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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蔚蓝第3部分阅读

    咧嘴,心中郁闷。昨天还在和她发短信,她居然不记得他的号码。

    卫岚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把手机放回上衣口袋里。突然抬起头来,定定地瞅着任伟伦好看的脸庞,“任伟伦,我觉得你这个人很奇怪。”

    “怎么说?”他挑起眉。

    “你竟然想追我,光是这一点就很奇怪了。千芊跟我说,像我这种女人,谁想追我谁就是存心想折寿。”卫岚很诚实地说。

    任伟伦好笑地抿了抿嘴。他虽然不认识那个千芊是谁,但他绝对把她的话奉为真理。他叹了口气,一手揽住卫岚纤小的肩头,“走吧。天气热,我带你去喝冷饮。”

    卫岚看了他放在她肩头的手掌一眼,半晌,点了点头。其实被人追求的感觉也不错,至少喝冷饮有人请客。

    两个星期以后,任大帅哥在全校范围内放出话来:他交女朋友了,目前正享受恋爱的甜蜜,闲杂人等勿扰。此言一出,校内女性悲泣之声此起彼伏,卫岚顿时成为全校女生痛恨诅咒的对象。

    身为当事人之一的同窗好友,钱千芊觉得很迷惘。她怎么就没发觉卫岚和任伟伦之间从何时开始擦出火花来了?她跑去问卫岚:“你真的和他交往哦?”也不怕被全校那么多女生踩死。

    卫岚想了想,很诚实地点头,“是,交往了一阵子了。目前感觉还蛮好的。”

    “废话!”钱千芊拿手里的书k她的头,“你现在拐骗到手的是全校最帅气最抢手的超级大帅哥耶!你敢说感觉不好试试看!”第一个打死你!

    “不过……”卫岚沉吟着,“我总是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什么?!”钱千芊脸色一变,“小姐,你现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喽?”

    “不是啦,只是我以前没谈过恋爱,不知道现在这种感觉对不对。”卫岚的表情有些困扰。其实,她是很认真地在经营这段感情,她也喜欢和任伟伦在一起的感觉,只是——“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奇怪,恋爱就是两个人成天腻在一起,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图书馆温书吗?那以后呢?大学毕业了怎么办?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工作,都变得很忙,那岂不是很难见得到面?那时候怎么办?要分手吗?”

    钱千芊翻个白眼,无话可说。想不到这个卫岚还挺实际的嘛。她隔天就跑去报告任伟伦。她身为任大帅哥女朋友的闺中密友,经常充当恋爱军师在两人之间奔走。学校里的女生除了嫉妒卫岚之外,嫉妒她钱千芊的也不在少数。

    任伟伦得知了亲亲女友的困扰,立刻胸腔发热,踌躇满志地计划两人的未来。他彼时爱卫岚爱得要死,恨不得每天25小时跟她粘在一起,只要能牵到她的手,他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再也没有缺憾;只要她乖顺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一句话都不必说,他就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

    这样疯狂而投入的热恋,一辈子总归只有一次了吧?他当下决定,毕业以后就马上跟她结婚。

    当天晚上,他征询亲亲女友的意见:“喂,我们以后结婚好吗?”

    卫岚皱着眉毛想了三秒钟,然后答应得很顺口:“好啊。反正没结过,不如试试看好了。”

    就这么简单,一桩口头婚约定下了。

    钱千芊跌破眼镜:oh y god,这两个人是什么物种投的胎啊,交往不到一个月就决定要结婚?现在这么草率,以后一定后悔!

    果然,恋爱谈了大半年以后,卫岚和任伟伦开始吵架。两人升上大三以后,吵架的频率从原来的每月一次上升到每星期一次;吵架的话题涉猎广泛,从“情人节你陪我看电影心不在焉”到“昨天在图书馆你对陌生男生笑”,什么芝麻绿豆的小事儿他们都可以拿来吵。两个人性格都很倔强,嘴上都是得理不饶人,一旦吵起架来,绝对是泰坦尼克号撞冰山、火星撞地球的那种级别。每次吵架完毕,两个人互不理睬,钱千芊就开始倒霉。卫岚每天凶巴巴地对着她不说话,任伟伦也是一看见她就像看见杀父仇人。他们把钱千芊当成传声筒,利用她互相对骂。

    有好几次,两位当事人还在怄气,钱千芊先受不了举白旗了,“大哥,大姐,算我求你们了,你们俩性格不合,分手吧!”他们不分手,她只好自杀了。

    结果,卫岚冲她怒吼:“我老早就想分手了!还不是那个死男人缠着我不放!”

