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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少将别惹我第9部分阅读

    等尉迟芬芳意识到蛇离她的脸已经只有几寸的距离时,她默念了一句:“姐完蛋了!”

    千钧一发之际,邢军生的棍子挡在了她和蛇头之间,蛇猝不及防,脑袋一下子碰到了棍子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还没等它恼羞成怒喷出毒液,邢军生已经伸出左手捉住了它的七寸,蛇猛地扭过头,想要咬他的手,邢军生的手用力向地上甩去,蛇头碰到了泥土,还没等它再次抬头,邢军生已经伸脚死死地踩住了它的脑袋。

    然后就是用力掐,再用力掐,直到手指穿透了它的皮肉,腥臭的蛇血冒了出来。

    但是蛇的身体韧性太大,邢军生又不确定它究竟有没有死透,不敢抬起脚给它留出攻击的机会,只好继续用力掐。

    “噗嗤!”尉迟芬芳终于从呆滞状态中醒来,忍不住笑出声儿。

    “喂,你不帮忙,还有心思笑?”邢军生不满地嘟囔。

    尉迟芬芳终于去找了一根解释的藤条,缠在蛇的脖子上,用力勒断了它的身体。

    直到弄死它之后,两个人才看清楚,它原来是一条剧毒的眼镜蛇,俩人不禁都后怕起来,尤其是尉迟芬芳,死亡原来跟她相距不过几寸的距离。

    “喂,你刚才干嘛不用你那钢丝牙?那可比藤条结实方便的多。”邢军生不满她的磨蹭。

    “你想我以后每顿吃饭的时候都呕吐么?这么恶心的东西,要是我用钢丝牙弄断它,这辈子恐怕我也不想再把它放进嘴里了。”尉迟芬芳瞪了他一眼。

    “好吧,我就不信,哪天你要是被敌人俘虏了,就不会用钢丝牙勒断敌人的脖子。”邢军生小声嘀咕。

    “哼,到时候再说吧!”尉迟芬芳扭头朝前继续走。

    剥了蛇皮,划开蛇的身体,放干净它的血,然后用树叶子擦干净血渍,再用一种尉迟芬芳认识的麝香草涂满蛇的身体,邢军生就把蛇缠在腰间带上。

    “喂,你真的打算吃它?”尉迟芬芳皱着眉头问。

    “如果你有本事弄到更大的猎物,我们自然可以不用吃它。不过按照眼下咱们的状况,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遇到大型动物,咱们最好还是溜之大吉。不然,被吃掉的很可能就是咱俩。”邢军生说,尉迟芬芳不再反驳。

    趁着天色还亮,邢军生开始动手找吃的。这片林子里,他唯一认识的无毒又能吃的,就只有竹笋了。

    虽然他们也看到了不少蘑菇,但他都不确定有没有毒,只能忍痛放弃。至于那些灌木丛上的果子,他也不敢随便乱摘,生怕哪种会有毒。

    最后,还是尉迟芬芳想到了一个办法,盯着蚂蚁,只要蚂蚁啃噬过的果子,肯定是能吃的,或者说,掰开果子看看,里面有没有虫子,有虫子的,就留下吃。

    “虽然这么做恶心了点儿,但起码能保证咱俩不被毒死。”尉迟芬芳这么说着,胃里一阵阵作呕,想到今后的一天或者是若干天,都要吃被虫子啃过的东西,想不恶心都难。

    黑夜来临之前,他们摘到了十几只虫子啃过的不知名的野果子,挖到了一片竹笋,再有就是那条死蛇。

    之前搜干净了他们所有的东西,唯有打火机似乎被忽略了,又或许,这是留给他们唯一的东西——人类区别于野兽的东西。

    这次带着打火机其实真心是凑巧的,之前邢军生去镇上小卖铺买 吃的,教官总让他帮忙买烟,一来二去,跟卖烟的老板娘熟悉了,每次买烟的时候,老板娘总会免费送他一个打火机。

    这一次送他的打火机上面,贴着一个女影星的剧照,她的嘴唇跟乔炎炎长得很像,所以他就自作主张,把这只打火机留下了。

    想不到,竟然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尉迟芬芳负责搜集干燥些的柴草,以备晚上熏蚊子用,当然,野生动物如果闻到这种烟火味道,也会自发地走远。

