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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第14部分阅读

人可以不蹚浑水吗?我一介女流,又是个最下九流的戏子,任凭谁都可以来欺负,别说权贵军阀,就算是普通人家,谁见了下九流的女戏子不啐一口唾沫?你以为我愿意蹚浑水吗?我是不得不蹚……我要是不愿意,可连活路都没有了。”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倒是十分之意外,因为毕竟两个人还算是素昧平生,不妨她倒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这样的话,一听便知道是实话。他虽然因为国仇家恨,漂泊多年,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更是争着一口气,硬是以军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胸中大有抱负,只是未曾施展。而且对闵红玉这样的人,一直以来,不免怀了几分轻慢之心。觉得她就是所谓的“交际花”,为人再是轻薄不过,贪图名利富贵,不惜在易氏兄弟间周旋,今天听她一番话,倒是十分出于意表,倒像真是肺腑之言似的。

    停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其实只是单纯地唱戏,也不是养不活自己……”

    “是啊。”闵红玉淡淡地道,“谁叫我心比天高,命却下贱。我不甘心只唱戏,不甘心只做下九流的戏子,哪怕红了,哪怕唱得好,哪怕有人捧,哪怕每个月包银再多,又有什么用?清白人家不会娶我,权贵之家更是视我为玩物。所以我不甘心,我偏不信这个邪,我闯到这名利场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但是哪怕有一线机会我也要试一试,谁说女人就干不了大事?谁说这天下争来争去,就只是男人地分内。花木兰还能代父从军呢,梁红玉还能击鼓抗金呢,我就不信,我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不妨她倒有这样的志气,不由得道:“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闵红玉忽然嫣然一笑,妩媚顿生:“可不是,谁说这天下只有权贵们得份儿,比如潘副官你,哪点比易家那几个公子哥儿差了?易连恺不过生得一个好爹,就算是易继培,当初也是一兵一卒打出来的天下,当年谁能想到他能有裂土封疆的今日。潘先生,要不是你有意中人,我倒是很愿意跟你合作,趁着这天下大乱,好好蹚一蹚这浑水呢。”

    潘健迟道:“这与我有意中人有什么关系?”

    闵红玉悠悠叹了口气,说道:“你有意中人,难免就有所羁绊。行事的时候未免缚手缚脚,顾忌良多。做大事的人,焉能有儿女私情,婆婆妈妈柔情蜜意,迟早会坏事。所以我不能与你共事,你这种人,也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定然是成不了大事,也无心成所谓大事。对得起民族国家,也就对得起自己了。倒是闵小姐你,真是胸怀大志。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吧。”

    闵红玉“噗”地一笑,倒像他讲了个笑话似的,她见他似乎颇不以为难的样子,便笑吟吟说了句壅南家乡话:“谢谢侬。”

    他们说话之间,那陈老叟已经杀完鸡进来了,先舀水洗了手,又坐下来陪他们说话。潘健迟便向他打听下山的道路。原来他们从山间一路行来,果然走得偏了,这村子离平江县城还有八十多里地。

    “便是骑马赶大车,也得走上一天呢!”陈老叟笑着说,“像你们这样没走惯路的人,只怕走上两三天功夫,也不出奇。”

    闵红玉听说走错了道,不由有几分愁容。那陈老叟又说:“没事,明天叫我儿子陈打赶车送你们,从我们村子里出去,虽然是山路,但一路都能走大车,到了向晚的功夫,就能到县城里。”一时之间又说了几句闲话,饭熟菜热,陈老叟又取出一葫芦包谷酒,与潘健迟对饮。因为潘健迟假称自己姓李,陈老叟斟酒的时候就问:“李家少奶奶要不要也尝一尝?我们这酒是自己的酒曲酿的,倒是不刮喉咙呢。”

    闵红玉听他误会了,也只笑着说:“我不会喝酒,陈老爹请自便吧。”

    一时之间就着热菜下酒,边吃边聊,酒酣耳热的时候陈老叟的儿子可巧回来了,卸下犁头就进来,一看到有客人,尤其还有女客,没说话脸就先红了。陈老叟招呼儿子到火塘边坐,拿了碗筷给他添饭,闵红玉就问:“陈大哥也喝盅酒吧。”越发说得那陈大手足无措。陈老叟原本就有几分醉意,说:“这就是我那大儿子,李家少奶奶唤他一声陈大就行,没得折了他的福!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他弟弟在镇上跟人家学手艺,倒比他还强些呢。”

