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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第26部分阅读

    。虽然不及珍本带劲、真实、有收获,但也足以解书馋的。

    龙茵出洋留学,从此天各一方。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好友离别,恰如一本好书正读到精彩处时被人劈空夺去一般的滋味,说不清是悲是喜,是惊是怒。

    朋友是好书。实际,差不多周围的每个人都是一本可读的活书:父母是教科书,爱人是工具书,同事是参考书,街坊邻里是报刊杂志,顶头上司是大众菜谱,妙龄女郎呢,则是些读不尽的连环画……活书读多了,忍不住要写出来。写固然有写的乐趣,但一写出来,就把活书化成了死书。所以,这种时候,心中不免幽幽的。

    生活离不开读活书、读好书。三日不读,必定“语言乏味,面目可憎”。我愿好书源源不断,更愿朋友们青春常驻!

    披肩

    环球

    邓晓钢

    那是一条漂亮的披肩,看去上柔和舒适,蓝色的衬底,托着用红线编织成的图案,下摆垂着一缕缕的丝穗。它挂在小铺里,吸引着过往的行人。人们欣赏着,像是在观摩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凯薇第次路过那家小铺,总情不自禁地要盯着那条披肩看一会。一次,当母亲的手轻轻拂掠过那条披肩时,凯薇发现,她的眼神异样地闪烁着。在凯薇的心灵深处,一个声音在说话:“妈妈需要它,那条披肩是为妈妈织的。”

    赶集的日子又到了。清晨,凯薇跟着母亲,搭上一辆马车,带着母亲制的泥坛和酒樽,准备到集市上换一些食品和生活必需品。

    从凯薇住的村落到集市要经过很长一段的颠簸路,一路上要穿越变幻莫测的沙漠,在沙土覆盖的灌木丛中穿行。沿途可以看到草原牧羊犬追随着那些散散漫漫的羊群。前方的道路上会突然窜过一条飞跑的蜥蜴,把蹒跚的蟾蜍远远地抛在了后面。有时,在远处的土坡上,有一只娇小的羚羊倚石翘首而立,一只孤独的老狼,垂着尾巴,不紧不慢地跪着。凯薇喜欢这一切,也喜欢赶集。

    凯薇走进小铺,靠近那条披肩,手指轻轻地触摸着。

    “您要买它吗,妈妈?”她急急地问,脸颊贴在柔软的羊毛披肩上。

    “不,亲爱的,”母亲摇摇头,“我们需要的是食物,不需要它。”

    “你需要一条披肩——诺,这条披肩,”凯薇说,“妈妈,你需要它!”

    “不要再说了,我的女儿,我们的钱只够买食物。”

    凯薇静静地站着。纷繁的思绪在她脑海里跳跃着:“妈妈应该有那条披肩!”

    母亲先把食物带回了马车。凯薇来到货主身旁。他是一个风趣的人,对她和蔼可亲。

    “那条披肩要多少钱?”凯薇问道,“那条蓝色镶有红边的。”

    “6美元。”

    凯薇的眼神像在沉思,她的手移向自己颈部。

    “看,这是我的项链,非常漂亮,当阳光照在这些贝壳上时,它们就像天一样的蓝,我——我想卖掉它,您愿意买下它吗?”

    货主弯下腰,微笑着看了看凯薇的项链。

    “是的,”他点点头,“这是一条漂亮的项链,我将付两美元,如果您愿意……”凯薇有些失望。“两美元?你看,我想换那条披肩——”她用手轻轻地摩挲着项链上粉红色的贝壳。

    “噢,小宝贝,那条披肩值更多的钱,项链换不到它。”

    回家的途中,凯薇无心再看那些小蜥蜴、野兔和草原牧羊犬,也不再留恋那些美丽低伏的苜蓿草和仙人掌丛。她默默无语,思考着怎样才能挣到足够的钱,买回那条美丽的披肩。

    她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织出一小块布,那是一位老人教她的。她也跟母亲学过制陶,可手艺还不够好。现在的季节,还不能采摘桃杏。她没有什么可拿去换钱的——除了那条心爱的项链。

    当凯薇和母亲再一次来到那家小铺时,凯薇急不可待地搜寻着那条披肩。它已不见了!她感到心脏像是停止了跳动。披肩已卖出去了!热泪在刺灼着她的眼睑。

    它已经卖出去了吗?”她用难以抑制的颤抖的语气问货主,“那条漂亮的披肩,它已经卖出去了吗?”货主迷惑地望着凯薇。

    “披肩?”他问,随即,像记起了什么似的,他的眼神立刻闪烁着光彩,“不,它还在这儿,您想要吗?”他笑着问。

    一个念头在凯薇的心头一闪而过。

    “是的,我想买下它,我妈妈需要它。但是,我现在没有钱,钱不够,瞧——”她用颤抖的手解下项链,把它放在货主手心里,“等我下次再带些别的东西来,您能为我先保留这条披肩吗?”