    再来,任伟伦冲她咆哮:“分手就分手!大丈夫何患无妻!”

    弄到最后,不管分不分手,钱千芊都要被他们骂到臭头——这世界真是没天理了。可是他们俩咧,吵完了架,依旧好得蜜里调油,钱千芊为此吐血三公升。

    就这样,卫岚和任伟伦轰轰烈烈地谈了四年恋爱。直到大学毕业,这样恐怖的一段感情,居然还在继续。钱千芊实在想不通:老天哪,这样也行喔?他们两个怎么能一边恨对方恨得要死,一边又相爱得好似没有对方就不能活?

    正如先前约定的那样,大学毕业以后,卫岚和任伟伦结婚了,并且双双飞去日本留学。钱千芊这个恋爱军师终于捡回半条命,功成身退。至于那一对冤家——他们在日本拿刀互砍也好,用拳头互殴也罢,都再也不关她的事了。

    大半杯威士忌下肚,任伟伦有些醺醺然了。他望着睡在地毯上轻轻打呼的狗儿木村,回想起在大学里的那段轻狂岁月,唇边不禁泛起了淡淡的笑纹。多么令人怀念的青春年少啊……那时候,时间那么多,可以借着恋爱肆意挥霍;那时候,爱或恨都很分明,眼泪或欢笑都很快意;那时候,他太年轻,头一次恋爱,倾尽所有热情……而现在,那个他曾经深深爱过、惟一深深爱过的女人,却已经变成了他的“前妻”……他把玩着喝空了的酒杯,眼神逐渐开始失焦。

    夜色漫长,他想起了19岁时的自己,今日这个28岁的自己,眼眶居然有些潮湿。

    第4章(1)

    深夜,卫岚抱着狗儿花轮回到自己的小套房。这只狗仗着自己生了个小病,居然耍赖不肯在地上走,害她只能抱着它肥胖的身躯一步三喘地走回家。

    掏出钥匙开了门,她把狗儿扔在沙发上,狗儿低低吠叫,她双手叉腰对它训话:“叫什么叫?今天我比你累。”

    “汪汪!汪汪!”花轮被摔得很疼,又想起主人今天当着它的面去抱另一只狗,它心中更加不满。

    “花轮,你想说什么?”卫岚费力地企图去理解狗语,“啊,你是想说你想念木村是吧?其实,我也想念它。”

    “汪汪汪!”不是这样的!主人颠倒是非!花轮大声抗议。

    而卫岚十分善解“狗”意地往下说道:“木村是我在日本的时候养的狗宝宝,它长得很可爱对不对?”

    “汪汪!”可爱个头,我比它俊多了!

    “那个时候啊,我在日本很不开心,家里房子很大,可是一整天都没有人,只有木村每天陪我……”卫岚坐到沙发上,把爱犬抱进怀里,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抓着它就诉苦:“也对哦,嫁给那种可恶的男人,我怎么会开心得起来呢?怪不得有人对我说,男人不如狗——这话真的有几分道理呢。”

    “汪!”花轮不敢苟同地吠了一声。主人,那个“有人”是你自己吧?

    “现在我终于懂了,婚姻真的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事了。我当初实在是太年轻,也太草率了……”黑暗中,卫岚的眼光有些模糊,她仿佛看见了记忆中当年那个为爱勇敢的少女。为爱不信邪,以为结婚能解决一切问题,结果,她也为爱付出了相应代价,摔得很重很痛……

    大学毕业以后,卫岚决定去日本留学。原因很简单——她大学四年都在瞎混,除了日语和画画,她什么也没学会。

    任伟伦得知了她“远大”的理想,立即跟她大吵一架:“你这个自私的女人!你去日本,要我怎么办?我一句日文也不会讲,你让我飞到那边去每天装哑巴打手势哦?”