    走了一整天的路,又经历了眼镜蛇的威胁,两个人都有些累了。尽管如此,邢军生还是决定遵循教官的教诲,两个人轮流守夜。

    上半夜他守着,这是最难熬的时候。躺在柴草旁,闻着刺鼻的烟雾,他默默地想念着乔炎炎,回想着他们小时候的一点一滴。

    说实话,在三年级以前,他是很讨厌这个女孩子的,她总是喜欢装腔作势,一本正经得好像文革时的小将。

    当然,她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她喜欢帮助那些弱小的孩子,尤其是见不得男生欺负女生,他与她结怨,起源于他欺负苏琦钰。

    那时候苏琦钰真的很漂亮,当然,她现在也还是很漂亮。只不过小时候的苏琦钰漂亮却又傲气十足,见了他们这些男生,总是爱理不理的。

    所以,他就喜欢欺负她,诸如把她的辫子绑在椅子背上,或者往她抽屉里塞只癞蛤蟆之类的。

    苏琦钰每次被欺负了,总是尖叫着哭泣,然后乔炎炎就会冲出来打抱不平,斥责他,在老师跟前告他的状,否则,他也不会把她引到防空洞里去的。

    想起自己当初干的蠢事,再想想后来对她的喜欢,他总觉得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命运的巨手在捉弄他。

    如果一开始他知道他会喜欢上乔炎炎,那么他肯定会从小到大一直对她很好很好的,只可惜命运总是不尽如人意,在他猝不及防时,送来了姜文涛。

    他们俩现在怎样了?没人告诉他,他也不敢去问,甚至于不敢去想。

    他只是自欺欺人地想着,有朝一日,他能够当上将军,风风光光地迎娶她做自己的老婆。

    如此胡思乱想着,天渐渐就亮了,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整晚都没有睡,也没有觉得困。

    看来,以后需要熬夜的时候,只要努力想想乔炎炎,就能够撑过去了。他自嘲地想。

    天大亮的时候,他靠在树干上,眼皮渐渐变沉,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叫醒尉迟芬芳时,她猛地跳了起来。

    “天哪!我这一觉居然睡了这么久?”她大叫道,然后猛地用双手拍拍自己的脸。

    “喂!你干嘛不叫我?说好了一人守半个晚上的。”她走到他身旁,用脚踢了踢他的腿埋怨道。

    “没注意,在想事情,然后天就亮了。”邢军生面无表情说。

    “好了,既然你醒了,我们继续前进吧。估计等我们走出这片林子,霍少将他们就会等在林子的那一边,还准备了红烧肉罐头等着我们。”他说着,嘴里不自觉地分泌出某种液体,他不好意思地咽了进去。

    “我觉得我现在可以吃得下一头猪,只可惜,咱们连只兔子都没有。”尉迟芬芳有些沮丧道。

    两个人继续朝着北方走去,被撂下飞机时,尉迟芬芳用她的微型指南针确定了方向,林子在北方,悬崖在东方,只有一直朝北走,才不会绕回到悬崖那里。

    当然,就算没有指南针,他们也懂得如何辨别方向,这个,课堂上教官也讲过的,树主干南面的草生长的较旺盛,树皮一般为南面的较光滑,北面的较粗糙,有的树在其北面树皮上有许多裂纹及疙瘩,这种现象在白桦树上表现特明显;松柏类及杉树在树干上流出的胶脂南面的较北面多且易结成较大的块;

    当然,这些东西远远比不上指南针来得方便准确。

    中午的时候,两个人是在是太饿了,果子和竹笋都已经吃光了,仅剩下一条蛇。邢军生不得不生起火,烤熟了那条蛇。

    吃了一小口,味道比他想象的好吃很多,于是笑嘻嘻对尉迟芬芳说:“尉迟,味道真的不错,有点儿像鱼肉,又没有腥味。如果不是野外烹饪条件有限的话,绝对能做得非常美味。”

