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书院 > 历史小说 > 明初风流 > 明初风流第2部分阅读

明初风流第2部分阅读

    复乃至极大地增强了汉族(也包括同被压迫的同为炎黄子孙的许多其他民族)的民族地位和民族自信心,修复并光大了已经大伤元气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解说:

    元朝统治中国时,蒙古人对汉族施行多种种族歧视政策,比如,第一,老百姓被划分为四等人,汉族是最低一等;第二,杀死蒙古人者,偿命,杀死汉人的,罚交一头毛驴的价钱;第三,汉族老百姓所娶新媳妇的出夜权必须交给蒙古保长;第四,汉人不能拥有武器,连菜刀也只能几家合用一把,且由保长负责菜刀的保管;第五,汉人赋役沉重,常年生活在贫苦中,一旦遭遇灾荒那就性命难保;第五,汉族无有公职的普通百姓不允许取名字,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所以朱元璋本来叫朱重八,朱元璋这个名字和徐达、常遇春、汤和等名字一样,都是参加红巾军才取的)……

    正是在朱元璋建立了明朝以后,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才得以取消了前朝种种落后、残酷的种族歧视政策,朱元璋并没有对蒙古人以牙还牙,而是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且互相尊重的政策,这使中国在民族和解的基础上再次迈向了繁荣与强盛。

    明朝二百多年间,汉人之鲜明风骨在历朝历代可谓仅见,明朝军队包括海军在多次大的对外战争中所表现的强劲战斗力在总体上也比其他朝代要牛——这其实正是汉族恢复正朔地位后所建立起的极强大的民族自信心的集中表现。

    至于朱元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恢复和广大,实际也是融合和贯通在他整个的军事活动和施政过程中的,比如朱元璋对乡村基础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普及,比如他对古代文化经典的研读、推崇和运用,等等。举一个朱元璋为自己子孙后代取名的例子。朱元璋给自己的儿子辈取名以单字,如太子朱标、燕王朱棣、宁王朱权……这一辈的名字都带有“木”字偏旁;朱棣的三个儿子按朱元璋的意思分别取名为朱高炽、朱高煦、朱高燧,都带“火”字偏旁)……金、木、水、火、土,阴阳五行之术,长时期内都属中国传统文化中精髓之一。朱元璋在这样的事情上都给出了这般极富传统文化意味的规定,其对传统文化之领悟、钻研之深也可见一斑,其对光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做之努力由此也可见一斑。

    功绩三:

    以强力手段进行了政治制度的改进与创新,这种改进一方面固然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和稳定政治权力格局,但在主观和客观上也在一定乃至相当的程度上完善了封建制度,促进了政治制度的进步,乃至为其质的现代性飞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解说:

    朱元璋为了克服元朝民生艰难、政府高度腐败、百姓所受压迫巨大、中央政府权威涣散、政策得不到坚决贯彻等一系列的弊端,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皇权、集权改革政制的措施。

    一方面,朱元璋在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中废除了大权在握的丞相,设立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秘书班子(即殿阁大学士)——这就是明朝内阁制的雏形。内阁制到明成祖时基本成型,之后权力渐重,如到宣宗时授内阁大学士票拟权,到宪宗时形成内阁首辅。总之,经过明朝几代皇帝的努力,内阁制变得日益完善与成熟,再后来,它被英国人学习,最终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内阁制与首相制。几百年前完全照搬了明朝内阁制的日本人甚至直到今天也在实行很典型的内阁制治理。

    另一方面,朱元璋对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也给予了分解。比如省级地方大权就改由新设置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个机构来分掌行政、司法、军事这三项权力,而且这三个地位平等的机构互不统辖,都单独向中央负责——这就避免了地方官员由大权独揽渐至割据一方,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可能。应该说,当今西方国家现代意义上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度多少都受到了朱元璋这一分权制度的思想启发。

    军队方面,朱元璋把中央的大都督府分解为左、中、右、前、后共计五个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分掌全国军事力量的管理与训练,而调兵权则由兵部掌握。在地方上,则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卫所制、军户制(及明中后期出现的募兵制)。朱元璋通过建立这一系列的军事制度把军权牢牢控制在了皇帝的手上,由此,明朝的军队也自始至终保持了强劲的向心力和战斗力。当今现代国家的军事制度也多可见明朝军事制度优良性的遗留。

    为巩固皇权,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朱元璋还设置了世界上第一个情报和特务组织锦衣卫。作为一项制度,几百年后锦衣卫仍在为世界各国借鉴、学习,美国的中央情报局、前苏联的克格勃、中国的国家安全局等等,其实都滥觞于朱元璋设计的锦衣卫,由此也可见这一制度对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国家机器的必要性。明朝的锦衣卫其实大多数时候对国家还是起正面的作用的,锦衣卫在历史上之所以名声不好,只是有时被坏人利用来进行打击异己之类的政治斗争了。

    功绩四: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借鉴汉初经验,实行轻税薄赋、休养生息的政策,为天下百姓的利益精心谋划与勤奋工作,使生活在明初的平民百姓在生灵涂炭的战火之后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解说:

