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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王爷如狼,妃似虎第177部分阅读

    子?你我成亲那么多年,早在几年前就该要有孩子了年年,你跟我在一起,让你受了不少的苦。往后不论何处,我们再不分开了!”

    他感叹着,抬手揽上她的腰肢,让她更贴近于自己。

    花容丹倾看着马车远去,心中一阵失落,抬手轻抚上胸口的位置,有些疼,而那里藏着一只香囊,里头有他们两人结在一起的发丝。

    这一戴,便戴了好些年,一直不曾离开身边,只有沐浴之时截下,沐浴完之后又藏回胸口,贴近于心。

    花容玄羿看了一眼花容丹倾眷恋的目光,将手轻搭于他的肩上。“别看了,再看七皇嫂也回不来,她确实是一个很吸引人的姑娘,也难怪你待她如此,放心,皇兄给你赐门婚事吧,想要什么样的姑娘还没有?”

    “多谢皇上,此事便不用再议!”花容丹倾直接谢绝。

    “刘将军家的女儿你瞧着如何?”

    “不认识!”

    “几位尚书的女儿呢?”

    “没兴趣!”

    “那朕的表妹你觉得如何呢?”

    “听闻你那表妹爱慕的是皇上您,皇上可舍得?”

    “舍得舍得!只要是十一你要的女人,朕都舍得!”

    “那是因为你不爱,一旦你若动心了,哪儿男子窥视你的女人,还不直接砍了!”

    花容玄羿轻笑了一声,道:“说的哪儿的话,过些时日朕给你物色些吧!听闻在临云国他们的皇帝临瑾就曾为安宁王赐婚,还将数百张本是要他选妃的画像先给了安宁王挑选,不如朕也效仿一下,如何?”

    “皇上有心了,微臣却是消受不起。”

    花容丹倾再次回绝,顿而又道,“倒是皇上年岁不小,登基也有些时日,是该充实后宫了!”

    如今后宫之内,除了杜太妃一人,其余废帝的女人不是打入了冷宫便是谴了回去,后宫之中,倒是从未有过的荒凉。

    “好说好说!我母妃也催得紧了,但总归得先把几位皇弟的事情给定了下来,朕再选妃不迟!如今七皇兄已经成了亲,九皇弟又去了临云国,他喜欢临瑾也非一天两天的事情,如今朕在给他安排个女子,怕是要骑到朕的头上撒野,自小谁还不晓得九皇兄的性子?接下来便是你了!”

    花容玄羿也开始打着自己的算盘,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看着花容墨笙今日的风光,他倒是生出了几分羡慕。

    终有那么一个女子是属于他一人的,可与他一路走下去,不论富贵或是贫困。

    “皇上倒是不必了,此生臣只挚爱流年一人,再不会有女人入了臣弟的眼。往后定然当一介忠臣,替皇上分忧解劳。”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只觉得这阳光微暖,万里碧空。

    一道月白色的颀长身影立于七王府门口,见玄色大门紧紧关闭,抬手敲了几下。

    “来人,快开门!”

    “来了!”立即有人应道。

    沉重的玄色大门一开,一名打扫的下人见着来人,只觉得眼前一亮,这下人本就是从十一王府那边调过来的,对于安宁王倒是见过的,连忙行了礼。

    “小的拜见安宁王,不知安宁王来此有何要事?”

    安宁王高高在上地瞥了一眼跪在他脚边的下人,问道,“本王过来找你们主子苏流年,人呢?”

    这些时日,他一路躲着燕瑾派来追寻他的人,一路赶来却也耗去了不少的时日。

    “回安宁王的话,七王妃已随七王爷离开此处了,已离开三日之久。”

    “什么?”

    安宁王大叫了一声,他一路赶来,结果已经人去楼空?

    而且还是离开了三日,那么他这些时日赶来岂不是白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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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更6000字,更新结束!下一章节有个许久没出现的人物要出来啦~~大家来猜猜是谁啊!~应该会有些小吃惊哈~~收到elo47送给作者288币荷包。~~~穿越文欢迎阅读:《娘子,为夫好寂寞!(全剧终)》

    正文 第446章、懂得欲望与贪恋

    而且还是离开了三日,那么他这些时日赶来岂不是白赶了?

