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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王朝第29部分阅读

    跟朱寿从小一块长大,自然深悉帝王心思,“小王子的战略出众,深悉我天朝虚实,据杨总制的奏折所言,他有意放开西边,便是围三阙一,这些日子以来,所杀的我朝军民,已不下十万人;大同城有六万守军,邻近的聚落所,昌平副总兵李显、宣府下西路柴沟堡参将刘轩,也带有三万精兵,总计九万余人,派出五千人,不伤筋骨,据微臣手下的探子密报,西安堡确为蒙古人的辎重大营。”

    说到此处,他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朱寿的脸色,见皇帝的两条眉毛似乎动了动。

    这是?

    皇帝激动了!是的,皇帝的心情激动了!依陈提督对朱寿的了解,只有皇帝心情荡漾之时,才会出现眉毛乱动的情形。

    “再次,西安堡位于浑源川与桑干河的合流处,是蒙古人进退的咽喉要道!”陈提督最后加了一个砝码,沉声道,“只要扼守住此处,蒙古人必败!”

    前有应州五里寨这颗铁钉子,后有泰山压顶的明朝军队,只要西安堡一失,蒙古人就会被割成三个部份,这就是陈提督的着眼点。因为以他对朱寿的了解,只要说出这个计策,出击的明军,就肯定不只五千,而是整整九万,甚至更多!

    他最怕的,就是朱寿不动心,但是很明显,朱寿动心了,他利用这个蒙古使节的小计谋,居然出人意料地成功了。

    于是,当朱寿缓缓说出一道旨意时,蒙力克的脸色,这才真正地变了。

    在一团乱局之中,谁能笑到最后?

    是朱寿?小王子?还是巴儿速孛罗?

    而与敌私通的王守仁、杨一清等人,会不会遭到朱寿的严惩?

    一切的一切,都还是未知。

    第十五章 狼王末路

    这个世界,是复杂而无序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选择。

    王守仁被军鼓所惊醒,他守在朱寿所赐的龙旗之下,已经整整七日了。虽然已经证道成圣,心无外物,但他的肉体,毕竟还生存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中,难以避免一些必要的选择。

    这七日中,他的吃喝睡行,都在龙旗之下,甚至连出恭,也是在城楼旁的一个小角落里,放上一个木制的马桶。

    就算是下着大雨,王钦差也是顶着一个毡棚,不曾离开龙旗半步。

    大同府的冬天,雨雪非常多,尽管在贵州龙场,王圣人已经适应了苦行僧似的生活,但几日下来,仍然瘦了整整两圈。

    是小王子又开始进攻了?这次是阿尔苏博罗特的人马,还是蒙古大汗的本部人马?

    如果是巴儿速孛罗的人,明军不会如此紧张,这几日,双方的战况虽然激烈,也死了不少人,却是越来越有默契。

    自古以来,圣人与枭雄之间,总是有着无限的基情。

    睡在四周草铺之上的亲兵们,见钦差大人醒来,连忙纷纷起身,围在王守仁的身边。昨日晚间,有一队蒙古兵,曾经夜袭南门。明军与之厮杀了一夜,方才击退对方,不过自身损失,也是不少。

    这几日虽然陆续有援兵赶到,但糜烂不堪的卫所制,严重影响了兵员的质量。稍微看得过去的士卒,都被王钦差扔到了北门,去与蒙古人进行血与火的消耗。

    而他们的带头将领,听话的,便被王守仁当作守城预备役炮灰;不听话的,直接扔到第一线去,丢给蒙古人砍头。

    王圣人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自然也对人命什么的,没有圣母情结。他现在的眼光,虽然还没有超出人世,但隐约之间,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官集团这个腐朽而庞大的群体中。

    文官们固然没什么义节可言,但皇帝,又是永远正确的吗?

    王守仁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只是从小所受的教育,还在束缚着他的肉体言行。让他对家国、皇帝和大义,仍然有着畏惧之心。

    一个伟人的产生,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王圣人如此,朱寿,也是如此。

    他睁开充满着血丝的双眼,平静地看了一眼城中的情形,然后又举目远望,在清晨的雾霭中,北城一片火光。

    “这是最后一击了么?”