    她的声音,她的眼神,都表达了她的期盼。货主的眼里流露出一份诧异,他把手轻轻地放在凯薇头上。

    “告诉我,你多大了?”

    “7岁,妈妈说的——是的,她告诉我,7岁。”

    “我为你保留这条披肩,孩子。”说完,他转身与另一些顾客打招呼。

    凯薇走回马车,兴奋得要飘起来了。那条披肩将属于她!那条柔软的羊毛披肩披在妈妈的肩上,红色的丝穗闪亮着,多美啊!她为自己感到骄傲,那是她买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非常忙碌,也非常兴奋,凯薇常常背着母亲藏匿什么东西,有时还独自一人去沙漠。

    赶集的日子终于又到了,凯薇递给货主一只装有野蜂蜜的坛子。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她没说是如何弄到这些蜂蜜的,也没露出那双被蜜蜂蜇得伤痕累累的胳臂。可她的语气里透着一份骄傲。

    “先付这些,下次再带些别的。”她不明白今天货主为何如此奇怪,他顾不上与她说话就与站在附近的一个陌生人小声说着什么。最后他转过身来对她说:“我这里还有许多别的披肩,这位先生已经把那条蓝色的披肩买下了。”

    这话在凯薇的耳边震荡着——她的披肩——她心爱的披肩——已在这位陌生人手里!她冷冷地看着那位陌生人夹着包裹,走出门外。

    凯薇茫然地走出小铺,风暴般的愤怒和忧伤充斥着她的心。可是她没有哭,只是安静地走着。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回到了家。母亲招呼凯薇,递给她一只包裹。

    “拿着这个,孩子,一个陌生人说是你买的。你用什么买的?”

    凯薇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只包裹裹着一层白纸,柔软得像一个襁褓。凯薇顾不上细想,急切地斯开了那张纸。是披肩——她的披肩!里面夹着一张纸,用墨水写了几排字,凯薇吃力地读着,现在她真希望能在教会学校里多听几堂课。

    “你有一颗纯洁的心,孩子,这是你给母亲的礼物,也是我给你的一份礼物。

    祝你快乐!”

    披肩的一旁搁着她的贝壳项链。

    凯薇紧拥着那条披肩,她哭了。她的母亲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是货主还是陌生人给了那条披肩?凯薇不知道,但她明白了一个秘密,他们都有一颗和她一样的心!

    平淡的日子

    《中国青年》

    程黧眉一与你相识,是一个平淡的日子。

    不记得天是什么样,树是什么颜色,是不是有温柔的风从你我面前抚过,只记得我的双眸深深不可测不可探不可以久驻。你说我是个天分极高的女孩却在追求一种平淡,便有一丝悲凄掠上心头。双眼泪湿又有一份无奈的忧郁在心的最深处缠绵。跟着你的牵引走出户外静静地站立在两棵法国梧桐中间寻找那片血色的残阳,然而天街飘洒细细碎雨,雨帘遮住你炯炯的目光。你的吸引强烈地迷惑着我丢却往昔的孤独和忧郁。千方百计想和你并肩站在一起,如这两棵傲岸的梧桐任风吹雨打。

    雨水打湿了你也打湿了我却在心底升腾出一片光明灿烂。当我跑回小屋取出雨伞再次立在两棵梧桐中间,远处,只有你的身影在雨幕中闪闪烁烁踽踽独行直到飞雨被那片如血的残阳灼尽。