    “他们去哪儿了?”安宁王问。

    “小的不知!但是听闻是什么岛的!”

    “连云岛?”安宁王问。

    “是是是!正是这么一座岛!”那下人立即点头甯。

    连云岛

    已经离开三日,花容墨笙又有伤在身,此趟去连云岛必然也不会太赶,如此说来他一路追去应该还能追上。

    只是钶

    皇上派了那么多人寻他,这一路又要追赶还要躲避他们的搜查,能不能追得上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若是追不上,他倒也可以独自去了连云岛再说!

    这连云岛也算得上是一处好风光了!

    他本以为凭花容墨笙的伤势怕还会在七王府里休养一段时日,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离开了。

    就差了三日,否则

    那也能同时过去,一路上一人多无趣,且还要躲避皇上派来寻他的人。

    安宁王没有再停留,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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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早朝,花容丹倾一身官服,回了十一王府便听得烈炎道,“王爷,有贵客在王府内等候,属下已经给他安排了住处,就在泼墨阁。”

    贵客?

    花容丹倾一时间倒也没有想过会是谁,但一下子就否认了秦明朗。

    此人与他相识多年,来他王府自然是当自家一般,且烈炎也不至于会把他当成贵客,平时与他交好的人并不算多。

    “是谁呢?”花容丹倾问道。

    “王爷去了自然知晓!不过王爷怕是见了之后得大吃一惊。”烈炎倒是卖了个关子。

    花容丹倾也没有多问,淡淡一笑,倒也不急,先回房内换下了一身官服,换了一身绯色长袍,又重新梳理了个头发,戴上玉罐,于红玛瑙簪子固定好了,这才起身出门。

    泼墨阁如名雅致,里头更是藏了不少花容丹倾所画的图或是书写的字。

    他走进去的时候,只见到一名身穿素雅白衫的男子立于挂在墙上一副桃花美人画像前。

    那一副桃花美人画像,画像中的人物自然是他心仪的女子,只有一个背影,漫天的桃花,而她单薄的身子立于桃树下,一身浅色青衫长发如墨披散而下。

    而此时立于画像前的男子一身雪白,身形几分清瘦颀长,倒有几分熟悉,只是

    那一头乌黑如墨的发丝,让他有几分不大敢确定。

    “阁下不知阁下是”他开了口。

    那白衣男子转过了身,花容丹倾一看,有些错愕。

    “莫非十一王爷已经忘记了在下?在下乃是修缘!”

    修缘轻笑道,却已经不再如以往开口闭口皆是小僧,或是施主。

    眼前之人确实是修缘,清秀俊雅,发丝乌黑如墨,素雅的木簪子束发,简单的装扮可见一身的风华。

    花容丹倾确实吃惊不少,泛起一笑,“我倒不曾想过你会如此,怎束了发,莫不是还俗了?”

    他当真没有想过有一日修缘会还俗,如今束了长发,且那一传佛珠不再挂于身上。

    见到花容丹倾的目光与疑惑,修缘在心里一叹:凡心已动,佛离他已经越来越远。

    唯有还俗。

    修缘只是一笑,“六根已不似以往清净,且凡心已动,再难修行,便入红尘俗世。”

    他也终于知道师父当年与他说过的话,此历了这一劫,他可修成佛,若是历不过

    唯有还俗。

    心已懂得思念,懂得牵挂,懂得欲望,懂得贪恋,他已经与佛无缘,不如入了俗世。

    他回过头,看着墙上的那一幅画,抬手细致地抚上那一道纤细的身影,指腹带着无数的眷恋。

    犹记得她的气息,她的拥抱,甚至是她的贴近。

    修缘道,“你画得真好,纵然只是简单的几笔,便已经将她的身姿勾勒出来,栩栩如生。”

    花容丹倾眉头轻蹙,听得他的声音,温润如玉,却带着几分缱绻。

    凡心已动,入俗世红尘

    这凡心已动

    莫不是他也对苏流年动了心思?

    花容丹倾怎会不晓得那样的感情?

