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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大传第16部分阅读

    申前命,臣亦不过再执此辞,而章奏屡腾,言语烦渎,非皇上以手足腹心待臣之义也。万仰圣慈俯览愚衷,特赐停寝,俾臣微志获伸,虽疏食没齿,有余荣矣。所有改敕一节,万不敢拟,谨将原稿封进,伏乞圣裁施行。(奏疏五《纂修书成辞恩命疏》)

    经过这样地剀切陈辞,神宗只有俞允。

    这一年神宗十五岁。皇帝和平常人不同,皇太后在这一年,已经替他定下王伟底女儿,准备举行婚礼。中国的旧俗,婚礼便得选择吉日,皇帝底事,自有钦天监负责。据钦天监推测,十二月大利,又说一年之中,惟利十二月,其余皆有碍。宫内文书官传达皇大后圣旨,一切交给居正决定。居正又遇到一个小小的困难;要在万历五年十二月举行婚礼,新郎只有十五岁,新娘只有十四岁,未免太早;要到六年十二月,中间停顿一年,未免太迟,惟恐皇太后和皇上都等不及;要在这两个时期底中间,钦天监又认为月份不利。这便怎样呢?但是居正却轻易地解决了。他奏明皇太后,因为英宗、武宗、世宗都是十六岁成婚,所以应当是十六岁;他说他也知道要等待万历六年十二月,未免太迟;因此他认为最好是明年三、四月,不迟不早,最为妥帖。钦天监不是说月份不利么?居正说:“臣等窃惟帝王之礼,与士庶人不同。凡时日禁忌,皆世人俗尚,然亦有不尽然者。臣居正素性愚昧,不信阴阳选择之说,凡有举动,只据事理之当为,时势之可为者,即为之,未尝拘泥时日,牵合趋避,然亦往往误蒙天幸,动获吉利。况皇上为天地百神之主,一举一动,皆将奉职而受事焉,又岂阴阳小术,可得而拘禁耶?”(奏疏五《奏请圣母裁定大婚日期疏》)他奏明皇太后,一切只要太后作主。随后文书官口传太后圣旨:“先生说的是,今定以明年三月。”这一次居正又得到一个小小的成功。

    但是九月间,慈圣太后底难题来了。太后派司礼监太监孙得胜,口传圣旨,今岁大喜,命内阁拟旨暂免行刑。明朝的制度,秋天有秋审,现在正是判罪执行的时期,眼看又要因为太后这一点妇人之仁,停顿下来。一切都和居正底主张根本背谬了。居正认为国家之乱,完全因为有心宽纵,以致不可收拾,所以他说,“天下之事以为无足虑,则必有大可虑者。”(书牍六《与操江宋阳山》)他认为“盗者必获,获而必诛,则人自不敢为矣。”(书牍八《答总宪吴公》)万历五年,有人和他说起孔子底话:“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在季康子愁到盗贼太多的时候,孔于不曾这样说过吗?居正反驳道:盖闻圣王杀以止杀,刑期无刑,不闻纵释有罪以为仁也。“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此孔子箴病之言,是时鲁失其政,宠赂滋彰,故言此以警之,非谓徒不欲可以弭之,无是理也。夫人之可以纵情恣意,有所欲而无不得者,莫逾于为盗;而秉耒持锄,力田疾作,束缚以礼法,世之所至苦也。安于其所至苦,无所惧而自不为非者,惟夷、由、曾、史为然。今不曰“吾严刑明法之可以制欲禁邪也”,而徒以不欲率之,使民皆释其所乐,而从其所至苦,是天下皆由、夷、曾、史而后可也。舜,不欲之君也,皋陶,不欲之相也,蛮夷猾夏,寇贼j宄,犹不能无明刑作士以威之,况其余乎?异日者有司之不敢捕盗也,以盗获而未必诛也,不诛则彼且剚刃于上,以毒其仇而合其党,故盗贼愈多,犯者愈众。今则不然,明天子振提纲维于上,而执政者持直墨而弹之,法在必行,j无所赦。论者乃不惟舜、皋之所以致理者,而独用懦者姑息之说,衰季苟且之政以挠之,其无乃违明诏而诡国法乎?(书牍九《答宪长周松山言弭盗非全在不欲》)

