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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文明第15部分阅读

    说到这里感慨万千:“这就是大地的主人煌真一脉啊。那么你可知道,为什么煌真一脉起起落落,却总保存有那么一丝香火,甚至就能凭借这唯一的香火东山再起。”

    “因为青铜之血吗?”白野试探道。

    老仆讲到了这里才进入正题:“不完全,东山再起靠的是煌莽圣契,保存血脉靠的是青铜之血。”

    白野追问道:“那青铜之血究竟是怎样的东西?”

    老扑道:“大地的主人,不死的战神,大荒的王之血。在蛮族中认为,青铜之血的主人有某种战无不胜的力量。”

    老仆说出一连串的头衔,而后又补了一句:“当然,这些都是谣传,他们说的都不对。”

    他想了想,正色道:“贡院五楼中的实验楼,对青铜之血的力量作出了一种解释,虽然我认为这种解释不完全正确,但却最容易理解。”

    “青铜之血是一种变异的血液,当然,也并非每一个煌真后代都能继承这种血液,往往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继承这种血液。而这极少数的人,他们在通常情况下,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偶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者是以某些特殊的手段,会”

    “会什么?”

    老仆顿了顿,道:“会让他们的血液会在一瞬间燃烧起来!”

    “燃烧?!”

    老仆点点头:“对,就是燃烧。”他继续道:

    “血液流动的速度在某种层面上可以主宰一个人短期内的爆发力。人会失血,也会造血。青铜之血的血之本源异常充沛,一旦青铜之血启动,造血能力大大增强,血之本源拼命造血,血液总量变多。但是总量变多,留给血液流动的血管长度宽度却是不变的,血管不变,血量增多,势必加大血管内的压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从而加快。”

    “所以说所谓的青铜之血就是蕴含了大量血之本源的血液,当青铜之血的力量启动时,你的造血能力急剧加强,甚至是翻倍,全身血液疯狂流动,人变得兴奋,从而带来身体素质的全面大爆发。”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青铜之血,白野一下子明白了。

    0050 我也是败州商人

    更新时间:2012-11-17

    0050我也是败州商人

    ps:拼命赶,终于在十二点前赶完了

    “不过。”老仆又道:“这样的血液也有缺陷。”

    “因为血之本源过量,全身血液的疯狂流动,你会获得比一般人更加强大的恢复力与爆发力,长期处于这样的状态,血管承受不了巨大的负担,久而久之就会造成血管破裂,内外出血。虽然青铜之血的血之本源充沛,随时都能修复这样的损伤,可这种反复的受伤愈合,其实消耗了一个人的生命力。”

    “嗯。白野沉思一阵,点点头:“我明白了,那拓跋小狼又怎么解释?为什么他受了伤,却需要青铜之血救命?”

    老仆把拓跋小狼怀里的血丹拿了出来:“因为这个。”

    “这血丹,世上仅有三枚,它是你父亲完全激发下的青铜之血炼制的,蕴含了煌真一族特有的强大血之本源,若是服下,这其中的血之本源就会融入使用者的血液,让他的血液在短时间内拥有和青铜之血一样的效果。但是”

    老仆顿了顿,继续道:“这样固然可以为使用者带来强大的爆发力,却不能让使用者拥有煌真一族那样的恢复力,青铜之血由煌真一脉来使用,造成的身体损伤只是暂时的,会慢慢恢复,而非煌真一脉如果依靠血丹来使用,血丹的效力一过,他就必须依靠自己的身体承担损伤。”

    “他本来就是重伤之身,若是没有受伤也就罢了,以他的身体素质,最多是过度失血的虚弱,可偏偏他受了内伤,身体本就是强弩之末,强行使用血丹,这已经破坏了他自己的血之本源,自己无法造血,只能依靠现成的青铜之血慢慢修补他的血之本源。”

    白野明白了,所谓的青铜之血,可以理解为爆发力与恢复力,他这个主人同时拥有这两种能力,而拓跋小狼没有青铜之血的血脉,依靠血丹激发了和青铜之血同样的能力,破坏了他自己的血之本源,所以,他的身体已经不会造血了。

    那么他真正的问题就是:过度失血,无法补充。

    “我懂了,我的血虽然是青铜之血,可只是未激发状态下的青铜之血,要想治好他,只能等我激发青铜之血后再把我的血收集起来,可是我要怎么才能激发青铜之血,等着它自己激发吗?”