    “你要是骗我,这辈子都娶不到老婆?”尉迟芬芳半信半疑说。

    “绝对不骗你,骗你让我走不出这片林子。”邢军生说。

    “混蛋,这种誓不能随便乱发的,你要是走不出去,不就等于我也会死在这里么?”尉迟芬芳急了骂道。

    “你尝一口就知道了嘛,丫头片子就是麻烦!”邢军生不耐烦道。

    尉迟芬芳终于鼓足勇气咬了一小口,飞快地咀嚼了一下,就咽下去了。

    等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蛇肉原来如此鲜美的时候,手里的蛇,只剩下一小块了。

    “对不起,我该省着吃的,回头我们饿了,真没能顶饿的东西了。”尉迟芬芳满是歉意道。

    “没关系的,说不定我们待会儿又会碰到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了。”

    事实上,他们什么可以吃的小动物都没有碰到,偶尔有一两只鸟儿飞过,但是钢丝牙用的不熟练,根本射不到。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邢军生发现,他漏在外面的皮肤,无一例外,都起了红疙瘩,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这都是那些看似无害的麦蚊咬的。

    想起课堂上教官的话,他赶忙弄了些稀泥抹在脸上,尉迟芬芳也有样学样。

    正忙着往身上糊泥巴,忽然发觉脚腕儿上猛地一痛,低头看时,只见一只硕大的花蜘蛛正趴在他的脚背上,头朝他的脚踝用力啃。

    080漫长的一夜

    邢军生正忙着往身上糊泥巴,忽然发觉脚腕儿上猛地一痛,低头看时,只见一只硕大的花蜘蛛正趴在他的脚背上,头朝他的脚踝用力啃。

    一掌拍死了那只花蜘蛛,但是已经迟了,脚踝上被咬到的地方一片青黑。

    尉迟芬芳看到他的脚,心顿时拔凉拔凉的。但是此刻不是惊慌失措的时候,更没时间去伤心难过,她飞快地私下一劫衣服下摆,用力缠住他的小腿肚子,避免毒向上蔓延。

    但是效果并没有想象的好,那片青黑很快扩散开来,脚肿成了馒头。

    取出钢丝牙,找到带爪的部分,用力刺破了伤口,她忽然趴到他的小腿上,用力吮吸起他的伤口。

    一切发生得太快,邢军生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张小嘴儿已经吸了两口了。

    “尉迟,快停下,不然你也会中毒的。”邢军生想要用力推开她,但是她抬起了头,坚定地看了他一眼。

    “我们是一个组的队友,不是么?打从我们一起走进这片林子里,我就想,我们俩从此要生死与共了,你有没有这样想过?”尉迟芬芳说。

    “我没有,我发誓,我真没这样想过,所以,你现在最好的办法是,赶紧往前走,说不定天黑以前,你就能走出林子,然后带着霍少将他们回来救我。”邢军生急忙摇头说。

    “好吧,你有没有这么想过那是你的事。我不但这么想,也会这么做的。我知道我没有龋齿,唯一的一颗也拔掉了,变成了这颗钢丝牙,我也没有口腔溃疡,所以,理论上来讲,我给你吸毒是安全的。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大不了我们俩一起死在这里。”尉迟芬芳说。

    “尉迟,我们还算不上战友,只不过是一起受训罢了,你没必要为了我牺牲的。”邢军生继续劝说道。

    “如果我现在不能跟队友一起同生共死,那么将来在真正的任务中,也会抛弃战友独自逃生的,这样的人活着,只能害了以后的战友,不如早点儿死在这里。”尉迟芬芳坚定地说着,两只手牢牢地抱住他的腿。

    邢军生无奈,只能任由她继续。

    尽管她在帮他吸毒,但是还有少量的毒素不可避免地通过血液慢慢往身体各处流散,邢军生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昏沉,整个人都像是被催眠了一般,眼皮沉重得无法抬起来,最后,他终于倒下了。

    “邢军生,你别死,你不能把我一个人撇在这里喂野兽呀!”尉迟芬芳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的舌头已经有些肿了,好在除此之外,她还算正常,脑袋和手脚都能灵活地转动,她哭了一小会儿,立刻意识到,天已经黑下来了。