    王守仁的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坚守了七日七夜,经历了无数的血战和阴谋,小王子的底牌,终于亮了出来。

    巴图蒙克为什么会孤注一掷,而不是继续围城打援,消灭明军的有生力量?王守仁并不明白。

    也许是蒙古人的军力已经到了极限,也许是四周的军情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管哪种情况,都不能改变王守仁死守此城的决心。

    “召集行刑队,移动龙旗,”王守仁的声音非常平静,如同是去好友家作客一般,对亲兵们吩咐道,“去北城。”

    决战的时刻到了。

    当王守仁站在北城城楼,和朱诚并肩北望的时候,在城外的原野中,缓缓涌现出无边无际的蒙古战士。

    他们的步伐稳健、马匹有序,整个队列,不急不躁。攻城七日,蒙古人的损失并不算太高,小王子很精确地控制着减员的人数,这是一个兵法军事大家必备的基本功课。

    那种凭一时血气冲到战场上,就以为可以大杀八方的,不是肌肉白痴,就是没长大的少年。在战阵之中,勇气、毅力和凶狠,永远都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有时,甚至连基本条件都算不上。

    后世有个名叫拿破仑的伟人,曾经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告诉广大的军事爱好者:一个好的数学家,也许成不了一个好的军事家;但一个伟大的军事家,他的数学功底,绝不会逊于任何一个数学家。

    小王子的数学成绩如何,无从知晓,不过他的战略意图,却是非常高明的。

    王圣人的数学成绩,照样不是吃素的,一眼就洞破了小王子的玄机:“传本钦差号令,三个时辰,只需要守住三个时辰!蒙古人就会全军溃败!”

    对于这个预言,军官们是坚决不信的,小王子的威名,是在边疆的血战中打出来的。而士卒们,则是半信半疑,这些日子以来,王钦差的英明神武,给他们非常深刻的印象。

    每次遇到抵挡不住蒙古人的时候,只要王钦差一出手,就能打在蒙古人最薄弱的地方,从而挽回败局。士卒们不懂什么大局观,他们只是很简单地认为,既然王大人没有犯过错,那么他的话,就是正确的。

    “收集五里寨及应州城内,所有大户的家丁和银子,”王守仁悄声对朱诚说道,“有违抗的,请出圣旨,杀之!”

    朱诚有些迟疑:“真要这么做?”

    王守仁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接下来的三个时辰,我和你,只有两个结局,一是名垂青史,一是遗臭万年,你自己选一个吧。”

    朱诚的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红,片刻之后,方才一咬牙,狠声道:“行!”

    小王子的本部人马,走在军阵的中间。左侧是巴儿速孛罗,右侧是阿尔苏博罗特,而走在军阵最前方的,是无数的大明平民,以及被俘的援军士卒。

    蒙古人的军阵,战旗飘扬,明晃晃的刀枪,反射着清晨的阳光。步兵、骑兵,各自在号鼓声的指挥下,踩着坚实的步伐,朝五里寨涌来。

    五里寨的城头,无数的明军,咬紧牙关,看着被屠杀的族人,但谁也不敢移动半步。王钦差的行刑队,就站在他们身后,这些日子以来,被杀的逃兵,没有五百,也有三百!

    而皇帝的龙旗,就在他们身侧,逃了,不仅自己要死,连他们的亲眷,也会如同那些逃兵一样,被王钦差记下来,送到后方的州府去,全家问斩。

    既然如此,那就死在这城头吧,王钦差不是说了,三个时辰,便可见分晓么?说不定死的,是别人呢,祖宗保佑!每个人的心脏,都随着蒙古军阵中传来的巨大马蹄声,激烈地跳动着。

    王守仁对身边的亲兵说道:“本钦差虽是一介书生,但也识得几分武艺,手有缚鸡之力,今日一战,说不得可以亲手砍死一、两个鞑子。”

    亲兵们本来很紧张,听到王大人的玩笑话,也不禁笑了起来。若是真让王大人上阵了,那这满城的士卒,恐怕都快死光了。

    这种轻松很快就传染了整个城头,明军们开始大吼起来:“威!威!威!”

