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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容嬷嬷!第14部分阅读

    的,讲究分寸和力道。

    宫女太监们已经开始准备了,铺上新的锦衾绣枕,熏上香,然后端了一大盆温水,里边撒着干花瓣和香草,满屋子淡雅的香气。

    雍正本是怕暑畏热之人,近些时候肝火郁盛,气虚血滞,故而天气虽热,雍正仍然不能用冰,也不能用冷水净面。

    进来的宫女太监里边,还有三个我熟悉的人。

    妍盈和小卢子、小花子跟着其他宫女太监进来,给雍正磕完头,又给我行礼。

    雍正抬了下眼睛:“她们三个还是服侍你吧,明儿再拨过一个宫女过来。”

    两名宫女的配置,这个规格应该是常在。

    清朝鉴于明中叶以后宫女冗多,费用豪奢的陋习,所以对后宫妃嫔配置的宫女有着严格的规定,皇太后身边的宫女最多,十二个,地位最低的答应只有一个贴身宫女。雍正七年的时候,又规定贵人以上品级的妃嫔,身边的宫女也可以从官员、世家的女儿中甄选,被挑中入宫的女孩儿,多了鱼跃龙门的机会,更是一种荣耀。不过常在和答应身边,只能是拜唐阿校尉、护军及披甲闲散人家之女。

    妍盈尽管把头低垂,但是眉眼间的诧异和惶惶,还是落在我眼里,她侍候雍正净面的时候,水珠儿都溅到了袖口,几片花瓣也溅落地上,妍盈犹自不知。

    挥挥手,雍正打发所有人都退下,屋子里边只剩下我们两个,他这才睁开眼睛,看着我,然后笑道:“是不是有点儿失望?不过朕好像没从你的眼中看出来。”

    失望?

    我心中疑惑,不知道他所指为何,其实现在我最闹心,连是悲是喜都弄不清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在清朝的时候,把《浅醉云边》写完了,这个消息,应该是晴天霹雳一样的好消息。

    四十天的功夫,完成这个大部头的故事,我的速度,应该和人肉打字机有的一拼了。

    雍正拉着我的手,轻轻揉着我纤长的手指:“本来朕想封你为贵人,可是你是包衣出身,直接晋为常在,已是破例,如果直接到了贵人的品级,恐怕本欲宠之,反而害之。”

    原来是这个,我有些好笑,这种淡然和无所谓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万岁爷,富贵于我如浮云,奴婢只要能服侍万岁爷,就是奴婢的福气。如今得到万岁爷垂怜错爱,奴婢一家,都对万岁感恩戴德。想来也是奴婢的祖上,尽心尽力地伺候主子,才留有余庆,荫惠子孙。”

    伸手抚着我的额头,然后顺着额头滑下来,反复抚摸着我的眉毛,雍正神情柔和下来:“兰儿,你这副模样最惹人怜惜,孝敬皇后如果还在,一定也会喜欢你。”

    提到自己的结发之妻,雍正眼眸中浮现出淡淡伤感:“朕还是皇子的时候,孝敬皇后就嫁给朕,垂髫之年,欢笑宴宴,难得她天性和婉恭顺,通情达理,不但深得皇考赞誉,在后宫妃嫔之中,也深受崇敬,可惜太过操劳,终难福寿双全。”

    浅浅的泪光,洋溢在雍正的眼底,这个时候的他,反而多了几分属于人世间的情义。

    不知不觉,也随着掉泪,白莲花嘛,看到草长莺飞都会有莫名的伤感萦纡五内,也许是雍正的哀思,牵动了我心里那些念念不忘的往事。

    雍正的悲,是伊人已逝,旧梦难回。

    我的麻烦,是错综复杂的现实,乱得和团毛线一样,什么时候能捋出一个头来,此刻是恨不得肋生双翼跑去宝亲王弘历哪儿,让他把知道的一股脑都告诉我,然后再慢慢消化。

    宝亲王弘历果然是分裂了,他一个人身体里边,藏着另外一个人,我又没有天眼通的神功,怎么知道他什么情况下会变?