    卫岚皱着眉,试图用理性的言语说服他:“你不想陪我去也可以,等我留学回来,我们再结婚啊。我又不会飞了。”

    “那你可不可以不要去?我是你男朋友,你男朋友叫你不要去,留在这里嫁我,你肯不肯妥协?”任伟伦双手环肩,黑眸深幽地盯着她倔强的表情。

    “烦死了,不嫁了,分手好了。”卫岚烦躁地把手一挥。她最受不了他拿男友身份逼她做这做那的。

    任伟伦脸色铁青,咬着牙死死地瞪着她。很好,每次都是这样,一吵架她就说分手,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简直怀疑这个女人有没有真正爱过他。记得在大二那年,他们之间第一次爆发剧烈的争吵,她一气之下说分手,他当时心痛如绞,三天三夜没有睡,喝酒喝到险些暴尸街头。结果过了一个星期,她仍是冷冷地不肯妥协,而他实在舍不得她,只能很孬种地回头求她不要分手。

    之后的每一次吵架,她都轻易地说分手,仿佛他的心一点儿都不会痛似的。这些年锻炼下来,他的心也逐渐硬起来。她一次一次说分手,他一次一次拉下男人的颜面回去求她。再爱她、再宽容,忍耐也有个限度。这一回,看着她坚如磐石的表情,他也豁出去了:“好啊,你爱去日本就去!爱去非洲、爱去南极都随便你!我们分手,正式分手!”然后他摔门而去,她哭着砸烂屋内所有能砸烂的东西。

    结果——这个女人真是狠心啊,居然真的打算一个人去日本。

    她临上飞机的那天,钱千芊打电话给任伟伦,在听筒里大叫:“任伟伦,这次不是闹着玩儿的,她是真的要去日本了!飞机两个小时以后就起飞!”

    当任伟伦听到这句话时,他握着听筒的手不停颤抖,心跳几乎要停止,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自己最爱的女人就要离开他的生命了。他急忙跑出家门,跳上一辆计程车去机场堵她。

    当他匆匆赶到机场,看见卫岚吃力地背着两个大包包、红着眼眶站在等待登机的人群中的那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了她的,今生才会这样被她吃定。

    他浑身颤抖地走上前去,用力抱紧她娇小的身体,眼泪流下来。他知道自己是绝对不能没有这个女人的,她要去非洲也好,她要去南极也罢,他都跟定她了。

    到日本之后,他们结婚了。经过了那次分手的波折,他们发现自己更爱对方。卫岚用自身携带的一笔存款在东京市郊附近租了一套狭小的房子,两个人住很拥挤,可是对两个相爱的人来说——非常足够。

    新婚的第一年,他们过了一段如胶似漆的快乐日子。卫岚在一家中国餐馆打工,晚上兼职为杂志社画插画,一份薪水养两个人;而任伟伦报读了一家夜校,努力地学习日语。在那样拮据的日子里,两个人都没有怨言。这条辛苦的厮守之路是他们自己选的,他们在苦难中品尝快乐。虽然经常吵架,但多年的爱情绑住他们,让他们谁也舍不得先放弃。

    变数发生在两人的经济状况逐渐好转的时候。那时候任伟伦的日语水平已经相当不错了,他开始在日本公司供职,每天很努力地工作,只想让他心爱的女人早一点儿过上好日子。后来,他能够养得起她了,他们换了大一点儿的房子,卫岚干脆从中国餐馆辞了职,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偶尔也为杂志社画插画贴补家用。

    于是,他越来越忙,她越来越闲。他在事业上越来越成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到了后来,他每晚回到家中时,只能看到她横在沙发上等待的睡容。

    在那段日子里,卫岚一直很乖。她对他比以前更好,十足温存体贴,没有一句怨言。她知道在异国奋斗的生活不容易。她在餐馆打工时吃过不少苦头,她知道自己的丈夫现在也正在吃苦。所以,当心中的寂寞逐渐发酵、膨胀到她所不能承受的地步时,她没有找借口跟他吵架,而是从外头抱回了一只瘦巴巴的小土狗。