    王守仁见军心可用,脸上露出笑容,心里却暗叹:若是有一万悍卒,而不是这些孱弱的卫所兵,也许自己的守城,就不用熬过七天了吧。

    王圣人并不知道,他的一生,不管是正史,还是朱寿穿越之后的历史,都将跟这群弱到不行的卫所兵连在一起,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军事奇迹。

    他的事例,着实让百年之后,领着数十万悍卒守辽东的某人汗颜。由王守仁的经历也可以看出,一支军队的强大与否,跟军中士卒的素质,关系真的不大。

    一只狮子率领的绵羊群,一百次里面,有九十九次,都能击溃一头绵羊领导的狮子群,例外的那一次,是遇到了另一只披着羊皮的狮子。

    小王子是狮子吗?

    当然是!

    因此王守仁如果不是站在城墙之上,守着坚固的五里寨,恐怕早就被小王子取了首级。

    “擂鼓!出击!”小王子的军令,一向简单而直接。

    明朝皇帝的十万大军,对外宣称三十万,已经在昨夜攻占了西安堡。如红色海洋般涌来的明军,根本就没有使用任何阴谋诡计,而是直接依靠人数和精良的攻城器械,淹没了西安堡的三千蒙古守军。

    在那支大军中,有许多小王子熟悉的将领:随同朱寿前来的成国公朱辅、保国公朱晖、英国公张懋等人,还有率援兵而来的昌平副总兵李显、宣府下西路柴沟堡参将刘轩,也有被杨一清派来向皇帝请罪的宁夏游击将军仇钺。

    这些人,都曾是小王子的手下败将。尤其是那个仇钺,经常被小王子在宁夏的黄河边,打得找不着北,不过每次都能被他逃出生天。

    这个从佣卒爬到将军宝座的幸运儿,在本书中首次出场了,身为后世的正德三名将之一,他的第一次出场,跟王守仁一样,毫不精彩:带着麾下的一千名宁夏兵,把守桑干河和浑源川合流处的南侧山峰。

    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都是渣,这一点,只要是读过政治小学的人,都很清楚地明白。

    小王子别无他法,只能孤注一掷,攻下五里寨,才能有游动作战的地理空间,否则他的蒙古大军,将被朱寿的十万大军压在两河之间的狭长地带,活活磨死。

    虽然那个十八岁的南朝皇帝,不一定想得出来这个正确的军事决策,但小王子明白,就算是对面那群宿将之中,最没用的保国公朱晖,也能轻松地在两河之间干掉自己。

    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像土木堡之役一样,依靠南朝皇帝的错误。就算是土木堡之役,也先的胜利,也是建立在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基础之上。

    至于攻不下五里寨的情况,小王子也考虑得非常清楚。蒙古人的优势,不是攻城,而是流动作战,只要他撤退,明军仍然拿他没有办法。

    只不过在追击的过程中,他的数万大军,能够回到蒙古草原的,很难说会有多少。对他一直虎视眈眈的几个亲生儿子,可是把弑父这种光荣的蒙古族风俗,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

    如果他就这么逃了,那么等着他的,也许就是数月,或者数年之后,莫名其妙的死于某种疾病。小王子并不知道,在正史中,他就是这么一个死法。而且在被朱厚照击溃之后,他的存活时间,甚至连几个月都没有。

    这就是蒙古群狼的生活习性,身为狼王,小王子明白,从南朝皇帝率领大军,出现在西安堡那一刻起,他的生命,就不再属于自己。

    如果攻不下五里寨,那就意味着,长生天已经将他的死亡,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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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父子成陌路