    他道:“明知得不到,你又是何苦?倒不如一心向佛。”

    “已无此心思,何苦自欺欺人?倒不如此时来得洒脱!”

    修缘回身,又道,“刚从祈安城回来,这些时日便在你这里暂住几日。等过几日再回祈安城。”

    他在祈安城开了处医馆,以行善为目的,那祈安城至从上回百姓暴乱,伤势无数,一座古老而美丽的古城几乎成为废墟。

    经过这一年多的时日,离开祈安城的百姓大部分已经回来重建住宅,但医馆不多,且药材抬价不少,他那一处医馆倒也能帮上一些百姓。

    花容丹倾点头,“这王府这么大,我一个人住着也委实无趣,你就安心在这处住下吧!

    烈炎倒也会安排,修缘喜静,这泼墨阁确实适合修缘居住。

    “那就多谢了!”修缘道。

    当日晚上,花容丹倾为修缘准备了一场洗尘宴,虽只有二人,桌子上的美食却也不吝啬,可谓应有尽有。

    以往修缘来此,皆是以清茶素食招待,此时他已经还俗,便也没有那么多顾忌,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却也不乏好几道精致的素食。

    “这是我朝宫内盛产的桃花酿,称为御酿,你定然是没有尝过。”

    花容丹倾谴退了下人,亲自为修缘倒了杯桃花酿,一时间酒香萦绕。

    修缘举起酒盏,露出一笑,他确实没有尝过,或者该说他从还俗之后还未碰过酒。

    虽然有吃过荤,但因这么多年的习惯,他一般还是以素菜为主。

    将酒盏移到唇边,浅尝了一口,只觉得有些辛辣与甘甜,还有那香醇的气息在口中弥漫开来,吞咽下去更是可清晰嗅得那一股类似桃花的芬芳。

    因为没有对比,所以不清楚这酒的口感如何,但是单凭这香醇怕是没有其它的酒可比得上了,否则也不会被称为御酿,只有皇室的人才能饮得上。

    第一次喝酒还有觉得有些这气味强烈了许多,他饮惯了清茶与泉水,只那么一口只觉得脸上微微泛热,怕已是熏红了一片花容丹倾瞧见他如何有些忍俊不禁,“慢慢尝,第一次喝酒总是如此,不可太急。”

    说罢他举杯朝他一敬,浅酌了一口。

    修缘又尝了一口这才放下酒盏,只觉得呼吸之间的酒香特别馥郁,几乎可以醉人。

    “以往只是远远地嗅着这酒香,此时一尝离这香气如此近,才发现原来这桃花酿的香气如此馥郁,呼吸之间肺腑皆是酒香。”

    花容丹倾勾起一笑,“我记得第一次喝酒那年我才八岁,嗅着这味道好闻,以为这酒也没有大人说的辛辣,反而觉得甘甜,一口气喝了一坛醉了三日。那时候可没少被几位皇兄取笑过。”

    说完,他夹了一只鸡腿放到修缘的碗里。

    “这是叫化子鸡,尝尝看,乃是叫化子吃的,流年喜欢吃这一道菜,我便也喜欢让王府里的厨子做几道出来。”

    修缘看着碗里的鸡腿,夹起来咬了一口,只觉得满嘴的香滑,配上这桃花酿当真是回味无穷。

    原来如此美味,怪不得她如此喜欢吃,以往清修,他向来皆是素菜野果充饥。

    修缘问道:“再见她,可好?那一段时日她在临云国,燕瑾待她定当极好。”

    “自是极好,燕瑾甚至将帝王令给了她,在皇宫内无人胆敢对她不敬,燕瑾后宫除了太后与几名太妃,倒再无其它女眷,一个个对她也算是以礼相待,倒不曾为难。”

    唯一想要为难她的,曾是他最亲近的人,此时想想恍若一梦。

    唯有死对她才是最好的解脱。

    只是时常想起,若当初那一剑扎在他的胸膛上,那连青诗会是如何?

    修缘一笑,“她是个好姑娘!”