    长期战乱后的明初,鉴于人口剧减的社会现实,朱元璋实行移民屯田的政策,也就是从人口多的地区迁移部分居民到人口稀少的地区,国家还免费发放耕牛和种子给移民;为解决流民的无地问题,朱元璋鼓励老百姓开拓荒地,规定凡所开垦荒地,其田均永远为开拓者自有,且三年免税;朱元璋还鼓励老百姓种植经济作物,规定凡种桑棉麻者,第四年起才开始征税;诸如此类,通过一系列的抚农护农政策,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就被极大地调动起来。

    朱元璋高度重视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为正常的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帮助;税赋方面,不仅农业轻税,商业也实行三十税一的政策,对于小摊小贩,则一律免税;大力实行军屯和商屯,所谓军屯,就是军人也从事农业生产以自给自足,所谓商屯,就是由商人运粮供应军队,而商人以此获得盐等特种物质的经营权——商人从内地运粮去边地路途太远,于是纷纷就在边地雇人种田——军屯和商屯成功地减轻了国家和老百姓的负担。

    建立社会救济制度。如救灾制度:全国各地凡逢遇水旱等灾害,则不但免除当年的税赋,并开仓赈灾;再如济贫制度:设立济养院,凡生活无着落者则收留之并按月发给粮食等;贫穷人家无力埋葬死者的,由政府赞助陵地和丧葬费;年满八十的老人,国家赐给爵位及养老待遇;在立法上多“佑贫抑富”,穷人家卖子女的,官府出钱收买,同时安排富人收之为佃户,并鼓励富户贷米给穷人,国家以免富户杂役的形式来承担利息;粮食张价时,政府开仓平价卖米以平抑米价,并提前发给各级官员俸米以压米价;外出的饥民回到家乡以后,政府按日发给口粮,国家则办公共工程以安置流离失所之民……

    总之,朱元璋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很快稳定了社会与民心,恢复和促进了农业与经济的发展,明朝也由此得以在富足安康的道路上大步前行。

    功绩五:

    大力整治官场,打击和处死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其反腐反贪的坚强决心和铁血手段既矫正、震慑了洪武一朝和有明一代,也为后世书写了官员应该怎样为官的准则。

    解说:

    因为出身于社会底层,朱元璋深知官场贪腐对民生的巨大破坏力,所以在当了皇帝以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堪称毫不手软,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大甚至可谓空前绝后。据记载,明初官员,凡贪污60两银子者,一律处死(举例来说,明朝因为大量留用了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这批人中,因为有不少人都有恃无恐地贪赃枉法,如此,朱元璋又该怎么办呢?他的选择是绝不姑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有关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的事例非常之多,这里就不一一罗列。政府不腐败了,官员清廉自制了,老百姓就有好日子过——这应该是集权制度下老百姓最期待出现的局面了——而朱元璋比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都做得尽力,他其实是当时老百姓心目中所敬仰的神啊。

    总之,遍览历代史册,从古至今,又有哪一位皇帝能像朱元璋这样无私无畏、铁血丹心呢?为了最广大的沉默的老百姓的权利与幸福,而不惜于得罪庞大而强悍的腐败集团和既得利益集团——朱元璋不伟大则又有谁伟大呢?

    综上所述,可见朱元璋所建立的五大历史功绩绝非胡乱罗织,而是任时间怎样流逝也抹不掉、挥不去的,甚至可谓铁定了会彪炳千秋且值得大书特书的。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堪称与朱元璋基本在同一个重量级上的伟大皇帝都有谁呢?秦始皇、汉高祖、汉武帝、汉光武帝、隋文帝、唐太宗、元太祖、明成祖、康熙帝等,无非就是这些位。综合各方面比较起来,我看还真是很难有超过朱元璋的(真要做这个比较细致的比较,恐怕得专写一篇文章才行)。

    或许,朱元璋在这些伟大帝王中究竟排在第几并不见得有多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这个民族或许应该好好地总结一下朱元璋和他的明朝这笔巨大的历史财富才对得起这位对汉族光复立有大功的伟大人物。

    明朝的官级

    1【内阁制的确立】明朝建立初期,职官设置沿袭元朝,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撤消中书省,并规定永不设丞相,于是一切政务统归六部,由皇帝直接辖制。因政务繁多,朱元璋从翰林院等文翰机关指派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协助皇帝阅看奏章、草拟诏旨。明成祖时,命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开始参预机务。仁宗、英宗以后,学士们多是几朝元老,权位愈重,这时内阁已类似唐朝的政事堂了。明世宗嘉靖以后,则“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16)俨然是宰相之职。由于朱元璋有不准设丞相之约,于是人们称大学士为辅臣、阁老,对首席辅臣则称首辅、元辅。由于翰林学士仅为五品官,于是对内阁大学士多加六部尚书、侍郎等衔,以提高其地位,实际并不真管该部事务。凡大学士兼六部尚书者,一般尊称为“阁部”。