    老仆摇摇头:“当然不是,煌真一脉有激发青铜之血的方法。”

    “什么方法。”

    老仆看了白野一眼,站起身来:“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出发吧。这个方法需要的时候我自然会教你,不过我个人并不希望你过多的激发青铜之血。”

    “为什么?”

    “因为青铜之血固然神奇,固然能给你带来常人难以企及的爆发力和恢复力,可这终究不是好东西,它是靠自损八百来伤敌一千,用寿命来作为力量的代价,所以煌真一脉的蛮王,都有这么一个特点——越是伟大,越是命短。”

    关于青铜之血的论述也就到此为止了,白野懂了一些,也不懂一些。

    日上三竿的时候,老仆的黑马带着一行四人扎进了黑源山山背的树林里,它没有沿直线下山,而是东绕绕西绕绕——白野不明白它在绕什么,那些老虎这么怕它,这山上还能有比老虎更可怕的东西?

    不过在白野几乎都要绕晕之后,这马终于不绕了,白野的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

    这河约莫十三四丈宽,水波粼粼,静静流淌。

    老仆停在河前,看了看已经微微西斜的太阳,一行人走了差不多三个时辰了,这儿已经是黑源山脚下:

    “青阳河是条小河,源于青阳山麓,穿过黑源山汇入秦淮河,过了这河,就算是真正的苍州地界了。”

    白野问道:“那我们怎么回大荒呢?”

    这个问题他已经问过很多次了,但老仆就没回答过他。不过这一次他开口了:

    “最多八天,就能到决眦关,我们从决眦关走出去。”

    “”

    从决眦关出去?白野心中讶异,自己这么几个通缉重犯,想要堂而皇之的从决眦关出去,这可能吗?

    不过老仆没有做过多的解释,他牵着黑马,顺着青阳河朝前走去。

    苍州丘陵间的风果然带着些异于京都的干燥,吹在人脸上痒痒的,等风停了,却又凭空生出点点刺痛。

    一路上有树,但不大,有林,但不密。丘多山少,沟壑纵横,红黄之色的土地,纤细缓慢的河流。

    苍州是大龙九州中较为贫瘠的地方,这里靠近大荒,常年受到蛮族的袭扰,就算是想发展也发展不起来,但也正因这个原因,苍州人的骨子里都有种坚毅的品质,他们尚武,而且很团结很有纪律,因为在这个地方,不团结是无法战胜蛮族的。

    所以说苍州人是大龙九州最好的兵源。

    苍州富含金属矿藏,从这里出来的忾土只要一运到华州的作坊里,就能变成一块块坚硬的青白铁,青白铁锻造的刀剑,一向是大龙精锐部队的标准配备。

    其实苍州的铁矿本该让这片土地的主人不至于那么贫穷,可这世上有哪个君主能够容忍一个地方同时拥有世上最好的兵源和世上最好的武器?

    在大龙,皇帝的中央集权并不高,因为过高的集权只能导致腐败和堕落。

    聪明的君主只要懂得四点就够了:懂人识人用人杀人。

    大龙三千余年历史,无一庸君,包括御龙伏波在内的八十位皇帝都有这么一个共同点:放权给有能力的臣子,然后抓住他们的命根子。

    老仆牵着黑马,又走了半个时辰左右,从这儿青阳河开始拐弯,一直绵延到断水天堑的青阳山脉。他停住了脚,看了看天色,指着不远处的山坡道:

    “那个小坡后面,就是苍州官道。”

