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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留人醉第1部分阅读

    作品:胭脂留人醉

    作者:桑果

    男主角:赵光义

    女主角:李从颖

    内容简介:

    她可是堂堂南唐的圣女,

    亡国的耻辱她一刻也不曾忘记过,

    可这大宋的王爷是怎么回事?

    明知他们彼此间是永远对立的关系,

    为何还如此执着地要选择她?

    忽冷忽热的,让人摸不清头脑,

    偏生就是他那偶尔的温柔,

    让她情不自禁地陷了下去。

    可是在这样的爱恨情仇中挣扎,

    却仍旧无法抵抗随之而来的一切,

    那么他们之间呢?

    又是否能在这天理难容的世俗间,

    找到一个合适的出口?

    正文

    楔子

    一声婴儿初至人世的啼哭,一下子惊醒了原本一片死寂的宫院。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后诞下一公主。”喜婆连连作揖道贺。

    “公主?”中主李瞡大喜过望。连忙向四方诸神磕头谢恩,“真是天佑我南唐,天佑我南唐。”

    “父皇,父皇,能让我见见八妹吗?”年仅八岁的李从嘉扯着中主的袖子问,迫切想见到妹妹长得什么样儿。他上头有五个皇兄,还有一个小皇弟,早就巴望着母后这胎能诞个皇妹才好,谁料还真梦境成真了。

    “我的六皇子,你可小心着点,别摔着小公主喽。”宫女见中主颔首,喜滋滋将襁褓中的婴儿递至李从嘉手上,但口中却不忘嘱咐着。

    李从嘉细望怀中的小皇妹,她大大的眼睛也正瞧着自己呢,真逗。

    “秀挺的小鼻子,还有那张红艳艳的小嘴唇。天呐!小公主简直是个美人胚子。”宫女们都连称从未见过这般漂亮的婴孩。

    中主向来对下人和善,这般得了天仙一样的女儿更是喜不自禁。见下人们说的都是夸赞的话也就由得她们叽叽喳喳地去品评。

    李从嘉抱着这漂亮的皇妹,心道待她长大一些,便可与自己一起去逛宫中那个漂亮苑子了。还有他要教她吟诗作对,五个皇兄都忙于政事,根本无心理会那些,七皇弟又天生不爱诗文,有了这个小妹妹那以后就不怕没人同自己玩了。

    李从嘉以为妹妹会像他一样,慢慢长大,越来越聪慧漂亮。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短短七天之后,皇陵内便竖起了八皇妹的灵位。

    “幼女李从颖之位”几个金体小楷写得清清楚楚。

    李从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当初抱着的是个那么美丽、健康的婴儿,怎么才七天的光景,就逝世了?

    从颖。自那天起,他记住了这个与自己天人永隔的名字。

    第1章(1)

    繁华的大街,川流不息的人流,小贩的叫卖声在和煦的阳光下幽幽传开。这便是天下初定的北宋首都——汴京。

    庞大的宫宇,轻幔的彩纱,玲珑的台阶,正殿门前两排宫女悄无声息地分列左右。金雕玉砌的大殿内,所有装饰将“华丽”两字演绎到了极致。穿过大殿,内殿被层层的纱帐隔开,内中繁华只是隐约可见。内殿与大殿的衔接处,放着两樽雕龙香炉,金制的香炉被轻烟缭绕,香味犹如茉莉般清新。阳光透过窗格,斜射在炉中的台阶上。一切的雅静祥和,都被一串急乱的脚步声打破。莫昔童急急地直冲内殿,所经之处,一阵疾风。

    “哈哈哈,曹彬这小子可真有两下子。将李煜的那群窝囊废打得落花流水。”莫昔童在通往内殿的台阶处立住,来不及跪下,便脱口而出这天大的喜讯。

    “莫昔童,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先禀告一声?”