    那是一个平淡的日子,只因有了你,那日子就不再平淡。二也是一个平淡的日子。

    再也不是那个多雨的季节却是个无雪的冬天。你从远处走来用大衣裹住了我,我第一次闻到了男人的气息。你说你曾无数次在我的窗下徘徊,我才明白男人也有迷惑的时候。自从那个梧桐更兼细雨的黄昏你留下独自的我,我的日子就已不再平淡,当我寻到那个独立的不再沉沦的我转瞬间已来到这个不会遗忘的日子。本该是满心的感激却明白早已是无尽的爱。茫茫人海冥冥宇宙觅到相互奉献着彼此圣洁灿烂的辉煌,年轻的生命便平添了一份夺目的光芒。握紧的双手感应着你我的心在最深处企盼着一种永恒。那个永恒也许并非完美也许很平淡无奇,但是只要你真诚地挚爱着我的忠诚,那么这种平淡对于我就是幸福的极至,只因世界原本平淡,而那些美丽而又绚烂的日了只能在你和我共同的创造中诞生。

    那是个很美很美的夜晚,世界上不会有人为那个平淡的日子记住些什么,只因有了你和我的爱情,那个日子就不再平淡。

    三今天又是个平淡的日了。

    我坐在桌前写下这些平淡的话来纪念你我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那个美好的夜晚在你我19岁的年纪时就已铭心刻骨,当我们26岁时已共同度过了无数个今天这样的平淡的日子,而这一个个平淡的日子串连起的我们年轻时的历史,你不会忘记,我不会忘记。

    今天这个平淡的日子同无数个过去的和未来的平淡的日子一样只是一个过程,它可以辉煌可以黯淡但不可以磨灭。它只属于你和我在我们的生命里,所以我们不能放弃,真诚地生活是最美好的兑现,当世界的尽头来到你我的面前,我仍希望听到你说:昨天已经古老,但它永远存在。

    今天仍是一个平淡的日子,但因为你和我真诚地生活着,这日子就不再平淡。

    四将来会有一个平淡的日子。

    也许有风风会轻轻地吹,也许有雨雨会很温柔,如很久以前的那个黄昏,一对满头白发的老人互相搀扶着走向一个开满鲜花的山岗,远处满目的青山笼罩在黄昏的暮色中,走过这片青山会有一块美丽的墓地——那就是你和我的世界之尽头。

    我们不是不死鸟,死亡是另一种生命的辉煌。当我们在这个山岗上回望,绵延而去的是我们往昔的时光,或美丽,或忧伤,或者同世上所有平凡的人一样极其平淡,但那毕竟是归属我们两个人的,是我们极为珍贵的财富。每个平淡的日子,都是我们爱的故事。昨夜之星辰依然灿烂在你我的暮年中,夕阳映照着我们苍苍的白发在漫山遍野的鲜花中闪耀出我们美好的一生,直到带血的夕阳放射出最后的光芒安然地落去。

    无论是我无论是你谁先离去。留下的一个会用心来陪伴把一束鲜红的玫瑰放在那个墓前。

    那,将仍是一个平淡的日子。

    普通真好

    语文报

    金志斌

    普通,可真是个最“普通”的字眼。或许大家都因自己太普通而自怨自艾,我却要大声说:普通真好!

    因为——普通是与生俱来的。婴儿呱呱落地,赤条条降临人世,这都谁都一样。鲁迅说过,即使是天才,他出世后的第一声啼哭,也与常人无异,并非是一首优美的歌。

    普通是人生的。“冰坛尖兵”叶乔波,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共夺得近两百枚奖牌,为我国冰上项目“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立下赫赫战功。在她十岁步入冰坛时,还不是一位无名“小兵”?她以普通为,把超越普通作为终生的奋斗目标,最终取得成功。

    普通,是压力,更是动力。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可说连普通人的境遇都不如。他的第一个老师说他脑子“糊涂”,校长预言他“将一事无成”,父亲则要他相信自己是个“笨蛋”。但爱迪生凭着爱刨根究底的怪癖,凭着勤奋和刻苦,一生获得了一千多项发明的专利权,为人类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相对论”的创立者爱因斯坦,九岁前连说话都有些困难,大学毕业后甚至不容易找到工作。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自幼身体虚弱,班上的同学经常欺侮他,骂他“笨蛋和无能”。

    还有牛顿、达尔文、毕加索等,他们少时并没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天分,都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人。

    年青的朋友们,当你看过这篇短文后,你还会怨天尤人,自叹弗如吗?让我们一齐勇敢地赞美吧:普通真好!