    尽管内阁大学士类似于过去的宰相,但是仍与宰相有差别。因为内阁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最高行政机构,六部也不是它的下属部门,内阁仍带有皇帝私人秘书、顾问的性质。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奏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另一方面,内阁还要受制于宦官的“批红”。明朝宦官机构有四司、八局、十二监,其中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可代替皇帝用朱笔批示奏章公文,这叫作批红。这种做法为宦官弄权提供了方便。为此,内阁辅臣们往往也要俯首听命于宦官。

    2【明朝的九卿】作为朝廷的诸卿,明清两朝都称为某寺卿,而所谓九卿也有了变化,是专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

    明朝六部的名称和职掌与过去基本一致。废中书省后,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得到提高,各部尚书、侍郎的官位品级也得到提升。

    通政使司设于洪武十年(1377年),以通政使为其长官,掌受内外臣民之奏章建言或举告不法等事,并呈报皇帝。所以这是一个下情上达的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

    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首长。明朝大理寺不掌审刑,专门负责对重大案件的复核,这一点与唐宋作为最高审判机构完全不同。但是如遇有重大案件,则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如遇特大案件,又要由上述三法司会同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称为圆审。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详情见后。

    3【明朝的五军都督府】明初原设大都督府,以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洪武十三年,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但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

    卫所是明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其防区在一府之内的设所,一府以上的设卫。各地卫所的军队受所驻省的都指挥使管辖,而各省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统领。

    关于中央朝廷的其它行政机构,过去的诸卿在明朝只保留了五个,其长官也改称“寺卿”,它们是: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它们与国子监、钦天监合称五寺二监。此外还有翰林院、宗人府、詹事府、太医院等。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称为留都。迁都后,南京原有的各种官僚机构大多保留下来,与北京的中央职官相重复,但南京的一套职官缺少实权,常常被用来安置闲散或遭贬斥的官员。在明朝的政治斗争中,南京各官往往结成势力,与北京方面相角斗。

    4【明朝的都察院】都察院为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以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为其正、副长官,掌管内外监察,纠举不法。又依照当时的十三省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道监察区,设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分别监察各地。明朝还建立了御史出巡地方的制度,即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称为巡按御史,俗称八府巡按。他们品位虽然不高,但权力很大。此外,如地方有重大事故,朝廷要派带都御史衔的官员去处理,权力较巡按御史更大。这些人凡兼管一省行政和民政的称为巡抚;兼管一省军事的称为提督;兼管数省军、政、财的称为总督,仍隶属于都察院。这时的巡抚、提督、总督也还都属于临时差遣性的职务。

    与都察院并立的监察机构还有六科给事中,负责稽核中央六部及其它机构事务,还可参与廷议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所以给事中虽位卑但权重。

    此外如锦衣卫、东厂、西厂,虽有一定的监察职能,但实为特务机关,不能看成是正式的监察机构。

    5【明朝的地方官制】明朝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仍习惯称省。当时除南、北直隶外,全国共分十三布政使司即十三省。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为长官,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同时还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提刑按察使为长官,掌管一省司法刑狱,纠劾不法;设都指挥使司,以都指挥使为长官,掌管一省军事,统领全省卫所。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合称三司,三权鼎立,虽可避免地方专权,但又不易相互配合,所以朝廷又往往派遣监察御史和部院大臣以总督、巡抚、巡按等名义去协调各方,解决问题。

    省下设府,相当于宋元时的路。京师的顺天府和南京的应天府以府尹为其行政长官,其余诸府则以知府为长官。

    府下设县或州,以知县、知州为长官。另有直隶州,地位与府等同,直接隶属于布政使司。

    此外,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还设有土司,管理当地事务,如宣慰司、宣抚司等以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都由当地头人任正职,并且世袭。这些特区相当于唐宋的羁縻府、州。

    6【明朝的勋爵和品秩俸禄】

    明朝初年,朱元璋便定下“封建诸王之制”,许多宗室子弟被封为王。明成祖时取消了诸王的政治、军事权力,只保留了他们的经济利益。

    除了皇室封王外,文武官员封爵只有公、侯、伯三级,不一定都世袭。

    明朝的勋多授予高级官员。文勋有十级,武勋有十二级。

    明朝的官品定为九品十八级。又定文散官阶为四十二等,武散官阶三十等。

    明初官员俸禄全部给米,偶尔发钱钞。明成祖规定,高级官员以俸禄的十分之四、五发给米,低级官员以十分之七、八发米,余皆发钞。以后由于钞不断贬值,俸禄又有变动。

    明朝官员的袍服,除颜色有区分外,对上面的绣花图案也有不同要求。在服色上,明朝规定一至四品为绯色,五至七品为青色,八、九品为绿色。对于官服所饰图案,规定上绣动物,自一品至九品,文官绣鸟类,武官绣兽类。类似这种做法在元朝已经开始实行,当时规定自一品至七品,在不同颜色的官服上要分别绣上大小不同的花朵,八、九品不绣。

    7【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