    一个慵懒的男声从层层纱帐后传来,没有听到任何的怒意反倒是闲散的成分居多。

    “末将是太兴奋了。王爷,您不知道,这回可是南唐后主亲自修的降书,连夜命使臣送入汴京的。如今皇帝已经准了后主的称臣请求。后主不日将携亲来京。”

    莫昔童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知道的一切。不知何时,那纱帐已被掀起,出现在莫昔童面前的男子俊美到让人惊叹。一双狭长的凤眼正戏谑地看着莫昔童,挺鼻薄唇,斧砍刀削的脸部轮廓,不着寸缕的身上只简单地披着一件白衫,白衫的敞开处露出结实而不夸张的肌肉,有着令人羡慕的男性曲线。在纱帐徐徐垂下的瞬间,莫昔童瞥见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云鬓松散,俏目含情地斜倚在床旁,胸脯仍在剧烈地起伏着。莫昔童不禁伸了伸舌头,王爷的体力一直是他望尘莫及的。看那女子满足的表情,显然王爷的爱慕者中又多了一位。

    “莫昔童,你什么时候才能做到和本王讲话时不走神?”俊美男子懒散地躺在竹榻上,看似游离的眼神将一切尽收眼底。

    莫昔童才要开口,忽然从纱帐内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唤声:“王爷,奴家有些事……”

    莫昔童朝榻上男子报以同情地耸了耸肩。榻上人嘴角微微向上扯了一下,自然而优雅地轻抬了一下右手。瞬间,两名虎背熊腰身穿铠甲的男子出现在内殿,只见他们步履一致地向纱帐后走去。

    “啊!你们要干什么?且容我穿好衣裳!”

    不一会儿,两个男人面无表情,一前一后将一个卷在被褥中的女人扛出了纱帐。那女子边尖声叫嚷边不安分地挣扎着。当她看到榻上的美男时,如同见到救命稻草一样地大喊着:“王爷王爷,我是蓉姬呀!”

    “今天有些吵啊,”那位王爷边左右运动着自己的颈部边轻声自语。

    那女人见榻上男子并未如自己预料般的伸出援手便开始激烈地挣扎着,眼看她要挣脱束缚。

    “钱江,张闯,让我来帮你们。”莫昔童边说边卷起袖子欲帮两人一起扛那被中的美人。

    “莫昔童!”

    榻上人出声制止了莫昔童的掺和。两个士兵的身影渐渐远离。可怜的女人,不久后,她就只能躺在王爷府的后门的乱草堆上,做她的王妃美梦了。王爷的床上从来不曾有过空缺,当然,也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连着两天填补那个空缺。虽然她们进入王府时,有的是欢天喜地,有的是羞涩期盼,有的是忿恨不平,但所有的女人,在离开时,都是留下一地的伤心碎片,含泪而去。莫昔童眼见好玩的事没有他的分,不自禁地噘起了嘴。榻上的俊雅男子无奈地摇着头,“莫昔童,你看看你,哪里有护国将军的样子。”

    莫昔童走到男子面前,单腿跪在他榻边,俯身轻语:“能扛得美人在肩上,这么有趣的事,你竟然不让我参加。不够哥们。”

    俊雅男子侧着美目,以一贯的懒散声音道:“你喜欢,本王今晚就让钱江扛一打给你。”

    “算了吧,我练的可是童子功。再说,那些女人只对你——赵光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兼国内第一美男子感兴趣。”

    “你是在暗示本王除了那些头衔,并无可取之处?”

    “有。体能好。”

    “哈哈!”赵光义的笑声响彻整个殿宇,“我永远不指望你能在说话前运用一下大脑了。”

    宫女们个个忍住笑意。只有他,这个莫大将军,才会让深不可测,喜怒无形的王爷纵声大笑。莫昔童是有名的冒失兼无脑。他从来不懂得去察言观色,去小心揣摩。就像刚才,无论换作是谁,只要打扰了王爷雅兴,早就会在王爷还没不耐烦地伸出手时,就已经身首异处。只有莫昔童,王爷对他是器重有加的。当然,莫将军的冒失与无脑,仅限于他平时的生活中,在战场上,他是令敌人闻名丧胆的勇士。只要有莫昔童的地方,任何敌手就不要指望会侥幸获胜。对赵光义而言,莫昔童的用处却不仅仅是征战沙场。会打仗的人很多,可像莫昔童那样,只要交给他的任务,就必定能出色完成的人,可就是万里挑一了。

    “言归正传,李煜,该已经上路了吧。”赵光义边说边站起身来,并在空中轻击了一下双掌。

    宫女知趣地送上端端正正折于盘子上的华服,并熟练地服侍他穿戴。待他收拾整齐。铜镜中映出的那张脸不再慵懒,眼神中的精光四射使得整个脸庞变得无法正视,紧抿的薄唇由先前的中性妩媚变成了绝对的自负,无处不在的贵族气质在那身手工精细而华贵的缎制外袍的衬托下,更显张扬。他看了看铜镜中的自己,满意地微笑着。

