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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政令

是多得七万贯钱不够而已!这利息短小得很!”

    实际上这名大户偷换了概念,首先是目前粮食是五百钱一石,但那是因为大灾后粮食还没有回落下来造成的,一旦夏收出现,粮食立刻就会落到三百钱左右。秋收后,粮食会下降到二百六七十钱。而且这不过是零售价,商人来收购的粮食价格一般比零售价低二成左右。实际卖出去,一石粮食不过是二百钱上下。

    也就是说一年下来,大户们得到的钱实际上要缩水一半。

    赵禳知道看得出这些大户的小把戏了,不过他懒得和他们斤斤计较,现在如果和这些大户扯这些,扯上三天三夜都扯不完。毕竟说到粮食有的可以说,那里的米好一点,什么今年旱灾后浇水少一些,米质差一些的,这价钱又不同了。

    赵禳直接抛出第二个筹码。“本王知道你们在暗地里都叫本王怪王爷,因为本王做事从来都是不按照常人的思想去做。本王不在乎你们怎么想,本王只是告诉你们,本王最不喜欢扯皮。这是本王准备颁布的政令,你们可以看看!”

    说着一名书吏走出来,手上捧着不得不说的七份文书,发到每一名大地主面前。大地主们打开文书仔细一看,登时脸都绿了。

    《义仓粮令》

    《屯粮禁商令》

    前者是今后三年内,沂州每年征调每亩田地两成粮食放在义仓内,好在出现灾荒后有足够的粮食赈灾。

    这道政令是好的,问题是两成粮食!本来大地主的佃户每年都会征调三成租税了,再加上这两成。那些佃户还不造反?

    偏偏他们还没有阻止的办法,因为文书里面说得很明白。这粮食不是朝廷征收的税项,而是用于义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粮食衙门无权在无灾荒的情况下调用,但可以支付钱银,以市价购买,后用于他处。

    偏偏赵禳还来了一句,只限于沂州地区试行。

    这不是逼他们的佃户到其他州县去吗?

    后者《屯粮禁商令》更加叫大地主们痛恨。这个《屯粮禁商令》大致上就是说,三年大旱三年大涝,既然出了旱灾,过不了几年怕要出现涝灾了。为了防止黑心商人囤积粮食,今后各商家储存的粮食不得超过一万石,各家各户存储粮食不得高于八千石。一经发现违规,视情况罚款若干,并把超过的粮食收缴到当地官府。

    为了防止有不法商人把粮食外屯,同时外地商人扰乱市场。从法令颁布开始,沂州粮食不得外运。

    粮食不能够外运,也就是限制在沂州一地内,沂州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自然消耗所有粮食的州郡,一旦这两个政令出现,立刻就会把粮价压低到一个叫所有大户都不能够接受的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