    一时酒足饭饱,陈老叟的老婆子便收拾了吃饭的家什,打扫火塘边的地,抱了稻草来垫上,又拿了铺盖出来,说:“屋里头是土坑,冷得很。这火塘暖和,你们别嫌弃。”

    潘健迟素来是能吃苦的,知道山里人地礼数,让客人睡在火塘边是贵客的待法,连声地道谢。他本来还有点担心闵红玉,看她施施然和衣睡下,毫无芥蒂的样子,他想起她说她原是山里人家的孩子,想来也能习惯,于是也和衣睡下了。

    火塘里埋着炭灰,所以倒真不冷。他一路辛苦,更兼重伤初愈,一下子就睡得沉了。一觉直睡到红日高升,山里本来天亮得就晚,潘健迟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迟了。

    果然拨开衣袖看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光景了,正自懊恼间,忽然门扇“吱呀”一响,正是闵红玉,她却也不进来,探进半个身子说道:“快起来洗把脸,就该赶路了。”

    院子里的瓦缸接的是雨水,上头浮着一直葫芦瓢,他就用那瓢舀水洗脸。缸水极冷,沁骨似的寒气直透到皮肉,水面映着一角屋檐,被他这一搅,倒似浮着冷冷的碎冰。他匆匆洗了一把脸,回头看院子里那陈大早已经拾掇好了大车,牵了骡子来推进车辕里头,方才掸了掸绑腿上的灰。

    潘健迟这才留意到闵红玉也换了一身衣服,青蓝竹布的夹袍,外头还罩了件苹果绿的兔毛短大衣,本来电烫的卷发,也梳成了两条辫子,辫梢规规矩矩系着一对玻璃丝蝴蝶结。这一身打扮,不仅那种风尘之气尽敛,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就像是乡间殷实人家进城读书的大小姐,虽然不时髦,可是也不觉得触眼了。

    看陈大套好了车,闵红玉便叫潘健迟把那两只箱子拎到了车上,又招呼他:“走吧。”

    潘健迟好多年不曾坐过这样的大车了,更兼一路皆是碎石子路,颠得人七荤八素,他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这么一颠便隐隐作痛,可是他性情坚韧,一声不吭,更不抱怨什么。难得闵红玉兴致不错,还指着山间的风景问东问西,说是风景,也不过是顺着山涧蜿蜒而下的一道溪水,时隐时现,偶尔间从山石间转折而下,便是一道小小的瀑布,哗哗地映着日头,飞金溅玉。那陈大是个老实人,哪经得她这样问来问去,起先还吭哧吭哧地答两句,后来就变成闵红玉一个人自言自语了。

    一直到中午时分,歇下来打尖。陈大拿了两个煮芋头,一边啃,一边就卸了车,把车辕架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然后牵了骡子去吃草。而闵红玉坐在车辕上,撕着芋头皮,一边吃一边就问潘健迟:“你伤口怎么样?”

    潘健迟不料她能看出来,只说:“死不了。”

    他们在这里歇脚,前后一个人家也看不到。只看到一条碎白的石子路,从山上一直延伸下来,又蜿蜒地爬上另一个山坡去,一折一折,像是人家练书法写的“之”字。只是这书法是小孩子初学,没多少章法似的,只看到一叠一叠的折弯,无穷无尽,曝在这早春的太阳底下。毕竟符州时气暖和,路边的野草虽然经了一冬,也没有枯败的样子。还有几点零零星星的嫩黄,是早开的蒲公英,像是刚付出来的雏鸡鹅黄的嘴,娇嫩的都简直不忍心看,一点半点缀着山石缝里,被午间的风一吹,竟然有点春天的薄醺之意了。

    太阳确实好,天是通彻的蓝,像是洋行里卖的外国羽纱,隐隐透出一种类似玻璃的光泽,上头浮着的云,就是这羽纱上绣的花,又绒又蓬又松又细,丝丝缕缕,连花样都是外国样子,轻而薄,薄而透。不像中国的绣花,总是一团团一蔓蔓,没个分明处。

    他仰着头看天,也不过一会儿功夫,或许只有几秒钟,也或许有三十秒,倒听见闵红玉“哧”地一笑,回头一看她果然笑吟吟看着他,说道:“别担心了,这会儿她只怕都已经过了金州,快到长陡了。”

    潘健迟淡淡地说:“我倒没有想她。”

    闵红玉“嗯”了一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并没有想她,不过你不想她的时候呢,我非要提醒你一下,叫你想一想她。”