    摸索着把周围的柴草聚拢来,她点燃了柴草,呛人的味道刺入呼吸道时,她忍不住咳嗽起来,眼泪再次流出,她分不清是因为害怕、伤心,还是单纯地被呛到。

    好在昨夜邢军生守了一整夜,她睡足了觉。

    今晚,她知道她必须守着他,直到天明。

    这一夜真的很漫长,身边是一个不知死活的队友,除此之外,到处都是昆虫,还有偶尔路过的野兽。

    尉迟芬芳想起自己之前的十四年,爸爸杀了人,妈妈带着她改嫁,那一年她五岁。

    继父是个魔鬼,总是趁妈妈不在的时候,猥琐她,还威胁她,不许告诉妈妈,否则就打死她。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接近一年,直到有一天,妈妈因为跟人换班,提前回家,这才发现了继父的兽行,他们厮打的过程中,妈妈用剪刀割破了继父的大腿,继父则用力掐死了妈妈。

    等到他发现大腿动脉破了,血流不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至今尉迟芬芳还记得,继父可怜巴巴望着她说:“芬芳,求求你,到对面的王大妈家,让他们叫救护车来送我去医院。”

    他们发生争吵的时候,他插上了门栓,他们家是个独立的小院儿,除非大声喊,邻居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但是此时,他已经浑身无力,根本喊不出来了。

    尉迟芬芳用充满仇恨的眼光看着他,一声不响地缩在角落里,她妈妈就躺在她旁边,眼睛瞪得老大,身体却一动不动。

    她害怕极了,但她小小的脑袋里,有一点很 清楚,那就是眼前这个禽兽继父如果好了,一定不会放过她。

    所以,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看着血从他的大腿上不断地往外流,直到他倒在血泊中。

    其实,以她现在懂得的医学常识来看,即使她当时出门去求邻居来救他,他也活不成了。毕竟,那时候电话什么的都不太方便,救护车更不可能及时上门,而他被扎破的却是大动脉。、

    但是当时,她心里想的就是,让他死!

    回想起这一段,她的身体忍不住一阵阵发冷,即使天气如此炎热,她还是悄悄地靠在了邢军生的身边,用力搂住他的后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她才稍稍觉得安心。

    后来的日子里,她成了一个流浪儿,没有人愿意收养她,像她这样拥有一个被枪毙了的杀人犯父亲,又有一个杀死了她妈妈的继父,任谁都会觉得晦气的。

    她只好到处去讨饭,车站、码头,饭馆、菜市场,哪里人多,她就去哪里,总有些不认识她的人,会好心给她一毛两毛钱,或者是给她买一碗热汤面。

    她就这么混到了十岁,直到她的亲叔叔尉迟江找到了她。

    那时候,她已经学会了坑蒙拐骗偷,完全没有半点女孩子应有的模样。

    叔叔带她去了香港,在那里,她终于过上了温饱有保障的日子。但是叔叔是一个杀手,他的生活也不安定,时常在世界各地飞。

    整整四年的时间里,只有少数的时候她被迫去学校读书,大多数时候她都会逃学。

    叔叔没有时间一直守着她,便把她托付给邻居家一个开武馆的武师,武师的老婆对她很好,总喜欢做好吃的给她,而她就整天跟着武师学习拳脚功夫,日子过得温暖而惬意。

    偶然的一次,叔叔遇到了来香港办事的小时候的朋友岳建华,岳建华发现了她,她的资质她的经历,无一不令他感到心疼和怜惜。

    经过激烈的争辩,叔叔终于同意让她跟着岳建华走。

    毕竟像她这样一个整天只喜欢打打杀杀的孩子,既不肯念书,也不肯像寻常女孩子那样描眉画眼收拾家务,跟着岳建华走,将来她会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做他们那一行也会有危险,但谁让她早已错过了长成一个温柔女孩子的机会呢?

    其实平心而论,特训队的生活是尉迟芬芳很喜欢的一种生活。女孩子只有一个,她不拿自己当女的,那些人也没有一个当她是女的。

    这样很好,最起码她不用像那帮女孩子一样,整天唧唧歪歪,为了某个男生而神魂颠倒,更加不用将来嫁给某个男人,煮饭洗衣生孩子,

    一想到会过上那种日子,她就十分怀疑,她终有一天会把她未来的丈夫掐死。

    特训队多好啊,她每天除了训练,什么都不用想,如果她做的出色,将来她还可以有机会去做一个女军官,管理很多兵蛋子,多威风啊!

    更重要的是,做了女军官之后,她会有很多薪水,可以想买多少好吃的就买多少,而不用每一分钱都从叔叔手里拿。

    虽然叔叔心甘情愿养着她,但?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