    现在的难题来了,慈圣太后固然要“暂免行刑”,明天子也不再“振提纲维”,怎么办呢?居正立即上疏。他说:夫春生、秋杀,天道所以运行,雨露雪霜,万物因之发育。若一岁之间,有春生而无秋杀,有雨露而无雪霜,则岁功不成而化理或滞矣。明王奉若天道,其刑赏予夺,皆奉天意以行事。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若弃有德而不用,释有罪而不诛,则刑、赏失中,惨、舒异用,非上天所以立君治民之意矣。臣等连日详阅法司所开重犯招情,有杀祖父母、父母者,有殴死亲兄及同居尊属者,有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有强盗劫财杀人者,有斗殴逞凶,登时打死人命者。据其所犯,皆绝灭天理,伤败彝伦,仁人之所痛恶,复载之所不容者,天欲诛之,而皇上顾欲释之,其无乃违上天之意乎?……今圣母独见犯罪者身被诛戮之可悯,而不知被彼所戕害者,皆含冤蓄愤于幽冥之中,明王圣主不为之一泄,彼以其怨恨冤苦之气,郁而不散,上或蒸为妖沴氛祲之变,下或招致凶荒疫疠之灾,则其为害,又不止一人一家,受其茶毒而已。独奈何不忍于有罪之凶恶,而反忍于无辜之良善乎?其用仁亦时矣!况此等之人,节经法司评审,九卿大臣评鞫,皆已众证明白,输服无辞,纵使今年不决,将来亦无生理,不过迟延月日,监毙牢狱耳。然与其暗毙牢狱,人不及知,何如明正典刑,犹足以惩j而伸法乎?法令不行,则犯者愈众,年复一年,充满囹圄,既费关防,又亏国典,其于政体,又大谬也。伏愿皇上念上天之意不可违,祖宗之法不可废,毋惑于浮屠之说,毋流于姑息之爱,奏上圣母,仍将各犯照常行刑,以顺天道。若圣心不忍尽杀,或仍照去年例,容臣等拣其情罪尤重者,量决数十人,余姑牢固监候,俟明年大婚吉典告成,然后概免一年,则春生秋杀,仁昭义肃,并行而不悖矣。(奏疏五《论决重囚疏》)

    这个奏疏上去以后,文书官口传圣旨:“先生说的是,今年照旧行刑。”居正认定“杀以止杀”;惟有严厉执行法律,民生才可以安定,国家才得到保障。统治阶级为了维持他们底统治起见,有时必须严厉执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法律。这里看到他们的面貌。

    第十一章 从夺情到归葬

    嘉靖三十七年,居正曾经看到父亲一面。十九年的日月了,居正从一个平凡的翰林院编修,成为当国的首辅,文明也从一个平凡的府学生,成为首辅底父亲。在北京的掌握政权,在江陵的掌握利权。谁能说文明底不是呢?辽王府到手了,重行翻造,纯忠堂、捧日楼都盖好了,沙洲来了,刘总兵送来的银子,也从瞿塘三峡下来了。快得很,李太白不曾说过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一位七十岁的府学生想起。其余的,还有许多许多数不清的事件。七十岁的人,应当休息一下,但是这一家的事,交给谁呢?不错,还有居易、居敬,但是文明究竟放心不下。居正也谈起要迎养到北京,可是老年人搁不下江陵底山水,搁不下自己底姬妾,搁不下一切的家事。

    万历三年神宗忽然问起左右的人来:“张先生底父母还在吗?”“先生底父母已经七十几岁了,”大家说,“还是好好的。”

    神宗高兴得很,吩咐准备赏赐,一面亲笔写信给居正:

    闻先生父母俱存,年各古稀,康健荣享,朕心喜悦。特赐大红蟒衣一袭,银钱二十两;又玉花坠七件,彩衣纱六匹,乃奉圣母恩赐:咸宜钦承,著家僮往赍之。

    大致是万历五年夏间,文明病了,有时连走路都困难,居正准备请假省亲,偏偏神宗大婚的问题来了,后来婚期决定在万历六年三月,居正看到暂时走不得,索性定在大婚以后再行回去。他在给王之诰的信上提起:“老父顷患甚剧,今虽暂愈,然闻动履尚属艰难,桑榆暮景,风烛可虞。颛拟主上大婚后,乃敢乞身。(”乞身“二字不可信。文集十《先考观澜公行略》作”拟俟大礼告成当请告一省觐,“语较翔实。)今定婚期于来岁三月,则陈情之举,当在夏初矣。遥望此期,以日为岁,奈何?”(书牍九《答司寇王西石》)