    潘健迟并不搭腔,闵红玉自顾自地说道:“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坏人,看到别人高兴呢,我就难过。看到别人难过呢,我就高兴。所以你不想的时候,我偏要提起来,叫你难过一下子,这样子我就高兴了。”

    潘健迟虽然与她相处并不久,但也知道她确实有几分古怪脾气,所以听她这样说,也并不说什么,只不过淡淡一笑。闵红玉却似乎有点不高兴起来似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没人可想啊,这样的天气,真叫我想起一个人来呢。”

    潘健迟撕开手中拿的芋头的皮,淡淡地说道:“你能想起的人,想必是个好人。”

    闵红玉却很高兴他终于搭腔似的,笑吟吟地道:“错啦,我认识的人,全是坏蛋呢,就没一个好人。”她稍停了停,又叹了口气,“就连潘先生你,也不能算作是一个好人呢。”

    潘健迟笑了笑,闵红玉说:“不过在我认识的坏人里头,你也算顶不坏的一个了。为人处事,也还是挺爽快的,咱们这一去,不知道有多少艰险,我也没打算落个好下场。不过我最怕的,倒不是死,而是怕生不如死。就怕到了那境况里,还要麻烦潘先生帮我一个忙。”

    她本来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气,潘健迟却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连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你若是有什么吩咐,我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闵红玉叹了口气:“赴汤蹈火倒是不必啦,况且你这命也不是我救的。要不是姚四小姐喜欢你,我便再有能耐,也没办法搞到那张通行证。如果没有那张通行证,说不定我自己也陷在符远城里出不来。所以你倒不用承我的情,我也不用你承情。就是到了真的躲不过那一劫,死我是不怕的,就怕死不了。那时候如果你能帮上我,给我个痛快也就是了。”

    “你是怕就不出易连恺?”

    “呸!”闵红玉忍不住轻啐一口,“那种没良心的轻薄浪荡子,谁要去救他了?我要去镇寒关做一票天下第一等的大买卖,至于易连恺,说实话,他是死是火,关我屁事。”

    潘健迟慢条斯理地剥去最后一块芋头皮,问道:“你说的天下第一等大买卖,难道是那把银勺子?”

    闵红玉笑吟吟地说:“你一口咬定那勺子不是信物,但我觉得它就是,不管怎么样,我要去试一试,至于你,既然甘愿陪我跑腿,我自然也没啥不乐意。”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我说的话你既然不信,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旗开得胜。”

    闵红玉“哼”了一声,再不理睬他。

    下半晌赶路的时候,闵红玉却像是真正生了他的气,再不同他说话,也不同陈大说话。三个人闷头赶路。只听见那车轱辘上钉的胶皮,碾在石子路上,劈里啪啦地作响。陈大仍旧是坐在车辕上驾骡子,他是个老实人,也觉得像是有哪里不对头。所以赶一会儿车,便要抬头望望太阳。路是越走越平坦了,也是越走越宽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就经过两个镇子,说是镇子,也就是一条街,山上的农户贩了茶叶之类的东西下山来卖,但是这样的早春时候,镇子里也没有市集,只看到有卖豆腐的铺坊,无精打采悬着一个布幌子,而门口架着油锅,刚刚炸完油豆腐,还有一股甜腻的香气。

    闵红玉生了半晌的闷气,经过镇上青石板的大陆的时候,突然就跳下车去,倒把赶车的陈大吓了一跳。连声“吁”着,一边拉紧了缰绳,想把骡子拉住,骡子到底是往前冲了好几步,才把车停下了。潘健迟回头看,原来闵红玉去买了一包油豆腐,回身又跳上车来,打开那蒲包,笑吟吟地问:“你们吃不吃油豆腐?”

    潘健迟没有搭腔,陈大却赶紧摇了摇头,继续驾着骡子前行。闵红玉一边拆着蒲包,一边吃着油豆腐。刚咬了几口就没了兴致,叹了口气,把余下的油豆腐都包起来,随手撂在了车板上。潘健迟见她一副郁郁的样子,于是问:“怎么不吃了?”