    莫昔童翻着白眼,心知眼前这位集天地灵气于一身,俊美无比,神勇无敌,尊贵高雅的王爷又开始自恋了。

    “莫昔童,省点力气吧。本王有任务给你。”显而易见,赵光义无须回头便能料到他这个搞怪属下又在自己背后有些什么小动作。

    莫昔童无聊地埋伏在草堆里。

    “啦啦啦啦”地直着嗓子唱了半天不成调的歌,这个护国大将军叹着气道:“要等到何时?”

    在茂盛的草堆中,莫昔童周身已露出一圈不协调的土黄铯。原来,他在无所事事时,将四周的杂草全都连根拔起。被拔出的青草无辜地四处散布着,颇有死不瞑目的荒凉。

    “蚊子!啊!该死!”

    “啊!蛐蛐?”

    “嗯?蚱蜢?再差螳螂就可以凑一桌了。”

    “赵光义!你这个不够义气的大混蛋!大色狼!身边这么多女人还不够,还动别人的脑筋。害我在这里陪着一群虫子。”莫昔童实在不懂,赵光义怎么会给他这样的任务?虽然赵光义身边一直是美女不断,但那仅仅是只限于晚上的私人时间。在白天,赵光义绝对是个心思缜密,处事利落的王爷。狠、准、快。赵光义从来不在琐事上浪费时间。就像他对那些女人一样,无论是淑女千金,抑或是小家碧玉。他从来不强迫她们,他迷恋的不是女人本身,而是那个征服的过程。一旦征服之后,他会毫不留恋地在第二天清晨就将她们处理掉。作为朋友,赵光义绝对是能够同甘共苦的那种;作为王爷,莫昔童对赵光义的处事风格是尊敬而欣赏的;但作为一个人,赵光义不时表现出的冷血仍让莫昔童这样一个粗线条的人都胆战心惊。赵光义是一只豹,即使它优雅、温顺、慵懒得有如猫般,但你千万不能惹恼它。因为,一口毙命,才是它的本性。

    这时,远处有隆隆的车马声。二十匹左右的马,三到四辆车。莫昔童将耳贴在地面,精确地推算出远处的车马数。

    “这样浩荡的队伍。看来,目标出现了。”

    果然,不久后,随着一阵尘嚣,大大的写有“南唐”的旗帜迎风招展。莫昔童望着眼前的四辆马车。李煜与小周后绝对不可能坐在第一辆与第四辆马车中。首尾的马车充分暴露在敌人的视野中,太过危险。第二辆车与第三辆车……莫昔童轻轻一运气,右足一点地,眨眼已停在第二辆马车顶。马车夫只顾着一路向前,完全没有发现车顶上已经立着一个身着一袭黄衫的俊朗男子。就在莫昔童掀开轿帘的刹那,连一向不韵女色的他都不禁倒吸了一口气,那是一个安睡着的仙子。一身净白的素服不染一丝俗世的气息,轻靠窗帘的脸庞宁静而细致,光洁的肌肤完美得如瓷器。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如静立在花蕾上微扇翅膀的蝴蝶一般。不愧是南唐第一佳人,简直就是完美。相比之下,赵光义曾经拥有的那些美女根本就不值一提。