    文明这一年七十四岁,疾病缠绵,(敬修《文忠公行实》言“不谓一日晨出登王粲楼,蒙犯霜露,寝疾十有一日,遂卒。”与居正《答王西石书》不合。)终于在九月十三日逝世了。那时从江陵到北京,交通困难,九月二十五日,居正才得到讣闻。内阁同僚吕调阳、张四维奏明神宗,神宗颁赐御笔给居正说: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当不知何如里!然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见奏疏六《闻忧谢降谕宣慰疏》)

    神宗赐银五百两、纻丝十表里、新钞一万贯、白米二十石、香油二百斤、各样碎香二十斤、蜡烛一百对、麻布五十匹。两宫皇太后也是照样赐唁。二十八日礼部奉圣旨,文明“著照例与祭葬,仍加祭五坛,”身后恤典,一切从厚。

    但是重大的问题来了。明代内外官吏人等有丁忧的制度,在遇到承重祖父母,亲父母底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英宗正统七年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丁忧”指亲丧二十七个月中,必须解职的事;期满而后,照旧做官,称为“起复”。在二十七个月中,由皇上特别指定,不许解职,称为“夺情”。夺情之事,平常很少见,但是在军队中,尤其是在作战的时候,原谈不到“丁忧”,这一类的事,古人称为“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在宗法社会里面,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师长;主持教化的师长,在教忠、教孝的社会里,自己先行履行对于亡父、亡母的义务,不能不算是一种合理的行为。

    居正照例咨行吏部,题请放回原籍守制。吏部随即奉到圣旨:

    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冲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著,不必具辞。(见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居正九月二十五日得讣,这道不许守制的上谕,也在九月发下,一切都是四、五日间之事,没有回旋的余地。本来居正夺情的事情太严重了,居正身后,经过神宗十年到四十八年这个很长的阶段,一般人因为后来神宗对于居正的反感,无从追求正确的结论;等到神宗死后,讨论可以自由的时候,夺情底经过已经成为长远的过去,时日不清楚了,事实不清楚了,伪造的根据,曲解的现实,到处作祟。于是夺情的是非,遂成为一个谜。

    据说第一个主张夺情的是户部侍郎李幼孜,冯保主张夺情,居正也有意夺情,因此造成夺情的局势。其实幼孜第一个提出这个呼声,只提出时代底要求,而造成这个时代要求的,却是居正本人。

    自从隆庆六年六月,居正当国以来,这五年三个月的时间,整个国家安定了。政治上了轨道,经济有了把握,太仓粟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万;北边的俺答屈服了,土蛮虽然没有屈服,但是不断地溃败,解除了东北方的威胁;内阁里面,安静到没有一点波浪,更是嘉靖、隆庆以来没有的现象;这一切是谁底大功?居正去了,这个局面,交付那一个?徐阶七十五岁了,高拱更和冯保结下生死大仇,都谈不到回朝,在野的还有那一个干练的大臣?吕调阳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他自己没有大的抱负;张四维也许还有些才气,但是资历太差,而且也没有人望,在朝的又交给谁?居正固然有三个主人,但是慈圣太后和冯保,都说不到自己掌握政权,明代根本没有太后临朝和宦官执政(王振、汪直、刘瑾、以及后来之魏忠贤、皆未直接掌握政权。)的前例;至于神宗,这时才十五岁,慈圣太后还把他当小孩看待呢,更说不到自己负责。一切的形势竟造成居正非留不可的局面。这一个局面是居正自己造成的,居正自己也看到。