    或者,见了面先对暗号?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只是这现代京剧《林海雪原》的唱词,那些孩子们是否会知道?也许,他们对在jj上写《美少年之36计》的林海雪原更加熟悉。

    认识的孩子,好像都是九十后,偶尔蹦出一个八十后,都算稀有品种了,和我同一年代的人,寥寥无几,就算是有,也是默默地看文那种,对喜欢的不会称赞,对讨厌的也不会砸砖,或者他们关注的只是故事本身,只是想在虚无的故事里边,放松下疲惫的心情。

    还记得那个最小的孩子叫白纯夕,她认识我的时候,貌似在读小学五六年级,那时候我在一个论坛里边写另一个故事,写到一半儿,无爱了,没有继续,她还遗憾了好长时间,后来写《笑傲红尘》的时候,她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次语音,她忽然提起我从前写的那个文,才知道原来

    不是错觉,这两个文都是我写的。

    叹了口气,雍正的手划过我的眼角:“怎么哭了,触景生情?”

    摇摇头,我抬起眼睛,镇静自若地说了句很恶心的谎言:“奴婢只是心疼,奴婢虽然无福服侍孝敬皇后,但是万岁爷的难过,奴婢感同身受,只恨无法以身相代。”

    雍正的眼神,愈发温和下来,有些喃喃地:“长得像,言行举止也像,哎,难道上天知道朕对皇后的思念,所以才派了你到身的身边?”

    扑通一声跪倒,我被雍正这句话吓住,叩了个头,恭然道:“万岁爷,奴婢只是个奴才,不敢受万岁爷如此重的话,孝敬皇后在天之灵,也不能宽宥奴婢的冒犯之罪。”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我已经知道自己惹祸的根源在哪里,他这话要是再传出去,我就真的成了众矢之的,百死莫恕了。

    我的惶然,让雍正轻叹,然后把我扶起来:“让朕看看,身上的伤好了没有?桂锦惠是朕的人,她告诉朕,你虽然遭到枉打,人前人后,却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一句。你不抱怨,不是因为心里无恨,是你知道隐忍,知道恪守自己的本分。一个人,主子也好,奴才也好,才知品行固然重要,这恪守本分更是重要。朕的皇后,就是一个恪守本分的人,所以连朕的皇考都敬重有之,兰儿,朕喜欢你,就是喜欢你的恪守本分。”

    这也算掏心窝子的话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到愧疚,因为从头到尾,我都和演戏一样,根本没有想过投入自己一丝一毫的感情在里边。

    来世如此,穿越亦如此。

    忽然就想起来世的他,那个陪着我走过十年慢慢婚姻路的人。

    贫贱夫妻百事哀,十年在一转眼间过去,我当年粗粗亮亮的头发,已然掉得所剩无几,好像一个豆包儿般贴在头皮上,不敢去照镜子。而他,期盼的不过是俗世间最普通的幸福,我,却无法给

    予。

    他总想着要为我买衣裳,他觉得对不起我,我那两条一年四季交替上身的裤子,早磨得颜色斑驳。可是我知道捉襟见肘的生活和世俗规矩的责难,圆不了他这个梦,只能让他继续对我愧然。

    因为我肠胃不好,他常会给我买些零食,只是我能吃的没有几样。有次他买了一箱方便面给我,免得我早晨不喜欢吃饭,让本来就不好的胃,雪上加霜。

    那面,我没有吃几袋,被另外的人全部泡了喝汤,然后把泡好的面拿去喂狗。

    一场毫无意义的争吵,让他这个七尺男儿抱着我痛哭,我忍着自己的痛,笑着劝他,方便面里边有防腐剂,吃多了就会变成石头了,我早不喜欢吃了。

    尽量避免争执,尽量让粗茶淡饭的生活多一分温情,委屈自己,委屈了他,都迫不得已。

    他爱着我,从不掩饰,我为了他,可以什么都不计较。可是我们的心,却无法走到一处。

    最痛的是,这两颗相距如此遥远的心,却彼此牵挂,彼此疼惜着。

    到最后,我们还得面对离别,不是因为他移情别恋,也不是我红杏出墙,我现实中的我不但给不了他天长地久,甚至连夫妻间那点现世的恩情都给得太少。

    我还是甘心情愿做一个恶俗的女人,给他追寻幸福的自由。他要的并不奢侈,但是我已经给不了他了。

    在感情面前,我永远都是个负罪的人。

    眼睛,渐渐湿了,心,慢慢地痛,人,也软在雍正的怀里,一切都源于脆弱,而不是感动。

    紧紧地抱着我,雍正低声叹道:“朕也不是薄情寡恩的人,上次打了你,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朕也心疼,让朕看看伤好了没有。”

    坚持着不肯让他看,我的声音更低:“有万岁爷这句话,奴婢就是死了,也会心安。奴婢的伤,

    不敢污了万岁爷的眼,不看也罢,好得差不多了。”

    雍正笑道:“知礼有知礼的好,也别太拘谨了,弄得如此生分,哪里还像朕的人?说吧,要朕怎样补偿你?”