    瀑布与石头

    台港文学选刊

    许达然

    在我有声有色的风景里,你是还未被别人发现的瀑布,清高洁白。就是因为那样清高才跌得这样惨,白白把自己交给山谷,咕噜咕噜积成清潭,嬉玩自己激起的泡沫;潭受不了,推开你,你沿路淙淙流荡,最后只好把自己交给海,变成浪。

    一大早,从暗处倾泻下来的阳光就缠着你不放,还制造影子,让你跳入;你怎样奋力都摔不开。阳光甚至嫌四周不够辉煌,还着色,更不合你透明的性格了。本以为入夜就可以免除这些干扰,偏偏月有时幽柔,下来照亮你的山歌。

    你的山歌总是奔放,然而即使在晚上都唱不出什么名堂。虽激昂如进行曲,也不过使附近无法行军的树,边听边摇边叹而已。既然活在你宏亮的声音里,那些树只好日夜摇叹了。

    鸟曾来过。不能啄你的清高,也不能栖息在你的清白上,怎样重奏合唱都比不过你,你又吵得潭里无鱼。鸟不愿在长年不安定的树上造巢,飞走了。

    风总是来。不能在总是冲动的你上面雕刻什么,又抱不走你;它一用力,你就”“和它挣扎不清。它若发怒挟雨而来,你淋久后也激动,竟不管下面已泛滥,还往下冲,你觉得很不英雄。

    因为是水,跌不死,所以才总是那么壮烈。其实你并没有你自己,也不知是谁。水总在推,只好向前,向前,不能再向前时,只好嚷着向下跳。总是向下跳,无时间思考,你觉得没什么可赞美的。

    不能赞美的也只是愤怒,却不知在咆哮什么,整天就落进自己的呐喊,自听自赏自鼓掌。虽然你的激|情感动不了山的淡漠,你仍坚持力的表现;只是没被发现就不能发电,你觉得寂寞。

    在你无言的素描里,你拒绝是与世隔绝的瀑布。你宁可是无桥的溪中的一块石,硬不怕汹涌;不大,但从水面凸出给脚踏过。不稀罕什么雄伟,什么壮丽,也不计较是否被发现了。

    七个死亡

    台港文学选刊

    隐地

    叛逆小生詹姆斯·狄恩已经辞世35周年,其生前东家华纳鉴公司于影迷对他怀念始终未灭,决定稍后印行专书,发表两百帧他从未公开过的珍贵照片与亲笔信。

    1979年5月某日《联合报》影剧版消息。

    35年前,我19岁。19岁,我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拥有青春,那种年纪,也不知为什么,昂扬着忧郁,却又潜藏着愤怒。

    看到詹姆斯·狄恩出现。我自称jas呢,我就永远不会老了!有天读报,读到副刊一篇文章,其中一句:“那时的爱尔兰诗人开始老了,1919年,他已经54岁……”54岁,不就是现在的我吗?叶慈54岁开始老了,我的54岁,难道还没老吗?人到底怎么会老的?晚上洗脸,是一天的结束,早晨洗脸,是一天的开始,洗着洗着,人就老了。一点也不错,人就是这么老的。

    不记得自己的50岁是怎么来的,反正50岁快来的时候,老是对人说48岁,48岁过了好几年,连50岁的生日也不肯做,大概是一种潜意识的排斥,然后有一年,就是今年吧,终于服输了,突然对人斩钉截铁地宣告:我已经54岁了,从48岁一跃而成为54岁,其实只是希望别人说:“你看来一点也不像54岁,你真的有54岁吗?”时序尚未进入夏天,我的长官我的同学我的朋友死讯一一传来,已经有7位了,真的使我怵目惊心。我最敬爱的一位老长官,虽然已经71岁,但他的身体一身硬朗。过年前,我还请他在一家健康餐饮店吃饭,他笑声朗朗,谁想到年后不久他生病住了医院,不到3个月就骤然去世。我高中时的3位同学,一位应酬后回家,因喝了点酒,在浴室里吐了起来,吐着吐着,心脏病发,就这样暴毙了。他的夫人也人心脏病,看到丈夫突然死亡,心惊之下,也昏死过去。另一位同学因长年气喘不止,自己注射药物,前些天在注射针药时不慎过量而死亡。还有一位从海军退役的同学因白血球不足,造血机能衰竭,在医院拖了4年终于不治。两位朋友之死更是传奇。其中一位想吃面,当他的孩子提着装在食盒中的面回来时,他竟然已经断了气。另一位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