    白野看了看那个小坡,又看了看挂着长矛的黑马,和马上要死不活的拓跋小狼,以及身后抱着小白虎的顾倾城。

    这个样子走上苍州官道,就算是煞笔也看得出来我是谁。

    老仆问道:“那两张八部浮图的人皮面具还在您手上吧。”

    “还在我这儿,但是”白野点点头,把目光投向和黑马和马上的拓跋小狼。

    自己和顾倾城倒是好说,可是这马和人

    老仆在黑马的耳边低语了一会儿,黑马撒开双腿,自己背着拓跋小狼跑了。马跑得极快,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了白野的视线中。

    “麻古带着他走山路,明天晚上会和我们汇合。”

    麻古?这马的名字还真是奇怪,不过对于老仆白野还是很放心的,他没有说什么,和顾倾城二人带上面具,跟着老仆往那小坡走去。

    小坡后果然是一条宽敞的大道,道路两旁有几丛低矮的小树,树林外还有不少被踩平的灌木地,苍州的太阳并不热,但是很毒,这地方有树有水,恰好是来往路人休憩的好地方。

    果然,就在最近的一片小树林里,有一个商队正在休息,白野站得远,看不大清楚,不过还是能看见小树林外拴着的马,以及马上丰硕的货物。

    老仆带着白野,径直朝那个商队走了过去。

    这商队有四五十人,全都穿着灰白的麻布袍子,看上去风尘仆仆,这种穿着白野以前在京都也看过,是败州商人的穿着。

    败州是大龙最大也最贫瘠的地方,这里除了沙漠还是沙漠,不过这丝毫不能阻拦败州商人成为大龙最富有的商人。

    是败州商人精于计算,擅长生意么?完全不是,事实上败州商人都是蠢得要命的土财主,他们的富有来自他们的特产——金银珠宝。

    败州产白银黄金珠玉宝石。

    当然,败州如何贫瘠,败州商人是如何富有,这些统统都和白野没有关系。

    和白野有关系的,是那个起身行礼的家伙。

    李管家堪图,他站了起来,然后所有的败州商人都站了起来,他们所有人都把右拳放在胸口,向着白野微微躬身。

    准确说,是向着老仆躬身:“赫伦”

    老仆挥了挥手,打断了这些商人的行礼,他低吼道:“都坐下!这里是苍州官道!你们不怕人看见么!”

    所有人都坐下了,包括白野也坐下了,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对着堪图道:“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的?”

    “我是败州的商人。”堪图指了指身后,正色道:“我们都是败州的商人。”

    活见鬼了,这个李管家昨天还是尚书府的管家,今天怎地就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败州的土财主?

    白野下意识的向堪图身后看了一眼,不看倒也罢了,可他这一看,差点儿跳起来!

    一一茶馆门口卖青枣的罗叔,玄武门外捏泥人的老王,天香阁后巷拉客的蔡龟公,贡院前楼做衣服的何裁缝,摩记水粉行的胖掌柜和瘦掌柜,格里大神在上,为什么就连那两个两人就能抬八抬大轿‘怪力二人组’也在这儿!?

    他连吞了几口口水,才忐忑的对堪图道:“他们也全都是败州的商人?”

    “当然,都是。”

    白野一拍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他正色道:

    “好吧,从现在起,我他妈也是败州的商人。”

    ps:血之本源,可以理解为造血干细胞。

    0051 昌和城

    更新时间:2012-11-18

    0051昌和城

    一句话出口,堪图的眼角挑了挑,他捂住了自己的左肋,白野一眼看去,他左肋的部位似乎要稍稍鼓出一点,好像是缠了绷带。

    “你受伤了?”老仆把手搭在堪图的肩膀问。

    “嗯。”堪图点点头:“路上遇到两组贡院的代行者,他们人多势众,我差点儿逃不出来。”

    代行者?