    其次大学士丁忧起复,不是没有故事的。成祖永乐六年六月杨荣丁优,十月起复。宣宗宣德元年正月金幼孜丁忧,随即起复。四年八月杨溥丁忧,随即起复。景帝景泰四年五月王文丁忧,九月起复。宪宗成化二年三月李贤丁忧,五月起复。这都是故事。五人之中,惟有李贤是首辅,而李贤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太平的时代,成化二年,宪宗已经二十一岁,即使李贤丁忧,也还和现在非留不可的局面,有些不同。这一切,慈圣太后、神宗、冯保,连同居正也都看到。

    不许守制的上谕下来了,居正再行上疏请求,自称“是臣以二十七月报臣父,以终身事皇上”,但是语气并不十分坚定,他甚至说:臣闻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报。夫非常者固非常理之所能拘也。臣一介草茅,忝司政本,十有余年,受先皇顾托之重,荷圣主倚毗之专,无论平日所承,隆恩异数,超轶古今,即顷者闻忧之日,两宫圣母为臣悯恻,圣心感动,为臣凄惋,慰吊之使,络绎道途,赙賵之赉,充溢筐篚,又蒙皇上亲洒宸翰,特降玺书,中间慰借之勤笃,勉喻之谆切,尚有溢于圣言之外者。臣伏而读之,一字一泪,虽旁观近听之人,亦无不伤心酸鼻者。夫自古人臣,以忠结主,商则成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周则成王之于公旦,汉则昭烈之于诸葛亮,其隆礼渥眷,辞命诰谕之文,载在史册,至今可考,固未有谦抑下巽,亲信敬礼,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其草芥微躯,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徇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且人之大伦,各有所重,使幸而不相值,则固可各伸其重,而尽其所当为;不幸而相值,难以并尽,则宜权其尤重者而行之。今臣处君臣、父子,两伦相值,而不容并尽之时,正宜称量而审处之者也。况奉圣谕,谓“父制当守,君父尤重”,臣又岂敢不思以仰体,而酌其轻重乎?(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无疑地,居正是在考虑应否守制的问题了。十月初二日奉圣旨:

    卿笃孝至情,朕非不感动,但念朕昔当十龄,皇考见背,丁宁以朕属卿,卿尽心辅导,迄今海内乂安,蛮貊率服,朕冲年垂拱仰成,顷刻离卿不得,安能远待三年?且卿身系社稷安危,又岂金革之事可比?其强抑哀情,勉遵前旨,以副我皇考委托之重,勿得固辞。(见上)

    奉旨以后,居正上《再乞守制疏》,十月初五日复奉圣旨:

    览奏,词益哀恳,朕恻然不宁。但卿言终是常理,今朕冲年,国家事重,岂常时可同?连日不得面卿,朕心如有所失。七七之期,犹以为远,矧曰三年!卿平日所言,朕无一不从,今日此事,却望卿从朕,毋得再有所陈。(见奏疏六《再乞守制疏》)

    神宗甚至和吕调阳、张四维说起,即使居正再上百本,亦不能准。守制的请求,已经成为僵局,居正只得再从旁面提出,他说:仰窥皇上之心,不过以数年以来,举天下之重,尽属于臣,见臣鞠躬尽瘁,颇称意指,将谓国家之事,有非臣不办者。此殆不然也!夫人之才识,不甚相远,顾上用之何如。臣之不肖,岂真有卓荦超世之才,盝缶局Γ┗噬闲叶弥食嫉镁∑溆薅〗裨谕18迹愿u家灾劣诎僦词拢敕浅妓稣撸抗燮淦髂埽碳皇敝 h艋噬弦杂贸贾蓝弥畛迹畛家猿夹闹叶禄噬希计饺账剖ハ偷览恚孀诜u龋肆窖哉撸ぞな刂侄鹗В蚬炭梢远宋硖枚煜孪汤怼j浅妓淙ィ涛慈ヒ玻伪刈ㄈ我蝗耍固煜孪驼撸坏靡愿餍淠芎酰壳页忌杏欣夏福暌嗥呤辏赜ざ嗖。蛴屑胰说剑鲁寄敢猓龀荚绻椤l镆爸耍恢7u龋匠几讣让唬肀乇忌ィ钢粘屑涠袢糁记蠊槲吹茫嗉奁冢粲艋乘迹蚨虏。虺贾模嬗胁荒茏园舱咭印;噬戏揭孕13焦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