    有机可乘。

    他这句话,让我眼前灵光一闪:“万岁爷,奴婢斗胆求万岁爷一道手谕,让奴婢奉圣命写完这个

    故事,就是奴婢犯了该千刀万剐的罪,也恩准奴婢写完这个故事再伏法。”

    话说得很急,也很大胆,雍正先是一愣,继而一笑:“兰儿,朕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心里想些什

    么,你总是出乎朕的意料,还真的拿这事儿当回事儿?好,朕就给你写道手谕,不过,兰儿,今儿晚上你该怎样对朕感恩戴德?”

    眼中的暧昧,话里的温柔,他已经抱着我,一起跌倒在床上。

    窗外,皎洁如霜雪的月光,照着他英武神峻的面庞,我微微笑着,只当枕边这个人,是真心真意疼爱了我十年,却不得不舍弃的老公,我们,没有分手,只是久别。

    倦鸟归巢倦于飞

    满床的月光,满地的霜。

    我,已经放弃了抵抗,不单单因为对现实妥协,还有雍正真的为我写下的谕令,让我可以在任何条件下,写完这卷故事。

    浅醉云边啊,会不会是最初也是最后的浪漫?

    除了自己,我身无长物,牺牲色 相也好,以身相许也罢,我只有无怨无悔的坦然,没有委屈,没有泪,心里,只是淡淡的酸涩。

    穿越的无论是灵魂还是身躯,我,终还是无法挣脱做缚的茧,一如往昔。

    满眼都是张扬的笑容,雍正看着我躺在床上,猫一样蜷缩在角落,伸展双臂,等着我为他宽衣。

    脸,慢慢发烫,头,低下来,不敢去看,其实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对我来说已然没有任何的新鲜和刺激,在来世,在另一铺炕上,和另一个人,做过多次,轻车熟路。

    十年的实战经验,还是没有让我褪去眼中的羞涩,习惯了背着一层壳,习惯了伪装,终是难以和最亲近的人坦诚相对。

    遥想三百年后的新婚之夜,来世的那个人将一方白布弃于一旁,拒绝了用此相试的提议,虽然在乡间,还有这样鄙陋的传统,还在意着娶来的新娘是不是原装货,也许在某些人的心中,还在意为儿子东挪西借凑来的钱,是否能见到鲜淋淋的血,那层膜,是不能被别人占走的便宜,也是家族必须维系的尊严。

    他能放弃,不是不在意,只是和我相较之下,他更在意我,他不是一个心细如丝的男人,也不是一个多么豁达开通的男人,反之,在长辈的言传身教下,他喜欢斤斤计较,他爱占小便宜,他不读书也不喜欢读书,还曾经因为我在日记中写到喜欢柳永而吃醋,他普通到我记住的都是缺点,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做出的决定,才让我久久难以释怀,铭刻于心。

    那块布,是后来被我发现,他甚至不能清楚地表示自己内心的意思,我知道他是想说,因为尊重我,不想伤害我,才和长辈争执,不惜一意孤行地选择放弃。

    新婚之夜,我永远都记得,让我对他莫名其妙地进攻做出强烈地反应时,他选择了退缩,然后拍拍我,自己裹着被睡了,那一夜,我失眠,恐惧,连着两三天,都是惶惶不可终日,急火攻心,嘴上长了水泡。

    现在想来可笑,虽然诗词歌赋、经史子集读了有读,这周公之礼却是一窍不通。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彼此也没有说几句,对于陌生人,我并不健谈,为了缓和当时的气氛,他说给我讲一个笑话,说他们单位有个姓焦的人,大家都起哄地问他,老焦,你白天姓焦,晚上姓焦吗?