    明军的喊杀声,直冲云霄,震动天地。

    巴图蒙克的脸上,毫无表情,他骑在马上,举起左手,缓慢而又坚定地率军攻城。

    没有任何阴谋诡计,纯粹靠蒙古勇士们的冲击,去击毁苦守了七日七夜的明军卫所兵,还有那个站在城头、浑身散发出酸臭味的王圣人。

    距离城墙一百步,已经是弓箭可及的范围了,明军的守城器械,已经杀了不少被驱赶而来的被俘军民,还有躲避不及的蒙古士卒。

    在战场之上,绝对不会出现演义小说之中所描写的那样:敌人驱父老乡亲攻城,于是城上的守军们不敢下手,纷纷以泪洗面……

    演义是为了增加人性的张力,但在现实之中,泪照流,人照杀。在瞬间就有数十条人命死去的战阵之中,人性的力量,显得卑微而弱小。

    王圣人明白这点,小王子也明白这点,因此两人的较量,是从第一个蒙古勇士爬上城头开始的。

    城上城下,都是无数的鲜血,看到第一个蒙古人登城,小王子骑着他的汗血宝马,开始领着亲领万户狂奔,目标直指破烂不堪的城门。

    他抽出腰刀,身后的勇士们,也做出同样的动作,雪亮的刀光,在早晨的阳光中,发出一片耀眼的光芒。

    数千名蒙古战士的齐声高呼,汇成一股地动山摇的呐喊:“冲!”

    这一声高吼,激烈、浑厚,几乎在倾刻之间,就席卷了整个天地。

    如果说小王子是狼王的话,那么他的这次冲锋,就是狼王的最后一声嚎叫。倘若失败,则身死业消;就算胜,也是惨胜。

    但他的骄傲,让他不得不发出这最后的一击,这一生他所经历的无数战争场面,从眼前一一划过,最后定格在朱寿占领西安堡的那一刻。

    南朝的皇帝,何时有这种勇气了?

    在王守仁的眼里,数千蒙古勇士的集体冲击,带着一股悲壮的味道,还有一种英雄末路的感觉。

    但就是这种感觉,却能让敌人胆寒,如同在乌江边包围了项王的汉军,看着那个孤独的无敌霸王,数千人围攻,却无法打倒他。

    无数的大汗亲卫,愿意跟随着狼王,去冲击一座城池,即使那是一段死亡之旅,但他们毫不畏惧、也不退缩,而是一往无前,直至战死沙场。

    这就是一种英雄的力量,汉人中有英雄,蒙古人同样也有英雄。

    既然如此,那么,就杀死这些异族英雄吧!

    王守仁的心里,非常平静,他看着被惊得呆住的卫所兵,从龙旗甲士的手中,一把夺过朱寿亲赐的龙旗,摇在手中,站在卫所兵们的眼前,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几支冷箭,从城下飞了过来,都被王圣人的亲兵们挡住。

    卫所兵们以往遇到蒙古人,都是能打则打,不能打则溜,从来没有见过生死相搏的场面,狭路相逢,这些弱小的世袭士兵,都被蒙古人的英雄气概,震得肝胆欲裂。

    李宏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他是大同右卫人,世袭指挥同知,累功进都指挥佥事,被委任为参将。前几日,他被朱寿从马邑老巢调了过来,当作援兵,去拯救困守孤城的王钦差。

    他老李家当年也是随着朱老四反正的靖难功臣,不过很多年没打仗了,李大少连血腥味都见不得,刚到五里寨时,看见满城的死人,当场就吐得个稀里哗啦。

    蒙古人杀过来了,怎么办?娘亲,孩儿要死了,老李家要绝后了,这个世袭的指挥同知,又不知道要便宜哪个远方族亲了。

    正哀怜自己身世之际,他忽然看见那个瘦不拉叽、浑身恶臭的王钦差,满脸凶悍之气,红着眼睛,摇动着皇帝亲赐的龙旗,大声吼了起来。

    “为了娘子!为了银子!杀!”

    王钦差的大白话,一点都没有文学素养,甚至连蒙学儿童都不如,但却深深地打动了卫所兵们的心。

    朱诚收集而来的银子,就在城中的大路上,堆成了一个小山。王钦差早就说过,打退蒙古人,这些银子,全部分给守城的卫所兵。

    倘若被蒙古人攻进来?对不起,银子肯定是被蒙古人抢了,而家中的女人,肯定也是被朝庭抢了!

    发配xx为奴,这是说书先生们,最常使用的一句话,卫所兵们没有读过书,却也听过说书,最浅显的道理,才能最打动他们。

    什么为了大明、为了皇帝、为了xx?王守仁的心里在冷笑,这都是些什么狗屁,卫所兵们知道什么是大明?什么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