    “……我——曾经恨到想咬死他,然后把他埋到脚下,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乱跑了。”笑,“可女人的力气太小,心也太软,做不到,也狠不起来,所以后来就只能想,还是跟他一起埋起来吧。”

    母女俩同时笑了出来。

    白卿捏捏女儿的耳垂,久久之后,开口:“娘不希望你找到给你这种感觉的男人,因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可娘又希望你能找到,因为娘不想你孤单。”

    李洛笑弯眉,“娘,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找到的,找到一个能让我咬,又不会到处跑的男人。”

    ……

    母女俩的相扶着下了草亭,渐行渐远,直到交谈声被细雪淹没。只留下小径上几排深浅不一的脚印。

    草亭外,泉水汩汩,烟雾重重,落雪依草亭——

    两天后,李邦五送吴子召回河下——属于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李洛也远赴秦川,因为那里是她将来的家,有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有母亲留给她的栀子花圃,她要去接收呢。

    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来的人也来了——李伯仲在石榴树旁下马,在马屁股上拍拍,马儿听话地顺着小道下山去了。

    穿过栀子花圃,越过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进草亭,白卿倚在亭柱侧,递给他一块湿巾,擦手用的——他手上总是沾着血腥气。

    李伯仲接过湿巾,问:“都走了?”

    “都走了。”

    “东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温泉,“都收到那儿了。”

    李伯仲看一眼温泉,只是笑笑,“为什么非要见她不可?”白卿难得能写信给他,信里的内容却很让他失望,只是为了见那个吴子召,本来她还打算亲自去河下,可是他没让,于是就让阿邦把吴子召接到了这里。

    “欠的债,始终都要还回去,你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家园,我则赔了个儿子。”之所以见吴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现在看过了,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么关系?”李伯仲把湿巾还给白卿。

    “他喜欢那丫头。”说罢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并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顿一下,然后弯身坐下,问道:“有饭吗?”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对这件事不在意,于是不再提起,伸手打开桌上的食盒,里面的菜还冒着热气。

    “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闻出来的。”在他身边坐下。

    两人的膝头相触,相伴一起吃饭——

    伴侣是什么呢?

    是那个陪你做最傻、最简单、最无聊事的人吧?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经过两块巨石之间,头顶只有一线天,这时,她蓦然开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问。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骗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娇嗔。

    抱着他的手臂,想笑,却在流泪,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他,也知道他还要继续离开,但是她很高兴。

    三十年,他让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后,如果他死了,她也获得了自由,如果他没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终,他没让她获得自由,代价是那把青铜剑,那株蔻丹花合葬一处,但那棺椁里却找不见他们的踪影,去哪儿了呢?

    白卿对女儿说过——你爹爹喜欢高处,他不喜欢地下。

    灵子语:不要问我他们生还是死,或者去哪儿了,我自己都不想知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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