    这玩意儿白野也知道,大龙圣地贡院有内三阁外五楼,这代行者是其中办公楼的中坚力量,简单说就是贡院的打手。

    代行者出动一般都是五人一组,领头的组长最起码是个踏入中品境界的炼气士,算起来可能就和拓跋小狼差不多。

    “贡院也插手了?”老仆皱了皱眉,在大龙这片土地上,贡院是能够和朝廷一拼的可怕力量。

    “我杀了九个,抓住了一个。据他所说,贡院这次派出了十组代行者,三组行者,一组天行者。”

    “连天行者也有?”老仆冷声道:“这白云生的能量也太大了,这才三十年,就连贡院也给他把持了。”

    白野从来到这片树林坐下后,就一直很不自在,当然,无论是谁,被四五十个男人盯住恐怕都自在不了,而且这些男人有一大半自己认识,虽然过去的人生里没有和他们说过一句话,但总归是面熟。

    这也太可怕了,自己的父亲究竟在大龙安插了多少人?一直以来自己的身边竟然全是他的人?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也走吧,午夜之前最好能到昌和城。”

    老仆招招手,这些‘来自’败州的商人立刻起身,收拾行装,给运货的马松套子。

    白野和顾倾城也分到了两匹马,不过老仆没有让他们上马,第一是因为白野不会骑马,第二是因为这两人虽说戴上了八部浮图的人皮面具,可总归是不适合抛头露面。

    马车里的装饰远远不及白野的那辆金车豪奢,甚至还有点儿寒酸,连个像样的座位也没有,白野和顾倾城只得坐在车角装货的口袋上。

    马车行在队伍的最中间,老仆骑了一匹马跟在车后,给白野赶车的马夫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满脸的皱纹,看起来该有七十岁了。

    车摇摇晃晃,走很慢,整个队伍也走得不算快,开始的时候,白野还规规矩矩坐在车里,可到了后来,在两队乌血军骑士拦车检查无果后,他也放松了警惕。

    看来老仆是早就做好了安排,这个商队已经在苍州做了十多年的生意,和这块儿地界上的守军关卡什么的早就混熟了,尽管现在是非常时期,检查力度严格了很多,可最多也就是耽误点时间,塞点儿钱,那些检查的兵士对车里的白野二人也就随意问两句话就放行了。

    一直到入夜,停车吃点儿干粮之后,白野终于按耐不住了。

    就这么干坐着也太无聊了。

    他从车里爬出来,坐在那个马夫的身边,看了看表情肃穆的‘商人们’,终于开口说话:

    “老人家,您今年多少岁数了啊?”

    那马夫奇怪的看了白野一眼,咳嗽一声,用最标准的大龙话道:“先生爷好,老朽今年六十二了。”

    六十二?这么算起来二十年前这些人入关的时候他不是四十二么?

    四十二岁还是壮年,二十年过去了,原本的壮士都已经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

    “我看您有些眼熟,我们以前见过么?”

    “先生爷怕是记不清了,十二年前的元宵节,您要看焰火,那些焰火都是我做的,我是华州作坊的手艺人,这些年来都在京都。”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金三顺。”

    “你不是蛮族么?金三顺似乎是大龙人的名字吧。”

    老人笑了笑,他脸上的皱纹都挤作了一团:“都这么多年了,我的蛮族名字叫什么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那你是哪个部落的你总还记得吧。”

    “我是沙蛮,我们那儿不分部落。”

    沙蛮?这个白野稍微知道一点,蛮族分五蛮,其中沙蛮是最贫瘠落后的部族。沙蛮的领地就是无边的荒原和沙漠,只有生命力最顽强的生物才能生存。

    “大荒好不好玩儿啊。”

    “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比起大龙来差多了。”老人说到这里脸上竟然露出了一种羞涩之意,那样子就像是最老实巴交的庄稼人:

    “在大龙,不打仗,能吃饱饭。”

    在这一瞬,白野只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哪里像个嗜血好斗的蛮族,他就是千千万万朴实善良的大龙百姓中,最平平无奇的一员。

    “先生爷好,可还认识我。”

    白野的后面赶来了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这盘子满脸的横肉,笑起来看不到眼睛,手指上的金戒指都快要赶上白野的腰带粗。

    白野好好看了这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