    那只狗就是“木村”。那一天下着雨,她捡了木村回家,当任伟伦看到那只瘦小的、发抖的、毛皮上挂着雨滴的小动物时,他的口气很不悦:“拜托,你连人都养不好了,还养狗干什么?你以为我们家闲钱很多喔?”是的,他说这话时语气粗暴,态度恶劣。但他每天工作将近十二个小时,却比日本同事少拿一半薪水,所以他认为自己当时有理由语气粗暴,态度恶劣。

    卫岚没有跟他争辩。因为她知道,一旦争辩起来,就将会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吵。她只是紧紧地抱住木村,发誓似的说着:“我会把它养好的。”

    然后,她每天拿狗粮喂养木村,为它洗澡,为它梳毛,唱歌给它听。这些工作用去她每天的不少时间,她不再感到那么寂寞了,可是任伟伦却不开心了。他不喜欢自己的太太每天抱着一只狗自言自语,她跟狗亲热的时间比跟他还多。

    “这只笨狗有哪里可爱?不如丢掉算了。”有一次,他半开玩笑地对她说。

    没想到她眼睛一瞪,用半是撒娇半是嗔怪的口气威胁他:“你是我的正牌老公,但木村是我的第二个老公,你敢把它丢掉,我就把你丢掉。”

    当时,她是跟他开玩笑的。的确,他也确信她是跟他开玩笑的,所以粗心大意了,所以全然没往脑子里去。

    之后的某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带着木村上街去。那天天气很好,一切都很正常。他出门的时候,她还娇滴滴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然后,事情就发生了。他牵着木村四处走,东晃西晃,闲适地到处看看。走到前一个路口时,邻居家的太太还在跟他寒暄,直夸他的狗狗很可爱。可是走到下一个路口时,手中的狗绳突然变得很轻——

    木村不见了。

    他急了,四处去找。他知道这只狗对卫岚的重要性,它跑丢了,她一定会跟他大吵一架。他每天上班已经累得半死,不想把难得的一个休息日也浪费在吵架上头。

    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兜转了两个小时,可是——木村这只怪狗仿佛从人间蒸发了,让他遍寻不着。他沮丧地回到家,口很渴,脚很酸,实在没心情向她好好解释。

    结果那个不讲道理的女人竟然一口咬定:“是你故意把木村丢掉的,一定是。”然后背过身去不理他。

    “拜托,我那么无聊丢它干吗?明明是它自己跑丢的,你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她摆后背给他看,他的情绪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假装看报纸,一只眼偷偷瞄她。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都一个小时过去了,她还是不理他!这女人就这么能赌气吗?

    他忍不住了,“喂,你够了吧?不过是一只蠢狗走丢了而已,过两天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啦,你那么斤斤计较干什么?”他说这话原本旨在安慰她,但他又拉不下脸来真的对她示弱,所以语气很凶恶。

    他的话成功点燃她压抑已久的怒火。她一气之下抓起茶几上的一个茶杯就往他头上扔,“臭男人,你去死!”

    “砰”的一声,茶杯砸中他的额角,再掉到地板上,碎成片片。他感到一阵尖锐的疼痛,然后视线开始模糊——原来他流血了,血滴到他的眼睛里。他也火了,一下子跳起来,“你打我?!”愤怒到几乎失去理智,他原本想拿面前的烟缸回敬她,可是手指顿了一顿,终究还是舍不得砸疼她,改抓起沙发上的柔软抱枕k她,“疯女人,你才去死!”

    一时之间,两个人仿佛又变回19岁时的轻狂幼稚,居然双双跳起来开始打架。

    如果当时钱千芊在场目睹了这一幕,她一定会气得七窍流血而亡,但她也一定会在自己气死之前拼命阻止这两个人互殴。可是钱千芊不在,偌大的房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人做和事老,只有满屋子乱飞的报纸、茶杯垫、水果和枕头,全部化身为武器,不断有人被砸中,痛得哀哀乱叫。

    “任伟伦!你有种再丢东西试试看!”卫岚眼尖地看到老公的手机放在桌上,立刻抓起来高举在手中,“这个手机买来十万日元,折合人民币八千块。你要是再敢往我身上丢一张纸,我马上砸烂它!”

    呵,她威胁他?“我就丢!怎样?”任伟伦毫不示弱,一脚踹翻身前的脚凳。下一秒