    此话花容丹倾自是极为认可,苏流年犹如一颗石头,在他们这群人的心中激荡起的涟漪,一生也抚平不了。

    而有一点他没有料到,修缘会为一个女子入了俗世,明知得不到,他还执着于此。

    饮尽了剩余的酒,他又斟了一杯,才道:“前些时日七皇兄带她去了连云岛,连云岛的岛主并不待见流年,但是有七皇兄在,我还是安心的,七皇兄定然不会让人欺负了流年。”

    虽然一桌上的山珍海味,但苏流年习惯了素菜,他吃的素菜更多的不放油。

    此时这一桌子的菜虽然丰盛,于他来说却还是油腻了许多,吃了一些,又喝了两杯的桃花酿,整张脸因这酒布上了红晕。

    带着三分的醉意,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饮酒,第一次有了醉意。

    晚膳用完,花容丹倾让人撤了一桌子大部分并没有动过的佳肴,沏上了一盏清茶。

    修缘喝了几口茶水,清醒了几分,朝着花容丹倾露出一笑。

    烛光摇曳中,他一张脸如上等美玉一般,泛着漂亮的色泽,一头乌黑的发丝更为他添色不少,就连坐在他对面的花容丹倾也觉得眼前是一幅现成的画,却比画上更美上三分。

    此时的他看起来虽是已经还了俗,可是这么一看,依旧是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往后你可有其它想法?”两人静默许久,修缘问道。

    往后

    花容丹倾自是已经想过。

    他喝了一口清香的茗茶,才道,“临云国有摄政王一生未娶,一心扑在政事上,我若效仿他倒也不以为过。更何况,我相信七皇兄能让流年幸福,将来或许还有机会能够再见。花容王朝经过这一翻颠覆,必定更为繁荣昌盛。”

    心已有了牵挂,他又怎会去对别的女人敞开心怀来接纳?

    一生不娶

    他走过许多个地方,虽然还不曾去过临云国,对于临云国那一位摄政王却也是有所听闻,为人正直,对于朝政更是忠心耿耿,天下难寻。

    自是也听闻他一生未娶,也无子嗣,更因为让帝王信任。

    正因为如此,燕瑾从登基之后,一直在外的时间居多,便将朝政交给了摄政王。

    花容丹倾问道,“倒是你呢?可有其它的打算?”

    “我在祈安城那里有一处医馆,过些时间便动身回去,此次过来,乃是听闻你们在寻我,后来才知花容墨笙受了伤,但知他此时伤势好转就够了!本来还以为过来可见他一面,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

    苏流年离开之后,花容丹倾一病不起,当时他过来看了他几日,配了不少的药,但因是心病难医,修缘只让他放宽了心,而后便离开了。

    一路行走,最后到了祈安城,见民不聊生,一座古城形如废墟,心中怜悯便在那里开了处医馆。

    那一处医馆虽然赚不了多少钱,去的人皆是看不起病的普通百姓,但药材大部分都是到山上挖采,倒也费不了多少本,又请了几个大夫帮忙,每日收入虽然不多,却也积少成多。

    花容丹倾询问,“可有想着入朝为官?你若有此意向,我倒可以向皇上举荐!”

    修缘摇头,“多谢王爷美意,我便留在祈安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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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处,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在笼子里走动着,梳理了下羽毛,听到有脚步声立即振奋开来,冲着来人一声声地高喊道:“流年千岁千岁千千岁!流年千岁千岁千千岁!”

    听到这声音,花容丹倾露出一笑,朝着那只挂在走廊处的小明彩走去。

    当时苏流年离开七王府,花容墨笙无心于这一只鹦鹉,且忙于政事,再之后退位,人也失踪了,他瞧着这一只鹦鹉无人照管,便让人给带回了十一王府。

    起初这小明彩很是怕生,一声也不吭,或是耷拉着脑袋一副很是受伤的样子。

    倒是后来养熟了这小明彩也渐渐好动起来,只不过见到陌生人还是会露出一副受到惊吓的表情,可见到他总能高声几声。

    “流年千岁千岁千千岁!”那头顶上被燕瑾拔去的毛早已经长了出来,色彩斑斓,光滑明亮,极为好看。

    燕瑾倒也喜欢这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