    闵红玉忽而笑了一笑,说道:“小时候跟着我爹下山去赶集,其实平日爹都是带弟弟去,那天因为要背谷米下山卖,所以带了我。因为我能背三十斤的筐,弟弟还小,背不动筐。等到了集上,把谷子卖了,经过豆腐摊子前头,人家围在那里买油豆腐,我从来没见过油豆腐,只觉得有趣,看见了不肯走。我爹就买了一块油炸豆腐给我吃,抹上了辣椒酱。我咬了一口,把舌头烫了,又辣,却不舍得吐,只觉得那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真香啊……香得我连舌头都觉得酥了。一块油豆腐我吃了整整半天,隔上好一阵工夫,才咬一口,总舍不得吃完。一直到最后爹把要买的东西买齐了,我牵着他的衣角往回走,走道看见自己家的屋檐了,才把最后一角油豆腐吞到肚子里去。”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便随口道:“其实你爹也挺疼你的。”

    闵红玉望着远方,并没有搭腔,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道:“那时候我就想快点长大,长大后去学做豆腐,然后摆上油锅卖炸油豆腐,这样我要吃多少油豆腐,就能吃多少油豆腐。”

    潘健迟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想必童年时艰辛,令她吃了不少苦头,所以这么多年来念念不忘,本来不过是个粗糙的吃食,在镇上见着油豆腐了,还专门下车去买一包。他倒不忍心再多说什么,闵红玉却冲着他嫣然一笑,说道:“挺傻气吧?”

    潘健迟摇摇头,说道:“也不是什么傻气,人在小时候,都会有种种梦想。”

    “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摆个卖油豆腐的摊子,然后嫁个好男人,安安逸逸地过日子,替他生两三个孩子,一边带着最小的孩子,一边收着卖油豆腐的角子。每天晚上打了烊,就数一数今天挣了几块钱?有多少豆子要买,有多少账要收,西邻家做寿宴要几十块豆腐,是笔大生意了,东邻家嘱咐要给他留两碗不点浆的豆腐汁……”她一边说,眼中露出一种怅然之色,说道:“谁知到了如今,就连这个梦想,都没办法实现……”

    潘健迟听她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只是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闵红玉问:“你呢?你小时候有什么梦想?”

    潘健迟有点茫然地笑了笑,说:“小时候……小时候不懂事,也没有什么梦想。”

    闵红玉说道:“你跟她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肯定是她嫁过来之前的事情了,对不对?”

    潘健迟笑了笑,并不接口。闵红玉说道:“我知道你不会说,我不问就是了。”于是打开蒲包,又取了一块油豆腐出来吃。她吃得津津有味起来,斯一块,吃一块,潘健迟闻着那油豆腐自有的一种淡淡地油香和豆香,兀自出了神,也不知过了多久,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闵红玉塞了几块油豆腐给车前头地陈大吃,又拿了一块个、让给潘健迟,潘健迟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爱吃这些零食。”

    闵红玉就说:“那你讲嘛,反正咱们这次也没多少机会活命,你要是不说,再没人知道了。”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其实有些事,经历过就好,有没有人会知道,又有什么相干。”

    闵红玉拿蒲包上的叶子擦了擦手指上的油迹,她本来盘着双膝靠着车栏杆而坐,此时笑吟吟地倾过身子,亦娇亦嗔地说道:“要说便说,这样吞吞吐吐像什么男子汉?”

    潘健迟笑道:“你也不用激将我,我既然说了要说,也不会有什么吞吞吐吐。其实我和她,是同学。”

    闵红玉拍手道:“这个我喜欢,男同学女同学,青梅竹马,真像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潘健迟倒有点意外似的:“你还看小说?”

    闵红玉哼了一声,说道:“你也忒瞧不起人了,难道我们这些人,就不许认得字不成?若是认不得字,那又该怎么样背戏文?别说看小说,我还看过《红楼梦》呢。因为《红楼梦》里也有红玉,原先在宝玉屋里,后来给了王熙凤的那个丫鬟,改名叫做小红的。虽然只是个丫鬟,可她说的那句话真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潘健迟听了这话,越发诧异了,说道:“你果然是读过《红楼梦》的。连这句话都知道,这是全书的文眼之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哎,其实煌煌十万字,讲的就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闵红玉道:“我何止知道这句话,我还知道探春的那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真是这样的道理,你看易家,开牙建府,封疆大吏,连大总统都不能不给易家几分面子,在这江南行省里头,谁敢轻易去撼动。可是易家几位少爷兄弟阋墙,自己闹家务,闹到不可开交,才会像今天这样,连符远城都保不住了。十万子弟兵,到头来,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潘健迟听在耳里,越发觉得惊疑不定,只管看着她。心想她有这般见识,怪不得不肯安于富贵,反倒要去乱?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