    他一边说一边笑,看着我的时候,眼睛冒着火,一闪一闪。

    我想我当时一定白痴般地满脸诧异,还记得我很奇怪地反问他,这个算什么笑话?姓氏可是要跟着人一辈子,别说白天晚上,就是死了,他也姓焦啊。

    还自学什么汉语言文学,连谐音双关都没有听出来,每每想起这个来,我都有撞墙的念头。

    我的表情,让他眼中的火熄灭了,神色极其古怪,仿佛被什么呛到。

    是该好笑还是庆幸?

    如果我当时要知道他这个笑话真正的笑点,一定不会给他再次见面的机会,在我心里,这样的人,就是流氓。

    后来他说,从我表情看得出来,我纯真得近于白痴,因为有些东西,无法伪装。

    手,发抖,不是因为害羞,是因为惶恐。

    容芷兰还是一个珠蕊含苞的黄花闺女,在初次恩承雨露之时,应该有什么样的反应,哪里骗得过阅人无数的雍正?

    这份纯真我早已经不复存在,尽管心还是很白,结婚十年,别说毛片,就是三级的都不看,迷《红楼梦》可以迷得失魂落魄,对同样具有文学艺术价值的《金瓶梅》却嗤之以鼻,还是因为和群泡久了,耳濡目染,心思荡开,虽然不敢长篇累牍地润色,也跃跃欲试地写着浅显的诗句,然后拿出来晒给群里的人看,惹得有段时间,我一冒头就有人伸手大叫:妖灵叔叔偶要y诗,乃答应给偶写y诗。

    可是我那些也算诗的东西,既不香艳也不狂颠。

    只记得其中一首:樱桃乍破绽芳心,罗裳褪却玉体陈。最是春梦惊觉处,蝶翼蹁跹待鹏鲲。

    这诗横看竖看没有太大不妥,需要看诗的人自己浮想联翩,怎么歪辣怎么去想,才能有几分意滛的味道。

    我弄到群里去晒的时候,bear是第一个笑抽的,大约厮混得熟了,她能捋清楚我的思路,不过众人还是一片茫然,尤其小木耳,一直紧追不舍地问,这诗y在哪里,我可不敢和这个孩子纠缠解释,她连笔名都取得特别loli,叫做筱宓荋,三个不常用的字,昭示着一个loli纯洁的芳心。

    本来也不认识她,jj上写文的人,海了,是bear笑嘻嘻地贴过来这三个名字,问我认识几个字,我说三个我都认识,bear立刻一副倍受打击的神情,她说三个字她认识一个,不过那个认识的还认错了。我告诉她,这就是师父和徒弟的区别,然后bear就勾搭上筱宓荋进群,我懒得打那几个繁琐的字,干脆叫她小木耳。

    和我猜想得一样,小木耳果然loli。

    看我顾左右而言他,bear义无反顾地担起传道解惑的责任,开了小窗和小木耳单聊,用她的话说,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摆平了小木耳,让她明白这诗里边的樱桃不接在树上,蝶翼不是翅膀,鹏鲲只和鸟有关,然后bear颇有成就感地和我说,师父,进过我的谆谆教导,小木耳终于和纯净告别了。

    演而优则唱,诗而糜则文。

    后来居然写过两篇云山雾罩的激|情戏,可惜,永远是只有前戏,省略重点。就像一个把自己马甲填成列云枫的孩子说,老妖的 ,这辈子别指望了,没戏。

    “列云枫”说她当时看到文中的列云枫和澹台梦终于千难万险地坐在一处,脑袋靠在一起,气氛变得暧 昧粉红起来,她就以为这两个人该枕边衾内地缠绵温存了,当时乐得他在学校的机房里边上蹿下跳,哈哈大笑,结果文里边跑出个搅局的贝小熙,把可能发生的激|情戏变成了撞鬼戏,恨得她牙根痒痒,在文下留言,痛骂本来很招人喜欢的贝小熙。

    她骂错了人,那个贝小熙是代人受过,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写,只要横生枝节,喜欢看恐怖片的我,更钟情于另一种血与肉的交集,这种交集,和情 色无关。

    眼神骗不了人,我根本不敢和雍正对视。

    衣衫,一件件剥落,看着那锦绣华服下,渐渐裸 露出来的身体,到最后呈现在我眼中的,也不过是一个寻常男人,不过肌肤更白皙些,骨肉匀称,稍微显得有些清瘦,这没有一丝赘肉的身体,将侵略了我,从此占据着初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