    “谁?”马夫的反应显然是迟了,只见一抹余光,轿中已是空空荡荡。

    王府的书房内,赵光义背身站在窗旁。

    莫昔童差不多已经得手了。他暗自思忖道。

    “李煜。”赵光义轻念着这个名字。

    “想在制造了那么多麻烦后,还轻轻松松地让大宋子民来奉养他?白日做梦!”赵光义对李煜是恨之入骨的。他,一个从来没有失败过的男人,竟然在李煜那里碰了一鼻子灰。想那年,他正是急需多建功绩来立威信的时候。大哥将他派作大宋的议和使臣去南唐议和,哪知李煜竟毫不重视地将他拒之门外。他不允许,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瑕疵都不允许在他——赵光义的生命发生。想到这里,赵光义不由轻蹙剑眉。他要李煜痛苦。虽然杀了他是最直接和痛快的方式。但他不能。赵光义不希望为了一解私恨,而让整个大宋背上“没有容人之量”的名号。大哥如此辛苦开创的江山,赵光义对它的热爱就如同对自己大哥的爱一般。想到大哥,赵光义脸上的线条便柔和了起来。大哥是赵光义心目中的英雄。他少年时便随大哥征战四方。大哥的野心、气度和豪迈都是他赵光义望尘莫及的。既然大哥接受了李煜的降书,那他赵光义就一定会微笑着迎接李煜的到来。但是,他绝对不会让这个可恶的男人轻轻松松地踏入汴京。所以,背地里做一些小动作也是合乎情理的。

    “莫昔童不会让我失望的。”

    他很了解莫昔童的能力。他相信,很快地,小周后就会躺在他内殿的床上。他要让李煜的痴情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

    没人能想到,眼前这个俊雅的王爷会将杀戮和女人视为生命中乐此不疲的两个游戏。不一样的过程,却同样能给他带来征服的快感。年轻时,随着大哥走南闯北地打江山,最为豪气的时刻,就是手握染成血色的紫霄剑同一班将士以坛为杯地爽快喝酒。从黄桥兵变后,杀戮渐渐远离了他的生命,收敛起征战时的霸气,他开始寻找新的征服对象——女人。赵光义从来不缺女人,但也从来没有相同的女人能待在身边超过一天一夜。他从来不曾记住她们中任何一个的姓名、样貌,就像他无法记得混战中被自己砍杀的敌人是何长相一般。他在乎的只是那个过程,那个让对方臣服的征服过程。

    “王妃?”赵光义对着窗外园景冷冷一笑,大宋不会有人有幸能得此封号了,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女人配做他赵光义的女人。

    李煜?那的确是个和自己截然不同的男人,他害怕血腥,不敢杀戮,他的一生都围绕着周氏两姐妹打圈。听说小周后的美貌倾城倾国。赵光义的嘴边不由泛起一个笑容。世间真有这样的女子吗?美丽到了让男人只愿痴情守候她一个?那只不过是南唐子民对自己国主贪恋女色的一种自圆其说而已。

    “王爷,莫将军求见。”进来报信的家将打断了赵光义的思绪。

    赵光义轻轻点头,示意家将让莫昔童进来。

    一身黄衫的莫昔童含笑迈入殿内。赵光义不待他开口,便挥手示意殿内殿外的侍卫们退下。果然,士兵刚退下,莫昔童已经叽里哗啦地说开了:“李煜这小子,二十多匹马,派头不小。知道吗?一共四辆马车。”

    “她是在第二辆车还是第三辆车中?”

    赵光义轻抿了一口杯中的香茗,配合气氛地引出莫昔童下面的一大串。

    “我当时就想,到底是哪一辆。要不是你千叮万嘱,‘一定要不着痕迹’,我也不用这么费神了。幸亏我观察能力和智慧都是天下第一的。我一看,第二辆马车的马步显然比第三辆来得轻松,再加上车身晃动时,比第三辆要剧烈得多,第二辆车中,一定是坐着身轻如燕的女子。”莫昔童说完后,迫不及待地端起桌上另一杯赵光义早已为他备好的香茗。

    “很好。可惜还是有一点不妥。”

    “有吗?”莫昔童纳闷赵光义所说的不妥之处在哪里。他确定自己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绝对是做到了干净利落。

    “你的观察能力和智慧。”赵光义狭长的凤眼侧视着莫昔童。

    “什么?”莫昔童没大脑的病再次发作。竟然忘记了自己先前激动时说的话。

    “刚才有人自称,观察能力和智慧是天下第一的。”赵光义毫无表情地提醒道。

    “我这么愚笨的人能拿天下第一,还不是王爷的栽培。再说了,这种普通人中的第一,哪是皇上和王爷会放在眼里的。”好险!莫惜童暗自一惊。看来自己真是要改改这说话不用大脑的习惯了。幸好,自己的反应力也是天下第一的快。

    “嗯。拍马的功夫的确是可以赶超天下第一的张公公了。”赵光义望着一脸尴尬的莫昔童,脸上含笑,“好了,我该去内殿瞧瞧了。”赵光义站起身来,欲去内殿。

    “王爷。”莫昔童叫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